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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局执法情况汇报.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5499882 上传时间:2019-03-05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0.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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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县畜牧局执法情况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后,我们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作为畜牧部门工作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狠抓落实。一是抓学习培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一部好的法律,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来实施,学好学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贯彻执行好本法的前提。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 118 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 38 人,中专学历的 56 人。为了提高我县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县局派人分别到北京参加了农业部和省畜牧局组织的学习培训,所有检疫执法人员均参加了市畜牧局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培训。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

2、布实施以来,全县共举办动物防疫法 、 行政诉讼法 、 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 8 期,参加培训的共有320 人次,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配套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全县兽医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实行换岗,在省畜牧局组织的全省动物检疫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统考中,我县参加考试的 96 人,平均分数在全省名列前茅。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动物防疫监督员和动物检疫员,全县现有经农业部颁发“动物防疫监督员证”的 7 人,省畜牧局颁发 “动物检疫员证”的 96 名,省公安厅颁发的“公路检查证”12 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

3、法建立了一支懂法律、精业务的执法队伍。二是抓宣传,提高全民防疫法律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颁布实施以后,由于了解的人不多,社会知晓度不高,甚至有些人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认识不足,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普法步伐,让生产者、经营者树立起有法可依、违法必纠的法制观念。县畜牧局就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先后发了专门文件并召开了局、站长会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翻印成册达 1000 多份,分发到各乡镇站,据统计,全县畜牧系统共投入资金 6 万多元,用于宣传普及动物防疫法,张贴大幅塑料法律法规 150 多幅,刷写宣传标语和宣传画 1800 多张,彩

4、色挂图 48 套,在主要街道拉横幅 80 余条,办宣传栏 20 多期,电视宣传 10 多天次,出动宣传车 30 天车次,开展法律技术咨询活动 20 余次,真正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通过宣传,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在全县范围内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履行法定义务,为我县依法兴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坚持预防为主,认真抓好畜牧防疫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 。我县畜牧部门把畜禽防疫工作作为畜牧工作的重点来抓,在防疫模

5、式上进行了四改。一改过去春、秋防疫为季防月补程序免疫;二改过去重猪、牛单项预防轻家禽防疫为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并重,近年来我县猪、牛免疫密度均达到 98%以上,家禽免疫密度达到 80%以上,达到或超过省规定标准;三改过去免疫登记为卡耳标记和签发动物免疫证 ;四改过去村防疫员持针防疫为专职兽医持针防疫。同时,我们还利用 7、8 、9 三个月的高温季节,强制消毒灭源,从而提高了防疫效果,降低了畜禽疫病死亡率。全县猪、牛、禽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3%、1% 和 8%以内,促进了畜牧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依法检疫,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本文转载自 -http:/.damishu (一) 、全面开展产

6、地检疫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止疫病扩散蔓延的重要措施,几年来,我县畜牧部门把产地检疫作为动物检疫工作的重点来抓,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坚持优质服务,严格执法,做到临栏检疫,合格出证,凭证出售,一畜一证,证货同行,见证屠宰,换证调运。据统计,全县产地检疫开展面以乡镇为单位达到 100%,今年全年共检活畜禽 210 万头(只) ,检疫动物产品 1.6 万吨,共检出有病畜禽 0.8万头(只) ,对检出非传染病畜禽就地进行隔离治疗,对检出的传染病畜禽和病害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真正把动物疫病控制在源头。 (二) 、重点抓好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督 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督是检疫过程

7、中的重要环节,是实施“放心肉”工程的关键,全县共有屠宰场点 84 个,肉类市场 27 个,活畜交易所 33 个,全部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人员负责检疫及监督,检疫人员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实施检疫,做到检疫设施落实,制度落实,实行见证屠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严禁病畜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县动物检疫站还向社会公开承诺,凡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上市的肉品是健康无疫的“放心肉” 。 (三) 、依法上路,认真履行动物运输专项检查职能 1998 年,省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为控制、扑灭牲畜疫病在我县界子墩、小池设置了省边境动物检查站。我们按照省政府鄂政办1998186 号文件和省畜

8、牧局 1998114 号文件规定,派驻高素质的执法人员,对进出省境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补检和车辆消毒,近三年来,共检查消毒车辆 25.6 万车次,验证检查活畜禽 3652 万头(只) ,动物产品 2.7 万吨,检出病畜禽 0.5 万头(只) ,检出病害产品 8.2 吨,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有效地堵截了动物疫病的传入、传出,防止了疫情扩散和蔓延。 三、强化动物防疫监督,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实施动物防疫监督,是动物防疫法赋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利,因此,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加大了对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年来,全县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120 余

9、起,其中包括漫骂、殴打执法人员,拒绝、逃避检疫,销售病死动物、动物产品,执法违法、无证行医等,结案118 起,处理的各类案件无一例败诉,也无一例上诉。有 2 起虽提起行政复议,但复议决定也是维持原处罚决定,从而狠狠地打击了各类违法者的气势,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此同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还加强了对新建动物饲养场、定点屠宰场(点)以及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经营、加工活动单位和个人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工作,符合防疫条件的发给动物防疫合格证 ,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限期改正。全县共办(换) 动物防疫合格证1200 份,做到依法办证,亮证经营。在内部监督管理上,一方面加强对“两员”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的培训、考

10、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全县从“两员”中共选送到华农大、黄冈职院、中央农广校学习的 31 人。另一方面,加大对执法违法人员的查处,全县三年来共取消检疫员资格的 5 人,对 8 名检疫违规人员进行了处罚,通过这些案件的处理,树立了部门形象,提高了执法的威信。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证章的管理 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是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在县人大的指导下,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都建立健全了执法“三制” ,即执法责任制 、 评议考核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对执法人员提出来了具体要求,使每一个执法人员头上都有一个紧箍咒。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每一个执法人员的职责、权利、行

11、为规范、操作规程、票据使用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范化的要求,使每一个环节有依据、有标准、有要求,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全国统一监督、发放使用的检疫证、章、标志,是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规范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法的重要凭证。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把证、章的管理和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专帐记录,严格领发、回收、销毁的程序和相关手续,规范填写方法,明确使用范围,全县无一伪造检疫证、章及标志的案件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段打算 1、有关动物防疫政策没有落实兑现,如预防动物疫病所需的药品和有关物资所需资金,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编内兽医人员工资也

12、未列入预算,乡镇拖欠、截留、挪用防疫费问题突出,部分兽医人员工资不到位,导致个别乡镇防疫工作开展不平衡,免疫密度存在差距。 2、少数干部和经营单位及个人法制观念淡薄,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动物防疫执法多方受阻时有发生。如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濯港徐郁村查处一无证行医人员时,就受到村组长的无理阻挠。本文转载自 -http:/.damishu 今后的工作打算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继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依法防疫、依法检疫意识。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注重宣传的经常性、集中性、层次性和针对性。围绕动物防疫工作的重

13、点、难点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对违反动物防疫法的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和舆论暴光,以案说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为我县依法治牧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组织广大动物防疫检疫执法人员,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素质,促进依法行政。 2、认真抓好动物免疫工作。动物防疫是政府行为,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全社会所饲养的畜禽必须依法实行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继续推行畜禽防疫技术承包和双轨目标责任制。全县猪瘟防疫密度要达到98%以上,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要达到 90%以上,猪、牛、羊、禽的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4

14、%、1% 、3%和 16%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预防和扑灭动物疫病所需的药品、生物制品和相关物资,应当有适量的储备,并纳入本级财政专项预算。按照国务院199979 号文件和省政府20011 号文件规定,在编制内的兽医人员工资要纳入财政预算。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落实各项畜牧投入政策,保持基层畜牧兽医队伍的稳定。 3、理顺检疫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为最基层的检疫组织,由于历史原因我县乡镇检疫仍由乡镇畜牧兽医站组织实施,我们将在近期内拟定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理顺检疫体制,提高部门执法力度、执法质量和执法形象,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在我县顺利实施。 4、加强领导,搞好部门配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各级政府应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当成大事来抓,要协调好有关方面的关系,搞好部门的协同作战。畜牧、工商、公安、司法、卫生、财政、物价、技术监督、商业、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职,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搞好我县动物防疫工作,为我县畜牧业的发展,振兴农村经济,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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