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度 明 星 ”评 选 方 案为 加 强 公 司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 不 断 增 强 企 业 向 心 力 和 凝 聚 力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 有 效 地 激 励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 综 合 表 现 优 秀 的 员 工 ,公 司 将 开 展 “月 度 之 星 ”评 选 活 动 , 具 体 方 案 如 下 。一、评选原则1、 坚 持 全 员 参 与 , 层 层 推 动 的 原 则 ;2、 宁 缺 毋 滥 , 树 立 典 范 的 榜 样 作 用 , 激 励 优 秀 员 工 ;3、 坚 持 公 开 、 公 平 、 公 正 的 原 则 。二、评选周期每月组织一次评选。三、评
2、选范围凡在本公司入职满 3 个月,或虽未满 3 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四、名额分配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评选,各部门以段或组每月可评选 1 段或1 组“月度优秀”段或组团队;以部门为中心,每月可评选 “本月明星” 、 “进步奖”员工各 1 名。五、评选标准1、工作态度端正,热情高涨、积极主动、服从调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2、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熟知本岗位规定和知识,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同事投诉问题。4、敬业爱岗,忠诚于公司;认 真 对 待 自 己 的 岗 位 , 对 自 己 的岗 位 职 责
3、负 责 到 底 , 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5、善于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六、评选流程1、部门推荐。各部门主管,组织本部门的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指标,在本部门中产生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并于当月 30 日前报部门经理(附推荐材料或推荐理由) ,如当月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报。2、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公示。各部门经理对推荐和选取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名单,审核后交由人事部于下月的 1-5 日向全体员工公示上月“月度明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员工可就候选人是否合适当选“月度明星”向人事部提出质疑,人事部将予以核实,并根据实情作出处理。3、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人事部最终将当选“月度明星”的照片在部门宣传栏上公示表彰。七、奖励办法1、获得“进步奖”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由公司提供的纪念品给予奖励。2、获得“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 50 元的奖励。3、获得“本月明星”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 100 元的奖励。4、获得“优秀小组”称号的段或组,当月可获得由公司颁发团队荣誉锦旗一面。5、 “月度明星”的评选结果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公司的年度优秀员工和优秀团队将从“月度明星”评选结果中产生。八、本方案在试运行阶段,公司将视具体情形,有权作出调整,并逐步完善。九、本方案自二一三年 1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