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键入文字第 1 页 共 4 页港口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港口工程从工程完工到项目竣工验收一般需经过如下几个阶段:监理组织工程质量初评预验收阶段,质监站组织质量核验阶段,业主组织交工验收阶段,专项验收阶段,试生产前验收阶段,初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1 监理组织工程质量初评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应分别跟踪进行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项目的质量评定工作。1.1 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分项工程的验收。1.2 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重要的结构部位)进行验收。1.3 单位工程验收由总监组织施工单位项
2、目经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中应对有关工程资料进行全面复查,对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参加验收的人员共同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打分。对于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由业主单位向质监站提交质量核验申请。2 质监站组织质量核验质量核验由质监站组织以会议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业主单位在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申请前,施工单位应完成工程资料的编制和初步组卷并业经监理审查,监理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编制质量评估报告。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各自完成书面工作报告。进行质量核验前监理应组织进行核验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包括现场清理、测量
3、仪器准备等。键入文字第 2 页 共 4 页3 业主组织交工验收该工作可单独进行,也可安排与工程质量核验工程合并进行,其目的就是安排工程的移交使用。一般业主、使用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加,会议中参建单位各自从不同角度介绍工程的使用要求,使用单位从使用角度提出相关工程要求。4 专项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需完成 5 个专项验收工作,包括工程档案验收、劳动安全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职业卫生验收。4.1 专项验收程序各专项验收工作独立进行。在完成项目质量核定后,由业主向各相关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工作分现场验收和会议验收两部分,验收会议一般由各相关主管部门主持;会议中工程业主、设
4、计、监理、施工分别进行相关工作汇报。4.2 专项验收的组织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包括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等。5 试生产验收港口工程在正式验收前一般需经过 3 个月的试生产(设有系统装卸设备的矿石、煤炭、散粮、油气、集装箱码头等工程,需经过 6 个月的试运行) ,进入试生产阶段前需向工程所在地的港航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工作由港航管理部门主持。5.1 试生产验收的条件项目进行试生产一般需要具备如下条件:5.1.1 完成了项目通航论证(一般在项目批复阶段进行) ,航行水域经验收合格并取得了海事管理部门的通航许可;5.1.2 工程项目主体完工,后方配套设施具备试生产的条件,完键
5、入文字第 3 页 共 4 页工工程也经质监站质量核定;5.1.3 已完成环评报告的批复;5.1.4 已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5.1.5 消防部门已对项目进行了消防专项验收,并出具了消防专项验收报告等。5.2 试生产验收的程序在具备了第一条所要求的条件后,由项目的业主向当地港航管理部门提出试生产验收申请;验收工作分现场验收和会议验收两部分,验收会议一般由港航管理部门主持;工程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分别进行相关工作汇报;在取得与会部门的同意后进入试生产程序;试运 行 期 满 后 应 当 及 时 办 理 港 口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手 续 。5.3 试生产验收的组织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包括业主、
6、设计、施工、监理、海事局、安检局、消防管理部门、环保局、卫生局等。6 初步验收由交通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项目,在具备验收条件后,先向当地港航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初步验收。6.1 港 口 工 程 验 收 分 级 管 理 情 况港 口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 实 行 统 一 管 理 、 分 级 负 责 制 度 ; 交 通 部统 一 管 理 全 国 港 口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经 国 务 院 投 资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 核 准 和 经 交 通 部 审 批 的 港 口 工 程竣 工 验 收 , 由 交 通 部 负 责 ;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投 资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7、、 核准 和 省 级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的 港 口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 由 省 级 交 通 主 管部 门 负 责 ; 其 他 港 口 工 程 由 港 口 所 在 地 港 口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竣 工验 收 。6.2 港 口 工 程 进 行 竣 工 初 步 验 收 应 当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键入文字第 4 页 共 4 页6.2.1 港 口 工 程 有 关 合 同 约 定 的 各 项 内 容 已 基 本 完 成 , 申 请 竣工 验 收 的 建 设 项 目 有 尾 留 工 程 的 , 尾 留 工 程 不 得 影 响 建 设 项 目 的 投产 使 用 ,
8、尾 留 工 程 投 资 额 可 根 据 实 际 测 算 或 按 照 工 程 概 算 所 列 的 投资 额 列 入 竣 工 决 算 报 告 , 但 不 得 超 过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5%。 施 工 单 位对 工 程 质 量 自 检 合 格 , 监 理 工 程 师 对 工 程 质 量 评 定 合 格 , 项 目 法 人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等 单 位 进 行 的 交 工 验 收 合 格 ;6.2.2 主 要 工 艺 设 备 或 设 施 通 过 调 试 具 备 生 产 条 件 ;6.2.3 已 经 过 试 运 行 ,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6.
9、2.4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 安 全 设 施 、 消 防 设 施 已 按 照 设 计 要 求 与主 体 工 程 同 时 建 成 , 并 通 过 有 关 部 门 的 专 项 验 收 ; 航 标 设 施 以 及 其他 辅 助 性 设 施 已 按 照 港 口 法 的 规 定 , 与 港 口 同 时 建 设 , 并 保证 按 期 投 入 使 用 ;6.2.5 竣 工 档 案 资 料 齐 全 , 并 通 过 专 项 验 收 ;6.2.6 竣 工 决 算 报 告 编 制 完 成 , 并 通 过 审 计 ;6.2.7 廉 政 建 设 合 同 已 履 行 。6.3 初 步 验 收 的 程 序初步验收工作分现场验收和会议验收两部分,验收会议一般由港航管理部门主持;工程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分别进行相关工作汇报。6.4 初 步 验 收 的 组 织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包括业主、设计、施工、监理、海事局及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等。7 竣 工 验 收初 步 验 收 合 格 后 , 由 港 口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向 省 级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提出 竣 工 验 收 申 请 , 其 中 交 通 部 负 责 竣 工 验 收 的 , 由 省 级 交 通 主 管 部门 向 交 通 部 转 报 竣 工 验 收 的 申 请 材 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