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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清末新政.doc

上传人:春华秋实 文档编号:5385365 上传时间:2019-02-27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7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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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理解清末新政 一、背景:八国联军侵华后,清政府屈辱的签订了辛丑条约 ,使得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争夺加剧,名义上中国还是保持统一独立,而实际上已经成为列强共管的半殖民地国家,而清政府则成为列强在华共管的有利工具,中国社会危机进一步加深,民族矛盾、阶级矛盾被进一步激化,为了满足帝国主义在华共管的需要,缓和民族、阶级矛盾,笼络人心,1901年清政府推行“新政” 。二、过程:1901 年 1 月慈禧太后在西安发布“预约变法”上谕,4 月设立“督办政务处” ,任命奕劻、李鸿章等 6 人为政务大臣,5 月增补张之洞、刘一坤等 3 人为参赞,全权负责新政各项事宜,但新政的各项主张和推广实施权力仍集中在慈禧

2、太后一人手中,7-8 月间,两江总督刘一坤和湖广总督张之洞联名上奏三折,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得到慈禧太后称赞,便以此二人主张制定新政措施蓝本。之后在 1901-1905 年陆续颁布新政措施 30 余项。三、措施:(1)政治:减冗衙,修刑律。1901 年 7 月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省,位列六部之首;撤湖北、云南、广东三省巡抚、詹事府、通政司、太仆寺、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停止捐纳实官,整顿吏治。1902 年令沈家本、伍廷芳参酌各国法律,修订刑律,此二人对大清律例进行大规模修改,废除如凌迟等一系列酷刑。(2)经济上:重工商,振农业。1903 年成立商部,管理工、矿、交通等企业;设立商会,兴修水利

3、,清查田亩,颁布商律对兴办实业有贡献者进行奖励,设立农务学堂、农事试验场,1903 年 7 月设立银钱总厂。(3)军事方面:改军制,扩新军。1903 年设练兵处,总管全国练兵,全国各省设立督练公所,淘汰绿营和防勇,编练新军;同时,设立巡警部,举办警政。而编练新军也成为清政府“新政”核心内容。(4)文化方面:废科举,建学堂,兴留学。清政府将同文馆并入京师大学堂,同时颁布新学制,命令各省办大学堂、府设立中学堂、县设立小学堂。1905 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童年 12 月成立学部,主管教育。之后清政府要求各省选派优秀分子出国留学,学成归国后委以重用。四、定性:是洋务运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翻版,也

4、是洋务运动的继续和发展。五、影响:清末新政未触及清朝腐朽的封建专制统治和高度的皇权,使其从一开始就有名无实,只是一场清政府维护阶级专制统治的自救运动而已;但新政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上却带有明显进步思想和举措,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使得民族资产阶级力量壮大,同时也为民主思想传播创造了条件。如何理解清末预备立宪 (一)清末预备立宪的主要内容中国清政府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置。又称筹备立宪。1905 年 10 月(光绪三十一年九月 ),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次年,五大臣归国,拟出立宪方案。慈禧太后于 9 月

5、 1 日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谕旨中宣布了立宪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预备实行的时间是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预备内容是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悉明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这些措施实际是清末“新政”的内容。预备立宪谕旨颁布后,各地纷纷建立立宪团体,海外的立宪派也积极响应。清政府于 1908 年 8 月宣布预备立宪以 9 年为限,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23 条,其中关于“君上大权”的 14 条,规定皇帝有权颁行法律、黜陟百司、设官制禄、宣战议和、解散议院、统帅海陆

6、军、总揽司法权等。11 月,溥仪继位。1909 年 3 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各省当年内成立咨议局。12 月,16 省咨议局代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在 1910 年又 3 次请愿要求速开国会。10 月,资政院在北京成立,亦要求 1911 年召开国会。清政府不得已将预备立宪期 9 年改为 5 年,定于 1913 年召开国会,1911 年先成立内阁。1911 年 5 月,清政府裁撤军机处等机构,公布所订内阁官制,组成新内阁,由庆亲王奕劻任总理大臣。在13 名国务大臣中,汉族官僚 4 名,蒙古旗人 1 名,满族 8 名,其中皇族又占 5 人,被讥为皇族内阁。至此,清政府借预备立宪欺骗国人,达到贵族集

7、权、镇压民主革命的目的完全暴露,立宪派的幻想随之破灭,民主革命更加高涨。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比较 主观目的有反动性:其目的是取悦列强,遏制革命形势和消除统治危机。 活动本质的封建落后性:仍未超出“中体西用”范畴。 客观影响的进步性:清政府的这些让步,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资产阶级的愿望,有利于中国的近代化。 实际作用的背离性:清政府努力的结果适得其反,从直接影响看,这引起人民的反抗和满汉地方之间及资产阶级立宪派的离心,不但削弱了自身统治,还促进了革命形势的高涨;从根本影响看,派遣的留学生成为反清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者;编练的新军成为武昌起义的主力;奖励实业,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为辛

8、亥革命奠定了经济和阶级基础,而且还从根本上瓦解了封建经济的基础。 认识:新政、立宪均是清政府为巩固统治而采取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这是世界资本主义潮流冲击下的产物。但结果都失败了,其根本原因是本质上的落后性。注意:从近代化角度以生产力标准来分析,清王朝的预备立宪政体虽不完备,但毕竟不同于封建君主专制,带有向资产阶级政权过渡的性质。它的一部分成果,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推行民主共和的政治基础。可以这样认为, “预备立宪”是一场具有政治、近代化性质的改革,被动和主动地顺应了时代的潮流。 维新派和清末立宪派的异同及相互关系相同点:改革方式:都主张通过自上而下方式,改变政权组织形式,即实行君主立宪办法达到参政

9、议政目的。 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都不敢、不愿发动群众,甚至仇视人民革命。组织成分上:两派大都为资产阶级的上层,一些开明地主及其知识分子,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产物。不同点:改革背景和目的:维新派是在民族危机加剧的情况下,主要目的是挽救民族危机,发展资本主义;清末立宪派的主要目的是抵抗日益高涨的革命运动,以维护自身既得利益。 对清朝态度:维新派一直维护清朝统治;而后者在看清“预备立宪”骗局后,部分人转而走上对抗清朝的道路,他们发起的保路运动,客观上配合了革命派,加速了清朝灭亡。 组织成分上有不同:维新派主要是资产阶级上层,开明地主及其知识分子,力量弱、基础薄;后者除上述成员外,还有部分人操纵清朝

10、中央和地方实权,影响颇大。关系:清末立宪派是 19 世纪末,维新派的延续和发展,大部分清末立宪派人士是由维新派演变而来。维新运动为后来的立宪运动在思想上、人员上作了准备。也可以说,立宪运动发展了维新派的思想,客观上更深、更广地推动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如何理解“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中的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背离 【摘要】为了挽救摇摇欲坠的满清政府,清政府不得已而实行了“新政”.然而,事与愿违,它并没有挽救清王朝反而加快了它的灭亡.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清末新政的性质是维护和封建统治,具有欺骗性质;新政所面临的资本阶级民主思想和国内财政的拮据给新政的实施带来了巨大的阻碍;同时清政府在实施新政的

11、过程中用人不当,形成了立新政而不易旧人的局面;再加上中央与地方权利的矛盾的深化,最终导致清政府这次至上而下的“变法自强”改革随着清王朝的灭亡销声匿迹.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是满清王朝自我挽救的迫不得已的选择。1901 年 1 月 29 日,清廷在西安发布“变法”上谕,开始推行改革,历时十年之久。改革的范围,包括教育、军事、经济、法制与政治等多方面。在教育方面,最重大的举措和成果是废除科举制度,建立新学堂,派遣留学生,出台中国最早的近代学制癸卯学制(1904 年) 。在军事方面,编练新军,进行军制改革,使中国开始有了现代军队的崭新建制和兵种分类。在法制方面,改变了“诸法合体”的传统法律结构

12、,制定大清民律草案 、 刑事诉讼律草案 、 民事诉讼律草案 、 大清商律草案 ,根据西方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实行政刑分离、司法独立,制定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和法院编制法 。在政治方面,前期以改革官制为主,包括整饬吏治,裁汰、合并中央和地方的若干旧有机构。后期主要是涉及政治体制改革的“预备立宪” ,特别是设立资政院和咨议局。客观而言,清末十年改革推动了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过程。在改革进程中,废除科举制度,初步建立近代教育体系;形成近代军事制度;奖励实业刺激了经济发展;法制改革开启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因此,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不只是继承了洋务运动,而且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超过了戊

13、戌维新变法运动。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挽救满清王朝覆灭的命运。其原因不止一端:第一, “清末新政”的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彼此背离。清政府推行教育改革,其主观目的是想造就“尊崇孔教,爱戴大清国”之人。但 160 余万新式学生的出现和众多八股士类的淘汰,则直接和间接地牵动了整个社会。新式的教育培养出的新型知识分子,思想解放,对清廷的本质有更深刻的了解,不愿再受皇权专制的束缚,反满情绪就更加强烈,他们或主张立宪,或参加革命,成为满清王朝的掘墓人。军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清王朝赖以维持其统治的支柱之一。20 世纪初,清政府在全国各省扩编新军,是为了镇压变乱、维持其正在动摇中的统治秩序。然而事与愿违,

14、其给革命党人在各省提供了发展势力的机会。革命党人在新军中的宣传,使新军接触新思想,受到革命的鼓舞,最终成了清王朝的叛军。清政府奖励实业,是想藉此摆脱严重的财政危机。在客观上,奖励实业推动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使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队伍日益成长和壮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对与之匹配的政治制度和权利的要求愈加强烈,与专制制度的冲突也愈大,他们要求实现君主立宪,提升其政治地位,参与到国家政权管理中,掀起了立宪请愿运动。此外,在清末十年改革中,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集团迅速脱颖而出,实力急剧壮大,竟发展到清廷无法驾驭和控制的地步,这对后来的辛亥革命和民国初年的政局走向影响很大。总之,清政府原想藉实行

15、改革来实现王朝的自我挽救,但“新政”和“预备立宪”非但没有延长它的寿命,反而都走向了清政府希冀的反面,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加速了它的灭亡。第二,清王朝假“立宪”之名,行“集权”之实,并没有改变其卖国的本质。时至 1905 年,清政府在财政、军事和经济等细枝末节上的改革,已经不能满足清末政局发展的需要。作为支持晚清君宪政体的力量,立宪派在社会经济、文化领域有很大优势,代表先进的力量,延续了维新派的政治改良主张,主张以立宪作为振兴中国的唯一途径。特别是日俄战争后,中国各阶层普遍认为,是日本君主立宪政体战胜了沙俄专制政体,举国上下要求立宪的呼声日高。次年 9 月 1 日,清廷终于发布“仿行立宪”的上谕

16、,宣布进入预备立宪阶段。1907 年,清廷下旨在京师成立资政院,在各省成立谘议局。对此,国内当时学生、市民、申商集会、游行、演讲,表示欢迎。可是,清廷并不珍视此时对它来说极其重要的民意。1908 年 8 月,清政府颁布了以日本宪法为范本的钦定宪法大纲 ,共 23 条。其中,14 条关于“君上大权” ,规定:大清帝国万世一系,并将预备立宪期定为 9 年。其对权力的垄断,超过了日本的明治宪法。对此,革命派和立宪派都表示反对,认为其“偏重于命令权” 、 “专制之余风未泯” 、 “最足假以文饰其专制” ,并警告清廷:若要“出其狡猾阴险之手段,假钦定宪法之名,颁空文数十条以愚吾民” ,必“动摇国本而伤君

17、民之感情” 。在“预备立宪”过程中,清廷不时以条件不完备一再拖延,使立宪派终于认识到:“政府宁肯与人民一尺之空文,不肯与人民一寸之实事” ,开始号召“人民与之争者,宜与争实事,而不与争空文” 。1907 年起,立宪派发起和平请愿,要求开国会。而地方士绅和商界首领,对开国会的要求更甚。1910 年,国会请愿同志会在北京连续发起三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要求速开国会,遭到清政府的拒绝。各地立宪派纷纷发动签名、集会、游行,提出“不开国会,人民不承认新捐税”的口号。1908 年光绪帝和慈禧太后相继去世后,3 岁的溥仪继位,改元“宣统” ,最高统治层出现权力真空,晚清政局再一次陷入混乱,各种政治势力开始

18、蠢蠢欲动,伺机夺取政权。一方面,掌握最高权力的皇亲贵胄惟恐大权旁落,拼命想借“预备立宪”之名,推行中央集权,并排挤汉族官僚,削夺汉族官僚的某些职位和权力;另一方面,地方督抚(汉族官僚实力派)竭力培植各自的势力和各种社会关系,与之对抗,并要求“划分中央与地方行政权限” ,实行责任内阁制,以削弱皇帝和王公大臣的权力。为加强自己统治,摄政王载沣在罢免袁世凯后,大肆笼络皇亲贵族,贬黜许多重要的汉族官员,并以满清贵族替补,试图利用皇族的力量来排挤汉族官员。因此,1911 年 5 月 8 日,清廷成立所谓“责任内阁” 。在钦定的 13 名内阁成员中,9 人为满人。而 9 名满人中,有7 名为皇族成员,总理

19、大臣由庆亲王奕劻担任。因此,人们称之为“皇族内阁” 。载沣的“主要目的就是如何把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 , “一切努力只是拼命抵挡或推迟国家的破产和政治革命” 。载沣推行由皇族独揽国家大权的政策,使满汉官僚之间的矛盾加深。他的这种做法,也只是“形式上的加强,非但不能使自己强大起来且这种做法只能激起汉人的排满情绪” 。 “此时,越发加深种族的反感并认识到当此内忧外患时,为了保住国家,决不能把政权交给如此自私自利的满洲朝廷” 。汉族官僚逐渐对清政府彻底失望,从而加剧汉族地主官僚的离心倾向。同时,立宪派对清组织“皇族内阁”极为愤慨,各省谘议局联合上书都察院,申明“君主不担负责任,皇族不组织内阁,为君主

20、立宪国唯一之原则” 。清廷却呵斥立宪派干预朝政, “议论渐进嚣张” 。立宪派对清廷更感失望,公开发表宣言,阐明满清王公亲贵组成的所谓内阁完全是“名为内阁,实则军机;名为立宪,实则专制” 。“皇族内阁”的成立,等于向世人昭示清朝统治者并不是真心想发展立宪政治,只是想借“君主立宪”的名义来加强满清贵族的统治,加强中央集权。清廷所谓“立宪”只是一个幌子,根本不想放弃实权。在这场看似先进的运动中,并没有使中国社会进步,反而加剧了统治集团的争斗和清王朝的瓦解,使清廷众叛亲离,成了孤家寡人。清末的“立宪”运动不仅没有把中国送上“立宪”道路,反而迫使许多立宪派投身革命,随之而来的保路风潮终于把中国逼上革命道

21、路。立宪派分享政权的希望完全落空后,分化为几股势力,其中大多倒向革命。“皇族内阁”成立伊始,即在帝国主义列强的压力下,倒行逆施地宣布将原本经过艰苦斗争从帝国主义手中收回的、已经交由民营的铁路收归国有,并转让给外国列强,激起全国人民的愤怒,引起汹涌澎湃的保路运动。为保卫自己的产权,在立宪派的领导下,几省都爆发“保路运动” 。尤以四川保路风潮最为激烈,最终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线。在武昌起义爆发后,在各方舆论的谴责、声讨下,清廷于 1911 年 10 月 30 日不得不下谕“皇族内阁与立宪政体不能相容,请取消内阁暂行章程,实行内阁完全制度,朕心实深嘉纳,一俟事机稍定,简贤得人,即令组织完全内阁,不再以

22、亲贵充当国务大臣,并将内阁办事暂行章程撤销,以符宪政而立国本” ,接受了奕劻等人的辞职。随后,重新起用袁世凯,任命他为内阁总理大臣。至此, “皇族内阁”的闹剧落下帷幕,长达十年之久的清末改革也匆匆结束。综上所述,对外来侵略,清王朝总体上是妥协、投降的,且长期因循苟且,延误中国奋发图强的宝贵时机,是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内因。20 世纪初,清王朝推行的“新政”和“预备立宪” ,是在统治力量极大削弱之后的被动应变之举。尽管在一些方面缓慢地顺应了时代潮流,却始终不曾改变其封建专制本质,也没有停止对外妥协的行径。因此,清末的改革无法挽回作为封建统治阶级政治代表的大清王朝覆灭的命运。 清末新

23、政失败及其启示 以往学生只知道慈禧是个害怕洋人的卖国贼,可一介女流,真要是胆小,要发动辛酉政变上台,怕不是那么容易,要操纵传统的由男人主宰的国家机器,没有个几下子简直不敢想象,八国联军侵略时,她也一气之下敢于向八个国家宣战,说明她还是有胆有识的。奈何一个女流,纵是心机甚深,毕竟更多的注意的是权谋驾御之术,真要推动中国的改革发展,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她的统治下,最值得圈点的有两件事情,一是发起了洋务运动,造成了同治中兴的局面,把由太平天国搞乱了的社会秩序恢复太平;第二件是晚年推动了新政的建设,使中国近代工业的发展和现代化又前进了一大步。平心而论,新政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例如建立了现代化的新

24、式军队,废除了科举制度,建立了现代化的教育体系,建立了与现代财产所有权相应的法律规范,促进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从更全面地看,清末新政还标志着现代社会运作架构开始建立。 首先,清帝国原来实行的是三权合一的专制体制,新政中,在日本学者帮助下,继承罗马法 、 拿破仑法典等大陆法系传统,制定了大清新刑律 、 大清民律草案和刑事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确立了建立“法治”国家的目标。其次,清末新政中,出现了民主政制的开端。一九五年,清政府派员出国考察政治,设立考察政治馆(一九七年易名宪政编查馆) ,并于十一月谕政务处筹定宪法大纲,启动了政治体制改革向宪政前进的进程。一九六年九月正式宣布预备立宪。一九七年九月下

25、令设资政院;十月命各省速设咨议局,一九九年十月各省咨议局第一次会议开幕,一九一年十月举行资政院会议;这些都是中国民主政治不可忘记的事件。 新政推动了中国社会前进,但大清帝国垮了,功亏一箦,没能保住自己的国号和皇位。原因何在? 一是政治制度改革当断不断,统治者缺乏彻底改革的勇气和魄力,从而丧失有利时机。 随着与世界交往的扩大,特别是几次对外战争的失败,中国人闭目塞听的局面已经改变,睁眼看世界,学习外国的先进文明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慈禧也开始尝试着改革,但是改革一旦发动就意味着自己家族权势的丧失,就意味着特权和富贵的丧失,这在利益集团是如丧考妣。特别是任何改革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都是利益的大调整,

26、这样满族与汉族、中央与地方、地主与农民、各种行政机构之间就出现了错综复杂的问题。而随着改革的新闻与社会舆论的自由化,各个集团的声音越来越嘈杂,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慈禧也就害怕了,她的要稳定,要控制改革步伐,要权衡各方利益分配的心理就决定了它总是畏首畏尾,进退失据,缺乏一个系统的完善的方案。在全国各界的一致要求下,她只好迫于压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在改革的路上没有章法的向前走。先是迫于速开国会的请愿运动,成立各种民意机关;后是迫于立宪的压力,先是确定一个长长的期限,然后一再缩短,最后只好成立一个欺骗社会舆论的不伦不类的皇族内阁。改革时机,稍纵即逝。当断不断,并且一再激怒各种社会力量,通过体制

27、内改革整合社会的机会白白流失了。这样革命的日期就为期不远了。 二是无力制止专制王朝的衍生物-贪污腐败现象的盛行。 中国传统专制王朝,也有分权制约的设计,有纠举和监督官吏乃至最高统治者的机构;而以儒学为代表的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其精美和深厚可称举世无双。但中国历代官吏的贪污也是惊人的:清代也不例外。历来的统治者都说要反贪污,可是在专制制度下往往成效不彰,处在衰败时期的清帝国更是如此。原因是:第一,有些行贿受贿活动已成为官场习惯,人人如此,法理和是非界限已经模糊。第二,担负反贪重任的监察系统同样没有逃脱腐化的命运。他们也会揭露若干黑幕,但很难求得公正、彻底,且很可能是以黑反黑。第三,没有独立的司法

28、和监察系统,它们都不过是行政系统的附属物。最后的裁决权掌握在专政政权的最高统治层特别是皇帝、皇太后或其他专制者手中,当他们本身不干净时,要真正反贪无异缘木求鱼。第四,社会生活没有民主化,民众维护自己权益的现代公民意识没有形成,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独立的新闻舆论监督。一些报馆是官办或接受官方津贴的,缺少现代报刊的独立品格。第五也是最核心的,慈禧本身就是一个太爱享受的女人,正常的内宫支出根本满足不了自己骄奢淫逸的生活,怎么办?一班吹牛拍马的太监和大臣自然会想出很多的方法来讨老佛爷的欢心。这样国家的海军经费可以挪用,国家的各种支出可以肆意的变更,而这些吹牛拍马者自然会步步高升,在这样一个领导人能够决定

29、其他很多人命运的金字塔中,要想杜绝腐败,怕是缘木求鱼。总之,晚清贪风无法遏止无非再一次证明,没有外力,专制政权不可能真正纠正自身的弊端。 三是与民争利,造成了民心的背离。 众所周知,清帝国覆没的直接导火线是一九一一年强制推行的铁路国有政策,这是典型的与民争利的行为。 铁路国有,在政府看来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操纵国计民生的大资本由私人控制毕竟不利于社会稳定,且有太多的负面因素。首先私人控制的公司管理混乱,钱财难以集中,有人可能卷款而逃,利益的分配也很难如愿,容易引起很多社会问题;技术力量参差不齐,规划不统一,各个公司、各条铁路缺乏有效的沟通,难以发挥全国一盘棋的道路优势;筑路进展缓慢,质量低劣,

30、成效很差,社会问题多多;容易形成某种尾大不掉的政治势力,利用雄厚的私人资本和交通道路来要挟中央。这符合事实。但是,由私人公司经营会产生这些问题,政府经营就不会出现问题吗?恐怕问题更大。怎样防止这样问题的出现呢?政府又是一个简单的思维了,出卖路权,由外国的大资本来统一经营,这样时间、金钱、铁路的质量就有保证了,而政府也可以从中不费吹灰之力而这个税那个税的尽入囊中了,而经办官员更是可以从中捞个钵盆满盈了。可惜一旦由外国人经营,其收益的大头就不是国家的,铁路货运的价格也会是芝麻开花节节高了。 铁路国有政策明显是损害民众利益而成就官僚和外国买办利益,这自然引发了声势浩大的保路运动,也使清朝统治者丧失了

31、一批本应该是政治中立的社会力量。因为通过收回铁路利权运动获得铁路经营权的基本上社会的绅士、商人阶层。他们历尽艰辛,才从外国人手中争回修筑铁路的权利。本来政府应该大力支持他们的这种爱国运动,毕竟把社会的闲钱集中起来发展国家的铁路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但与民争利、害怕因此出现新的危害稳定的力量就把他们一棍子打死,这也就掘就了自己的坟墓。启示,任何政府在面临危机时,要主动改革,要以现代文明社会为参照制定出系统的改革方案,千万不要因为小团体的特殊利益而犹豫不前,最后丧失改革的机会而出现革命的浪潮。革除腐败是避免社会危机的基础。而要彻底根除腐败,必须建立权力的制衡机制。在这种制度建立之前

32、,最高领导人的操守最重要。不改变一个人决定其他人命运的权力运行机制,根除腐败很难。三三制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士参与抗战,不但积极倡导和推动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且将之付诸于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在抗日根据地建立了一种崭新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三三制” 政权,为抗战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1941年,抗日根据地政权机构在人员分配上实行“三三制” 原则。 “三三制”政权是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制度,团结了各抗日阶级、阶层,争取了中间力量,孤立了顽固势力,巩固和发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根据这一政策,抗日民主政权中人员的分配,共产党员大体占三分之一,左派进步分子

33、大体占三分之一,中间分子和其他分子(不包含国民党等顽固势力)大体占三分之一。三三制背景边区进行“三三制”民主选举活动 政权人员如何组成,是政权建设遇到的第二个大问题,它既表明了政权的性质,也直接关系到它的阶级基础是否巩固和群众基础是否广泛。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民主政权不同,抗日根据地政权最显著的特点,是从 1940 年开始实行“三三制“ ,即在参议会和政府组成人员中,不仅有工农代表,还有其他阶级阶层的代表,即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共产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在抗日根据地实行“ 三三制“ ,其实质就是为了反对在党内长期存在的“左“倾关门主义,实

34、行更广泛的民主政治,建立一个包容性更强、代表性更加广泛的政权,以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三三制 “的实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其中最突出的,是使边区各级政权有了广泛的代表性,有力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团结抗战的积极性。一些跑到敌占区的地主开始回乡,乡绅富商也有了在根据地投资经营的积极性。华中根据地实行“三三制“ 以后,原地方精英与新四军和抗日政权出现了少见的融洽气氛,特别是一些被选进或者聘任为参议员和区代表的乡绅,表现出空前的抗日热情。乡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以后,减租减息的阻力也相应地减小了。另外,“ 三三制“ 也使边区政权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大大加强,提高了边区各级政权机关的工作效率。三三制政权建

35、立编辑1935 年 12 月,中共中央在陕北瓦窑堡召开政治局会议,决定把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这意味着政权不再仅仅归属于工农,而应归属于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党派。1936 年 9 月,中共中央根据形势的发展,又将“人民共和国” 改为“民主共和国”,并指出:“这是团结一切抗日力量来保障中国领土完整和预防中国人民遭受亡国灭种惨祸的最好方法,而且这也是从广大人民的民主要求产生出来的最适当的统一战线的口号,是较之一部分领土上的苏维埃制度在地域上更普及的民主,较之全中国主要地区上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大大进步的政治制度,因此便更能保障抗日战争的普遍发动与彻底胜利”。1937 年,抗战全面爆发

36、后不久,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建立。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积极主动地将统一战线思想付诸于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到 1940 年初,中共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已普遍建立了包括各抗日阶级、阶层、党派和团体在内的抗日民主政权。在这些政权中,尽管中共以外的其他党派、团体和工农以外的其他阶级、阶层人士数量还比较少,但其已基本改变了此前的苏维埃政权模式,初步具有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性质,从而为“三三制”政权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40 年 3 月,中国共产党在总结抗战以来根据地政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战略策略,争取和团结各界人士共同抗战,首次在党内正式提出了“ 三三制

37、”政权建设思想,指出:“在抗日时期,我们所建立的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必须使党外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因为他们联系着广大的小资产阶级。”“ 给中间派以三分之一的位置,目的在于争取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同年 7 月,毛泽东在为纪念抗战 3 周年所发表的团结到底一文中,首次公开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建立“三三制”政权的主张,指出:“在政权问题上,我们主张统一战

38、线政权,既不赞成别的党派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而主张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专政,这即是统一战线政权。共产党员在敌人后方消灭敌伪政权建立抗日政权之时,应该采取我党中央所决定的三三制 ,不论政府人员中或民意机关中,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而使其他主张抗日民主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占三分之二。无论何人,只要不投降不反共,均可参加政府工作。任何党派,只要是不投降不反共的,应使其在抗日政权下面有存在和活动之权。”此后,根据上述 “三三制”原则,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三三制” 政权在敌后各抗日根据地相继建立起来。三三制贯彻落实编辑“三三制” 作为中国共产党自己约束自己的一项制度,需要中共身体

39、力行,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当时,尽管中共在“ 三三制” 政权选举中既无权干涉人民多选或少选共产党员,也不能通过法律形式去作硬性规定,然而事实上由于中共长期以来在人民中所形成的崇高威望,往往会有较多的共产党员被选到政权机关中。这就需要通过中共各级组织的严格自我约束,通过共产党员自觉带头实行“三三制” 去获得解决,以保障 “三三制”在组织上的圆满实现。例如,1941 年 11 月 15 日,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各议员小组提出的常驻议员和政府委员候选人名单中,共产党员人数较多,于是谢觉哉、马文瑞等 12 名党员自动要求退出政府委员候选人,肖劲光等 6 名党员退出常驻议员候选人,后经无记名秘密投票方式从 3

40、9名候选人中选出 18 名政府委员,其中共产党员占 7 名,略超过三分之一。此时,著名共产党人徐特立当即声明退出,经大会通过,以党外人士白文焕递补。此外,中共为使“三三制”原则在边区以下单位也能顺利执行,还采取了许多补救办法,如对落选的党外候补议员,由政府酌量聘请,或由共产党员正式议员辞职,以使党外候补议员补上;对人数超过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政府委员,由共产党员辞职后,另选有威望有能力的党外人士任职,或在共产党员因调动离职后,以党外人士补充等。这些办法的制定和实行,不但有效地保障了“三三制” 在组织上的圆满实现,而且充分地体现了中共对贯彻落实“三三制”的决心和诚意。 当然,“三三制”原则的贯彻落

41、实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一个思想转变的过程。在“三三制” 政权建设之初,许多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想不通,在行动上存有抵触情绪。对此,中共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例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党外人士不一定非要在政权中占三分之二多数,致使在工作中不能使党外人士发挥作用,形成了共产党“请客” ,党外人士成为“不愉快的客人”的尴尬局面。对此,中共明确指出,实现 “三三制”是为了实现民主政治,我们“要使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的人士,都有说话办事的权利和机会。我们需要的是民主,而不是替天行道的明主 ,所以一切抗日人民的代表,都一定要享有在议会里讲话、在政府里办事的机会和权利。”此外,还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实行“

42、 三三制”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只是“拉拢”党外人士的一种“手段” 。对此,中共指出:“ 中国社会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无产阶级和大地主 大资产阶级都占少数,而最广大的人民是中间阶级。任何一个政党的政策,如果不顾及中间阶级的利益,不尊重中间阶级的参政权利,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是不可能的。这些说服教育工作及时纠正了当时许多党员干部在“三三制” 问题上所存留的关门主义和宗派主义的错误观念,为“三三制” 政权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证。 实行“三三制” ,共产党员在政权中只占三分之一,如何保持中共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就成为必须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对此,毛泽东指出,要保证共产党员在政权中占领导地位,

43、“必须使占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在质量上具有优越的条件。只要有了这个条件,就可以保证党的领导权,不必有更多的人数。”因为“ 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当时,尽管中共在根据地内占有绝对的政治优势,但“党对参议会及政府工作的领导,只能经过自己的党员和党团,党委及党的机关无权直接命令参议会及政府机关”。这样,党的领导的实现,只能通过自己的正确政策和党员的模范工作,去影响和带动群众,按照其指引的道路前进,而不能依靠行政命令去站在群众之上发号施令,更不允许靠在“官衙门 ”里多抢

44、位置去为所欲为。 党的领导方式的转变也给在政权部门工作的共产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毛泽东指出,为贯彻执行“三三制” 政策,“必须教育担任政权工作的党员,克服他们不愿和不惯同党外人士合作的狭隘性,提倡民主作风,遇事先和党外人士商量,取得多数同意,然后去做。同时,尽量地鼓励党外人士对各种问题提出意见,并倾听他们的意见。绝不能以为我们有军队和政权在手,一切都要无条件地照我们的决定去做,因而不注意去努力说服非党人士同意我们的意见,并心悦诚服地执行。”实践证明,中共对“三三制” 政权的领导,并没有因政权中党员人数的减少而受到削弱,反而因共产党员在质量上占有优势,能够以自己的模范工作带头贯彻执行党的正确政

45、策,从而更加有效地实现了党的领导。三三制历史意义编辑“三三制” 政权作为一种统一战线性质的抗日民主政权,从制度上为党外人士进入政权并占有一定比例提供了保障。这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争取和团结各阶级、阶层、党派和团体参与抗战,最终夺取抗日战争的彻底胜利,无疑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对此,彭真的一段讲话曾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三三制”政权的抗战价值。他指出,“三三制”政权能 “使地主资产阶级容易脱离日寇的反动宣传和顽固分子挑拨离间的影响,比较安心地与我们合作抗战,支持根据地的建设事业。因为三三制 这种政权规定是用简单的数字表现出来的,所以异常明确,容易使党员及各界人士了解和执行,并以之与国民

46、党的一党专政来对照比较,权衡其利弊是非。”正是通过这种鲜明对比,使“ 三三制”在党外人士中引起强烈反响,激发了其抗战热情。当时,被选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的开明绅士李鼎铭在就职演说中指出,共产党“ 很愿意大公无私做到精诚团结 ”,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应“互相信任、互相亲爱”,“看成一家人,同力合作,干这抗战建国的事。 ”“三三制” 政权的成功实践,不仅保证了抗日战争的胜利,还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进行了初步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经验。条约影响编辑条约表面上双方享有对等权利,而实际上由于当时中国的远洋运输不发达及生产落后,根本无法与美国平等地实现其中规定的权利。通过条约,全中国领

47、土均向美国开放。但是相反的,此条约也保障了在美各州华侨与华工之生命与财产,不受美国各州的排华法案,而遭到剥夺。另外此条约第 29 条也要求美方同样的放弃自清末以来签订之 不平等条约,含 1844年 7 月 3 日在望厦签订之中美五口贸易章程、1858 年 6 月 18 日在天津签订之中美和好条约、1858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签订之中美贸易章程说明、 1868 年 7 月 28 日在华盛顿签订之中美续增条约、1880 年 11 月 17 日在北京签订之中美续修条约、1880 年 11 月 17 日在北京签订之中美续约附款、1903 年 10 月 8 日在上海签订之续议通商行船条约、192

48、0 年10 月 20 日在华盛顿签订之修改通商进口税则补约与 1928 年 7 月 25 日在北京签订之整理中美关税关系之条约。条约签订后,给中国的主权和政治、经济利益带来了极大地损害。美军驻扎中国不走,为非作歹。同时,美国商品如潮水般涌入中国市场,形成独占地位,这对民族资产阶级是个毁灭性的打击。工商企业大量倒闭破产,工人失业,国统区的工业体系趋于瓦解。美国利用该条约对中国进行了无休止的经济掠夺,加上国民党的野蛮掠夺和战争消耗,国统区的经济危机空前严重,进而引发了更严重的社会危机。它加速了国民政府的瓦解,更将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推到了共产党一边,使得国民党在政治上更为孤立。中国共产党于 1

49、946 年 11 月 26 日在 解放日报发表社论评;美蒋商约 1 2 这是历史上最可耻的卖国条约,是蒋政府把中国作为美国附属国(殖民地)的重大标志之一,是中华民族又一次新的大国耻。在内容上包括了中国人在本国领土上都万难享受的各种权利。为袁世凯、汪精卫所不敢作的,蒋介石为取得内战资本,现在悍然地做了。在这一个看似双方“ 平等”为绝对虚伪的烟幕,实际上绝对不平等的条约之下,中国对美一切开放,美国帝国主义在中国领土上如在其本国领上上一样,可以为所欲为。美国企业在华享受了各种特许的待遇。中国完全断丧了关税自主权,断丧了沿海及内河的航行权,无怪纽约的官员要夸耀他们从此“以明确而合法的形式 ”,取得了剥削中国的 “特权”。”蒋介石这个出卖国家利益的无耻战争贩子签订了这张卖身契,就把中国一切经济命脉双手献给美国金融财阀!把中国变成美国商品倾销的殖民地市场!把从水上到陆上,海洋到内河的全部中国领土、中华民族的生存权利,拍卖得干干净净了!”中共指出这些条约、协定和换文都是非法的,并郑重声明:1946 年 1 月 10 日以后,由国民党政府单独成立的一切条约和协定,“ 共产党现在和将来均不承认,并决不担负任何义务” 。千家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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