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邓颖超,女,1904 年生。祖籍光山。1919 年参加“五四” 运动,在天津组织妇女、学生联合会,和周恩来、郭隆真、刘清扬等,一起组织进步学生团体“党悟社 ”。大革命时期,在天津组织女权运动同盟会,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 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从事青年、学生、妇女运动,领导支援“五州” 运动联合会等工作。曾任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长、两广区委会委员兼妇女部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上海任中共中央妇委书记。1928 年夏,列席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事、中央直属机关总支书记。1932 年到江西中央苏区,任中央局宣传部、组织部干事。1933 年,任中央局秘书长。1934
2、年,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白区工作部秘书、中央机要科科长。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妇女委员、中共中央长江局妇委委员。后到重庆,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妇委书记,重庆战时儿童保委会理事。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会后,任中共中央妇委会副书记。解放战争时期,在重庆、南京任中共代表团团员,参加旧政协做统战工作,后任中央后方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妇委代理书记。建国后,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书记、名誉主席和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任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委员,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央纪检会第二书记,中共七大候补中央委员、中共八、九、十、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83 年 6 月 17 日,当选为六届全国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