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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课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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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2011 年的变化:增加了个人所得税的特点等内容;扩充了征税对象和税目、税额计算、申报缴纳的具体规定。本章是初级经济法基础中的重点章节,特别注意个人综合收入的计算题在复习中是不可遗漏的内容。考题中涉及本章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预测今年的分值应在 10 分以上。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3、费用扣除额较宽;4、计算简便;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个人所得税

2、的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4、我国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个部分5、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纳税人 判定标准 纳税义务居民纳税人(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 1

3、 年的个人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 1 年的个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6、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的判断:(1)住所标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采用习惯性住所的标准,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2)居住时间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365 日,即以居住满 1 年为时间标准。提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 30 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 90 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二)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4、人员,工资薪金征税的规定(了解)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90 日(或 183 日)以内 非居民 免税 90 日(或 183 日)1 年 非居民 15 年 居民 免税5 年以上 居民 解释:代表属于征税范围,要征税;代表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征税提示: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5 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 5 年,即在连续 5年中的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 1 年。【例题 1】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A、外籍个人甲 2007 年 9 月 1 日入境,2008 年 10 月 1 日离境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 1

5、80 天C、外籍个人丙 2008 年 1 月 1 日入境,2008 年 12 月 31 日离境D、外籍个人丁 2008 年 1 月 1 日入境,2008 年 11 月 20 日离境至 12 月 31 日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判定。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 年的个人,才可以认定为居民纳税人。【例题 2】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有(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不满 1 年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在美国留学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非居民纳税人的

6、判定有两个标准:(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 1 年的个人。BD 选项属于居民纳税人。二、扣缴义务人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提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一、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共 11 项。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则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征税范围。二、所得来源的确定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

7、职、受雇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3、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二、税目()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大致可以分为 3 类,共 11个应税项目。(一)工资、薪金所得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

8、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2、内部退养的人员所得:(1)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举例:某人法定退休年龄 60 岁,50 岁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从原单

9、位一次取得 12 万元,在内部退养期间,每月从单位取得工资 1200 元。则每月所得=120000/120+1200=2200;应纳税所得额为 200 元,应纳个人所得税=2005%=10(元)。(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4、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5、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对出租车不拥有

10、所有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出租车拥有所有权: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6、对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非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例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 )。A、年终加薪 B、托儿补助费 C、独生子女补贴 D、差旅费津贴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BCD 选项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2、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对出租车不拥有

11、所有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出租车拥有所有权: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三)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承包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承包、承租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的

12、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具体项目共 29 项。提示:其他规定: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1)个人担任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其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2)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3、对营销成绩突出的非雇

13、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例题】下列属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有( )。A、笔译翻译收入B、审稿收入C、现场书画收入D、雕刻收入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税目。上述都属于独立从事某种技艺取得的收入。特别注意审稿和书画收入不属于稿酬所得。(五)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1、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

14、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问题,有关税收制度规定如下:(1)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提示: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某画家 2009 年 8 月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0 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

15、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稿酬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税目范围。根据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因此本题中,作家将其书画作品通过“出版社”出版取得的报酬,应属于“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1、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6、。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下列各项中,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专利权B、著作权C、稿酬D、非专利技术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稿酬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利息所得:(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2)个人储蓄存款利息,自2008 年 10 月 9 日(含)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职

17、工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八)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2、个人购买者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对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九)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

18、、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2)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有关规定确定。(2)对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十)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

19、偶然性质的所得。1、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 800 元(含 800 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 800 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例题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2009 年)A、财产转让所得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C、偶然所得D、劳务报酬所得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

20、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转让房屋,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目为财产转让所得。【例题 2】下列个人收入,属于纳税人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张某办理内退手续后,在其他单位重新就业取得的收入B、陈某为供货方介绍业务,从供货方取得的佣金C、演员江某外地演出取得由当地主办方支付的演出费D、供货方给予购货方业务员钱某以免收旅游费用方式奖励其旅游所发生的费用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所得包括的项目。 A 选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

21、中比例税率需要记忆。税率 应税项目 注意事项1、9 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2、5 级超额累进税率(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3、比例税率,税率为 20%。 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 30%,其实际税率为 14%4、比例税率,税率为 20%,但由于有加成征税规定,实际为 3 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5、比例税率,税率为 20%(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3)财产转让所得;(4)财产租赁所得;(5)偶然所得;(6)其他所得。(1)自 2

22、007 年 8 月 15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减按 5%的比例税率执行。自 2008年 10 月 9 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从 2008 年 3 月 1 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例题 1】下列个人所得中,适用 20%比例税率的有( )A、股息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C、承租经营所得 D、偶然所得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个所得税税率。C 选项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例题 2】下列个人所得中,适用累进税率的有( )A、工资薪金所得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租经营承包经营所得D、股息

23、所得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税率。D 选项适用比例税率。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一、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收入的形式: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二)费用扣除的方法 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应税项目 扣除方法 扣除标准1、工资、薪金所得 定额扣除 2008 年 3 月 1 日起,扣除额为 2000元/月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会计核算办法扣除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定额扣除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2000 元/月)收入总额=

24、分得的经营利润+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定额和比例相结合扣除办法每次收入4000 元,定额扣除 800元;每次收入4000 元,定率扣除20% 5、财产转让所得 会计核算办法扣除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无费用扣除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例题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在计算应纳税所税额时,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 )。(2007 年)A、劳务报酬所得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D、财产转让所得答案:AB解析:本题考

25、核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C 选项适用定额扣除的方法;D 选项适用会计核算办法扣除。【例题 2】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答案:BC二、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1、工资、薪金所得:(1)一般规定: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月扣除 2000 元。(2)附加扣除:范围:外籍人员、外籍专家;在境外任职的中国公民;标准:月扣除 4800 元。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提示: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比照此税目执行。

26、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费用扣除:(1)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 24000 元/年,即 2000 元/月。(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3)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4)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5)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6)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

2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7)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8)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9)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10)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独立交易原则。 三、其他费用扣除规定 1、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1)基本规定:限额扣除法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

28、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 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特殊项目:全额扣除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的下列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包括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对汶川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2、对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

29、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例题 1】个人进行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比例不得超过( )。A、应纳税所得额的 30% B、所得额的 30%C、应纳税所得额的 15% D、所得额的 15%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捐赠税前扣除的比例。个人进行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 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四、每次收入的确定1、劳务报酬所得(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 1 个月内取

30、得的收入为一次。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

31、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6、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例题 1】下列应税项目中,以一个月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C、财产租赁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次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例题 2】 国内某作家创作的一部小说在报刊上连载三个月,第一个月支付稿酬 3000 元,第二个月支付稿酬 4000 元,第三个月支付稿酬 5000 元,计算该作家取得稿酬收入应缴纳

32、的个人所得税。解析:作家取得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4000+5000)(1-20%)20%(1-30%)1344(元)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额的计算提示:计算过程:(1)明确税收优惠,有无免税所得;(2)明确适用的应税项目;(3)根据所得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定要注意扣除的问题;(4)如为累进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5)计算应纳税额: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比例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1、一般计算:应纳税额=(每月收入-2000 或 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

33、例】中国公民王某 2009 年每月工资 4000 元,计算王某 2009 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解析:全年工资应纳税额合计=(4000-2000)10%-2512=2100(元)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1)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当月工资够缴税标准:工资、奖金分别计算。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 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举例】中国公民王某 2009 年 l12 月份每月工资 4000 元,12 月份除当月工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6000 元。王某 2009 年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解析

34、: 全年工资应纳税额合计=(4000-2000)10%-2512=210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600012=500(元),适用税率为 5%,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60005%=300(元) 王某 2009 年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2100+300=2400(元)提示:王某 2009 年 12 月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210012+300=475(元)。(2)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当月工资不够缴税标准:工资、奖金合并计算。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王某为中国公

35、民,2009 年在我国境内 l12 月每月的绩效工资为 2000 元,l2月 31 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奖 24000 元(兑现绩效工资)。计算王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每月奖金平均额=24000-(2000-2000)12=2000(元)根据工资、薪金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为 l0%,速算扣除数为 25。该笔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额=24000-(2000-2000)10%-25=2375(元)提示:(1)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上述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

36、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示:(1)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全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王某为中国

37、公民,2009 年承包经营一个招待所,全年承包所得是 80000 元(已扣除上交的承包费),计算王某 2009 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应纳税额=(80000-200012)35%-6750=12850(元)。(四)劳务报酬所得1、每次收入4000 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2、每次收入4000 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3、每次劳务报酬所得额20000 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 20000 元的 20 02 超过 2000050000 元的部

38、分 30 20003 超过 50000 元的部分 40 7000【举例】某演员王某进行演出,取得出场费 40000 元,计算个人所得税。解析:(1)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1200030%=7600(元)提示:简便算法:3200030%-2000=7600(元) 上题延伸:(1)假如王某从其取得的出场费入 40000 元中拿出 4000 元进行公益捐赠,则:捐赠限额=40000(1-20%)30%=9600(元)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32000-4000=28000(元)应纳税额=2800030%-2000=64

39、00(元)。(2)假如王某从其取得的出场费收入 40000 元中拿出 4000 元捐赠给某单位,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五)稿酬所得1、每次收入4000 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2、每次收入4000 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举例】某作家写作一本书出版,取得稿酬 20000 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每次收入4000 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2、每次收入4000 元

4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例题】2008 年我国某作家出版一部长篇小说,2 月份收到预付稿酬 20000 元,4 月份小说正式出版又取得稿酬 20000 元;10 月份将小说手稿在境外某国公开拍卖,取得收入100000 元,并按该国有关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10000 元。要求:计算该作家上述所得在中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1)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000)(1-20%)20%(1-30%)=4480(元)(2)拍卖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拍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1-20%)20%=16000(元)(3)在我国共纳个人所得税=

41、4480+16000-10000(境外已纳税额)=10480(元)(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20%提示:(1)储蓄存款在 2007 年 8 月 l5 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适用 5%的税率;(2)自 2008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举例】张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09 年 8 月取得如下所得:从 A 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000 元,从 B 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 7000 元,兑现 8 月 10 日到期的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1500 元。要求:计算张先生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0

42、7 年 8 月 15 日起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为 5%。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20%50%+700020%=3000(元)(2)储蓄存款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1225%=12.5(元)(3)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2.5=3012.5(元)。(八)财产租赁所得1、每次(月)收入不足 4 000 元:应纳税额= 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一 800 元20%(出租住房 10%)2、每次(月)收入在 4 000 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

43、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1-20%)20%(出租住房 10%)【举例】王某从 2009 年 4 月 1 日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每月取得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为3000 元;7 月份发生房屋的维修费 1600 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计算王某 2009 年出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修缮费)-80010%2+3000-80010%7=1820(元)。(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提示: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

44、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举例】王某 2009 年 4 月 1 日将一套居住了 2 年的普通住房出售,原值 12 万元,售价30 万元,售房中发生费用 1 万元。要求:计算王某出售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30-12-120%=3.4(万元)提示:对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提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归纳对比表应税项目 税率纳税期限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1、工资薪金所得 9 级超额累进税率 月 每月收入-2000 或4800 元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 5 级超

45、额累进税率 年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对企事业单位承租经营、承包经营5 级超额累进税率 年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或者分得的经营利润+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2000 元/月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劳务报酬所得名义上为比例税率,实际上为 3级超额累进税率次(1)每次收4000 元:每次收入额-800 元 (2)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额(1-20%)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稿酬所得20%比例税率,按应纳税额减征30%。 次 同劳务报酬 应纳税所得额14%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比例税率 次 同劳务报酬 应纳税所得额20%6、财产租赁所

46、得 20%比例税率 次(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1-20%) 应纳税所得额20%7、财产转让所得 20%比例税率 次(1)一般情况下: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受赠人转让无偿赠与的不动产:收入总额-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20%8、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20%比例税率 次 每次收入额 应纳税所得额20%二、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12 个问题)(一)

47、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的计算征税问题: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二)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问题:只适于三个行业: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三)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四)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税问题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五)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税问题1、形式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2、实质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缓征

48、个人所得税;3、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4、分红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六)关于支付各种免税之外的保险金的征税方法按“工资、薪金所得”, 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七)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税问题。1、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 3 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

49、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八)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九)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 。(十)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1、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2000 元扣除标准)。(十一)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十二)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1、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 800 元(含 800 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 800 元的,应全额按照 “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提示:重点关注工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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