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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申请完整版.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5501225 上传时间:2019-03-0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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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砚山县民政局2017 年 6 月 30 日发布临时救助申请(完整版)BSZN-0610102017- 1 - 0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 城乡居民临时救助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4)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 1 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等 2 2 个病种列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保

2、障范围。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家中拥有并使用轿车、客货车和其他经营性机动车辆,且价值在 3 万元以上的(残疾人专用车除外)。(2)有 1 套以上住房或 1 层以上砖混房且人均建筑面积超过砚山县住房保障标准线(人均面积13)两倍以上的。(3)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超过 3 万元的。(4)家庭成员在工商部门注册有营业执照的。(5)家庭成员在税务部门有缴纳税收情况的。二、办理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民政局。四、审批条件申请人带户口册、身份证,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证、医院收费收据、新农合报审单或医保报销单、大病保险理赔住院费用报销单复

3、印件或原件,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社区)提出书面申请。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各村委会(社区)民政办事窗口地址:11 个乡镇、管理区,新民农场村委会(社区)民政办事窗口交通方式:自行前往六、申请材料医疗救助申请所需材料: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1 本人户口簿、 身份证 2 医院病情诊断 证书 3 出院证 4 医院收费收据 5 新农合报审单或医保报销单 - 1 -6 大病保险理赔住院费用报销单 7 授权委托书 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申请时限:每周一至周五统一办理(节假日除外)。法定时限:9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90 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

4、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各村委会(社区)民政办事窗口。(2)网络提交。网址:http:/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部门窗口砚山县民政局医疗救助办事指南我要申请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收到申请人救助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视为受理;对明显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

5、理并说明理由。 (三)审批发证砚山县民政局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现场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砚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31300763.网络咨询。http:/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部门窗口砚山县民政局(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 http:/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部门窗口砚山县民政局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监督投诉窗口投诉:砚山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投诉:(0

6、876)3122313。网上投诉:http:/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砚山县民政局办公室;通讯地址:龙头街 60 号;邮政编码:663100。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2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砚山县民政局网站下载http:/ 料 补 正 后符 合 要 求 需 要 补 正 材 料 料 审 核 结 果 告 知 本 人 不 符合 申 请 条 件 受 理 乡 镇 上 报 审 核 件 不 受 理 个 人 上 报 件 告 知 乡 镇 通 知 本 人补 齐 材 料 受 理 提 交 分 管 领 导 审 批 公 示 返 回 乡 镇 发 放 符 合 不 予受 理 情 形 告 知 本 人 不 符合 申 请 条 件 符 合 不 予受 理 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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