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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doc

上传人:涵涵文库 文档编号:5446275 上传时间:2019-03-03 格式:DOC 页数:97 大小:1.19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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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编制说明北流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一月i目 录第一章 规划编制背景及过程 .1第 一 节 规 划 修 编 的 背 景 1第 二 节 规 划 指 导 思 想 2第 三 节 规 划 编 制 原 则 3第 四 节 规 划 的 范 围 和 期 限 4第 五 节 规 划 编 制 过 程 4第二章 规划的土地基础数据和底图 .9第 一 节 规 划 基 数 的 转 换 与 核 定 9一、相关定义 .9二、转换依据 .9三、转换原则 .17四、规划基数转换过程 .17五、规划基数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的对比分析 .20第 二 节 规 划 底 图 24第三章

2、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26第 一 节 上 轮 规 划 实 施 评 价 .26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27二、建设用地总量增加和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情况 .28三、土地利用效率情况 .29四、公众对规划的认识情况 .30ii第 二 节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分 析 .30一、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 30二、耕地利用现状 .32三、土地利用潜力分析 .34第 三 节 土 地 利 用 形 势 .36第四章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和发展目标 38第 一 节 自 然 概 况 .38一、区位条件 .38二、自然条件 .38第 二 节 经 济 社 会 概 况 .39第 三 节 经 济 社

3、会 发 展 目 标 .40一、2010 年主要发展目标 40二、2020 年发展目标 41第 四 节 人 口 预 测 .41一、总人口预测 .41二、城镇人口预测 .45三、市区人口规模预测 .49四、 “双栖”人口规模预测 .49五、最终人口预测结果 .50第五章 土地需求预测和规划指标安排方案 .52第 一 节 农 用 地 需 求 量 预 测 .52一、耕地需求量预测 .52二、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需求量预测 .54iii第 二 节 建 设 用 地 需 求 量 预 测 .55一、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 .55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预测 .56三、城市(县城)建设用地预测 .57第 三

4、节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的 分 解 .58一、指标分解原则 .58二、指标分解的思路 .58三、具体指标的分解 .59第 四 节 农 用 地 指 标 的 分 解 .61一、耕地保有量指标的分解 .61二、其他农用地的合理利用 .64第六章 基本农田调整优化 .67第 一 节 基 本 农 田 现 状 和 保 护 目 标 .67第 二 节 基 本 农 田 的 布 局 调 整 优 化 .68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 72第 一 节 土 地 利 用 分 区 的 原 则 和 方 法 .72一、分区原则 .72二、分区方法 .73三、分区依据 .73第 二 节 土 地 利 用 分 区 类 型 .74一、市

5、辖区土地利用用途分区 .74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74第 三 节 北 流 市 中 心 城 区 土 地 用 途 和 空 间 管 制 分 区 的 划 分 .75iv第八章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76第 一 节 与 上 轮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的 衔 接 .76一、规划指标的衔接 .76二、规划布局的衔接 .77第 二 节 与 上 级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的 衔 接 .77第 三 节 与 城 市 规 划 的 衔 接 .79一、人口规模、城镇化水平的衔接 79二、中心城区布局衔接 .81第 四 节 与 其 他 相 关 专 项 规 划 的 衔 接 .81一、与交通

6、、水利和能源规划的衔接 81二、与园区和工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82三、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83第九章 规划的可行性分析 84第 一 节 规 划 编 制 方 法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84第 二 节 实 现 规 划 主 要 指 标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86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1第一章 规划编制背景及过程第 一 节 规 划 修 编 的 背 景土地是社会物质生产和人类生存的基础,是人类最重要的资源和最宝贵的财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增长以及人类对土地资源的多样化需求,人地矛盾逐渐加剧。如何合理和永续利用土地资源,保障

7、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是人类面临的重大课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自然条件对特定区域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又确立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了“ 五个统筹” 、构建和 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上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战略的提出,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8-2010 年)

8、经依法批准实施以来,对北流市土地利用与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按规划管地和用地的意识、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全市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部分规划指标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已经超过了规划目标年的控制指标。更重要的是由于岑溪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2兴业高速公路和洛湛铁路北流段的相继建成以及荔浦至北海铁山港高速公路北流段的开工建设,使得北流市的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的空间布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就造成了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其他

9、规划的空间布局的差异,对项目的落地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此,该规划逐渐显露出建设用地布局、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和中心城市新增用地规模不能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不到位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修编。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好地适应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同时也为了解决耕地减少、土地资源集约节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统筹、协调与引导作用,必须对原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8-2010年)进行修编。第 二 节 规 划 指 导 思 想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 导,围绕全面

10、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贯彻“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 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遵循“ 五个统 筹” 的要求,全面落 实科学发展 观和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战略目标。本规划在总结上轮规划编制和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运用规划编制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方法,探索解决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等重大关系,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国民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3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第 三 节 规 划 编 制 原 则本次规划修编贯彻

11、“保 护、保障、挖潜和集 约利用” 的总方针,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编制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二、实事求是 规划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调查、分析、核实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并充分依据各镇土地利用现状及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确定规划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评价规划方案的可行性,确保规划切实可行。三、统筹协调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土地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及土地供应能力,综合平衡各业用地需求,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兼顾耕地保护、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用地需求,科学合理的安排各类、各业、各

12、区域和各时期用地。四、充分衔接 严格落实玉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的有关要求,在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规模、布局、时序等方面,与北流市城市总体规划、工业、水利、交通、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规划进行充分协调和有效衔接,保障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4可操作性。五、因地制宜 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北流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发展方向、特色产业等,制定切合实际的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规划方案,协调解决土地利用的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六、注重实施 深入研究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和政策,充分考虑规划实施

13、的可能性,明确规划实施的措施和步骤。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规划的公众意识,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第 四 节 规 划 的 范 围 和 期 限一、规划范围规划的范围为北流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 22 个镇和 3 个街道办事处,土地总面积 245225.83 公顷。二、规划期限规划以 2005 年为基期,以 2010 年为规划近期年,以 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 15 年。第 五 节 规 划 编 制 过 程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经过了以下“前期研究” 、“规划大纲编 制” 和“规划成果编制”三个阶 段。一、前期研究阶段(2004 年 5 月至 2006 年 6 月)2004 年 5

14、 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直各局、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北流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修 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5,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解决修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平衡各类、各区域用地、确定主要规划目标;制定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利用目标;组织审定规划方案和规划成果,研究实施规划保障措施。2004 年 9 月,北流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的规划前期专题研究编写课题组在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和玉林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正式实施后,开始深入北流市各部门收集规划所必须的社会、经济、自然、土地等方面的资料。主要包括:北流市“ 十五” 和

15、“ 十一五”规划,北流市有关农、林、牧、渔、城镇、工矿、交通、水利等资料、图件与专项规划,1998 年至 2005 年期间北流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征地资料、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实施文件与图件,北流市各年度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以及北流市农业综合开发等有关资料。同时,课题组深入到市直各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土地利用变更和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分析掌握北流市土地利用经验及存在问题以及用地需求发展趋势。在认真分析北流市社会、经济、自然、土地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北流市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土资源部和广西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设置 5 个专题研究,即: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北流市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16、分析;北流市土地需求量预测和土地供需形势分析;北流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北流市土地利用战略和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研究;2005 年 11 月,完成上述专题研究成果初稿,并提交给有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6专家和顾问征求意见。2006 年 6 月,课题组根据“四查清、四对照”成果对专题研究成果进行了认真的修改。二、规划大纲编制阶段(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2008 年 9 月,根据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 号)精神,北流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广西师范学院地理研究所承担北流市的土地利用总体

17、规划大纲和成果的编制工作。课题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原有专题研究的成果进行再次修改,同时将规划基期年改为 2005 年,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北流市“十一五” 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指标,针对北流市土地资源与区位特点,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存在的问题,开始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9 年 2 月 24 日,课题组向市四大班子领导成员汇报了规划大纲的编制思路和构想。2009 年 2 月至 4 月,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 号)、 国土 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

18、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文)、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编 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43 号令)的要求,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实地调查以及二调成果进行基数转换,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规划大纲初稿。规划大纲确定北流市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年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耕地保有量目标和基本农田保护率、土地开发整理目标,土地利用分区布局和重点建设项目空间布局以及各镇土地利用的主要控制指标,并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7针对性地提出了保障规划大纲实施的措施。2009 年 5 月 30 日,北流市人民政府将规划大纲送达

19、市规划修编成员单位征求意见,6 月 4 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对规划大纲进行审查并原则同意本大纲。课题组根据常务会的意见对规划大纲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专题研究和大纲(2006-2020 年)送审稿,报请北流市国土资源局、北流市人民政府和玉林市国土资源局审查。6 月 10 日,规划大纲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审论证。2009 年 7 月,根据评审意见,对大纲修改完善后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三、规划成果编制阶段(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2 月)2009 年 8 月,市政府组织规划修编领导小组成员、课题组、“二调” 承担单位、市 镇两级国土部门的领导 和技术

20、人员等,通过开展补充调研和论证,在原规划大纲和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规划文本和说明初稿。 2009 年 10 月,根据广西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有关要求”的通知(桂国土 资办2009290 号)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二调” 承担单 位、课题组和各镇有关人员, 围绕基本农田调查和上图新任务,积极开展一系列调研、统计、分析和图件编制工作,实地调查核实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增加量,在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填写基数转换表格,并将文本修改为条文格式。2009 年 12 月,由市政府将初步成果下发市直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之后,课题组根据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对规划成果文本、

21、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8图件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送审稿及说明,逐级上报评审。2010 年 1 月 15 日,广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委员会组织区直相关部门专家和领导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并通过了本规划成果。市国土资源局和课题组随后根据专家意见对规划文本、说明和图件再次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9第二章 规划的土地基础数据和底图第 一 节 规 划 基 数 的 转 换 与 核 定一、相关定义1、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指通过土地利用变更

22、调查或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获得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2、土地现状分类:包括过渡时期分类和二调分类。3、土地规划分类: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根据规划管理需要,对土地现状分类进行归并或细分形成的规划用地分类。(详见附图 2-1)4、规划基础数据: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根据土地规划分类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转换,形成规划基期年各类用地基础数据(以下简称规划基数,土地利用现状过渡时期分类和土地规划分类之间的转换关系详见附图 2-2、2-3、2-4)。二、转换依据规划基数主要依据土地规划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的对应关系进行转换。土地规划分类体系和转换对应关系见下图。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3、(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10图 2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划基数分类体系图图 3-2 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过渡期)转换关系对应图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11图 2-2 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过渡期)转换关系对应图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12图 2-3 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过渡期)转换关系对应图图 3-4 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过渡期)转换关系对应图图 3-5 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二调)转换关系对应图图 3-6 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二调)转

24、换关系对应图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13图 2-4 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过渡期)转换关系对应图图 3-7 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二调)转换关系对应图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14图 2-5 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二调)转换关系对应图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15图 2-6 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二调)转换关系对应图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16图 2-7 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

25、分类(二调)转换关系对应图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17三、转换原则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 资发200595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 号)、广西国土 资源厅关于下发“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有关要求”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09290号)的要求,规划基期数据按以下原则进行核定:1、用途管制原则。遵循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2、依法核定原则。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合法性审查认定,确保规划基数客观准确,维护规划编制的严肃

26、性和科学性。3、衔接可行原则。充分利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以及“四查清、四 对照” 等成果,与土地 现状分类充分衔接,满 足规划管理需要,有利于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4、综合平衡原则。遵循行政辖区内土地总面积以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保护不变的原则,转换前后保持一致。5、把握重点原则。重点对用地规模较大的地类变化进行分析、确认,例如中心城区用地。四、规划基数转换过程本规划基数转换是以 2005 年为规划基期年,采用 2005 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底数,利用“二调” 最新成果 对其进行校核。1、农用地和其它土地的转换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27、 年) 编制说明18按照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文规定的规划基数分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对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按文中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归并,直接纳入相应地类;水域、滩涂沼泽、自然保留地等其它土地也按文中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归并,直接纳入相应地类,农用地和其它土地各地类归并后,保持转换前后农用地和其它土地面积不变。详见下表。表 1 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进行基数转换后结果对比单位:公顷地 类 转换前 转换后 前后增减 增减比例一、农用地 220683.14 220683.14 0 0.00%(一)耕地 53159.88 53159.88 0 0.00%(二)园地 244

28、48.56 24448.56 0 0.00%(三)林地 137938.33 137938.33 0 0.00%(四)牧草地 1764.68 1764.68 0 0.00%(五)其他农用地 3371.69 3371.69 0 0.00%二、其它土地 8555.94 8555.94 0 0.00%(一)水域 2590.32 2590.32 0 0.00%(二)滩涂沼泽 329.32 329.32 0 0.00%(三)自然保留地 5636.30 5636.30 0 0.00%2、建设用地转换将过渡期分类中独立工矿、农村居民点用地、特殊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用地进行地类细分,地类细分借助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29、并结合实地调查或遥感等外部手段进行空间解译判断后进行转换,具体的过程是:将附属于城市、建制镇和农村居民点的独立工矿用地分别纳入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其余独立工矿用地根据用地性质细分为“ 采矿用地” 和“独立建设用地” 两个三 级类;将已 经与中心城市连为 一体的塘岸镇 107.96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19公顷建制镇用地以及北流市中心城区周边的 84.71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纳入城市用地;将已经与建制镇连为一体的 17.05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纳入建制镇用地;将属村级集体所有的 250.59公顷工矿用地纳入农村居民点,其余农村

30、居民点、特殊用地、交通用地及水利用地继续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依原地类统计。在地类细分的基础上,对建设用地各地类进行归并,完成建设用地所有三级类的转换,保持转换后建设用地面积不变。详见下表。表 2 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进行基数转换后结果对比单位:公顷地 类 转换前 转换后 前后增减 增减比例建设用地 15986.75 15986.75 0 0(一)城乡建设用地 13293.84 13293.84 0 01、城镇工矿用地 3428.01 3279.18 -148.83 -4.21% (1)中心城市用地 1340.86 1533.53 192.67 14.37% (2)其他城镇工矿 2087.

31、15 1745.65 -341.5 -15.56% 2、农村居民点用地 9865.83 10014.66 148.83 1.53%(二)交通水利等其他建设用地2692.91 2692.91 0 0 经过基数转换并核实,2005 年北流市中心城区的用地规模为 1533.53 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划转过来 84.71 公顷,建制镇用地划转过来 107.96 公顷。中心城区用地基数转换流量表详见下表。表 3 北流市中心城区用地基数转换流量表 单位:公顷由其它建设用地划转而来的城市用地行政区域转换前中心城市用地 农村居民点划转 建制镇用地划转转换后中心城市用地北流市 1340.86 84.71

32、107.96 1533.5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20五、规划基数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的对比分析为了便于利用“二调”最新成果对转换后的土地利用 现状进行校核,需按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二调)转换关系对应图(图 2-5、2-6、2-7)对“ 二调”数据进行转换 。转换后的结果见下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编制说明21表 4 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数统计表单位:公顷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合计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小计 县城或中心城 建制镇 农村居

33、民点采矿、独立 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水域滩涂沼泽未利用土地备注区 分(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以 2005年变更调查数据转换的基数(A) 245225.83 220683.14 53159.88 24448.56 137938.33 1764.68 3371.69 15986.75 13293.84 1533.53 1394.08 10014.66 351.57 1823.3 869.61 8555.94 2590.32 329.32

34、 5636.3 以报部 2008年二调初始成果数据转换的基数(B)245225.83 213933.84 41423.15 47192.02 117621.43 0 7697.24 20635.82 17211.75 1659.31 1643.69 13554.88 353.87 2566.22 857.85 10656.17 2669.94 152.84 7833.39 2006年2008 年增加量(C) 0.00 -6749.30 -11736.73 22743.46 -20316.9 -1764.8 4325.55 4649.07 3917.91 125.78 249.61 3540.2

35、2 2.3 742.92 -11.76 2100.23 79.62 -176.48 2197.09 20062008年增加(D) 790.90 441.95 112.37 198.65 128.63 2.3 348.95 0 2006年2008 年底审批量(E) 325.76 325.76 112.37 198.65 12.44 2.3 0 0 20062008年未批先用(F) 465.14 116.19 0.00 0.00 116.19 0 348.95 0 2005年前增加小计(G) 3869.94 3475.97 13.41 50.96 3411.59 0 393.97 0 2005年前

36、已批已用土地或历史沿用地未变更但应纳入基数部分(H) 3497.47 3378.01 13.41 50.96 3313.63 0 119.46 0 建设用地增加量类型2005年前违法占用土地和批而未用土地未变更不能纳入基数部分(I) 372.47 97.96 0.00 0.00 97.96 0 274.51 0 县城或中心城区归并 核定 2005年建设用地上图基数 19484.22 16671.85 1546.94 1445.04 13328.29 351.57 1942.76 869.61 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 编制说明22由表 4 可知,规划基数与第二次土地调

37、查数据有差异,既和“二调”数据的年份是 2008 年而变更数据的年份是 2005 年有关,也和“二调”数据和变更数据对土地的分类不一致有关,具体各地类的差异原因分析如下:(1)农用地转换后的二调数据与规划基数相比,农用地增加了 196.26 公顷。其中,耕地减少了 11736.73 公顷,园地增加了 22743.46 公顷,林地减少了 20316.9 公顷,牧草地增加了 5180.88 公顷,其他农用地增加了4325.55 公顷。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第一,近年来农民在市场经济的引导下,自发调整土地用途,在原有耕地上大量种植果树,二调数据中全市的可调整园地面积达到了 16046.46 公顷;第二

38、,1992 年土地详查时的田坎系数与现在用的系数本身存在较大差异,因而造成此次调查数据库数据与详查时的数据变化较大。在历年变更中,也没有对这项内容进行变更, 导致田坎比变更数增加了 3284.23 公顷。园地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民自发开荒种果,二是农民在当地政府农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引导下,利用坡耕地、林地种植果树,而变更调查时未调查到位或未及时变更。林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民将宜种植果园的经济林和残次林改造成园地,而历年土地变更调查中未及时变更;二是农民发展第三产业, 围林饲养禽畜,零星占用部分林地。牧草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二调规程,二调时将牧草地调绘为其他草地中的荒草地。其他农用地增

39、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变更调查与二调所采用的田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 编制说明23坎系数不一致,二调中的田坎面积增加;二是农民发展第三产业,围林禽畜饲养;三是二次调查将主要农村道路也调绘出来,导致其他农用地增加。(2)建设用地转换后的二调数与规划基数相比,建设用地增加了 4649.07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了 3917.91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增加了742.92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减少了 11.76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增加了 377.69 公顷,农村居民点增加了 3540.22 公顷。其变化原因主要为:城镇工矿用地规划基数与“二调” 变化的原因

40、: 2006 年至 2008 年期间,全市新审批增加 313.32 公顷,历史沿用地未变更为 64.37 公顷。农村居民点规划基数与“二调” 变化的原因:一是 历年变更不全面。我国的土地变更是从 1996 年开始的,1989 年以来,许多居民点的建设用地都未经过审批,而且这些农村居民点分布零散、交通不便,由于变更调查人员不足,导致无法及时进行调绘、上图和变更汇总,造成漏变更。因此 1991-1994 年用地都未有变更,这部分用地是上轮规划前的累计而不是上轮规划实施期间的新增用地,因此在变更表上没有反映出来。二是农村建设用地管理不到位,土地管理主要还是靠乡政府,部分乡镇为了解决财政收入不足,对一

41、些交通不便,难以发现的地区农村居民点建设采取瞒报、以罚代批等形式,使农村居民点用地大量增加。三是农村居民点建设缺乏科学规划,无序用地,造成部分农用地变成空闲地并入农村居民点。“二调”的交通水利用地比 变更数多了 742.92 公顷,这主要是二调数据与变更数据的统计时点不一致的原因。因为,2006 年至 2008 年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 编制说明24期间,全市未批先用的的交通有 348.95 公顷,另外还有 119.46 公顷的用地属于 2005 年前历史沿用未变更的用地,有 274.51 公顷用地属于2005 年前违法占用的土地。“二调”的其它建设用地比 变更数少

42、了 11.76 公顷,这主要是 2006至 2008 年间建设占用原因造成的。(3)其它土地转换后的二调数与规划基数相比,其它土地增加了 2100.23 公顷,主要原因是二调时将变更数据中的牧草地调绘为其他草地中的荒草地。(三)拟采用的规划基数在对土地利用基础数据进行反复调查与核对后,北流市采用的有关基础数据为:农用地面积 220683.14 公顷,建设用地面积 15986.75公顷,其它土地 8555.94 公顷。以此建设用地数为基数,加上 2005 年前增加应纳入规划基数的 3497.465 公顷共计 19484.22 公顷作为规划上图基数,但 2005 年前增加应纳入规划基数的 3497.465 公顷用地规模不纳入用地平衡。第 二 节 规 划 底 图北流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都是以 2008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图为基础,然后根据 2006-2008 年建设用地审批图对上述图件进行回溯,通过叠加、分析和处理,将 2005 年变更调查数与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建设用地数据差异、地类差异进行标示,编绘形成 2005 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再以这些图作为规划底图编制规划图件,如将 2005 年现状图与由北流市建设局提供的北流市新一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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