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企 业 所 得 税 法 介 绍,游有旺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二零零七年七月,2,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与协调,一、现行税制与会计制度的基本框架(一)体现中性与公平的复合税制,公共产品(劳务)成本、价格,非排他 非竞争,公平,税收,3,税种的课税效果,4,5,中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沿革,企业所得税的起源 清朝末年,实行所得税的倡议 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提出所得税原则和所得税暂行草案,1937年正式实施。1937年1月1日,中国所得税诞生之日,6,中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沿革,新中国所得税制的建立 1950年,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所得税体系的初步建立 1958年,工商所得税独立的税种 1958年1
2、985年,集体企业、未纳入国家预算的国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和外资企业工商所得税,7,中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沿革,改革开放后的所得税制改革 开征外资企业所得税 1980年9月,全国人大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部企业所得税法 1981年,国务院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8,中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沿革,八十年代的所得税制改革 1983年,对国有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 1985年,开征集体企业所得税 1988年,开征私营企业所得税,9,中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沿革,九十年代的所得税制改革 1991年,合并两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993年,国务院发布
3、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0,中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沿革,2007.3.16 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表决结果: 赞成:2826反对:22弃权:35 2008年1月1日起,内、外资所有类型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11,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必要性,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需要;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贯彻“五个统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需要立法级次;实际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条款内容;吸引外资的需要;经济全球化的要求;,1
4、2,企业所得税改革方案的选择,方案一:外资税法不动,只对内资税法进行改革; 方案二:以外资税法为基础进行税法修订并适用所有企业,取消内资企业所得税; 方案三:将内、外资两套税法废止,根据新的情况统一研究税收政策,有机实现内外资企业“两税合一”。 最终选择:方案三,13,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指导思想,“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公平税负原则解决内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的问题 科学发展原则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调控经济原则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调整 国际惯例原则税法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 理顺分配关系原则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 便于征管原则规范征管行为,方便纳税人,降低征纳成本,14,
5、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法结构的变化,具体条款更加全面和详尽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20条;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30条新企业所得税法60条 税法名称确定企业所得税 VS 法人所得税 分章明确税法的规定收入总额费用扣除应纳税所得额,15,税法的基本框架共8章60条,第1章“总则”共4条规定了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要素,即对纳税人及纳税义务和法定税率等作出了规定;第2章“应纳税所得额”共17条主要明确了企业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企业各项扣除的范围和标准等;,16,税法的基本框架,第3章“应纳税额”共3条对一般企业计算应纳税额,以及对企业境内盈利抵扣亏损的范围、境外所得已缴所得税抵免的限额等做了规定;第
6、4章“税收优惠”共12条对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范围、优惠内容、优惠方式等做了规定;,17,新法的基本框架,第5章“源泉扣缴”共4条对非居民企业实行源泉扣缴的范围、扣缴人的义务、法律责任等做了规定;第6章“特别纳税调整”共8条对企业的关联交易、预约定价、核定程序和补征税款和加收利息等作出了规定,强化了反避税手段;,18,税法的基本框架,第7章“征收管理”共8条对企业纳税地点、总分机构汇总缴纳、纳税年度、缴纳方式等做了规定;第8章“附则”共4条对享受过渡性优惠的企业范围、内容,与国际税收协定的关系以及本法实施日期等做了规定。,19,新税法的主要内容“四个统一” 、 “两个过渡”,“四个统一” 统一税法
7、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 内资税法、外资税法进行整合; 统一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确定纳税人的范围,包括取得经营收入的单位和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在国际上属于适中偏低的水平,20,新法的主要内容“四个统一”,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 内外资企业工资、公益捐赠的比较以及国际比较 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的税收优惠体系 原则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鼓励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21,新法的主要内容,“两个过渡” 对部分特定区域实行过
8、渡性优惠政策 对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老企业实行过渡措施,22,第一章 总则中涉及的主要问题,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范围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的组织。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或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机构、场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营业代理人、农场、工厂、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提供劳务的场所、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以及其他用于经营活动的载体或设施。,23,第一章 总则中涉及的主
9、要问题,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 一人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24,第一章 总则中涉及的主要问题 (居民企业的限定条件的变化),现行税法: 注册地与管理控制机构均在中国双重具备,新法: 注册地或管理控制机构其一在中国单一具备,25,第一章 总则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税法采用了较为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税收管辖权 属地原则:一国有权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论取得这笔所得的是本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 属人原则:一国有权对本国企业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论这笔所得来源于本国还是外国。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确定 居民
10、企业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一国境内、外的所得纳税; 非居民企业负有有限纳税义务,只就来源于一国境内的所得纳税。,26,第一章 总则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 登记注册地标准:企业是否在本国各级政府登记注册; 优点:法人的注册成立地是唯一的,便于识别其居民身份; 缺点:容易产生法律的规避现象“基地公司”的产生 总机构所在地标准:企业的总机构是否设在本国境内;总机构是指企业进行重大经营决策以及全部经营活动和统一核算盈亏的总公司或总店。 实际控制管理地标准:作出和形成企业的经营管理重大决定和决策的地点; 多标准相结合,27,第一章 总则中涉及的主要问题,我国居民企业和非
11、居民企业划分标准 “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单一标准 (税收权益更广,双重征税的解决)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8,第一章 总则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归纳总结 居民企业(境内、 境外)(境内)有机构场所(境外,有联系) 非居民企业没有机构(境内)?,29,第一章 总则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原则:
12、 利息所得实际负担或支付利息的企业所在地 股息所得分配股息的企业所在地 租金所得资产使用地 财产转让所得不动产以财产所在地动产以转让财产的企业所在地 特许权使用费实际负担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企业所在地,30,第一章 总则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通常有哪些? 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从境内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 ,31,第一章 总则中涉及的主要问题(续),企业所得税税率 税率类型单一比例税率
13、分类比例税率累进税率 法定税率25在世界各国中,处于适中偏低的水平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税基和税率的确定(20)(预提所得税),32,33,34,第一章 总则中涉及的主要问题(续),税率确定的原则 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内资企业减收1340亿,外资企业增收410亿,合计后财政共减收930亿) 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 保持利益格局不做大的调整 与周边国家税率保持基本平衡,35,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的定义),现行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和损失 (收入总额实际等于应税收入额),新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
14、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为所有收入货币、非货币形式、各种来源,36,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现行税法: 1、公益捐赠全额扣除 2、自创商誉未做规定 3、长期待摊费用-未对适用范围做规定-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当期扣除,新法: 1、公益捐赠利润总额12%内扣除 2、自创商誉不得扣除 3、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足额固定资产改建 -租入固定资产改建 -固定资产大修理,37,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现行税法(97/71号文):4、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股权转让),不得以资产评估价值调整帐面价值 5、亏损结转无限制,可以减境内盈利,新法:4、企业重组发生的资产交易
15、,确认为税务损益的,应按重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价 5、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能抵,38,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确认的原则 收入实现原则如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权责发生制原则: 纳税必要资金原则如免税改组 特殊交易事项的收入确认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39,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收入总额的范围认定国际惯例收入的各种来源、取得收入的各种方式、一切导致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流入、任何收入不作为应税收入或不申报纳税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1 、非法所得应当具有可税性;(违反法律和
16、违背公序良俗) 2 、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也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3 、所得是扣除成本、费用等后的纯收益; 4 、所得是货币或非货币的所得,即所得应当有一定的载体。,40,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我国税法界定了收入总额的范围: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非货币收入有别于货币性收入的固定性和确定性,通常按公允价格来确定收入额。 股息、红利收入(如何消除重复性征税?) 其他收入项目(兜底条款),41,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的区别) 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税收入(第四章 税收优惠)
17、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非营利公益组织的非营利收入,42,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税前扣除的基本条件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税前扣除的一般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确定性原则: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相关性原则: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
18、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43,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的界定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 其他问题工资的管理,44,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公益性捐赠扣除政策的调整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原来的规定是应纳税所得额) 公益性的界定和管理限定条件 符合条件的捐赠可以扣除的理由弥补政府的缺位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参照国际上的做法,45,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不得扣除的支出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 、企业所得税税款; 3 、税收滞纳金; 4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 、税法规定以外
19、的捐赠支出; 6 、赞助支出; 7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46,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资产的税务处理通过对资产的分类,区别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确定准予扣除的项目和不准扣除的项目,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的确认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能够带来应税收入;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合理地计量。 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油气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和存货等。,47,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资产的计价(计税基础)一般采用历史成本企业重组中发生的各项资产交易,在税收上确认了收益或损失的,相关可按重新确认的价值确
20、定计税基础。 资产的扣除包括固定资产和生物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油气资产的折耗,投资资产成本的扣除以及存货成本的结转等。 资产的处置资产的处置收入减掉资产的计税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税,所产生的损失可以冲减应纳税所得额。,48,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资产的折旧与摊销税收处理与会计处理的不同 会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残值,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和折旧方法都有统一明确规定,企业不能自行选择。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只能采取简单
21、分类法(分为房屋建筑物、一般机器设备和运输工具)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采用直线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49,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准予税前扣除,但具体范围、方法和标准将在实施条例中明确。,50,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保护国内税基境外同一国家内的盈亏仍然可以相互弥补,51,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亏损结转的规定税法规定:亏损向后结转,最长不得超过5年向前结转向后结转(国际惯例,对企业有利,有利于征管)混合型结转有一定的时限,5年,52,第二章
22、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财产转让所得的税务处理(第19条和16条) 1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收入全额转让财产的净值转让费用 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收入全额转让财产的净值2 、适用的税率 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5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20,53,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国际通行做法收入全额与税收协定一致 其他所得处理方法: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 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如何征税? 延续原来的做法 征税,54,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
23、额涉及的主要问题,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具体办法保证税法的合理性,相对稳定性,灵活性 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的规定不一致的协调趋势尽量减少税法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差异,55,第三章 应纳税额计算中涉及的问题,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税收抵免消除双重征税,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免税法 扣除法减免法抵免法优越性(全额抵免、限额抵免V) 两者区别(直接抵免V、间接抵免V),56,第三章 应纳税额计算中涉及的问题,间接抵免(税法第24条作出规定) 实行间接抵免的条件国际上的惯例10至50拥有的股权比例达到最低限度实施条例中将作出规定 抵免的层数问题,57,抵免限额的计算,抵
24、免限额 (分国不分项) 计算公式 境内、境外所得按 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 X 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税收管理的要求,58,第四章 税收优惠部分涉及的主要问题,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必要性 1 、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差异较大; 2 、现行优惠政策存在漏洞; 3 、区域性优惠为主的政策,不利于地区协调; 4 、税收优惠形式过于单一,59,第四章 税收优惠部分涉及的主要问题,扩大 1,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扩大到全国范围; 2,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低税率政策 3,环保、节水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扩大到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4,新增了对创业投资
25、企业、非营利公益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 保留 1,保留了对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2,保留了对农林牧渔业的税收优惠政策。,60,第四章 税收优惠部分涉及的主要问题,替代 1,用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税法实施后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予以“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替代现行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2,用特定的就业人员工资加计扣除政策替代现行劳服企业直接减免税政策; 3,用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政策替代现行福利企业直接减免税政策; 4,用减计综合利用资源经营收入替代现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直接减免税政策。,61,第四章 税收优惠部
26、分涉及的主要问题,过渡 1,对五个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税法实施后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予以“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2,西部大开发地区的鼓励类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取消 1,取消了生产性外资企业“两免三减半”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两免”等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政策; 2,取消了产品主要出口的外资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62,第四章 税收优惠部分涉及的主要问题,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项目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4,农林牧渔业的所得; 5,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 6,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
27、所得 7,技术转让所得 8,预提税的减免,63,第四章 税收优惠部分涉及的主要问题,小型微利企业20,认定标准制定和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15,认定管理 非营利组织(认定管理) 加计扣除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50(财税【2006】88号)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的加计扣除200(财税【2006】111号),64,第四章 税收优惠部分涉及的主要问题,创业投资企业财税【2007】31号 创业投资企业的认定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 在税法实施条例中明确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相关审批权限 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审批(税法尚未明确) 综合利用资源 资源综合利
28、用目录修订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目录和管理办法的制定,65,第四章 税收优惠部分涉及的主要问题,国务院根据需要,可制定专项优惠政策 全国人大立法,提高法律级次 保证税法的稳定性 应对突发事件,及时灵活,66,第五章 源泉扣缴中涉及的主要问题,源泉扣缴的概念 预提所得税不是一种单独的税种,而是一种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的确定 向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 济组织从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的 支付人 税收管理方法 符合源泉扣缴的,实行源泉扣缴; 未能源泉扣缴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所得发生地); 未扣缴又未自行申报
29、的,税务机关从该纳税人其他所得项 目的收入中追缴。,67,第五章 源泉扣缴中涉及的主要问题,“代扣之日”的判定扣缴义务人发生扣缴义务之日 在向纳税人支付所得时扣缴税款的,未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 支付有关税款之日; 在向纳税人到期应支付所得时扣缴的,为扣缴义务人相关支 付责任的到期之日; 扣缴手续的简化 按月解缴税款和办理扣缴申报,68,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涉及的主要问题,为什么制定这一章节的内容 税收法律体系建设的需要 参照国际通行做法 关联方的定义 关联关系的判定原来有规定 税务机关的调整权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独立交易原则的概念和判断 成本分摊协议,69,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涉及的主要问题,预约
30、定价安排的概念 预约定价安排的程序 预约定价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税务机关 纳税人,70,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涉及的主要问题,提供资料的法律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关联交易往来的资料 纳税申报时提交的资料 第三方提交资料,71,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涉及的主要问题,核定征收 对不提供关联方业务往来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平均利润率核定; 2,参照当地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企业的平均利润率核定; 3,按照营业收入或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5,同时采用两种以
31、上的方法核定 要求 严格前提条件,严格的核定程序,减少误差,72,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涉及的主要问题,资本弱化条款税法第46条 资本弱化的概念 造成资本弱化的原因 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股息不能税前扣除 许多国家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征收预提税,比对股息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 采用债权投资比采用股权投资的税收负担低 债权投资与权益投资的比例,73,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涉及的主要问题,一般反避税条款税法第47条 兜底的补充性条款,针对其他条款所不能规范的避税行为。 反避税的调整方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再销售价格法 成本加成法 其他合理方法,74,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涉及的主要问题,纳税调整加收
32、利息 处罚措施,75,第七章 征收管理涉及的主要问题,纳税地点 企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地点 纳税地点的判定登记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登记注册地在境内的,以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实际管理机构的判定,76,第七章 征收管理涉及的主要问题,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的确认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 点; 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选择其一; 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 税地点。,77,第七章 征收管理涉及的主要问题,汇总纳税 合并纳税 纳税年度的规定 清算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预缴 纳税申报 汇算清缴 货币计量,78,第八章 附则涉及的主要问题,制定优惠政策过渡措施的考虑 如何过渡? 1、原享受15和24等低税率优惠的企业新法实施5年内享受低税率过渡措施,逐步过渡到新的法定税率; 2 、原定期优惠的企业,一律从新税法实施年度起,按原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和年限开始计算免税期,在新税法实施后,可以享受尚未期满或尚未享受的优惠; 3 、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2008年起计算 4、新旧从优,不得重复 税法公布后,正式实施前 企业成立当时的税收优惠,2008年后,统一执行新的税法, 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79,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