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3 年修改文本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二一四年五月目 录前 言 I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规划背景 5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 10第四章 规划目标 12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第六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7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 21第八章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32第九章 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 33第十章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5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利用 37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1第十三章 附 则 45附 表 46I前 言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 现行规划”)于2006年开始修编,201
2、0年9月经海南省政府批准实施。实施三年来为澄迈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集约节约用地提供了重要保障。随着2010年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提升为国家战略,为加快西部地区发展,省委省政府提出把澄迈建设成为海南省新型工业基地、能源和南海资源开发与服务基地、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基地、面向东南亚的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其区位优势正逐步突出,面临的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规划在实施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此背景下,经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同意,澄迈县政府组织编制了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并于2013年1月27日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
3、审时提出的修改建议以及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同意澄迈县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复函(琼土环资函2013860 号),澄 迈县按照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调整办法(琼府办20128 号) 有关规定开展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调整工作, 结合海南省和澄 迈县实际,重新编制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修改) ,以下简称规划)。1第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规 划 目 的全面贯彻落实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严格保 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保障各项建设项目协调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4、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生态功能保护特别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充分 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引导作用,实现 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 二 条 规 划 任 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科学发展,绿色崛起 ”战略,按照科学统筹、生态优 先、节约集约、布局优化、保障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规划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民生用地。根据澄迈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结合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面临形势,明确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和政策导向。确 定 土 地 利 用 调
5、控 目 标 。根据未来人口增长趋势与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确定各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确保澄迈县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落实。统 筹 安 排 各 类 、各 区 域 用 地 。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优化土地2利用布局,进行土地用途分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则与措施。保 障 重 点 项 目 用 地 。根据澄迈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确保澄迈县各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全 面 推 进 土 地 整 治 。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 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目标,质量有提高。加 强 土 地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维护土地生态系
6、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妥善安排区域土地利用方式,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以实现土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促进。第 三 条 指 导 思 想 及 原 则1、指 导 思 想以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下达的主要规划调控指标为指导,遵循理性发展、以人为本的观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紧紧抓住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和西部开发建设的机遇,以“ 努力把澄 迈县建设 成为生态现代化建设县 、休闲旅游县、新型工 业县、 热带高效 农业示范基地”为目标,统筹县 域土地利用与
7、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经济 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不断增强土地资源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确保澄迈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规 划 原 则依 法 编 制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3关法律法规编制本规划,确保规划成果的权威性。保 护 耕 地 。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平衡;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综 合 统 筹 。根据区域发展特点,整合陆、海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突 出 重 点 。认真落 实国家、省相关发展 战略,重点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项目
8、、西部开发建设项目、民生工程项目以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可 操 作 性 。坚持刚 性与弹性相结合,使 规划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具有更强的适应性、指导性。公 众 参 与 。坚持“打开门做规划”,规划编制各环节充分听取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做到规划全过程公众参与。第 四 条 规 划 依 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6、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7、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定;8、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
9、;9、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10、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11、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12、海南省西部地区开发建设规划纲要;13、澄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14、澄迈县城镇总体规划及林业、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规划。15、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6、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调整办法( 琼府办20128号) ;第 五 条 规 划 范 围本规划范围为澄迈管辖区域内的全部土地,规划面积为207628.73公 顷 。第 六 条 规 划 期 限本规划基期年为2012年,目
10、标年为2020年。5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 七 条 区 域 概 况1、自 然 条 件澄迈县位于海南岛北部、南渡江中游,地处北纬19232001 、东经10945 11015。北临琼州海峡,与雷州半 岛隔海相望, 东接海口市、定安县,西靠 临 高县、儋州市,南与屯昌县、琼中县接壤,南北 长约70公里, 东西宽约56.25公里,海岸线长89.8公里(含内湾线)。全县地貌南部为低山丘陵,中部为河积平原,中北部为台地,北部沿海为海积平原。土壤以砖红壤为主,土地肥沃。县域主要受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影响,年均降雨量1750毫米,年平均气温在23.5。境内有大小河流20多条,总长250公里,常年流量35亿立方米,
11、最大的河流为南渡江。县 域植被繁茂,生物资源丰富, 县西南端的加笼坪森林保护区,总面积达21.86平方公里,为原始热带雨林区,有多种珍稀野生动植物。受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影响,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生。县域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以石油、石英石为主;旅游资源丰富,包括美郎双塔、盈滨半岛、济公山等在内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沿海风光绮丽。2、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条 件澄迈县拥有世界长寿之乡、中国绿色名县、中国生态文化建设示范县、全国生 态文明先进县、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全国首届国土资源6节约集约模范县等多个美誉,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2012年,县域总人口为56.5万,城镇化
12、水平为49.8%,地区生产总值为 170.5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3018.05元。第 八 条 土 地 利 用 现 状2012年末,澄迈县土地总面积207628.73公顷。其中:农用地总面积183065.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17 %;建设用地18176.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5%;未利用地6386.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8%。农用地中:耕地面积65912.9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1.75% ;园地面积62450.83公顷,占30.08%;林地面积 46427.51公顷,占22.36%;其他农用地6771.13公顷,占3.26%。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7
13、096.2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42%;农 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225.74公顷 ,占全 县土地总面积的3.48%;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268.24公顷,占1.57%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585.81公顷,占 0.28%。未利用地中:水域用地面积2875.3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8% ;自然保留地面积3511.5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69% 。各类土地利用分布呈现以地形地貌为基础的格局。耕地集中分布在中北部台地、中部平原以及南部浅丘等适宜耕种的地区,包括金江、福山、瑞溪、仁兴、老城、大丰和永发等镇;林地集中分布在南部低山丘陵地区,包括文儒、加乐、中 兴和仁兴等镇(以下简
14、称“ 南部四镇”);园地集中分布在中北部台地地区以及南部低山丘陵区,包括福山镇、大丰镇和南部四镇;城镇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金江、永发、老城等镇;未利用土地以水域和滩涂为主,主要分布在仁兴、金江、老城、桥头等镇。7第 九 条 土 地 利 用 特 点1、土 地 利 用 地 域 差 异 显 著县域北部地区土地投入产出率高,中部耕地面积大,土层深厚,质地较优,有机 质较丰富,土地垦殖率高;南部山地分布较广,以生态保护为主,垦 殖率低,投入产出率低。2、土 地 利 用 程 度 较 高土地利用程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2年末,全县土地开发利用率达到96.92% ,高出全省平均水平6.43个百分点,土地 垦
15、殖率为32.50%,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1.12个百分点。3、耕 地 与 城 乡 建 设 用 地 比 重 大耕地与城乡建设用地比重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2年末,全县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31.7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11.13个百分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占土地总面积的8.75% ,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1.52个百分点。第 十 条 土 地 利 用 中 存 在 的 问 题1、耕 地 和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压 力 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大,统筹协调各业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增大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难度,其他 农业利用抢占耕地后备资源现象比较严重,加大了耕
16、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工作难度。2、城 乡 土 地 利 用 缺 乏 统 筹 ,二 元 用 地 结 构 问 题 突 出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分散。2012年末,人均城乡建设用地247.30平8方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217.48平方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达268.47平方米。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快于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的减少,城乡二元用地结构问题突出,用地统筹有待进一步加强。3、统 筹 与 协 调 土 地 利 用 难 度 大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项建设用地需求也随之加大。但由于建设项目的多元化,加之在1993年以前不规范征地形成的土地批而未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土地浪费的情况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都增加了统筹与
17、协调土地利用的难度。4、生 态 保 护 用 地 呈 减 少 趋 势人类活动的不断增加,建设用地的不断拓展,导致湿地和天然林覆盖面积有所减少,土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到进一步威胁。第 十 一 条 土 地 利 用 潜 力据调查显示,澄迈县新增耕地总潜力为4735.89公顷。其中,耕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为3308.48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潜力为366.30公顷,土地复垦新增耕地潜力为642.30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潜力为418.81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主要分布在福山、大丰、金江、永发等 镇。第 十 二 条 面 临 的 形 势1、澄 迈 面 临 前 所 未 有 的 发 展 机 遇澄迈处于海南
18、北部地区新型工业和能源工业集中布局的区域、港口资源集中布局的区域、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和旅游业极具发展潜力的区域,是海南北部地区现代产业重要增长极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海口9澄迈新型工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南省会城市的近郊旅游后花园。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西部地区开发建设的推进,为澄迈的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有利于澄迈借助省会城市海口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发展。 “三港合一”马村港中心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的建成投入使用,中线高速、西环铁路和海榆西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将进一步优化澄迈的发展环境,使澄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2、保 障 经 济 社 会 快 速 发 展 的 用 地
19、 压 力 增 大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北部地区开发建设的新时期,旅游休闲设施用地和配套基础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增长;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一批大企业和大项目陆续进驻澄迈,将加大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用地需求。建设用地需求的不断增加,在总量控制和资源环境约束下,将形成从严从紧、优先重点的用地供给态势。3、耕 地 保 护 任 务 艰 巨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耕地保护面临着重大挑战,同时,耕地总体产出效益较低,保护耕地缺乏内在经济动力,粗放型、外延性的土地发展模式以及经济建设中的短期行为还比较普遍;而全县耕地后备资源少,加上生态环境约束大
20、,制 约了耕地资源开发补充的能力,这些均给未来一段时期内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造成了较大的压力。10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第 十 三 条 土 地 利 用 战 略 总 目 标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紧紧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和“三县 一地”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正确处 理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关系,统筹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土地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 十 四 条 土 地 利 用 战 略 重 点1、严 格 保 护 耕 地
21、特 别 是 基 本 农 田重点保护和建设好耕作条件好、土壤质量高、集中成片的耕地;坚持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制度,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科学划定基本农田;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划定基本农田整理区。2、统 筹 城 乡 发 展 用 地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利用配置机制,统筹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布局。适应工 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合理安排县城金江镇和老城经济开发区建设、金马物流园区、海榆中西两公路干线和风情小城镇建设用地;探索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与土地流转机制,促进社会
22、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土地利用11对澄迈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的支持和保障作用。3、节 约 集 约 利 用 土 地充分利用城镇建成区内的闲置地、低效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对海榆中线沿线砖瓦窑的复垦;提高老城经济开发区与金江镇供地标准和条件,明确投资项目强度、容积率和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允许建设区内用地布局;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4、加 强 土 地 生 态 建 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加强土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建设土地生态安全屏障,鼓励城镇组团发展,
23、实行组团间农田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功能;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积极防治土地污染,综 合整治土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第 十 五 条 土 地 利 用 空 间 战 略优先保障北部老城经济开发区和盈滨半岛旅游度假区用地;提升以金江为主,永发和瑞溪为辅的中部综合产业带和城乡一体化聚集区;优化中北部传统农业和热带农业区产业结构,形成集高效、旅游、休闲为一体的热带高效农业基地;保护南部丘陵地区的生态林,强化土地生态保护与环境建设;推进土地利用的层次管制战略,确保区域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12第四章 规划目标第 十 六 条
24、规 划 目 标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城乡建设用地格局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土地的合理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县域土地利用主体功能不断凸显,土地利用效率与价值得到有效提升;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并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第 十 七 条 规 划 指 标根据海南省政府下达澄迈县指标,澄迈县规划指标如下:1、约 束 性 指 标(1)耕 地 保 有 量 和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面 积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036.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8779.00公
25、顷。(2)城 乡 建 设 用 地 规 模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14672.00公顷。(3)新 增 建 设 占 用 耕 地 面 积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突破1495.00公顷。(4)土 地 整 理 复 垦 开 发 补 充 耕 地 面 积至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2 759.50公顷。(5)人 均 城 镇 工 矿 用 地13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突破284平方米/人。2、预 期 性 指 标(1)建 设 用 地 总 规 模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9867.00公顷。(2)城 镇 工 矿 用 地 规 模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不突破8607
26、.00公顷。(3)新 增 建 设 用 地 面 积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3278.00公顷。(4)新 增 建 设 占 用 农 用 地 面 积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不突破2640.00公顷。(5)园 地至2020年园地面积为34323.00公顷。(6)林 地至2020年林地面积为76000.00公顷。(7)森 林 覆 盖 率至2020年规划期末,林地和木本园地覆盖率不低于县域总面积的50.00%。14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 十 八 条 农 用 地 结 构 调 整1、耕 地 结 构 调 整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占补平衡
27、。2012年末,全县耕地面积为65912.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75 % ,到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调整为67148.7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34 % ,较2012年耕地面积增加1235.82公顷。2、园 地 结 构 调 整适当调整部分园地进行项目建设,将部分宜耕园地整理为耕地,将部分适宜作为园地的未利用地开发为园地。2012年末,全县园地面积为62450.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08%;到 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调整为34581.48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16.66%,较2012年园地面积减少27869.35公 顷。3、林 地 结 构 调 整合理调整林业用地结构,将适宜
28、造林的未利用地进行植树造林,增加林地面积。2012年末,全县林地面积为46427.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36%;到 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调整为76072.10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36.64%,较2012年林地面积增加29644.59公 顷。4、其 他 农 用 地 结 构 调 整15合理开发未利用土地,将宜农未利用地开发为其他农用地。2012年末,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274.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6%;到2020 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 5638.99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2.72% ,较2012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2635.62 公顷。第 十 九 条 建 设 用 地
29、结 构 调 整1、城 镇 工 矿 用 地 结 构 调 整积极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保障生态软件园、金马物流园、保税港区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项目建设用地要求,加大对重点工业项目用地的支持力度,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012年末,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7096.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2%;到 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调 整为8018.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6%,较2012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增加922.00公顷。2、农 村 居 民 点 用 地 结 构 调 整结合生态文明村和新农村建设,探索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大农村居民点的缩并整合力度,推进中心村建设,促进农村
30、居民点适度集中,实现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相对集中化和集约化。2012年末,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7225.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8% ;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 积调整为6339.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5%,较2012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 积减少885.95公顷。3、交 通 水 利 用 地 结 构 调 整适应城镇化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满足建设用地需求,提高基础设施用地比重。2012年末,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3268.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6的1.57%;到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调整为2378.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较2012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减
31、少889.81公顷,其中,交通用地面积增加163.13公顷,水利用地面积减少1052.94公顷。4、其 他 建 设 用 地 结 构 调 整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适度增加旅游建设用地;根据特殊建设和能源、 电力、通信和环境保护等设施建设需求,适度增加特殊用地、独立建设用地。2012年末,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85.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8%。到2020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调整 为2934.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 ,较2012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 2348.68公顷,其中,旅游建设用地面积增加2050.59公顷,特殊建设用地面积增加298.09公顷。第 二 十 条 未
32、 利 用 地 结 构 调 整合理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满足因城乡建设、交通水利、旅游休闲设施建设和开荒造林等用地需要。2012年末,全县未利用地面积为6386.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8%,到2020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调整为4338.0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9%,较2012年未利用地面积减少2048.78 公顷。17第六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 二 十 一 条 土 地 利 用 布 局 优 化 原 则1、优 先 布 设 县 域 生 态 屏 障 用 地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要求,设定核心生态网络体系,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县域生态屏障。维持自然地貌的连续性, 顺应自然地
33、形地貌的形态,按最大适宜度安排各类用地。2、协 调 安 排 基 本 农 田 和 基 础 设 施 用 地在避让生态屏障系统的前提下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做到相互协调、合理布局。将耕地质量评价作为基本农田布局的依据,优先把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协调好各类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关系;合理布局基础设施用地。结合自然条件和现状特点,处理好基础设施用地与城镇、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的关系。线性基础设施尽可能预留交通走廊,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3、优 化 城 镇 村 用 地 布 局在不突破城镇用地规模的前提下,依据区域人口和产业迁移规律、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用地适宜性,确定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及
34、各级城镇用地的发展方向和空间形态;在生态屏障和基本农田的间隔地带,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协调农村居民点与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的空间关系,统筹安排集镇村庄建设用地,引导人口合理集聚,形成方便生产、有利生活、 环境优美的集镇和村庄用地布局。建设用地与水面、耕地、园地、林地穿插布局,形成城乡 宜居环境的基础,构建功18能完善、有机联系、相互协调的城乡建设用地体系。4、维 护 和 扩 大 城 乡 绿 色 空 间尽可能增加绿色用地,以耕地、园地、林地、水面等共同构建完善的城乡生态空间,发挥最大生态功能。统筹安排城郊生态和城镇绿地相结合的绿色系统,均衡布设绿地有效扩大城乡绿色空间。5、稳 定 自 然
35、 和 人 文 景 观 用 地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相关要求,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发挥自然和人文景观用地的多重性,提高整体效益。整体保护人文历史景观,保留原有乡土、民俗和休闲用地,保护多样化的乡土生境系统。布设绿色文化遗产长廊,预留乡土植物群落生长和培育的用地空间。6、发 挥 农 用 地 多 重 功 能 ,拓 展 生 态 空 间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将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特别是水田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使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有机统一。引 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和荒坡地集中发展。保护林地资源,结合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地对林地进行空间布局。第 二 十
36、二 条 农 用 地 布 局1、耕 地 与 基 本 农 田 布 局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和西部地区开发建设的需要,合理调整基本农田总体布局。耕地集中分布在中北部台地、中部平原以及南部浅丘,主要包括金江、福山、仁兴、中 兴等镇。基本 农田主要布局在金江、福山、仁兴和中 兴等镇。192、园 地 布 局优化热带经济作物用地布局,形成热带经济作物优势区。木本园地主要布局在福山、仁兴等镇。草本园地主要布局在金江、大丰、文儒等镇。3、林 地 布 局林地集中分布在南部低山丘陵地区,主要包括在金江、仁兴、中兴、文儒等镇。沿海防护林主要分布在大丰、桥头和老城的海岸带。第 二 十 三 条 建 设 用 地 布 局1、城
37、镇 工 矿 用 地 布 局优化调整城镇用地,引导人口与产业向重点城镇集聚。以金江、老城镇为中心城镇,福山、大丰为区域重点城镇,其他镇、农场的场部为一般镇区,合理安排城镇用地,促进形成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依托三港合一、金马大道和中心城镇建设,促进工业用地进一步向老城经济开发区、金江 镇和大丰镇集中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污染扩散。2、农 村 居 民 点 用 地 布 局适应人口转移和城镇化的需要,在中部的金江镇、永发镇、瑞溪镇和北部的老城镇、福山镇、桥头镇、大丰 镇, 结合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村和新农村建设,有序的推进农村居民点的缩并整合,促进农村居民点紧凑发展、集约建设。推进中心村建设,加大农村
38、居民点的整理力度,实现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相对集中化和集约化。支持风情小镇和特色村庄建设与改造,鼓励农村沼气池工程建设。3、交 通 水 利 用 地 布 局20交通用地重点用于建设三港合一、西环铁路、跨海通道、中线高速、海榆西线、金 马大道、沿海公路,改 扩建长安至永发公路、福山至桥头公路、福山至临城公路、文儒至仁兴公路、云龙至文儒公路,新建定安至临高公路、澄迈中线高速出口路、加笼坪道路、海南环岛高速,完善公路交通网络,满足农村公路建设用地需求。水利设施建设用地布局,重点保障瑞溪防洪堤加固、金江水电站、响华水电站等重大水利建设设施用地。4、其 他 建 设 用 地 布 局紧紧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
39、,进一步优化旅游用地布局,形成从北往南依次形成滨海、高效农业观光休闲和热带雨林的旅游发展新格局。加快盈滨半岛旅游度假区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具有国际水准的综合性滨海休闲旅游度假区。适当安排海南白莲寨庄园、海南新绿农庄休闲旅游度假区、九乐宫温泉旅游度假区、美郎双塔旅游、大美水库旅游、福山咖啡风情镇、济公山旅游度假区、鑫新旅游、国墅园旅游度假区和红光旅游休闲山庄等旅游用地。旅游用地主要布局在金江、老城、福山、大丰、仁兴和文儒等镇。军事特殊建设用地的布局,应根据国防部门的选址建设规划进行专项安排。独立建设用地,包括电网工程设施完善、农网改造、中海油井和通信基站建设的用地,以及与城乡建设相配套的垃圾处理
40、、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用地。重点保障金江、大丰、老城等镇电网工程用地,老城、金江、桥头等镇污 水处理厂、垃圾填埋 场 建设用地。21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第 二 十 四 条 土 地 利 用 功 能 分 区根据澄迈县地势南高北低,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水平差异明显的特征,按照土地利用方向、主导用途及管制规则相对一致性的原则,从北至南,将全县分为以下四个土地利用功能分区:1、北 部 沿 海 平 原 重 点 建 设 区包括老城镇、桥头镇、大丰镇北部,区域 总面积22952.0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05%。本区以平原为主, 拥有优越的区位优势,是澄迈县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土地利用方向:以老城经济
41、开发区为“龙头”,充分利用其港口、铁路和公路设施,与海口市的发展紧密结合,形成西部开发建设的先进制造业和信息产业聚集区、全省现代物流基地和区域旅游、休闲、会展中心,以工业化发展为重点,带动澄迈县城镇化和经济的整体发展。2、中 北 部 台 地 经 济 果 园 发 展 区包括福山镇和大丰镇南部,区域总面积36322.3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49%。本区以台地为主,土地肥沃、水利设施完备。土地利用方向:根据资源优势,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努力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生态农业、开放型农业,促进农业 向标准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2、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3、中 部 沿 江 平 原 粮 农 综 合 发 展 区22包括金江镇、永发镇、瑞溪镇,区域 总面积59879.1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8.84%。本区耕地面积大,地 势平坦,土壤肥沃,水源充足,农业基 础设施较完善。土地利用方向:重点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土地后备资源,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 强 化耕地、园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加强小城镇建设,严格控制小城镇建设占用耕地;防止水土流失,提高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农业生态环境。4、南 部 低 山 丘 陵 生 态 保 护 区包括文儒镇、仁兴镇、加乐镇、中 兴镇。区域 总面积88481.97公顷,占全县土
43、地总面积的42.62%。本区山地资源丰富,人口、经济密度低,交通区位条件较差,投入产出效益低。土地利用方向: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物多样性发展,鼓励发展生态型产业,提升区域生态资产价值和生态服务功能。第 二 十 五 条 土 地 用 途 分 区 及 管 制根据澄迈县土地资源实际利用特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上级规划要求,土地利用状况和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方向,同时保持区域相对连续性原则,将全县划分为10个土地用途区,并相应制定各土地用途区的管制规则,对土地利用实行控制和引导。1、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1)区域分布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是为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区域。基本农田区主要由耕地组
44、成,含有少量园地、坑塘水面、田坎、农村道路等用地。主要分布在在桥头、福山、老城、大丰、金江、永发、23瑞溪、文儒、仁兴等镇,划定基本 农田面积为59498公顷,海南省下达澄迈县基本农田面积指标为5877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中多划的719公顷的基本农田,作为规划期间特定建设项目占用的预留规模。(2)管制措施基本 农田保护区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 农田保护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 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
45、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 污染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基本 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新增非农建设。对于 规划期内已安排的交通、水利、 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及其他独立选址项目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按一般耕地来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另行对基本农田进行补划,但应落 实补充耕地的任务。2、一 般 耕 地 区(1)区 域 分 布一般耕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区,主要指规划期内未被占用的耕地及可开发为耕地的宜农后备资源。本区在各镇均有分布,分区面积为7650.72公顷。(2)管 制 措 施24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畜禽水产养殖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道路、 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 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未利用地应当优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