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法基础知识辅导 主讲人:郭秋梅 2010年3月9日,主要内容,第一部分: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第二部分:专利法基础知识 第三部分:中国专利检索介绍 第四部分:专利申请书的撰写与专利技术交底书的提交,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二) 知识产权的特点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无形性。,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知识 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其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植物新品种 地理标志 商业秘密 传统文化、遗传资源,知识产品人类的智力活动所产生的
2、新发现、新理论、新思想、新学说、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等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知识产品。特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创造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产品。主要包括文学作品、科学作品、发明创造、商业标志、商业秘密等。,(三)知识产权的客体,智力成果: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如作品;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 商业标记:在商业流通中产生的经营标记、商标、商号、原产地名称等工商业标记等。 知识产品的特点:非物质性、创新性、公开性、社会性。,第四节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概述,1983年颁布商标法; 1985年颁布专利法; 1991年颁布著作权法; 1991年颁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3、 1993年颁布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7年颁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2001年颁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1995年颁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保护条例; 1994年颁布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2002年颁布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2006年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二、专利法基础知识 (一)专利(patent) 专利的起源:13世纪,英国国王开始以特许令的方式来奖励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且能为社会带来利益的人们的诏书 。现代意义上“专利”的含义:1、专利权2、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本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专利文献 (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二)专利
4、权 1、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权是法律赋予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专利权的特点 (1)公开性 公开是获得专利权的前提。 (2)独占性 专利权是一种对世权。 (3)地域性 专利权只能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有效。 (4)时间性 专利权仅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三)专利法 1、专利法的概念 专利法是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和因发明创造的实施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专利法的主要内容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客体和内容,授予专利权的形式条件与实质条件,专利权期限、终止与无效,专利权的保护等。专利法从1985年4月1日起实施,到目前已修
5、改了三次。,(四)专利制度 1、专利制度的概念 专利制度是依据专利法而形成的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制度。 专利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推动技术进步的法律制度。,2、专利制度的特征 1法律保护 专利权是法定的权利,是国家法律赋予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权利。 2科学审查 形式审查 :审查提交的专利文件的数量、形式、内容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实质审查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专利三性审查。,专利审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集中进行。 审查时使用专利对比文献 :7国两组织专利文献(7国指美国、德国
6、、法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瑞士,两组织指欧洲专利局(EPO)、国际专利组织(WIPO),及169种科技期刊 )3公开通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审查合格的专利文件,以专利说明书的形式向全世界公开通报。 4国际交流专利技术贸易或合作能够消除技术拥有方因输出技术得不到保护的顾虑,促进国家间技术交流与合作。,(五) 专利权的客体发 明 1、发明的概念我国专利法第2条规定: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发明的特征(1)发明是利用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所做出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 发明不得违背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 发明与发现不同。 (2)发明必须是一种新的、
7、具体的技术方案。 发明必须包含创新。 发明必须是具体的技术方案 。 (3)发明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的要求。,3、发明的种类(1)产品发明 是指能够制造出新产品且以该产品本身的技术特征作为权利保护范围的发明。 (2)方法发明 是指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手段和步骤。 (3)用途发明 是指对已知产品和方法的新应用。,实用新型1、实用新型的概念我国专利法第2条规定: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的特征(1)必须是一种具有形状或构造的产品。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构造,一般指产品内部的结构,它往往表现出产品或者产
8、品部件之间在技术功能上的相互位置、连接关系或 匹配关系。,(2)实用新型专利对创造性的要求比发明低。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新型专利审批程序比发明专利简单。 (4)保护期限比发明短。(5)申请费用比发明少,年费比发明低,审查期限比发明短。,外观设计,1、外观设计的概念我国专利法第2条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2、外观设计的特征(1)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 2) 必须是产品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结合的设计 。形状是指产品的外表装
9、饰性形状,图案是各种线条的排列或组合,色彩是制造产品所用材料本色以外的装饰性颜色。产品形状;产品图案;产品形状与图案;产品形状与色彩;产品图案与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与色彩。 (3)必须富有美感。(4)适合工业上应用。,(六) 专利权主体 职务发明创造: 发明人(设计人) 申请人(单位) 专利权人(单位) 非职务发明创造: 发明人(设计人) 申请人 专利权人,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定义: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投入智力劳动的人。 对发明创造实质性特点作出贡献的人。,2、共同发明人和设计人发明创
10、造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的,对该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全体人员是该发明创造的共同发明人或设计人。3、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申请专利权(非职务)、 署名权、 处分权、获得奖励的权利。,4、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1)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11、(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所谓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5、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1)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和专利权归单位 。(2)在合同约定情况下,职务发明创造可归发明人所有。专利法第6条3款: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七) 专利授权条件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分为实质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实质性条件又分为消极条件和积极条件。消极条件是一项发明创造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从反面说明发明创造不具备专利性;积极条件则从正面
12、规定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1、 消极条件我国专利法第5条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法25条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六种情况: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人们进行思维、推理、分析、判断以及记忆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超声诊断法,中医诊脉法,针灸方法,化验方法,手术方法,推拿等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是指以生物方法培养出来的动植物新品种。但是动物和植物的生产方法、培植方法却可以获
13、得专利保护。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物质;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2、 新颖性(1)发明和新用新型的新颖性我国专利法22条规定: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简单说,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和新用新型必须是新的,前所未有的,不属于现有技术。,(2)判断新颖性标准判断新颖性的客观标准是现有技术,时间标准是申请日。 公开标准 公开程度。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公开必须是清楚、完整和详细的,以达到本
14、专业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程度为准。 知悉人员。必须是向非特定人(公众)或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公开。,我国专利法规定,公开形式有3种: 公开发表(出版物发表)。是指将技术内容以出版物的形式向非特定的人公开。 公开使用。指公开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发明或实用新型产品,公开使用发明方法以及公开演示和展出,使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向公众公开。其他方式的公开。主要指口头公开,即以语言的方式公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 地域标准 绝对新颖性标准,也称全世界新颖性。 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必须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 相对新颖性,也称本国新颖性。 混
15、合新颖性。 对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采用全世界新颖性标准,对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则采用本国新颖性标准。, 时间标准(1)以发明完成日为标准。它是以发明创造人完成其发明创造的日期为判断新颖性的标准。 (2)以申请日为标准。是指以申请专利的日期作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3、 创造性创造性也称为非显而易见性。(1)发明的创造性我国专利法22条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判断发明的创造性,要将申请发明的创造性同申请日以前现有技术进行比较。申请日以前现有技术是指在申请日以前,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在国内外公开使用的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
16、技术知识的总和。,(2)判断发明创造性的标准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是指发明“质”的特征,即发明的技术特征同现有技术相比不是简单的小的改革,而是具有本质的区别,不是“显而易见”的。所谓“显而易见”是指申请人的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没有超出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的技艺和能力。法律设定的“普通技术人员”,他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属于相同技术领域,掌握了申请专利时该技术领域现有的一切知识,其知识和技能水平是一般的、中等的。, 显著的进步 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或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 (2)创造性判断的实用规则 首创性的发明。发明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技术领域,提出了全新的技术方案,该发明
17、属于前所未有的,是创造性最高的发明。 攻克了长期性技术难题 。 推翻了技术偏见的发明。 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首创性的发明、组合发明、选择发明 、转用发明。,(3)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我国专利法22条规定: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在于:发明必须满足“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这一条件;而实用新型只要满足了“具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这一条件。,4、 实用性 (1)实用性概念 根据我国专利法22条第4款规定,实用性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判断实用性的标准发明或实用新型具备实用性,应当
18、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可实施性。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能够应用于工业实践中。, 可再现性。是指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具有多次实施的可能性。产品专利必须能够反复制造出相同产品,方法专利必须能够多次使用并达到相同的效果。 有益性。有益性主要表现在该发明创造的实施能产生积极的技术、经济及社会效果,具有经济价值。,(八) 专利权的取得 1、 专利申请的原则 ( 1)书面申请原则书面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中递交的各种申请文件及办理各种法定手续(委托代理、补证书、著录项目变更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2)单一性原则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以上发明创造合在一
19、起申请一件专利。 我国专利法31条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2、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修改(1)文件提交的两种方式:直接邮寄,面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办处。 (2)专利申请日、申请号的确定专利法28条:专利局以收到文件之日为申请日,邮寄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专利申请号的组成 :2009 1 1234567 .
20、0申请年 种类 申请流水号 (3)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申请人自己主动修改;按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进行修改。,3、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发明专利申请主要审查程序:初步审查、公布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授权公告 。从申请日到公开18个月,在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 申请日 初步审查 早期公开 提出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 授权公告,(九)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1、专利权期限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人依法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的限期。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2、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终止也称专利权消灭,是指
21、专利权失去法律效力,原专利权人不再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实施权。专利权终止后,专利技术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公有技术,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专利权终止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期满终止,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自然终止,也称为正常终止;二是提前终止,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前因各种原因提前终止,非正常终止。,3、专利权的无效专利权的无效也称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是指对已授予的专利权,因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专利法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