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账函致:对方公司名称-本单位与贵公司的往来账款,下列数据出自本单位核对帐簿记录。如于贵单位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后签章。回函请直接寄至本单位:本单位地址电话:本单位电话 传真:本单位传真谢谢合作!1.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单位于贵单位的往来帐列示如下:往来账项性质 金额小写(RMB) 金额大写(人民币)单位款 221536.00 贰拾贰万壹仟伍佰叁拾陆元整备注2.其它事项本函仅为对账之用,请及时函复为盼。本单位名称-(单位盖章)2012年2月10日结论【由被函证单位填列】:1.信息证明无误 2.信息不符(请列明不符的详细情况)经办人: 经办人:(被函证单位盖章) (被函证单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