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种设 备无损 检测机 构 级别评定 标准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2015 年 8 月 1 日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 1 - 前 言 特种 设备 检验 检测 机构 核准规 则 自 2005 年 3 月 1 日 实施 以来 , 特别 是特 种设 备 无损 检测机 构级别 评定 工作 的开 展, 对特种 设备 无损 检测 机构 提升管 理能 力与 技术 水平 , 改善 技术 装备与 检验 、 检测条件,提高检测质量 与检测能力,完善制度建 设与人才培训机制,增强 责任意识与服务观念, 规范行业自律与检测行为 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 别评定工作,已被社会
2、 广泛接受与认可。近十年 来,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 构级别评定成为无损检测 机构资源、能力、绩效 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综合 评价标志,是工程招标重 要条件。期间,为了适应 社会经济发展与技术进 步的需 要,2007 年 6 月 1 日、2009 年 6 月 1 日和 2011 年 1 月 1 日先 后出 台了 特 种设 备检 验检 测 机构核 准规 则 第 1 、2 、3 号 修改 单。 2013 年 6 月 29日 ,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特种 设备 安全 法 颁 布, 将 特种 设备 无 损检测 机构 作为 专 门一类 机构 进行 监督 管理 , 并要 求特 种设备 行业 协 会承担 起加
3、强行 业自 律, 推进行 业诚 信体 系建 设, 提 高 特种 设备 安全 管理 水平 的 重任。另外,2015 年 1 月 7 日 , 国家 质检 总局颁 布 了 特种 设备 无损 检测机 构核 准规 则 , 要 求 特种设 备无 损检 测行 业协 会 “ 应当在 提高 特种 设备 安全管 理水 平、 加强 行 业自律 等方 面发 挥积 极作 用, 促进特 种设 备无 损检 测行业 自律 和诚 信建 设” 。 根据要 求, 由特 种设 备 无损检 测行 业协 会组 织实 施特种 设备 无损 检测 机构 的级别 评定 工 作。 2014 年 4 月 , 中国 特种 设备 检验 协会 组织 有关
4、 特种 设备无 损检 测机 构代 表、 无损检 测专家 成立 了起草 组,在 充 分 调 研的基 础 上形 成了 特种 设备无 损 检测 机构 级别 评定 办法 征 求意 见稿 , 于 2014 年 12 月征求 意见 。根 据征求 到 的意 见,2015 年 1 月 ,起草 组根 据征 求意 见形 成送审 稿。2015 年 6 月 24 日, 协会 将送 审稿 提交 特种 设备 无损 检测 机构 理事单 位、 特种设 备无 损 检测工 作委 员会 主任 和 副主任 单位 进行 审议 ,2015 年 7 月 17 日, 起草 组根 据审议 意见 修改 后形 成报 批稿。2015 年 8 月 1
5、 日,本标 准由中 国特 种设 备检验 协会 批 准颁 布。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单位 和人 员如下 :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 沈 钢 姜 国锋 仇 道太 靳玉 庆 天津石 化装 备研 究院 压力 容器检 验研 究中 心 蒋仕 良 中石化 工程 质量 监测 中心 陈一民 湖北特 种设 备检 验检 测研 究院 李新成 北京捷 安特 技术 服务 有限 公司 麦 年 杭州华 安无 损检 测技 术有 限公司 张利明 安徽三 兴检 测有 限公 司 景卫 东 吉林亚 新工 程检 测有 限责 任公司 王 斌 天津诚 信达 金属 检测 技术 有限公 司 董艳柱 辽宁劳 安无 损检 测有 限公 司 杜
6、辉 山西科 视无 损检 测工 程技 术有限 公司 赵岩涛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 2 -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分级 及 条件 (1) 第三章 A 级和 B 级评定程序及要求(2) 第四章 审批 (3) 第五章 监 督与管理 (4) 第六章 附 则 (5) 附件 A 特 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 评定证书 (6) 附件B 综合评定分( Z) 评定方法(7) 附件 C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申请书(17) 附件 D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约请函(18) 附件 E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现场级别评定通知函(19) 附件 F 级别评定情况汇总表(20)
7、附件 G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报告(21) 附件 H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意见(24) 附件 I C 级特种设备 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意见(25) 附件 J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不予评定通知书(26) 附件 K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承担的无损检测工程项目备案表(27)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1 特种设备无损检 测机构级别评定 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了促进特种 设备无损检测行业健康发展, 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提高 行业管理水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以下简称核准规
8、则 )制定本标准。 第 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 按照 核准规则 取得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 下简称核准证 ) 的特种设备无损检 测机构 (以下简称“无 损检测 机构”)的级别评 定。 第 三条 中国特种设备 检验协会 (以下简称 “协会” ) 负责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 工作,并颁发 特种设 备无损检测机构 级别评定 证 书 ( 以下 简称 级别评定证 书 , 见附件A)。 级别评定证书 的有效期4 年。 级别评定证书 与 核准证 同 时在有效期内, 级别评定证书方为有效。 第四条 获得级别评定的无损检测机构,应当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社会责 任、服务质量等方面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并接受协会
9、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分级及条件 第 五条 无损检测机构 按照其资源、能力、绩效和社会责任等分为 A 级、B 级、C 级: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评定为A 级: 1. Z90(见附件B); 2. 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6 名, 其中至少有3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4 年以上; 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50 名,其中至少有30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4 年以上; 3.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 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 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 事故或安全生 产事故; 4.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 5.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2
10、 6. 被核准的无损检测项目不少于2 项(其中至少1 项为常规项目); 7. 四年内检测责任过失赔付能力不低于600 万元/年; 8. 固定办公场所(含试验场地)不少于1500 平方米; 9. 取得B 级级别评定证书满2 年。 (二) 同时 满足 以下条件 的无 损检测 机构 评定为 B 级: 1. Z80; 2. 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4 名, 其中至少有2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2 年以上; 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30 名,其中至少有20 名已在该机构连续工作2 年以上; 3.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 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 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 事故或安全生 产事故; 4.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
11、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 5.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 6. 四年内检测责任过失赔付能力不低于400 万元/年; 7. 固定办公场所(含试验场地)不少于800 平方米; 8. 取得C 级级别评定证书满2 年。 (三)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评定为C 级: 1. 四年内(持核准 证不满四年的,按实 际持证年限计算,下同 ) 未发生直接 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由检测质量引起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 2. 四年内未发生直接责任的预警等级较大及以上的污染事件; 3. 四年内未发生虚假的检测行为; 4. 首次核准的,取得核准证满6 个月。 第 三章 A 级 和B 级评定 程序 及要求 第
12、 六条 级别评定的程 序包括申请、受理、级别评定。 第 七条 申请级别评定 的无损检测机构 (以下简称 “申请机构” ) , 应当向协会秘 书处提交以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加盖申请机构 公 章的特种设备无损 检 测机构级别评定申 请书( 以下简称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3 申请书,见附件C);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核准证(复印件)。 第 八条 协会秘书处应 当在收到申请资料的10 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 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 协会秘书处应当在申 请书上填写受理意见 (有效期 12 个月) , 并将其返回申请机构; 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协会秘
13、书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 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机构未达到本标准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或有其它影响级别评定因素的, 不予受 理。 第 九条 申请机构约请 时,应当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以下资料: (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约请函(见附件D); (二)资源、能力、绩效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条 约请资料符合规定的,协会秘书处 与 申请机构协商安排现场级别评定计 划;不符合规定的,协会秘书处应当在 10 个 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 内容。 第十 一条 现场级别评定 由协会秘书处组织的级别评定组实施, 级别评定组的专业 构成应当与申请 机构承担的无损检测项
14、目相适应,并且应当与 申请机构无直接利害关 系。 级别评定组一般由2-4 名级别评定人员组成; 现场级别评定工作一般应当在 2-4 个 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 二条 在实施现场 级别评定的5 个工作日前, 协会秘书处应当向申请机构寄发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现场级别评定通知函(见附件 E);申请机构对确定的级别 评定人员有异议时,应当在现场级别评定前3 个工作日,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意见。 第十 三条 级别评定组 应当在现场级别评定结束时, 向申请机构通报现场级别评定 情况,双方共同确认并签署级别评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F)。 申请机构对现场级别评定有异议时,有权向协会提出申诉。 第 四章 审批 中
15、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4 第十 四 条 对于申请A 级或B 级级别评定的,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根据所 掌握的行业信息,出具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意见(见附件H)。 第十 五 条 不进行A 级或 B 级级别评定的,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每月收集 无损检测机构的首次或延续核准的有关信息, 根据本标准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条件进行 评价,出具C 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意见(见附件I)。 第十 六 条 协会秘书处 应当在1 个月内 (同期进行延续核准的, 应当在不符合项完 成整改并且经过协会秘书处确认后的2 个月内) 完成 特种设备无损 检测机构级别评定 报告
16、(见附件 G)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意见(或C 级特种设备无损 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意见)的审批。 予 以 批准的,协会向申 请机构颁发级别评定证书 ,并在协会网 站 上公布级别评 定结果; 无损检测机构设有分公司的, 应当在 级别评定证书 中注明分公司的名称和 地址,网上公布的级别评定结果也应当包括分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不予批准的, 协会向申请机构发送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不予评定通知 书 (见附件J) 。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 七 条 取得A 级或 B 级 级别评定证书 的无损检测机构, 应 当在 级别评定 证书有效期届满的6 个月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级别延续申请。 申请升
17、级的,原评定级别满18 个月,方可提出升级申请。 第十 八 条 持有 级别 评定证书 的无损检测机构, 其机构名称、 地 址、 分公司等 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的, 应当在变更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协会秘书处办理变更手续。 第 十九 条 协会建立特 种设备无损检测工程备案制度, 无损检测机构可以填写 特 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承担的无损检测工程项目备案表 (见附件 K) ,将承担的无损检测 工程项目向协会备案。 第 二十 条 协会建立无 损检测机构抽查制度, 对持有 级别评定证书 的无损检 测 机构进行监督抽查。 每年抽查数量一般不少于持有级别评定证书的无损检测机构总数的5%。 第 二十 一条 无
18、损检测 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降级、 吊销 级别评定 证书 或中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5 止级别评定程序: (一)在公示期间,申请机构被投诉,经调查属实,且影响级别评定结果的; (二)无损检测机构被吊销核准证的; (三)无损检测机构的条件明显低于第五条规定且在一个月内不能达到条件的; (四) 其它影响级别评定的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 二十 二条 本规则由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解释。 第 二十 三条 本规则 自2015 年8 月1 日起施行。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6 附件A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 级别评定证书 Rating C
19、ertificate for Special Equipment Non-Destructive-Test Inspection Agency 编号: : 经我协会依据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标准评定,你 单位被评定为 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 本次级别评定涵盖以下分公司: 序号 分公司 名称 分公司 地址 备注 (总)公司(部)地址: 有 效 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章 ) : 年 月 日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7 附件B 综合评定分(Z )评定方法 B1 综合 评定 分(Z) Z=单位评分+其它得分,最高100 分。 B2 其它 得分 申请机构参加行业活
20、动,根据行业活动规则,明确规定级别评定时给予的加分。 B3 单位 评分 ( 一) 资源(30 分) 序号 评定要素 评分办 法(得 分) 权重分 1 1.1 人力 资 源 1.1.1 无损 检测 人员 数量A1 1.1.1= 60+0.5A1 , 最高100分 7 1.1.2无损检测人员所持 的 级无 损检 测资 格项 数A2 1.1.2= 60+O.15A2 , 最高100 分 2 1.1.3无损检测人员所持 的 级无 损检 测资 格项 数A3 1.1.3= 60+1.6A3 , 最高100分 2 1.1.4 持 无损检测资格4 年 及以上的无损检测人员占 无损检 测人 员的比 例A4 1.
21、1.4=60+100A4 ,最 高100 分 2 1.1.5无损检测人员中, 中 级及 以上 职称 (含 技师 及以 上)人员 数量A5 1.1.5= 60+2A5 ,最 高100 分 1.5 1.1.6 技术负责人岗位任 职 能力 A6 1.1.6=60+0.4A6 ,最 高100 分: A6=0.3a+0.2b+0.5c,且 A6 最高不超过 100 分: 其中: a=60+10 理 工 科专 业人数+20 无损 检测 专业人 数, 最高100 分; b=60+10 大专人数+20 本科及以上人 数,最 高100 分; c=60+2 级资格项数+5 级资格项 数,最 高100 分 1.5
22、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8 1.1.7 质量负责人岗位任 职 能力 A7 1.1.7=60+0.4A7 ,最 高100 分: A7=0.3a+0.3b+0.8c,且 A7 最高不超过 100 分: 其中: a: 指学 历, 大专 及以 上a=100、其 它a=60 ; b=60+10级资 格项 数+20 级资格 项 数;最高100 分; c: 接受 行业 质量 管理 体系知 识 培训 学时 数 量, 超过50 学 时时 ,按50 学时计 算 1.5 1.1.8 检测责任师岗位任 职 能力 A8 1.1.8=60+0.4A8 ,最 高100 分: A8=0.3a+0.2b+0.5
23、c,且 A8 最高不超过 100 分: 其中: a=60+5 理工科专业人 数+10 无损检测 专业人 数, 最高100 分; b=60+5 大专 人数+10 本科 及 以上 人数 , 最高100 分; c=60+ 级 资格 项数+2级 资 格项 数, 最 高100 分 1.5 2 1.2 设施 和 装备资 源 1.2.1 固定资产总值A9( 万 元) 1.2.1=60+0.05 (A9-200),最 高100 分 2 1.2.2与核准项目相对应 的 无损检测仪器设备的原值 A10(万元) 1.2.2=60+0.08A10 , 最高100分 5 1.2.3 曝光室面积A11( 平方 米) 1.
24、2.3=10A11 , 最高100 分 0.5 1.2.4 源的 数量A12(台) 1.2.4= 10A12 ,最高100 分 0.5 1.2.5办公场所(含试验 场 所)建 筑面 积A13(平方 米) (1)办 公 场所 属自 有产 权的 : 1.2.5=60+0.04 (A13-800), 最高100 分 ; (2) 办公 场所 属租 赁的 :1.2.5按(1)式 计 算的结 果乘以0.8 1.5 3 1.3 核准 项 目 1.3.1 核准 项目 数量A14 1.3.1=60+10A14 ,最 高100 分 1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9 1.3.2 其它与无损检测相 关的
25、资质 证书 项数 A15 1.3.2=60+10A15 ,最 高100 分 0.5 (二)能力 (20 ) 序号 评定要素 评分办 法(得 分) 权重分 1 2.1 质量 管理 2.1.1 质量 管理 体系 建立 应当建立质量 管理体系, 包括质量管理体系、 管 理职责 、 资源配置管理及 技术支持、 检测实施、 质量 管理体 系的 分析 与改 进等 : 在100 分的 基础 上, 按如 下 原则扣 分: 1. 建立 了比 较符 合公 司实际 和 要求 的质 量管 理 体系的 ,扣0-20 分; 2. 建立 了基 本符 合公 司实际 和 要求 的质 量管 理 体系的 ,扣20-30 分; 3.
26、 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不符合公司实际和要求 的,扣30-40分 4 2.1.2 质量 管理 体系 实施 在100 分的 基础 上, 按如 下 原则扣 分: 1. 能够 提供 比较 完整 、 准确 、 符合 要求 的实 施的 见证材 料的 ,扣0-20 分; 2. 能够提供基本完整、准 确、符合要求的实施的 见证材 料的 ,扣20-30分; 3. 不能提供实施的见证材 料,或见证材料不能证 明质量 管理 体系 能够 基本 正常实施 的, 扣30-40分 6 2 2.2运营 管理 应当建立并实 施运营管理 制度,包括工作计划、 组织机 构设置 及职 责、 管理 制 度建 设、 绩效 考核 等: 在1
27、00 分的 基础 上, 按如 下 原则扣 分: 1. 能够 提供 比较 完整 的策划 的见 证材 料和 实施 的见证 材料 的, 扣0-20分; 2. 能够 提供 部分 策划 的见证 材 料和 实施 的见 证 材料的 ,扣20-30 分; 3. 建立 的运 营管 理制度 不 完整, 不符 合公 司实 际 情况, 或见 证材 料不 能证 明运营 管理 基本 正常 运行 的 , 扣30-40 分 1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10 3 2.3人力 资源 管理 应当建立并实 施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包括 员工聘 用(合 同) 和社会 保险 等: 在100 分的 基础 上, 按如 下 原则
28、扣 分: 1. 建 立了 比较 完整、 比较 符合公 司实 际的 人力 资 源管理 制度 及实 施的 见证 材料的 , 扣0-20 分; 2. 建 立了 基本 完整、 基本 符合公 司实 际的 人力 资 源管理 制度 及实施 的见 证材 料 的,扣 20-30 分; 3. 建立 的 人力 资源 管理 制 度不完 整、 不符 合公 司 实际,不能提供实施的见 证材料的或见证材料不能 支 持相应 制度 的, 扣30-40 分 1 4 2.4财务 管理 应当建 立并 实施 财务 制 度: 在100 分的 基础 上, 按如 下 原则扣 分: 1. 建 立了 比较 完整、 比较 符合公 司实 际的 财
29、务管 理制度 , 并能 提供 实施 的见 证 材料 ,扣 0-20 分; 2. 建 立了 基本 完整、 基本 符合公 司实 际的 财 务管 理制度 , 并能 提供 实施 的见 证 材料 ,扣 20-30 分; 3. 建立的 财务管理制度不完整、不符合公司实 际,不能提供实施的见证 材料的或见证材料不能支 持 相应制 度的 ,扣30-40 分 1 5 2.5 技术 创新 2.5.1 检测 技术 应用 在60分的 基础 上, 逐项 加分 , 最高100 分: 1. 四 年内, 自主 研发 具有 国际先 进水 平的 检测 技 术 , 每项加 40 分; 2. 四 年内, 自主 研发 具有 国内先 进
30、水 平的 检测 技 术 , 每项加 30 分; 3. 四年 内, 引进 具有 国际领 先 水平 的检 测技 术, 每 项加 20 分; 4. 四年 内, 引进 具有 国内先 进 水平 的检 测技 术, 每 项加 10 分 1 2.5.2 科研成果/ 科 技奖励 在60分的 基础 上, 逐项 加分 , 最高100 分: 1. 四年 内 , 主 持 (排 名在前 2 位 )完 成 科研 成果 /获得 科技 奖励 : 国家 级的每 项加 20 分 、省 部级 (含 国家级 行业 协会 ) 的每 项加 10 分 、地 市级 (含 省级行 业协会 )的每 项加 5 分; 2. 四年内,参 与完成科研 成
31、果/ 获得科技奖励 : 1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11 国 家 级的 每项加 10 分 、省部 级 (含 国家 级行 业协 会) 的每项 加5 分、 地 市级 (含 省 级行 业协 会) 的每 项加 2 分; 2.5.3 参 与法 规、 规 章、安 全技 术规 范、 标准的 制修 订 在60分的 基础 上, 逐项 加分 , 最高100 分: 1. 四 年内, 参与 国家 级的 法规、 规章、 安全 技术 规范、 标准 制定 或修 订的 ,每项 加20 分; 2. 四 年内, 参与 省级 或行 业的法 规、 规章、 安全 技术规 范、 标准 制定 或修 订的, 每项 加10 分
32、 1 2.5.4 科技 专利 在60分的 基础 上, 逐项 加分 , 最高100 分: 1. 四年 内, 取得 发明 专利的 , 每项加 20 分; 2. 四年 内, 取得 实用 新型专 利 的, 每项 加10 分; 3. 四年 内, 专利 应用 ,每项 加 20 分 1 2.5.5 专著 、译 著、 科技论 文 在60分的 基础 上, 逐项 加分 , 最高100 分: 1. 四年 内, 出版 专著 ,每部 加 20 分; 2. 四年 内, 出版 译著 ,每部 加 10 分; 3. 四年 内, 在国 际学 术刊物 上 发表 科技 论文 , 每 篇加20 分 ; 4. 四年 内, 在中 文核 心
33、期刊 上 发表 科技 论文 , 每 篇加10 分; 5. 四年 内, 在其 它学 术刊物 上 发表 科技 论文 , 每 篇加2 分; 6. 四年 内, 参与 教材 编制, 每 部加 10 分 1 6 2.6信息 化应 用 在60分的 基础 上, 逐项 加分 , 最高100 分: 1. 实现 局域 网管 理的 ,加 10 分; 2. 实现 了远 程管 理的 ,加 20 分; 3. 使用 了检 测报 告管 理系统 的,加 40 分 2 ( 三)绩效 (35 ) 序号 评定要素 评分办 法(得 分) 权重分 1 3.1 检测 业务总 量 3.1.1 四年 内, 无损 检测 业 务年均收入(按税报表)
34、 C1 (万元) 3.1.1=60+0.01C1 , 最高100分 12 3.1.2 四年 内, 备案 的无 损 检测业务年均收入(合同 3.1.2=60+0.02C2 , 最高100分 3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12 额)C2(万元) 2 3.2 四年内,国际招标的无损检测业 务年均 收入C3 ( 万元) 3.2=60+0.08C3 ,最 高100 分 1 3 3.3 四年内,外资项目、外方委托的 境内无损检测业务年均收入C4 ( 万 元) 3.3=60+0.08C4 ,最 高100 分 1 4 3.4 四年 内, 国家 发改 委立 项 或投 资 额达50 亿元以上项目的无
35、损检测业 务年均 收入C5 ( 万元) 3.4=60+0.04C5 ,最 高100 分 1 5 3.5四年 内, 使用 行业 认定的 专 有 (或 特殊) 技术 完成 的无 损检 测业务 年均 收入C6 (万元) 3.5=60+0.4C6 , 最高100分 1 6 3.6项目 管理 3.6.1 项目 管理 制度 建立 应当建 立工 程项 目管 理制 度,包 括项 目部 的 成立及 有关 任命 、项 目资 源的配 置、 施工 组织 措 施(方 案) 、公 司对 项目 部的质量 监督 机制 等: 在100 分的 基础 上, 按如 下 原则扣 分: 1. 建立 了比较 完整、 比较 符合公 司实 际
36、和 要 求的工 程项 目管 理制 度的 ,扣10-20 分; 2. 建立 了基本 完整、 基本 符合公 司实 际和 要 求的工 程项 目管 理制 度的 ,扣20-30 分; 3. 工程 项目 管理 制度 不完整 、 不 符合 公司 实 际和要 求的, 扣30-40 分 2 3.6.2 项目 管理 制度 实施 (含检 测工 作质 量) 项目部的成立及有关任 命 文件、项目资源 的 配置情况、施工组 织措施 (方案)实施情况 、公 司对项目部的质量 监督 见 证材料、技术与质 量管 理的见 证、 工程 资料 、项 目检测 工作 质量 等。 在100 分的 基础 上, 按如 下 原则扣 分: 1.
37、能够 提供 比较 完整 、 准确 、 符合 要求 的实 施的见 证材 料的 ,扣10-20分; 2. 能够 提供 基本 完整 、 准确 、 符合 要求 的实 施的见 证材 料的 ,扣20-30分; 3. 不能 提供 实施 的见 证材料 , 或见 证材 料不 能证明工程项目管理能够基本正常运行的,扣 8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13 30-40分 7 3.7 检测 质量 ( 注, 当申 请机构 不能 提供正在实施的检测工程对“3.6.2 项目管 理制 度实 施”情 况 进行检测 现 场评价 的,本 部分 的 权重 分按 14 分 计算, 但本 部分 的最 终得 分按规 定计 算得
38、分 后, 再乘 以0.6) 在100 分的 基础 上, 逐项 扣 分,最 多扣40分: 抽查5 份无 损检 测工 程技 术 档案, 对 无损 检测 工程实施过程的见 证材料 及 工作质量进行评 价, 根据评 价情 况, 每个 检测 工程酌 情扣0-8 分 6 ( 四)社会 责任 (15 ) 序号 评定要素 评分办 法(得 分) 权重分 1 4.1 法律 道德 4.1.1 遵守法律法 规 在100 分的 基础 上, 逐项 扣 分,最 多扣100 分: 1. 四年 内, 被特 种设 备安全 监督 管 理部 门监 督抽 查, 发现问 题并 被通 报的 ,扣100 分; 2. 四年 内,被投 诉,并
39、经 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 管 理部 门调查 属实 的, 扣100 分; 3. 四年 内,发生 直接责 任 的一般特 种设备 事故或 安 全事故 的, 扣100 分; 4. 四年 内,发生 间接责 任 的一般特 种设备 事故或 安 全事故 的, 每次 扣50 分 1.5 4.1.2 遵守行业 规 定 在100 分的 基础 上, 逐项 扣 分,最 多扣100 分: 1.四年 内, 发生 违反 行业 管理规 定行 为, 被行 业谴责 的,每次 扣50分; 2. 四 年内, 发生 违反 行业 管理规 定行 为, 被通 报的, 每次扣50分 ; 3. 四年 内,被行 业或业 主 监督抽查 ,发现 问题并
40、被 通 报 的, 每次扣 50 分; 4. 四年 内,被 投诉 并经 行 业或业主 调查属 实的, 每 次扣50 分 1.5 2 4.2 诚实 守信 4.2.1 商业价值伦 理 在100 分的 基础 上, 逐项 扣 分,最 多扣100 分: 1. 四年 内,被投 诉采用 不 正当手段 竞标, 经行业 调 查属实 的,每 次扣100 分; 2. 四年 内,被投 诉采用 恶 性竞争, 经行业 调查属 实 的,每次 扣50分 0.5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14 4.2.2 尊重和保护 知识产 权 在100 分的 基础 上, 逐项 扣 分,最 多扣100 分: 四年内, 每 发生1
41、次 经调查 属实的 涉及无 损检测 知识 产权方 面侵 权行 为 的 ,扣50 分 0.5 3 4.3 客户 与员工 4.3.1 检测责任过 失年均赔付能力 D1(万元) 4.3.1=60+0.1 (D1-100 ),最 高 100 分 1 4.3.2 工会 逐项扣 分, 最多 扣100 分: 1. 未设 立工 会的 ,扣100 分; 2. 工会 未建 章立 制的 ,扣60分; 3. 工会 未正 常开 展工 作的, 扣40 分 0.5 4.3.3 创造 就业 4.3.3=60+0.5a,最 高100 分: 其中,a:职 工总 数 0.5 4.3.4 客 户满 意度 在100 分的 基础 上,
42、逐项 扣 分,最 多扣40分: 抽查8 个 无损检 测工 程的满 意度调 查表, 每个工 程满 意度按下 列要 求扣 分: 1. 满意 的, 扣0 分; 2. 基本 满意 的, 扣2 分; 3. 未提 供或 不满 意的 ,扣5分 1 5 4.4 和谐 社会关 系 4.4.1 与 政府 关系 在60分 基础 上, 逐项 加分 ,最多100 分: 四年内,每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一次 “特种 设备 严重 事故 隐患 ”的, 加4 分 1 4.4.2 参加行业组 织 在60分 基础 上, 逐项 加分 ,最高100 分: 1. 参加 本行业的 行业组 织 ,国家级 (或国 际)的 加 20 分
43、、 省级 的加 10 分 、地 市 级的加 5 分; 2. 参加 相关行业 的行业 组 织,国家 级(或 国际) 加 10 分、 省级 的加 5 分 、地市 级 的加 2 分 1 4.4.3 同行 评价 在60分 基础 上, 逐项 加分 ,最高100 分: 1. 参加 本行 业国 家级 (或国 际 )的 行业 组织 : ( 副) 理事长 单位 加40 分、 常务 理事单 位 加20 分、 理 事单 位加 10 分、 会员 单位 加5 分; 2. 参加 本行业省 级或相 关 行业国家 级(或 国际) 的 行业组 织: ( 副) 理事 长单 位加20 分、 常务 理事 单位 加10 分 、 理事
44、单位加 5 分、 会员 单 位加 2 分; 3. 参加 本行 业地 级或 相关行 业 省级 行业 组织 : ( 副) 1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15 理事长 单位 加10 分、 常务 理事单 位 加5 分、 理事 单 位加2 分 、 会员 单位加 1 分; 4. 参加 相关 行业 地级 行业组 织 : (副 ) 理事 长单 位加 5 分、常 务理 事单 位加3 分、理 事单 位加2 分 、会 员单位 加1 分 4.4.4 四年 内, 社会 公益年均数量 D2(万元) 4.5.4=60+8D2 , 最高100分 0.5 6 4.5 责任 管理 4.5.1 企业 文化 在100
45、分的 基础 上, 按下 列 要求扣 分: 应 当建立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文化,包括核心价值 观、 企业 精神 、 团队 意识 、 工作 作风 、 行为 规范 和 思维方 式等: 1. 建立 了比较完 整、比 较 符合公司 实际和 要求的 有 社会责 任感 的企 业文 化的 ,扣 10-20 分; 2. 建立 了基本完 整、基 本 符合公司 实际和 要求的 有 社会责 任感 的企 业文 化的 ,扣 20-30 分; 3. 建 立的 企业文 化不完 整 、不符合 公司实 际和要 求 的,扣30-40 分 0.5 4.5.2 行业活动 参 与度 在60分 基础 上, 逐项 加分 ,最高100 分: 1
46、. 四年 内,发起 或主办 行 业活动, 国际性 的每次 加 40 分, 全国 性的 每次 加 20 分, 区域 性的 每次 加 10 分; 2. 四年 内,协办 行业活 动 ,国际性 的每次 加20 分, 全国性 的每 次加10分 ,区 域性的 每次 加5 分; 3. 四年 内,聘用 的人员 作 为专家参 与有关 组织举 办 的培训 、 考 核、 鉴定 评审 、 行业 调查 等活 动, 国家 级的每 次加4 分 ,省 级的 每次 加2 分,地 级的 每次 加1 分 1.5 4.5.3 行 业 自律 参 与度 在60分 基础 上, 逐项 加分 ,最高100 分: 1. 四 年内, 按时 缴纳
47、行业 自律基 金的 , 每 次加5 分; 2. 四 年内, 参加 行业 组织 的其它 自律 活动 , 每 次加3 分; 3. 四年 内,实名 举报、 或 提供线索 、或带 头抵制 违 反行业 自律 行为 的, 每次 加20分 1.5 4.5.4 奖 励或 荣誉 在60分 基础 上, 逐项 加分 ,最高100 分: 1. 四年 内, 国家 级政 府奖励 或 表彰 ,每 项加40 分; 1 中国特 种设 备检 验协 会团 体标准 16 2. 四年 内,省( 部)级 政 府、全国 性的行 业组织 或 社会团 体的 奖励 或表 彰, 每项 加20 分; 3. 四年 内,地级 政府、 省 级的行业 组织或 社会团 体 奖 励 或表 彰, 每项加 10 分 ( 五) 其它 1. 申请B 级的申请机构,若持有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无损检测) 不满四年时,相关参数按实际持证年限计算(平均) 。 2. 除特别说明外,每个 “ 评定要素”的最终 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权重分评分 办法(得分)100。 3. 每个“ 评定要素” 计算得分时,按照四舍 五入的原则取小数点后 两位; 最终计 算 “单位评分” 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小数点后一位;计 算 Z 值时, 按照四舍五入的原 则取小数点后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