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管理的指示精神,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会同有关部门,自 2017 年 6 月起至 10 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一、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专项行动,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部门监管,促进依法执业,打击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非法性别鉴定以及“代孕” 等 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二、工作任务(一)对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2、进行查处。(二)对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非法性别鉴定以及“代孕” 活动 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查处打击。(三)对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非法2采供卵以及“代孕” 宣 传的广告、信息等 进行清理和查处。三、组织领导成立全国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为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法制司、医政医管局、妇幼司、指
3、导司、家庭司、流动人口司等相关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上述各单位及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妇幼中心确立 1 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办公室职责:落实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收集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做好跨区域案件的移交;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实施重大案件的会商研判和督查督办。各地参照以上内容,成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机构,参照相关职责要求开展工作。四、工作部署(一)自查整治阶段(6-7 月) 。一是国家卫生计生委3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
4、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各省(区、市)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自查整改等工作。二是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协商制度和案件联合查办制度。各地参照通知内容,建立符合各自实际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重点抽查阶段(7-9 月) 。一是各省(区、市)组织开展对本地专项行动的自查工作。二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对重点省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由卫生计生监督中心承担具体抽查任务。(三)督查评估阶段(9-10 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中央综治办等 11 部门开展对
5、重大疑难案件的会商研判和指导。全面总结评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各省(区、市)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五、职责分工(一)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协调行动,负责组织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管和核查,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采供精、采供卵和“ 代孕” 相关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医疗机构和医护4人员行为自律。(二)综治组织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形成联合打击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工作合力。(三)网信部门负责加强对网站平台的监管,对相关成员单位研判转交的网上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有害信息进行清理处置。会同公安、工
6、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网站平台。做好专项行动的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四)最高法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与卫生计生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联合开展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为案件查处提供指导。(五)最高检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与卫生计生部门、公安机关、法院共同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为案件查处提供指导。(六)电信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网信、卫生计生、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有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相关信息及广告的监管。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发布代孕服务相关信息及广告的违法违规互联网站。(七)公安机关负责配合卫生计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
7、法,对工作中发现和有关部门移交的犯罪线索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严厉打击。(八)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5动员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广大居民,形成打击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群防群控的局面。(九)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广告。配合卫生计生部门依法查处开展代孕、买卖卵子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及开展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查处。对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查获的涉案药品、医疗器械的真伪及合法性进行鉴定。(十一)中医药
8、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和排查,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解放军各大单位卫生部门参照本方案同步执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本地区联合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抓紧部署实施,及时通报信息和工作进展,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6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二)全面排查,查处违法案件。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卫生
9、计生监督协管员和社区联防人员作用,全面摸排,及时发现线索。国家卫生计生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10-12356)。各地也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到位,严格依法行政,对工作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公检法机关要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研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三)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协助,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抓紧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对于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和移交相应部门。各省(区、市)要联合相关部
10、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重点地区和重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四)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将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打击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合作制度,各部门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要建立“黑名单” ,并纳7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综合治理,联合惩戒。(五)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舆情的关注,及时清理和屏蔽有关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信息及广告。开展科普宣传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医
11、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行业行为,同时警醒公众,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的危害和后果,营造社会共治氛围。附件:全国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办公室及联络员名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汇总表附件 18全国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办公室及联络员名单一、 工作协调办公室(共 22 人)主 任:赵延配(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局长)胡 光(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卫 生 计 生 监 督 中 心 主 任 )副主任:鹿文媛(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副局长)霍小军(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卫 生 计 生 监 督 中
12、 心 副 主 任 )成 员:张 鸣(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副巡视员)梁金霞(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副司长)郭燕红(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宋 莉(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副司长)魏云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司副司长)莫丽霞(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副司长)余 梅(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副司长) 毕德国(中央综治办一室副巡视员)贺永强(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监督局副局长)(正局长级)马 岩(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刘慧玲(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侦 查 监 督 厅 副 厅 级 检 察 员 )李湘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信 息 通 信 管 理 局 副 局 长 ) 9(正 局
13、 长 级 )边清江(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汤晋苏( 民 政 部 基 层 政 权 和 社 区 建 设 司 副 司 长 )胡国强(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副司长)王树才(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总 局 医 疗 器 械 监 管 司 副 司 长 )刘文武(国家中医药局法监司副巡视员)张 晖(中央军 委 后 勤 保 障 部 卫 生 局 保 健 计 生 办 副 主 任 )二、联络员(共 21 人)马爱丽(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信访二处调研员)王 玲(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法规处处长)马旭东(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医 政 医 管 局 医 疗 质 量 处 副 处 长 )王 亮(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妇
14、女处副处长)冯园园(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计划生育监督处干部)种道曦(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司基层工作处副处长)石雅茗(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家 庭 司 性 别 比 治 理 办 公 室 副 调 研 员 )李 珣(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综合处处长) 穆源浦(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监 督 中 心 综 合 协 查 处 处 长 )樊延军(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中心副主任) 冷严军(中央综治办一室干部)冯 艳(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监督局专 10项行动处副处长)刘岩岩(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干部)朱荣力(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侦 查 监 督 厅 正 处 级 助 理 检 察 员 )张
15、牙(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信 息 通 信 管 理 局 互 联 网 处 副 处 长 )孙海波(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五处副处长)高洪山( 民 政 部 基 层 政 权 和 社 区 建 设 司 农 村 社 区 建 设 处 处 长 )林丽青(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处副处长)杨志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流通监 管处调研员)张峘宇(国家中医药局法监司监督处调研员)李 琳(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保健计生办助理 员)11附件 2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汇总表省(自治区、直辖市)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非技术准入机构未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采供卵非法进行性别鉴定涉嫌开展“代孕”查处违法违规发布相关广告查处违法违规发布相关互联网信息技术准入机构医疗机构 其他机构 合计检查对象数案件数责令改正数警告数罚款户(人)次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万元)责令停业整顿户数吊销行政许可资质移送相关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情况机构及案件分类12填表人: 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签字):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