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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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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国现行企业有经济和法律形态不同的分类,本章介绍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和合伙企业法,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我一个人 办企业!,赔了,咋办!,案例,2000年1月15日,甲某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 甲聘请乙管理企业的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

2、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 (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 (3)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以向合伙人分配利润; (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问题,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投资者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所有权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 责任范围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

3、体。,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一个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1提出设立申请。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工商登记。符合条件15日内予以登记,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3分支机构登记。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后15日内向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

4、机关备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警官、法官、检察官等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A B C,200元,210元,C善意-有效 C恶意-无效,例,周某于2001年2月投资设立一个从事水产品加工的个人独资企业。周某因身体原因委托何某管理企业

5、事务。委托合同约定:何某仅对5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2001年5月,何某见市场上水产品的价格下降,遂与渔民甲订立了20万元的水产品交易合同。甲按时履行了交付水产品的义务,但该个人独资企业却没有按照合同支付价款。甲遂与该企业发生了争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何某受周某委托管理企业,代表企业订立合同,买卖合同有效,应依照合同履行。B.何某订立的合同超过了授权的权限,属于无权处分,应当经周某同意后生效。C.该独资企业仅对5万元的债务承担责任,剩余的责任应当由何某来承担。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三项: 会计事务管理。用工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事务。,

6、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依法申请贷款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拒绝摊派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2财产清偿顺序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3清偿债务的时间范围 个人独资

7、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 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 的,该责任消灭。除斥期间,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2000年1月15日,甲某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的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A企业欠税款2 000元,欠乙工

8、资5 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 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以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问题,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答案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的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 2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9条: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1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首先,应当用A企业的银

9、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 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企业所剩余财产全部都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 000元,可以用甲的个人财产清偿;在用甲的个人财产清偿时,可以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者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或者可以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如有不足部分,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一、合伙企业法概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

10、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三共一合),第二节合伙企业法,适用即合伙企业法在理解和掌握我国合伙企业法的适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该法不适用于不具备企业形态的契约型合伙。 第二,该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按照现行行政管理划分规定,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企业。 第三,该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不包括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1.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经

11、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4)有合伙企业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二、合伙企业的设立,2.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登记程序: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起3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并领取营业执照。,二 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

12、营场所;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 1 财产的构成 (1)合伙人的出资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通过经营活动以外的途径取得的财产。,三、合伙企业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共同共有)3.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对内-通知 对外-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出质- 一致同意否则无效或退伙并赔偿损失,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第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第二,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并非所有的合

13、伙事务都可以委托给部分合伙人决定。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3)转让 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4)向企业 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 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 管理人员;(7)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享有事务执行权对外代表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出异议权和撤销委托权 义务:报告义务、竞业义务、交易禁止义务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法律强制规定合伙协议约定一人一票表决 ,权利,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14、合伙企业法作了原则规定,主要内容为: (1)合伙损益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 配和分担。 (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 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1.对外代表权的效力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对此专门作了规定,即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2.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企业债 1.企业财产 2.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欠H-

15、20万 企业财产8万 企业还8万 其余由ABCD负连带责任D有权向B追偿1万向C追偿3万,A B C D 3 2 0 7,个人债 个人财产 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六、入伙与退伙,1.入伙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告知原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入伙,债,债,2.退伙,退伙的原因,自愿,法定,协议,通知,当然,除名,未约定期限,约定期限,不具备资格,严重违规,债,债,退伙,七、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1.合伙企业解散 2.合伙企业清算 通知公告全体合伙人 清算人 一名或数名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申请法院指定 3.财产清偿顺序:工资保险税款债务剩余,一、案情

16、介绍:,张三、李四和王五三人合伙成立了甲合伙企业,从事摩托车修理和配件销售,三人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为5:3:2。推选张三为该企业负责人,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同时约定10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三人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张三觉得在一家企业挣钱太少,便又与赵六合伙成立了乙合伙企业,从事摩托车修理和配件销售,在业务中张三经常从乙企业进配件给甲企业。有一天张三得知某配件批发商处有大量的各种摩托车配件在低价抛出,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与李四和王五商议便为甲企业购进20万元的各种摩托车配件,后来这批配件因型号陈旧,销路不畅,致使大批积压,并导致甲企业不能清偿几笔到期债务。甲企业被某配件批发商和另外几个债权人告上

17、法庭。,问题,1张三与赵六合伙成立乙企业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2乙企业的配件能否卖给甲企业?为什么?3某配件批发商将甲企业告上法庭后,李四和王五认为这笔交易并未按约定征得他们的同意,因此主张欠某配件商的钱应由张三个人负责,与甲企业无关,该主张能够成立吗?为什么?4张三在担任甲企业负责人期间,认为既然自己是负责人就可以随意处理一切事务。李四和王五只能等待分配利润或者承担损失,没有其他任何权利,这种观点正确吗?李四和王五在执行甲合伙企业事务中有没有什么权利?,答案,1张三与赵六合伙成立乙企业的行为无效。因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2乙企业

18、的配件不能卖给甲企业。因为张三作为甲企业的合伙人同时又成为乙企业的合伙人,乙企业卖配件给甲企业相当于张三和甲企业进行交易。我国法律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该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张三的行为是代表甲企业的,而三人关于10万元以上业务须协商一致的约定只是其内部的约定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该债务不能由张三个人负责,而应由该合伙企业负责。4张三的观点不正确。李四和王五作为合伙人在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中有如下权利: (1)按照约定,要求张三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2)查阅账簿; (3)对张三执行企业事

19、务中的不当之处提出异议;(4)当张三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时,可以决定撤销对张三的委托。,二、案情介绍:,甲、乙、丙合伙从事服装批发业务,经商量达成协议,各方在合伙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后,开始寻找经营场所、置办经营设施,并给合伙企业取名。3年后,丙某因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故决定退出合伙企业,并按规定通知了甲与乙。在这期间,甲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另一家D公司签订了服装购销的合同。丁某自认为有经营之道,要求加入该合伙企业,提出只负责销售,并须给其一定的利润提成,其他合伙人口头表示认可。自此丁便以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活动。丙在办理退伙事宜时,因合伙企业与D公司签订服装销售合同不

20、久,故未将此合同有关事宜进行结算,丙某退伙后,即去外地经商,该合伙企业在后来的经营过程中,因违法经营问题严重,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导致该合伙企业解散。D公司得知该合伙企业解散的消息后,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该合伙企业偿还代销的服装。,问题,1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是否还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 2在该案的诉讼活动中,丁某可否被列为被告?为什么?3甲、乙、丙三人在对合伙企业事务作出决议时,该如何表决?如果未就利润分配作出约定,则三人应当如何分配利润?4假设甲、乙、丙决定由甲一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则乙、丙对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享有哪些权利?,答案,1丙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该债务成立于丙退伙之前。2丁某不可列为被告。因为丁某并未入伙,丁某与合伙企业实质上只是一种民事委托代理协议。3采用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规定,三人应平均分配利润。4乙、丙享有以下权利:(1)监督甲、检查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2)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3)甲不依约执行事务时,乙、丙可以撤销对其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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