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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doc

上传人:oceanpvg 文档编号:5494131 上传时间:2019-03-05 格式:DOC 页数:256 大小:32.97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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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贵港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 2902 号编制时间:二一九年一月I概述(1)建设项目的特点贵港市北部与南部之间通过国道 209 二级公路相连,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量的大幅增加,现有的公路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发展的需要,且由于交通量的大幅增加导致堵车现象严重,行车时间过长,已经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影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现有的路网状况已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滞后的交通状况制约着当地的经济发展。为了加快公路路网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贵港市和覃塘区的公路路网结构,促进各市县

2、、乡镇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因此,贵港市交通局建设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即本项目),以完善贵港市地方公路网络组成。2016年 3 月 29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6368 号对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项目建议书批复,同意项目立项。拟建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工程位于贵港市覃塘区、港北区,是广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交通建设项目,是连接贵港市北部贵隆高速公路和南部广昆高速公路的重要通道,是贵港市地方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修建对完善贵港市公路网,提高沿线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发挥贵港地方公路网的功能与作用,促进市(县)区域间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贵港市西

3、外环高速公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及港北区境内,由主线及支线连接线两部分组成。项目主线起点位于贵港市覃塘区新廖村与廖村间,设姚山Y 形枢纽互通与在建贵隆高速衔接,后向南利用既有桥孔分幅下穿南广高铁,设桥梁跨越义渡江后,沿义渡江东岸行进并设分离式立交上跨 G324,于新龙村附近设贵港西单喇叭形一般互通与拟建贵港西连接线相连,之后折向西南再次设桥跨越义渡江,于三里镇西侧通过,经罗村、大屋,于水仙村附近折向东南,设分离式立交上跨 G209 后,终于蒙村附近。项目全长 47.304km,其中主线全长 33.602km,连接线全长13.702km。项目计划于 2019 年 3 月底开工建设,20

4、22 年 3 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为 3 年。(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高速公路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项目业主贵港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成立环评工作组并对路线方案进行了现场调查。通过现场调查、相关部门咨询及资料分析,结合项目排污特征及周边环境敏感点、污染源分布及相关规划情况,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在此基础上制订了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并委托了广西绿保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

5、测,获得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范,预测分析了项目建设和营运对沿线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减缓与消除不利影响的环保措施,编制完成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是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中的纵 5 鹿寨至钦州港高速公路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贵港市城市过境线,项目建设与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相符。路线走向基本落实了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规划环评及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基本一致。拟建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是贵港高速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加快高速公路与城市主干道的衔接,构建“二

6、环七射”高等级城市快捷路网,项目的建设与贵港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相符。拟建项目不涉及穿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路线走向符合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贵港市覃塘城区总体规划(20092030 )。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涉及广西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环境利用上线,本项目不在该区域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三线一单”要求。(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防护措施项目为高速路新建工程,本评价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为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营运期的

7、声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以下生态防护措施: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临时工程尽量安排在永久占地区,尽量避免占用植被、农田、林地;施工完毕恢复原土地表层;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的交通道路,需新修施工便道的路段结合地形地貌,挖填平衡,建设完善排水系统;不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临时用地尽量避免占用植被、农田、林地;规范施工行为,严禁捕杀野生动物、随意捕捞鱼类,施工产生废水经处理后排放,禁III止直排;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均不得随意排放进入地表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植被恢复等。根据分析预测结果,项目营运使沿线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中,受交通噪声超标影响人口共 421 户/1504 人。

8、本评价提出对超标建筑采用声屏障、换装 隔声窗进行噪声防护,费用合计 1083 万元。此外,本评价还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固体废物环境及环境风险等保护提出了相应的防护措施。(5)环评主要结论本项目是连接贵港市北部贵隆高速公路和南部广昆高速公路的重要通道,是贵港市地方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公路的修建可完善贵港市公路网,提高沿线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发挥贵港市地方公路网的功能与作用及促进市(县)区域间经济的发展。本项目与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和贵港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相一致。项目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

9、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工程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运营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i目 录概述 .I1 总则 .11.1 编制依据 11.2 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和评价时段 41.3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51.4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01.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52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282.1 项目地理位置 282.2 路线方案比选 282.3 推荐方案基本情况 442.4 建设方案 482.5 施工概况 632.6 施工组织 762.7

10、环境因素影响分析 81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903.1 自然环境 903.2 生态敏感区 953.3 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年) .963.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973.5 项目区域污染源调查 130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14.1 生态影响分析与评价 1314.2 环境空气影响与评价 1414.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464.4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504.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864.6 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评价 186ii5 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可行性论证 .1945.1 设计阶段环保措施 1945.2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965.3 营运期环境保

11、护措施 2005.4 环境保护措施直接投资估算 213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156.1 社会效益分析 2156.2 环境效益分析 2156.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15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177.1 环境保护管理计划 2177.2 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 2197.3 环境监测计划 2207.4 环境监理计划 2217.5 竣工环保验收 2268 评价结论 .2288.1 工程基本情况 2288.2 环境质量现状 2308.3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2328.4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2368.5 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结论 2368.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408.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

12、划 2408.8 评价总结论 240iii附录:附录 1 拟建公路植物群落野外样地记录表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推荐方案路线平纵面图附图 3 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路线方案比较图附图 4 拟建公路敏感点及监测点位分布图附图 5 临时场地布置图附图 6 拟建项目与高速公路网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 7 项目与贵港市综合交通发展“十三五”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 8 拟建项目与覃塘区总体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 9 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 10 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位置关系图附图 11 项目与广西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 12 项目与贵港市生

13、态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附图 13 项目沿线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 14 项目与沿线基本农田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 15 拟建公路与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 16 拟建公路生态保护措施布置图附图 17 拟建公路评价区保护动物分布图附件:附件 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 2 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附件 3 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附件 4 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附件 5 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确认的复函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

14、司1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2018 年 12 月 29 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 年 10 月 26 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16 年 11 月 7 日施行);(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8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2011 年 3 月 1 日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次修正)(2013 年 1 月 1 日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次修正)(2009 年 8 月 27 日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2018 年 10 月 26 日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次修正)(2004 年 8 月 28 日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2011 年 5 月 1 日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11 月 1 日施行);(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次修

16、正)(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修订)(2011 年 1 月 8 日);(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第 682 号,2017 年 10月 1 日施行);(1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国务院令第 645 号,2013 年 12月 7 日施行);(19)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5 年 8 月 7 日);(20)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国办函2014119 号,2014 年12 月 29 日);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21)水污染防治行

17、动计划(国务院令第 17 号,2015 年 4 月 2 日);(2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令第 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23)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施行);(24)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号,2007 年 12 月 1 日);(25)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 5 号,2003 年 6 月 1 日);(26)印发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164 号,2004 年 4 月 6 日);

18、(27)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 号,2018 年 2 月 13 日);(28)“关于印发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林资发2003139 号,2003 年 8 月 14 日);(29)关于施行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7 号,2010 年 1 月 11 日);(30)“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 200394 号, 2003 年 5 月 24 日);(31)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144 号,

19、2010 年 12 月 15 日);(32)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交环发2004314 号,2004 年 6 月 15 日);(3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 号,2012 年 7 月 3 日);(34)关于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安监发2014211号,2014 年 10 月 13 日)。1.1.2 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2016 年 9 月 1 日施行);(2)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修订)(2012 年 3 月 23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环境影

20、响报告书 1 总则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3日施行);(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修订)(2004 年 7 月 1 日施行);(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修订)(2014年 10 月 1 日施行);(5)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修订)(2016 年 12 月 9 日);(6)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2008 年 2 月 14 日);(7)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 年 12 月 21 日);(8)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8 年 11 月);(9)贵港市生态功能区划(2012 年 3 月 7 日);(10)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修订) (

21、桂环发201529 号,2015 年 10 月 26 日);(11)关于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2146 号,2016 年 12 月 23 日);(12)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二十条对应措施的通知(贵政通201531 号,2015 年 4 月 30 日);(13)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贵政办发201835 号,018 年 9 月 29 日)。1.1.3 相关技术规范、标准(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2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技术评价导则(HJ/T 169-2004);(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8)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9)公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 B04-2010 );(10)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11)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12)地表水

23、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13)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1.1.4 工程依据技术文件(1)贵港市交通运输局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委托书;(2)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3)广西绿青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西外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5)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24、;(6)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工程用地踏勘论证报告。1.2 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和评价时段1.2.1 评价工作等级根据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工程特点、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各专项技术导则中关于评价级别的划分方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见表 1.2-1。表 1.2-1 评价工作等级表评价内容工作等级 划分依据 项目实际情况生态环境 三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HJ 19-2011 ),面积 5dB(A),评价等级为一级。项目建设后远期敏感点声环境现状最大增加量大于 5dB(A),受影响人口较多。地下水环

25、境依据 HJ 610-2016 附录 A,公路除加油站为类,其余为 IV 类。服务区内加油站单独评价,不包含在本工程内,因此确定本工程属于类建设项目,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2.2 评价范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各专项技术导则中对评价范围的划分原则和对项目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评价范围如下:(1)生态影响评价: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根据拟建项目工程特点,结合相关技术规定和项目影响区生态特征,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具体如下:主体工程区评价范围为公路中心线两侧各 300m 区域;临时占地区评价范围为占地区域。(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公路中心线两侧各 200m 以内的

26、范围。(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公路中心线两侧 200m 范围内的主要地表水体,跨越河流的评价范围为上游 500m 至下游 1000m 范围的水域。同时,按跨越河流下游取水口及鱼类“三场”等敏感目标分布情况适当扩大评价范围。(4)声环境影响评价:公路中心线两侧各 200m 以内的范围。1.2.3 评价时段项目评价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根据工程可研报告提供的建设时间及建设工期,确定评价时段具体如下:(1)施工期:项目计划 2019 年 3 月底开工,2022 年 3 月底竣工,工期 3 年;(2)营运期:竣工营运第 1 年(2022 年)、第 7 年(2028 年)及第 15 年(2036年)

27、三个特征年。1.3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3.1 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3.1.1 与路网规划的相符性分析1、与高速公路网规划相符性分析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1)项目与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相符性分析2018 年 9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函20182260 号文批复了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拟建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是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中的纵 5 鹿寨至钦州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贵港市城市过境线。项目的建设是完善和优化广西高速公路网,增强市际、市县间的联系,加快贵港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8、的需要。可见项目的建设与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相符。拟建公路与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6。(2)项目与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 2018 年 9 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的主持下召开了审查会,并形成审查意见。该规划环评根据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情况,对路网涉及的重要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评价与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与建议。根据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桂环函

29、20182260 号)(详见附件 3),本次项目环评的具体要求及项目环评对规划环评要求的落实情况详见表 1.3-1。表 1.3-1 项目环评对规划环评要求的落实情况序号 规划环评的具体要求 项目落实情况1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特点、保护要求和城镇体系发展方向等,加强规划与区域环境敏感区、沿线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等的协调,统筹考虑高速公路对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项目路线综合考虑了区域环境敏感区、沿线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及区域交通规划的协调,优化路线方案2规划选线、选址应最大限度降低生态影响,加强与正在划定的广西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的

30、衔接,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服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避让优先”原则优化选址选线,并强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区域环境水平不降低。与批复的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不符的规划内容需予以调整,结合广西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将规划范围的生态保护红线纳入生态空间严格保护,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须符合相关管控要求,设置与高速公路开发建设相关的必要的生态安全空间,调整与生态空间保护要求不符的线路布局。建议横 12(铁山港至钦州港、钦州港至防城港)、纵 5(灵山至钦州港)绕避广西茅尾海项目路线不涉及广西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7序号 规划环评的

31、具体要求 项目落实情况红树林保护区限制类红线区、广西钦州茅尾海保护区限制类红线区。3规划线路应根据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要求,与周边环境敏感区域保持足够的规划控制距离。根据沿线敏感目标分布情况,预留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的建设条件,并针对可能产生的噪声等影响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保证合理的桥隧比和有效的动物通道,保护动物的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避免造成野生动物生境阻隔。(1)拟建项目已根据预测及环境质量标准预留足够的规划控制距离;(2)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对沿线敏感目标采取换装隔声窗及声屏障等降噪措施;(3)拟建项目共设置通道 66 道,桥隧比为 15.7%,避免造成野生动物生境阻隔。4协调做好规划线路两侧用

32、地规划控制,尽量避开居住用地、永久基本农田、矿产资源开发区等区域,不占或少占耕地。规划选线、选址原则上近城而不进城,应符合相关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相协调。项目路线调整后,不占用居住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及矿产资源开发区,选址上基本符合近城而不进城的原则,符合相关的城镇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5建立针对噪声、水等环境要素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长期跟踪监测机制,加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拟建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针对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等要素制定了监测计划。综上所述,项目基本落实了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

33、2、与贵港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贵港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可知,拟建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是贵港高速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加快高速公路与城市主干道的衔接,构建“二环七射”高等级城市快捷路网。可见项目的建设与贵港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相符。项目与贵港市综合交通发展“十三五”规划位置关系图见附图 7。1.3.1.2 与城镇总体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拟建主线位于覃塘区,经过覃塘主城区、三里镇、五里镇、大岭乡、石卡镇;均编制有城镇总体规划。连接线位于覃塘区及港北区,经过覃塘主城区、港北区根竹乡。经调查:(1)拟建公路主线桩号 K1+050K6+100 路段在

34、贵港市覃塘城区总体规划(20092030 )规划界限范围内,线位穿越区域为未规划用地;连接线桩号LK11+800LK13+300 路段在 贵港市覃塘城区总体规划( 20092030)规划界限范围内,线位穿越区域为工业用地。覃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 年调整)已对用地进行调整,预留了拟建公路线位,因此本项目建设与覃塘区规划是协调的。项目与覃塘区总体规划位置关系见附图 8。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8(2)拟建公路桩号 K11+100K11+300 段占用覃塘区三里镇总体规划(20042020 年)边缘范围,因设计线形需要经过工业用地。覃塘区三

35、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 年调整)已对用地进行调整,预留了拟建高速公路线位,因此本项目建设与三里镇规划是协调的。(3)根据覃塘区五里镇总体规划(2005-2025)、覃塘区大岭乡总体规划(2005-2025) 及覃塘区石卡镇总体规划(2012-2030),拟建公路距离覃塘区五里镇镇区规划范围最近距离 1.16km,距离石卡镇、大岭乡的规划范围较远,公路线位不在覃塘区五里镇、石卡镇、大岭乡的镇区规划范围内,不占用规划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与五里镇、石卡镇、大岭乡规划相协调。(4)拟建公路连接线桩号 K0+000K0+600 段穿越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港北区范围,线位穿越区

36、域为工业用地。港北区根竹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 年调整)已对该用地类型进行调整,预留了拟建连接线线位,因此本项目建设与港北区规划是协调的。综上,项目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各城镇总体规划相协调。1.3.1.3 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涉及区的生态功能区主要为农林产品提供功能区,该生态功能区均未禁止或限制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 中规定的限制类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并不会破坏生态功能区的功能作用,本项目经过路段对林地、耕地有一定程度的占用,项目实施中应以当地的生态功能

37、区划为指导,减小对土地的占用,在施工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动物的扰动。项目建成后,临时用地的恢复方向以恢复其原有用地类型为主。在实行严格的耕地占用补偿措施及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的情况下,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可进一步降低。综上,本项目与广西生态功能区划是协调一致的。拟建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的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9。1.3.1.4 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拟建公路位于贵港市覃塘区及港北区,属省级重点开发区域贵港区块,未涉及禁止开发区及限制开发区。因此拟建公路的建设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协调。拟建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10。贵港市

38、西外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91.3.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按照环保部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 号)、“ 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即三线一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本次评价分别按上述要求,论证项目的合理性,并制定相应的环境负面清单。(1)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

39、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8.11)及已颁布的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项目不涉及广西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见附图 11),不涉及占用禁止类及限制类红线。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永久占地 294.89hm2,已经列入地方建设用地指标,不涉及占用公益林和基本农田;项目通过严控施工期扬尘,推广排放量低的机动车,项目所在区域内的CO、NO 2、环境控制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2012 )二级标准要求;划定噪声防

40、护距离,不能达到 2 类功能区要求的区域不宜新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噪声敏感建筑;对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使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农肥,运营期项目服务设施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后尽量绿化回用,剩余部分外排,建筑垃圾利用陆域桥梁下空地及互通喇叭口内部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项目占地已经列入地方建设用地指标,项目

41、服务管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回用。因此,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0目前,项目选址区域暂无明确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属于鼓励类项目。项目运营在清洁、环保、安全、节能、社会效益等方面效果显著。因此,项目应为环境准入允许类别。1.3.3 环境功能区划(1)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二级区划,项目所经区域,主导生态功能为农林产品提供功能区;根据贵港市生态功能区划的相关内容,项目所经区域为郁江平原农场品提供功能区及覃塘城区功能区。详见附图 9 及附图 12。(2)环

42、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拟建公路不穿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规划保护范围,经调查,项目沿线位于城市规划区边缘或农村地区,沿线未进行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拟建公路途径区域为二类环境功能区。(3)地表水功能区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及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确认的复函(贵环评20182 号)的相关内容,拟建公路跨越义渡江(也叫鲤鱼江)位于水功能二级区鲤鱼江覃塘工农业用水区,区域水质为类,义渡江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拟建公路跨越的水车河、西干渠、水尾江、大坡江、小溪、利济江(也叫

43、旱河及六务河)等河流未进行水功能区划分,未进行水功能区划分的水体均为义渡江的支流,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4)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经调查,项目沿线位于农村地区或城市规划区边缘,未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的相关内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贵隆高速公路、G324国道、G209国道、广昆高速公路边界线两侧临路建筑以三层以下楼房为主时,公路两侧边界线外35m以内区域为4a类声环境

44、功能区;以三层以上楼房为主时,临路第一排建筑物为4a 类功能区;拟建公路途径的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60dB(A)、夜间按50dB(A)执行;评价范围内的南广高铁、黎湛铁路为既有铁路,既有铁路边界线(铁路外轨中心线两侧30m)处执行昼间 70dB(A),夜间70dB(A);根据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1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铁路边界线外 30m内的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A)、夜间55dB(A)执行,有列车通过时参照昼间70dB(A)、夜间55dB(A) 执行。其余区域为2类声功能区。

45、1.4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4.1 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内容根据前述分析确定项目建设对影响区内各环境要素的影响情况见表 1.4-1。表 1.4-1 环境影响矩阵分析表环境问题 自然( 物理环境) 生态环境时段 工程活动影响因素噪声 地表 水 大气 振动 农业土壤 植被 水土流失 野生动物土石方工程 - - - - - - -机械作业 - - - - -桥涵工程 - - - - - - -建材堆放 - - - -材料运输 - - -施工营地 - - -施工期施工废水 - - -公路运输 - - - - - - -路面雨水 - -营运期 服务设施 - -注:“”重大影响;“” 中等影响; “”轻度

46、影响;“+”正影响;“-”负影响。根据环境影响因素矩阵筛选,本工程将对该区域生态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由筛选结果确定主要评价因子如下。表 1.4-2 主要评价因子环境要素 评价内容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破坏 生物资源调查 定性分析为主,核算 生物损失量施工期车辆道路扬尘和施工粉尘,沥青搅拌、摊铺的沥青烟TSP、NO 2、CO、THC、 苯并a 芘大气环境运营期汽车尾气NO2、CO 、TSP、PM 10NO2、CO地表水环境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营运期服务设施生活污水水温、pH 值、高锰酸盐指数、COD、溶解氧、BOD 5、石油类、 SS、

47、NH 3-N、总磷COD、BOD 5、石油类、SS、NH 3-N声环境 施工期机械噪声、运营期 交通噪声 LAeq LAeq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2环境要素 评价内容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风险事故 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影响 燃油其他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 定性分析评价 定性分析评价1.4.2 评价标准拟建项目位于贵港市覃塘区及港北区,沿线现状以乡村环境为主,本评价根据项目沿线现状环境,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5-90)修改方案、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 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 、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贵港市西外环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确认的复函(贵环评20182号)以及相关质量标准,确定了本次评价所采用的标准。1.4.2.1 环境空气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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