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号:J11945-2011 DB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 1084-2011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与验收规范Code for indoor environmental test and acceptancesof civil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2011 年-12-02 发布 2012-03-01 施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1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建设发200380 号文的要求,由浙江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浙江省东阳市天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
2、布实施。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研国内外大量标准规范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各时段修订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建筑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现状进行了针对性的验证研究,提出征求意见稿。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反复修改形成送审稿后,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会审定稿。本规范为浙江省地方标准,与 GB50325 中的不同之处在于:本规范结合我省建筑装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室内使用的装修材料规定了有害物质的控制要求;在工程设计阶段增加了控制使用装修材料的要求,提出了室内环境通风的要求;增加了室内环境中甲苯+ 二甲苯、室内新风量的检测要求
3、;工程验收阶段增加了室内环境中甲苯+二甲苯的控制要求及室内新风量的要求;结合我省近年来工程检测的实际情况,细化了检测方法,对检测方法中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关键步骤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等。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考虑了我国和我省建筑业目前发展的水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工业发展现状,结合我国新世纪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并参照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本规范共分六章和 2 个附录。依次为: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材料、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和室内新风量检测、验收和附录。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在工作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勘察设计
4、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与验收规范标准管理组(邮编:310006,地址:杭州市省府路 8 号省府大楼 2 号楼,电话 0571-87052842)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核人:主 编 单 位:浙江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2浙江省东阳市天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 编 单 位: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宁波三江检测有限公司诸暨市宏泰建设工程检测所嘉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永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金华建筑材料实验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邓淑娟 黄克玲 吴玉霞 郦挺 吴耿 蒋屹军 张洁 戚志浩 汪甬伟王静
5、静 翁亚飞 陈军康 何剑华 丁伟军 唐蕾 文岳中 寿铁周 楼晓恒 胡刚锋 厉炳煜主要审查人:赵新建 钱晓倩 姚光恒 赵宇宏 余建民 王建民 贾华琴3目 次1 总则 (l)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3)3 基本规定 (4)3.1 一般要求 (4)3.2 工程设计 (4)3.3 工程施工 (6)4 材料 (7)4.1 一般规定 (7)4.2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 (7)4.3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7)4.4 涂料 (8)4.5 胶粘剂 4(9)4.6 水性处理剂 (10)4.7 其他材料 (10)5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和室内新风量检测 (12)5.1 一般规
6、定 (12)5.2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13)5.3 室内新风量检测 (13)6 验收 (15)6.1 材料进场检验 (15)6.2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16)附录 A 室内空气中苯的测定 (18)附录 B 室内空气中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21)本标准用词说明 (25)引用标准名录 (26)附:条文说明(27)5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l)2 Terms and symbols (2)2.1 Terms (2)2.2 Symbols (3)3 Basic requirements (4)3.1 General requirement
7、 (4)3.2 Engineering (4)3.3 Construction (6)4 Building materials (7)4.1 General requirement (7)4.2 Inorganic Decoration materials (7)4.3 Wood-based panels (7)4.4 Coatings (8)4.5 Adhesives (9)4.6 Water-based treatment agents 6(10)4.7 Other materials (10)5 pollutants of indoor environment test, detecti
8、on of Indoor air change flow (12)5.1 General requirement (12)5.2 pollutants of indoor environment test (13)5.3 detection of Indoor air change flow (13)6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s (15)6.1 On-site examination on building materials (15)6.2 Indoor environmental quality acceptance (16)Appendix A Measure
9、ment of Indoor benzene (18)Appendix B Measurement of Indoor Toluene, Toluene,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21)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25)L 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6)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7)71 总 则81.0.1 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提高我省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和评价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10、,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内新建、改建及既有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检测和验收,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工程。1.0.3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9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基体、基层和细部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2.1.2 内照射指数 Internal exposure Index内照射指数(I Ra)是指建筑材料
11、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 的放射性比活度,除以国家标准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限量中规定的限量 200 而得的商。IRa = (2.1.2)20RaC式中 CRa为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 -226 的放射性比活度,贝可/千克(Bq/kg) 。2.1.3 外照射指数 external exposure index外照射指数(I )是指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 和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分别除以其各自单独存在时国家标准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限量中规定的限量而得的商之和。420637kThRaCI(2.1.3)式中 CRa、C Th、C K分别为建筑材料中天然放
12、射性核素镭-226、钍-232 和钾-40 的放射性比活度,贝可/ 千克(Bq/kg) 。2.1.4 人造木板 wood-based panels以植物纤维为原料,经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形状的单元材料,再经组合并加入胶粘剂压制而成的板材,包括细木工板、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等。2.1.5 饰面人造木板 decorated woodbased panels以人造木板为基材,经涂饰或复合装饰材料面层后的板材。2.1.6 水性涂料 water based coatings以水为稀释剂的涂料。102.1.7 水性胶粘剂 water based adhesives以水为稀释剂的胶粘剂。2.1.8 水性处理
13、剂 water based treatment agents以水作为稀释剂,能浸入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内部,提高其阻燃、防水、防腐等性能的液体。2.1.9 溶剂型涂料 solventthinned coatings以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的涂料。2.1.10 溶剂型胶粘剂 solventthinned adhesives以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的胶粘剂。2.1.11 室内新风量 air change flow在关闭门窗的状态下,单位时间内由空调通风系统、房间的缝隙进入室内的空气总量。2.1.12 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在
14、本规范规定的检测条件下,用 Tenax 采样管采集空气样品,热解吸,非极性毛细管色谱柱分离,FID 检测器测得的有机化合物的总和。2.2 符号内照射指数;RaI外照射指数; I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 的放射性比活度;RaC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钍-232 的放射性比活度;Th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钾-40 的放射性比活度,贝可/千克K(Bq/kg);第 i 种材料在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比 (%);if第 i 种材料的内照射指数;RaiI第 i 种材料的外照射指数。i11123 基本规定3.1 一般要求3.1.1 本规范对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规定了放
15、射性要求。3.1.2 本规范对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规定了游离甲醛释放量或游离甲醛含量的要求。3.1.3 本规范对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使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等规定了游离甲醛含量要求;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防水涂料等规定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甲苯+二甲苯 +乙苯、游离甲醛、苯、游离二异氰酸酯(聚氨酯类)的含量要求。3.1.4 本规范对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使用的能释放氨的阻燃剂规定了氨释放量的要求。3.1.5 本规范对室内环境污染物规定了氡(Rn 222) 、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限量。3.1.
16、6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根据室内环境质量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I 类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II 类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3.1.7 本规范对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规定了室内新风量的要求。3.2 工程设计3.2.1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选用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建筑装修材料,并在设计文件中说明,控制室内装修材料的使用。3.2.2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7、:131 类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选用本规范规定的 A 类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2 类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宜选用本规范规定的 A 类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当 A 类和 B 类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混合使用时,应按下式计算,确定每种材料的使用量:3.10riRaiiIf式中 fi第 i 种材料在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份额() ;IRai第 i 种材料的内照射指数;Iri第 i 种材料的外照射指数。3.2.3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类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采用 El 级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2 类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宜采用 E1 级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18、;当采用 E2 级人造木板时,直接暴露于空气的部位应进行表面涂覆密封处理。3.2.4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其它室内装修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应采用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料和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水包油型(O/W)多彩内墙涂料;2 不应采用聚乙烯醇缩甲醛胶粘剂;3 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4 类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应采用溶剂型胶粘剂,类民用建筑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自然通风的房间贴塑料地板时,不宜采用溶剂型胶粘剂;3.2.5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应保证房间内可以通风换气,通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
19、行标准 GB50352 和 GB50019 的有关规定。3.2.6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新风量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 GB50019 的规定。143.3 工程施工3.3.1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要求。当需要更改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3.3.2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当多次重复使用同一设计进行室内装修时,宜先做样板间,并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规定。3.3.3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修严禁使用苯作稀释剂和溶剂。3.3.4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施工时,不应使用苯、甲苯、二甲苯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3.3.5
20、 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室内。3.3.6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严禁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3.3.7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饰面人造木板拼接施工时,除芯板为 E1 类外,应对其断面及无饰面部位进行密封处理。3.3.8 壁纸(布) 、地毯、装饰板、吊顶等施工时,应注意防潮,避免覆盖局部潮湿区域。空调冷凝水导排应符合国家标准 GB50019 的规定。154 材 料4.1 一般规定4.1.1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选用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4.1.2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禁止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建筑装修材
21、料。4.2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4.2.1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按其放射性指标分类。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6566 的规定,见表 4.2.1 的规定。表 4.2.1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限 量项目A 类 B 类内照射指数(I Ra) 1.0 1.3外照射指数(I ) 1.3 1.94.2.2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的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6566 的规定。4.3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4.3.1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4.3
22、.2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划分级别。1 当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并以此对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进行分级时,其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325 的规定,见表 4.3.2-1。表 4.3.2-1 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限量级别 限量(mg/m 3)E1 0.12162 当采用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并以此对人造木板进行分级时,其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18580 的规定,见表 4.3.2-2。表 4.3.2-2 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限量级别 限量( mg/100g,干材料)E1 9.0E2 30.03 当采用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
23、量,并以此对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进行分级时,其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18580 的规定,见表 4.3.2-3。表 4.3.2-3 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限量级别 限量(mg/L)E1 1.5E2 5.04.3.3 饰面人造木板可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检测,也可采用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当发生争议时应以环境测试舱法的测定结果为准。4.3.4 刨花板、密度板、纤维板等人造板宜采用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胶合板、细木工板、装饰单贴面胶合板等人造板宜采用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4.3.5 环境测试舱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325 中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材料中游离甲醛释放量的规定。4
24、.3.6 穿孔法及干燥器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18580 的规定。4.4 涂 料4.4.1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水性涂料,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18582 的规定,其限量应符合表 4.4.1 的规定。表 4.4.1 水性涂料挥发性游离甲醛限量测定项目 限量游离甲醛(mg/kg) 1004.4.2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溶剂型涂料,应按其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苯、甲苯 +二甲苯+乙苯的含量,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18581 的规定,其限量应符合表 4.4.2 的规定。17表 4.4.2 溶剂型涂料
2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限量限量涂料名称 VOCs(g/L) 苯( %) 甲苯+ 二甲苯+ 乙苯(%)醇酸漆类 500 0.3 5硝基清漆类 720 0.3 30聚氨酯漆类 670 0.3 30腻子 550 0.3 30其他溶剂型涂料 600 0.3 304.4.3 聚氨酯漆测定漆基中游离二异氰酸酯的含量后,应按其规定的最小稀释比例计算出聚氨酯漆中游离二异氰酸酯含量总和,且不应大于 4g/kg,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T18446 的规定。4.5 胶粘剂4.5.1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应测定游离甲醛含量,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6、 GB18583 的规定,其限量应符合表 4.5.1 的规定。 表 4.5.1 水性胶粘剂中游离甲醛限量测定项目 限量游离甲醛(g/kg ) 1.04.5.2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应测定其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含量,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18583 的规定,其限量应符合表 4.5.2 的规定。表 4.5.2 溶剂型胶粘剂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限量限量项目氯丁橡胶胶粘剂 SBS 胶粘剂 聚氨酯类胶粘剂 其他胶粘剂游离甲醛(g/kg ) 0.50 0.50 - -苯( g/kg) 5.0甲苯+二甲
27、苯 200 150 150 15018( g/kg)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g/L ) 700 650 700 7004.5.3 聚氨酯类胶粘剂应测定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的含量,并不应大于10g/kg,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18583 的规定。4.6 水性处理剂4.6.1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水性阻燃剂(包括防火涂料) 、防水剂、防腐剂等水性处理剂,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8582 的规定,其限量应符合表 4.6.1 的规定。表 4.6.1 室内用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限量测定项目 限量游离甲醛(mg/kg) 1004.6.2 能释放氨的阻
28、燃剂(氮系阻燃剂) ,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 0.10,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18588 的规定。4.7 其它材料4.7.1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粘合木结构的材料,其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 0.12mg/m3,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325 中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材料中游离甲醛释放量的规定。4.7.2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壁布、帷幕等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mg/m3,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325 中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材料中游离甲醛释放量的规定。4.7.3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地毯、地毯衬垫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甲醛释放量的测定方法应
29、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325 中环境测试舱法的规定,其限量见表 4.7.3。表 4.7.3 地毯、地毯衬垫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194.7.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壁纸中甲醛含量不应大于 120mg/kg, 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18585的规定。4.7.5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溶剂型防水涂料,应测定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含量,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JC1066的规定,其限量见表 4.7.5-1。表 4.7.5-1 溶剂型防水涂料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限量项目 限量苯(g/kg) 2.0甲苯+二甲苯+乙苯(g/kg
30、) 400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g/L ) 750聚氨酯类防水涂料应测定游离二异氰酸酯(TDI)的含量,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JC1066 的规定,其限量见表 4.7.5-2。表 4.7.5-2 聚氨酯类防水涂料中游离二异氰酸酯(TDI)限量限量(mg/m 2h)名称 有害物质项目A 级 B 级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0.500 0.600地毯游离甲醛 0.050 0.050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1.000 1.200地毯衬垫游离甲醛 0.050 0.050限量项目A 级 B 级游离二异氰酸酯(TDI)(g/kg) 3 7205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和室内新风量检测5.1 一般规定
31、5.1.1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测点数量应符合表 5.1.1 的规定。表 5.1.1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房间使用面积(m 2) 检测点数(个)50 不少于 150 且100 不少于 2100 且500 不少于 3500 且1000 不少于 51000 且3000 不少于 63000 每 1000m2 不少于 32 当房间内有 2 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梅花状均衡布点,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3 检测点距内墙面不应小于 0.5m、距楼地面高度宜为 0.81.5m 。采样点的位置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5.1.
32、2 检测原始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1 原始记录应有充分必要的原始信息,检测过程的信息及参数应当时记录。2 现 场 检 测 采 样 原 始 记 录 应包括:现场的采样条件,室内装修状况、关闭门窗时间、测点位置、温度、湿度、大气压、采样校正流速、采样时间和采21样体积等。室内有 2 个及以上检测采样点时,应记录房间内每检测采样点的部位,室外检测采样点的具体位置也应记录。3 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包括:检测时间、检测方法、工作标准、原始数据、检测结果、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实验使用的标准物质、有效期信息等。4 使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如色谱分析)采集处理、运算、记录、存贮检验数据时,应制定并执行保护数据完
33、整性的程序,保存电子版原始记录。5.1.3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新风量检测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室内装修状况、采样方法及条件、检测依据、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检测结果和结论等内容。5.2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5.2.1 室内环境污染物现场采样系统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GB/T17061 的规定。5.2.2 室内环境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浓度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2 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3 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应在房间对外门窗关闭 2h 后进行。5.2.3 对室内空气中
34、氡浓度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2 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应在房间对外门窗关闭 24h 以后进行;3 所选用方法的测量不确定度不应大于 25%(置信度 95%) ;4 室内环境中氡的测定方法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 GB/T14582 的测定方法;5 方法的探测下限不应大于 10Bq/m3。5.2.4 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T 18204.26 中酚试剂分光光度法的规定。5.2.5 室内空气中苯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325 的规定,也可按本规范附录 A 的方法进行。5.2.6 室内空气中氨的
35、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T 18204.25 中靛酚蓝分光光度法的规定。5.2.7 室内空气中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检测方法,22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50325 的规定,也可按本规范附录 B 的方法进行。5.3 室内新风量检测5.3.1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新风量的测量方法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GB/T18204.18 的规定进行,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附录 E 的方法进行。5.3.2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使用空间小于 500m3 时,室内新风量的检测方法宜按 GB/T18204.18 规定的
36、方法进行,房间内检测点数应符合表 5.3.2 的规定。表 5.3.2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房间使用面积(m 2) 检测点数(个)50 1350 且100 35100 不少于 55.3.3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使用空间大于 500m3 时,新风量的检测方法宜按 JGJ/T177 附录 E 的方法进行,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抽检比例不应少于新风系统数量的 20%;2 不同风量的新风系统不应少于 1 个。236 验 收6.1 材料进场检验6.1.1 建设(监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和本规范的要求,对进场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应为见证取样,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
37、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1.2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和本规范的规定。6.1.3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饰面用天然花岗岩石材或瓷质砖材料使用面积大于 200m2 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复验。6.1.4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和本规范的规定。6.1.5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或饰面人造木板材料使用面积大于 500m2 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分别进行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复验。6.
38、1.6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用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等应有相应质量保证资料,和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同批次产品的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防水涂料等除应有相应质量保证资料,和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甲苯+ 二甲苯+乙苯、游离甲醛、苯、游离二异氰酸酯(聚氨酯类)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和本规范的规定。6.1.7 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进场检验,若结果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应对该批产品再次随机抽检,抽检数量加倍,再次抽检结果符合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允许使用,若再次抽检有一项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该批产品
39、不能用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6.1.8 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进场检验项目不全时,必须将材料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46.2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6.2.1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 7 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6.2.2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1 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2 涉及室内新风量的设计文件、施工文件及变更文件;3 建 筑 装 修 材 料 的 污 染 物 含 量 检 测 报 告 、 材 料 进 场 检 验 记 录 、 复 验 报 告;4 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
40、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5 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记录(不做样板间的除外) 。6.2.3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装修材料的类别、数量和施工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6.2.4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的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进行,抽检数量不得少于 5(自然间) ,并不得少于 3 间;房间总数少于 3 间时,应全数检测。2 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但不得少于 3 间。6.2.5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表 6.2.5 的规定。
41、表 6.2.5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污染物 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氡(Bq/m 3) 200 400甲醛(mg/m 3) 0.08 0.10氨(mg/m 3) 0.20 0.20苯(mg/m 3) 0.09 0.09甲苯+二甲苯(mg/m 3) 0.35 0.35TVOC(mg/m 3) 0.50 0.60注:1. 表中污染物浓度测量值应采用全数值比较法判定。2. 表中污染物浓度限量,除氡外均应以同步测定的室外上风向空气相应值为空白值。6.2.6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新风量检测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25性的房间进行,抽检数量不得少于 3 间;房间
42、总数少于 3 间时,应全数检测。6.2.7 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进行室内新风量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或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标准 3.1.9 条的规定。6.2.8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本规范规定,室内新风量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设计或 GB50019 标准 3.1.9 条的规定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6.2.9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或设室内新风量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或 GB50019 标准 3.1.9 条的规定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1 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2 经整改后,应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
43、检测时,抽检不合格项的房间数量应增加一倍,且应包含原不合格项的房间;3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新风量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设计或 GB50019 标准 3.1.9 条的规定时,可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6.2.10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严禁投入使用。26附录 A 室内空气中苯的测定A.0.1 原理本测定方法主要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空气中苯用活性炭管采集,然后经热解吸或用二硫化碳提取出来,用气相色谱法分析,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A.0.2 仪器及设备1 恒流采样泵:在采样过程流量应稳定,在流量为 0.5
44、 L/min 时,能克服5kPa10kPa 之间的阻力,此时用皂膜流量计校准系统流量,相对偏差应不大于5% 。 (数字字母统一用罗马字体)2 热解吸装置能对吸附管进行热解吸,解吸温度、载气流速可调。3 气相色谱仪配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4 色谱柱 毛细管柱,柱长30m,内径 0.53mm 石英柱,内涂覆二甲基聚硅氧烷或其他非极性材料。5 注射器1 L、10 L 注射器若干个。 (数字和文字间空 2 格,请统一)A.0.3 试剂和材料1 活性炭吸附管内装 100mg 椰子壳活性炭吸附剂的玻璃管或内壁抛光的不锈钢管,当流量为 0.5 L/min 时,阻力在 5kPa10kPa 之间。吸附管使用前应
45、通氮气加热活化,活化温度 350380,活化时间不少于 10min,活化至无杂质峰,密封干燥存放。2 标准品苯标准溶液或标准气体。3 载气高纯氮气。A.0.4 采样应在采样地点打开吸附管,与空气采样器入气口垂直连接,调节流量在0.3L/min0.5 L/min 的范围,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流量,采集约 10L 空气,记录采样时间、流量、温度和大气压。采样后,将吸附管的两端套上塑料帽,做好标识。密封、干燥处存放,样品可保存 5 天。注:采集室外空气空白样品,应与采集室内空气样品同步进行,地点宜选择在室外上27风向处。A.0.5 气相色谱条件色谱分析条件可以选择以下推荐值:色谱柱温度5060() ;检测室温度200;汽化室温度150;载气高纯氮气,纯度不小于 99.99%。A.0.6 标准系列1 气体外标法配置标准系列:应分别准确抽取浓度约 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