1、借款协议协议编号: 甲方(出借人):出借人 姓 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出借人一出借人二出借人三出借人四出借人五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选填): 传真(选填): 鉴于:出借人和借款人均已在“*”平台完成实名注册,为平台合格注册用户,均同意遵守*平台的各项业务章程、交易规则,在充分阅读理解本文情形下本着诚信自愿原则签订本借款协议 。出借人及借款人均知晓并认可以下内容:1、出借人及借款人在“*”平台进行借款或投资操作前已阅读和知悉本协议全部内容,当出借人及借款人进行下一步操作时即视为已经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条款且自愿遵守相关交易规则。2、本协议为电子文本
2、合同,以自动签章认证的形式生成,2005 年月 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在此各方承诺对自动签章认证所生成的电子协议均予认可,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借款人及出借人均应妥善保管在*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凡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平台及与*平台相关联的第三方支付网站、第三方在线签约服务网站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本人承担。4、本协议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均系自主交易、自负责任、自担风险,“*”平台及其合作机构将秉持中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最大程度的确保借款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但不保证审核信息 100%无误,不对借贷双方及借
3、款人的信息真实性和还款能力、履约能力提供任何保证或其他责任。本协议各方根据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在取得一致意见后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 名词释义除非借款协议另有规定,以下词语在借款协议中定义如下: 1.1 借款协议:出借人与借款人通过*平台达成借款合意后签订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 。1.2 出借人:指在*平台成功注册的用户,可根据理财需求自主选择出借一定数量资金给借款人,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3 借款人:指经*平台核准推荐的借款申请用户,有一定的借款需求,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4 *平台:指由*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互联网金融信息
4、中介服务网站(https:/www.*.com/) ,致力于为平台注册用户提供居间融资及管理服务。1.5 电子账户:指出借人或借款人以自身名义在*平台注册后系统自动产生的虚拟电子账户,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及/或其他通道进行充值或提现。1.6 本协议项下利率按以下方法折算:季利率=年利率4,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借款利息自放款日次日开始计算。第二条 借款金额及期限2.1 甲方向乙方出借的金额及预期收取的利息具体如下表:计价单位:人民币/元序 号 姓 名 出借金额 应收本金 预收利息总额出借人一出借人二出借人三出借人四出借人五合 计(注:上述预收利息系根据债权利率和预期投资期
5、限计算的投资收益,不构成对各出借人最低收益的任何承诺。出借人的投资收益以实际收益为准。 )2.2 乙方同意通过*平台从甲方借入如下款项,同时甲方同意通过*平台向乙方出借如下款项:借款明细(单位均为元)借款本金 人民币(大写) 元(¥: )借款用途 资金周转借款利率(年化) % 应还利息借款开始日 借款到期日借款期限 天还款方式 备注:本借款协议所选择的还款方式为第 种(还款方式一经选定,不得变更)。1.按(等额本息)还款;2.按(等额本金)还款;3.按(本息一次)还款;4.按(先息后本)还款;还款明细期数还款日期 应还本金 应还利息 应还总额 期末余额1 年 月 日2 年 月 日2.3 甲乙双
6、方均同意并认可,甲方可通过在“*”平台绑定的第三方支付账户中将出借款项划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中。出借款项划转至乙方指定账户后,即视为乙方已经收到该笔借款款项。第三条 借款流程3.1 本协议生效:甲方按照*平台的规则,通过在*平台上对乙方发布的借款需求进行网站操作点击确认时,本协议即成立,并在乙方借款需求在*平台与一个或一个以上包含甲方在内的出借人匹配成功且借款发放成功后立即生效。3.2 出借资金冻结:甲方进行网站操作点击确认即视为其已经向*平台发出不可撤销的授权指令,授权*平台委托相应的第三方机构作为资金划拨渠道,及授权*平台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冻结出借金额,冻结金额等同于本协议第 1 条所列
7、的“借款本金”的甲方资金,上述冻结在本协议生效且进行出借资金划转时或本协议确定失效时解除。3.3 出借资金划转:甲方提供的资金被冻结时,并不等于借贷关系建立,也不因此划转借贷资金;而是乙方的全部借款需求在*平台与一个或一个以上包括甲方在内的出借人的资金提供匹配成功之后,甲方即不可撤销地授权*平台委托相应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合作机构,将金额等同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借款本金”的资金,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划转至乙方通过*平台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绑定的银行账户时,视为*平台已将甲方提供的资金向乙方完成所借借款的成功发放,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开始计算。第四条 还款及费用收取4.1 乙方应于本协议约定的
8、还款日当日按时、足额向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4.2 乙方将应偿还的本息支付至乙方通过“*”平台绑定的银行专管账户或第三方支付机构专管账户后,再根据其与甲方之间的约定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向甲方划付该等资金,即视为乙方已经履行本协议项下对甲方的相应还款义务。4.3 甲方同意并认可,乙方亦可委托第三方代为偿还借款本息。第三方于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日,将乙方应还借款本息支付至乙方在“*”平台绑定的银行专管账户或第三方支付机构专管账户中,并通过指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委托划扣至甲方在该平台的电子帐户,或直接将乙方应还借款本息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中,均视为乙方向甲方归还了相应借款本息。4.4 如果还款日遇到法定
9、假日或公休日等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4.5 如果还款日为每月 29 日、30 日或 31 日,则遇到无还款日对应日的月份,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第五条 提前还款5.1 各方确认和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还款。5.2 若乙方提前还款的,则应按照如下方式进行:5.2.1 提前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剩余本金及利息,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不允许部分提前还款。5.2.2 乙方应于提前还款日前 10 个工作日向甲方及*平台提出申请并填写提前还款申请书 ,经甲方及*平台同意后,乙方将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借款剩余本金及相应利息汇入甲方指定专用账户中,在经甲方与*平台确认后方为有效还款。
10、第六条 逾期还款6.1 约定还款日到期时,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当月应还款额的,则视为逾期还款。6.2 乙方逾期向甲方偿还本协议项下借款本息的,除正常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利息外,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及费用总额 1 的违约金。逾期还款达到 10 日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本息。若甲方因乙方逾期还款而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终止后,乙方的逾期未还借款仍需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利息及违约金。6.3 甲乙双方同意并认可,*平台可对乙方账户进行实时监控。如乙方发生逾期后,其账户内仍有余额,则乙方同意并授权*平台通过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账户内余额以委托划扣的方式直接划扣至甲方账户用于归
11、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有第三人为乙方的逾期借款代偿的,则代偿后可将代偿金额从乙方账户余额中直接划转到代偿人的账户,而不必事先征得乙方同意,该划扣行为直接对乙方发生法律效力,相应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6.4 逾期违约金可根据*平台相关规则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如相关规则发生变化,则*平台会在网站公示该等规则的变化,经各方确认后执行。第七条 债权转让7.1 各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可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予第三方(该第三方可以是一人或多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机构,下同) 。7.2 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将其享有的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不特定的第三方。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协议转让债权的,无
12、须事先征得其同意,相关债权转让方或受让方可以直接或由*平台向乙方发送电子邮件、短信、微信、信函或电话等任一方式进行通知即可。债权受让人依法承继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享有的权利和义务。7.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借款期限届满时,若乙方未能按时还款,由第三方(包括自然人和机构)代偿的,则无论甲方与代偿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代偿人均视为债权受让人。甲方收回出借的款项后,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债权及义务,本协议中甲方的权利义务由债权受让人(代偿人)概括承受。7.4 若甲方与代偿人没有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则代偿人只需提供完整的代偿资金流水证明及代偿人身份信息证明,代偿人便可行使债权受让人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13、,甲乙双方对此均予以认可。7.5 甲方根据本协议转让借款债权的,本协议项下其他条款不受影响,且变更内容对乙方仍有约束力,乙方需对债权受让人(代偿人)继续承担本协议中其对甲方的全部义务。第八条 承诺及保证8.1 甲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甲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第三方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如甲方未能解决,则其自愿放弃享有其基于本协议项下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之权利。8.2 乙方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会将借贷资金用于出借或其他违规、违法用途,不会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 违约
14、责任9.1 协议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协议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等。9.2 如果乙方擅自改变本协议中约定的借款用途、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提供虚假资料、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协议项下借款债务的视为乙方恶意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总额 10%的金额作为恶意违约金。乙方须在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要求的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和恶意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甲方将有权向相关国家机关报案,追究乙方刑事责任。9.3 乙方在通过“*”平台发布的借款需求融资完成后至乙
15、方的银行账户收到借款期间撤销借款的,乙方需按其申请的借款总金额*【2】%支付违约金及相应的管理服务费,其中向甲方支付申请的借款总金额*【1】%的违约金,向*平台支付申请的借款总金额*【1】%的管理服务费。9.4 发生下列任何一项或几项情形的,视为乙方违约:9.4.1 乙方的任何财产遭受没收、征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利事件,且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补救措施的;9.4.2 乙方的财务状况出现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不利变化,且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补救措施的。9.4.3 乙方违反关于款项用途的约定或承诺、或者将款项用于违法目的。9.5 若因本条第 9.4 款所述情形而导致乙方违约,或根据甲方合理
16、判断乙方可能发生本条第 9.2 款所述的违约事件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平台采取下列任何一项或几项救济措施:9.5.1 立即暂缓、取消发放全部或部分借款;9.5.2 宣布已发放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立即偿还所有应付款;9.5.3 提前终止本协议;9.5.4 采取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9.6 甲方保留将乙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在媒体披露的权利。因乙方未还款而带来的调查及诉讼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10.1 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事项的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合同发生纠纷时法院、仲裁机构等发出的法律文书及其他文书的送达,均按本协议首页列明的通讯地址作为送达地址;上述送达地址的适
17、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及仲裁程序。 双方一致同意,一方向另一方发送的通知、协议书等文件资料以及双方发生纠纷时法院、仲裁机构等发送的诉讼法律文书及其他文件,发往北京市内的,发出后第二日即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即视为送达。任一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的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若变更方未尽到告知义务或约定的送达地址有误等原因,导致邮寄给被送达人的法律文书及其他文件资料未能实际接收的,则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乙方应诉并直接向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地址与上述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法
18、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10.2 乙方明确声明:甲乙双方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合同发生纠纷时法院、仲裁机构等发送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文件,甲方、*、债权受让人、银行、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等也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传真等现代通讯方式送达通知书、合同文本、诉讼文书及其他文书,并指定以本协议首页列明的手机号、电子邮箱、微信号、传真作为送达地址,甲方、*、债权受让人、银行、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等只要确认已按乙方声明的方式和指定的手机号、电子邮箱、微信号、传真等方式发出了相关诉讼文书及其他文书,即可视为送达。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11.1 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并在*平台上保留存档,各
19、方均认可该形式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平台规定的电子文本形式为准。11.2 乙方发布的相应借款需求应在自发布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被全部满足并已经冻结相应拟出借资金,若在第【20】个工作日 24:00 前未能实现上述条件,则本协议自动终止;或者在乙方将本协议下全部本金、利息、催收费、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偿还完毕之时,本协议亦自动终止。11.3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11.4 如果各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双方约定提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
20、行诉讼解决。11.5*平台接受甲方和乙方的委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应委托方承担。如因甲方或乙方或其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问题)造成的延误或错误,*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11.6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通过*平台以网络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生成并签订,协议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 3.1 款之约定节点生效。11.7 各方委托*平台保管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11.8 本协议中所使用的定义,除另有规定外,应适用*平台释义规则,*平台对本文定义享有最终解释权。11.9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平台电子文本形式作出,*平台有权可对本协议进行单方面修改、补充,调整或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及相关业务规则将在*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公告、手机平台等方式)进行公布,无需另行通知甲乙双方。11.10*平台的网站注册服务协议、各项业务章程与各项交易规则以及在网站操作中的提示、注意、确认等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行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部分)甲方(出借人):出借人 姓 名 签章 签订日期出借人一 年 月 日出借人二 年 月 日出借人三 年 月 日出借人四 年 月 日出借人五 年 月 日乙方(借款人):姓名 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地点:北京市朝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