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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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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平安校园一期(安防监控系统改造)采购文件采 购 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内磋商采购文件1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5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19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 .102技术需求书 103第五部分评审办法 .104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06附件 1 响应函 .107附件 2 响应报价一览表 .109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110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6附件 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27附件 6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清单 .128附件 7 技术及服务方案 .129附件 7-1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130附件 7-2 保修期服务承诺 132附件

2、8-1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声明函附件 133附件 8-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134附件 9 政府采购担保函格式(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采用) .135附件 10 最后报价一览表(磋商后提交) 137附件 11 最后分项报价表(磋商后提交) 138校内磋商采购文件2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以校内磋商方式对下述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一、项目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平安校园一期(安防监控系统改造)二、资金来源:全总资金三、采购用途:自用四、项目性质:工程五、采购内容:包号 采购内容采购预算(万元) 工期要求工程质量要求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01安防监控系统改造施工209.

3、8358工期:3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 年 8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时间:2018 年 9 月 30 日合格建设地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北京校区和涿州校区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安防监控系统改造施工。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采购文件。七、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供应商须为中直机关 2017-2018 年度零星建设工程施工定点供应商名单内第 5 类:电子与智能化

4、工程的定点供应商;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7)法律、行政法规、采购文件关于合格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八、报名时间、地点校内磋商采购文件3报名文件递交邮箱地址:报名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截至此时间未完成递交的报名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即为无效报名。报名需求:报名邮件主题需注明报名参加的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报名供应商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投标报名表

5、”,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邮箱。九、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8 年 8 月 13 日 09:0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磋商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项目采购会议。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办公楼三层会议室。3)响应文件须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响应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未按本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十、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6、号联系人:刘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10-88562580校内磋商采购文件4附件投标报名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万元)企业净资产(万元)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资质名称 资质等级 颁发部门 颁发时间企业相关资质情况投标人近三年有无不良记录或因招投标违规涉及司法诉讼情况有() ,无()拟投标包号及名称(项目无分包不用写)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请详细填写 2015 年 8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包括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开竣工日期、合同金额、业主单位等内容。其他有竞争力的说明注:1、本表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报名邮箱校内磋商采购文件52、本项

7、目含多类别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拟投标包号及名称中列明投标项目,类似业绩填报拟投标项目类似业绩。校内磋商采购文件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修改或补充,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条款号 内容1.1 项目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平安校园一期(安防监控系统改造)资金来源:全总资金2.1 采购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7.1 采购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前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1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安防监控系统改造施工。报价范围: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和采

8、购范围、并满足技术需求书要求验收合格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且已包含增值税等各项税费。14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5.1 响应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16.1 响应文件的提交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U 盘)一份。18.1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采购邀请。3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适用增补条款北京校区:踏勘时间:2018 年 8 月 7 日上午 9 点 00 分集合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45 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办公楼前涿州校区:踏勘时间:2018 年 8 月 7 日下午 13 点 30 分集合地点: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宁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办公

9、楼前特别提醒:已报名的供应商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参与学院统一踏勘,学院不再另外组织踏勘,未参与踏勘的投标供应商将视为对现场情况已充分了解。校内磋商采购文件7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 项目说明1.1 项目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 定义2.1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2.3“货物”或“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或服务。3. 合格供应商3.1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3.1.1 符合采购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10、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1.4 所报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所报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安全、节能等) ,供应商的所报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所报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所报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1.5 如供应商

11、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1.5.1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他供应商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资质须与其在联合体中的分工相匹配。3.1.5.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校内磋商采购文件83.1.5.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

12、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承担主要工作任务。该联合体投标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3.2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3.2.1 供应商应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3、。3.2.2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2.3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3.2.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2.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在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之前,采购人若发现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将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拒绝其参与;2)在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之后,采购人若发现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作

14、无效响应进行处理。3.3 供应商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4. 响应费用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校内磋商采购文件95. 通知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传真号码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

15、人不承担责任。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磋商采购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有权拒绝没有对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二、磋商采购文件说明6. 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6.1 磋商采购文件用以阐明供应商所需提供的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采购文件包括如下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第五部分评审办法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7. 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对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

16、澄清要求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决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2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校内磋商采购文件107.3 对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书面通知已领取磋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在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于收到补充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

17、。7.4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如果召开答疑会,采购人将通知已领取了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8. 响应语言8.1 响应文件及与响应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9. 计量单位9.1 除在磋商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响应文件的组成10.1 供应商应按下列响应文件内容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响应基本文件:(1)响应函(2)响应报价一览表(3)响应分项报价表(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商务及资格证明文件:(

18、1)供应商为中直机关 2017-2018 年度零星建设工程施工定点供应商名单内第 5 类: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定点供应商的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网页截图加盖公章)。(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供应商简介。(3)证明供应商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4)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清单,附业绩证明文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声明函附件(小微企业须提供,否则评审时不得被认定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校内磋商采购文件113)技术及服务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对磋商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中的各项条款做出清晰准确的应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技术和服务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

19、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也可以是图样、图片等资料,并须提供技术服务方案。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3)对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提出的其它要求的明确响应。4)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其他内容和文件5)供应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10.2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11. 响应文件格式对于磋商采购文件第六部分中已经提供了响应文件格式的,供应商须按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12. 磋商报价12.1 供应商须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交响应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

20、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2.2 响应报价和最后报价均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相关服务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并且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且达到技术需求书的要求并验收合格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于因估算错误或漏项或设备/服务市场价格波动等导致的不可归责于采购人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填写的报价中如未加说明,则认为该报价已经按照本条款要求包含了上述全部费用。12.3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所报货物/服务 /工程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2.4 算术错误的修正。分项报价表中的总计金额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的相应报价金额相一致。供应商的报价如有错误,将按如下原则修正供应商的报价

2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修正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如不接受按上述原则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校内磋商采购文件12文件无效。12.5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的响应而予以拒绝。特别提醒:投标人最终报价并因此减少投标人在中直采购中心定点施工中所承诺的结算优惠率。12.5 供应商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3. 报价货币13.1 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2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5. 响应有效期15.1 响应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响应文件中填报的响应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6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6.1 供应商应提供一份响

23、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及电子版本(使用 WORD、EXCEL 格式,采用 U 盘),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副本”“电子版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16.2 响应文件须用中文编写,并须有序地装订成册(A4 纸),每一页都应标有连续页码,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响应文件中不得留有空白页(如隔页纸)。16.3 响应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校内磋商采购文件13用正本的复印件。16.4 任何行间插

24、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以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6.5 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16.6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 等字样)的印章。如供应商需要在本次项目中使用专用章,须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特别说明函:1)特别说明函须声明:针对本次采购项目,该供应商专用章作为直接参与响应时相关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响应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2)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专用章。四、响应文件

25、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进行提交,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副本”“电子文档” 字样。17.2 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校内磋商采购邀请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校内磋商采购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和“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17.3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响应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时,能原封退回。17.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8.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8

26、.1 供应商应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校内磋商采购文件14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并递交至采购人,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前附表。18.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8.3 在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19.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19.1 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

27、、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该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且由采购人签收方为有效。19.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 和 17 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 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19.3 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最后报价后至响应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本须知 14.8 款的规定被没收。

28、五、磋商程序20. 响应文件的开启20.1 采购人应当按校内磋商采购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及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邀请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组建磋商小组21.1 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校内磋商采购文件15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1.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2.响应文件的初审。22.1 初审分为资格性

29、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2 响应文件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小组

30、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3.响应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3.1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磋商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谈判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3.2 在磋商之前,磋商小组要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是指响应文件内容与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条款、条件和

31、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校内磋商采购文件1623.3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最后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2)最后报价小于或等于零,或报价低于成本价且为恶性竞争的;(3)对同一货物/服务的报价不唯一,或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4)响应文件采用活页方式装订的;(5)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

32、行签署、盖章的;(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7)不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8)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以及其他磋商小组认为响应文件不能实质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24. 磋商和最后报价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本项目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确定磋商顺序。2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

33、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需提前校内磋商采购文件17准备空白签署盖章的最后报价表,以便现场填写

34、最后报价)24.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5.比较与评价25.1 评审方法: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5.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所有经过磋商并按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有)及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就其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见本磋商采购文件第五部分。25.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35、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25.4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6.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26.1 磋 商 之 后 , 直 到 授 予 成 交 供 应 商 合 同 止 , 凡 与 本 次 磋 商 有 关 人 员 对 属于 审 查 、 澄 清 、 评 价 和 磋 商 的 有 关 资 料 以 及 授 标 意 向 等 , 均 不 得 向 供 应 商 或 其他 无 关 的 人 员 透 露 。26.2 在磋商

36、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校内磋商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 响应文件一经提交,将不予退还。27.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原则27.1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结果,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实质性响应且提供了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排序,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综合评审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进行排序。27.2 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 3 家,则按实际数量推荐),并编校内磋商采购文件18写评审报告。六、确定成交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

37、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中,按照磋商小组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8.2 采购人将依次审查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28.3 授标决定将考虑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实施和服务支持能力,其基础是审查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28.4 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该供应商,并对排序在后的下一个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供应商。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利29.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单位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供应商的权利

38、,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9.2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磋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成交通知书在磋商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在校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不另行发布成交通知书。31.签订合同31.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磋商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31.2 磋 商 采 购 文 件 、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响 应 文 件 及 其 澄 清 文 件 等 , 均 为 签 订 合 同的 依 据

39、。32.履约保证金32.1 成交供应商须按本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校内磋商采购文件1932.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 31 条或第 32.1 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决定。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 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以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中规定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样本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3.2 供应商提交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

40、务审计报告。33.3 政府采购担保机构联系方式:经财政部与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协商,由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中央本级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其他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无效。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原金玉大厦)写字楼 19 层联系人:何嘉联系电话:010-88822659、88822510传真:010-68437949邮箱:校内磋商采购文件20校内磋商采购文件21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校内磋商采购文件22合同编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施工合同(应出具中直机关零星定点施工合同)项目名称:(填写有关部门确定的采购项目全称)甲 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乙 方:

41、(填写供应商全称)校内磋商采购文件通用条款(略)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校内磋商采购文件24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 定1.1 词语定义1.1.2 合 同当 事人 和人 员1.1.2.2 发包 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1.1.2.3 承包 人:待定1.1.2.6 监理 人:待定1.1.2.8 发包 人代 表:姓 名: 待定职 称:联系电 话:电子信 箱:通信地 址:1.1.3 工 程和 设备1.1.3.2 永久 工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平安校园一期(安防监控建设)1.1.3.3 临时 工程 :施工供水、供电等1.1.3.10 永久 占地 :项目建设所在地1.1.3.11 临时 占地 :/1.1.4 日 期

42、1.1.4.5 缺陷 责任 期期 限 :24 月。1.1.8 其 他需 要补 充的 内 容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 件的 优先 解释 顺序 如下:(1) 合同 协议 书;(2) 中标 通知 书;(3) 投标 函及 投标 函附 录 ;(4) 合同 条款 专用 部分 ;(5) 合同 条款 通用 部分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如有)(9)其他合同附件(说明 (6 ( 7) (8)填空内 容分别限于技 术标准和要 求、图纸、已 标价工程量 清 单校内磋商采购文件25三者 之一 )1.5 合同协议书合同生 效的 条件 :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

43、同协议书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 纸的 提供(5) 发包 人提 供图 纸的 期 限:发包人 提供 图纸 的数 量:其他约 定: /1.6.2 承 包人 提供 的文 件(1) 由承 包人 提供 的文 件 范围: 施工图以外的大样图、加工图、标准图等 承包人 提供 文件 的期 限:不少于该项工作施工前 7 天 承包人 提供 文件 的数 量:4 份 监理人 批复 承包 人提 供文 件的期 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 7 天内 其他约 定:/1.7 联 络1.7.2 联 络来 往函 件的 送 达和接 收(2) 发包 人指 定的 接收 地 点:另行约定发包人 指

44、定 的接 收人 为: 另行约定(3 )监理 人指 定的 接收 地 点:另行约定监理人 指定 的接 收人 为: 另行约定(4) 承包 人指 定的 接收 地 点:另行约定2.发包人 义务2.3 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 移交 施工 场地 的期 限: 发包 人应 当将 具备 施 工条件 的施 工场 地 , 在 监 理人发 出开 工通知 中载 明的 开工 日期 7 天前 移交 给承 包人 。2.8 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担保(1) 发包 人向 承包 人提 交 支付担 保的 金额 :/2.13 其他义务发包人 应当 履行 的其 他义 务:/校内磋商采购文件263.监理人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 发 包人

45、 需批 准明 确 行使的 权力 :1、在发出有关能引起工程费用实际增加(减少)或延长工期的指令前,应得到业主的书面批准。2、监理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出有关技术规范的重大变更或有关变更合同条款的任何指令前均应获得业主书面批准。3、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之前应得到业主的书面批准 。4.承包人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8 为 他人 提供 方便(1) 承 包人 应当 对在 施工 场地或 者附 近实 施与 合同 工程有 关的 其他 工作 的独 立承包 人履 行管理 、协 调、 配合 、照 管和服 务义 务的 具体 工作 内容和 要求 :为其他独立承包人在使用施工用

46、地、道路和其他公用设施等方面提供方便。 4.1.10 承 包人 的设 计工 作 承包人 承担 的施 工图 设计 或与工 程配 套的 设计 工作 内容:1)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工程的图纸;2)按照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需要制作加工图、大样图、安装图4.1.12 其 他义 务承包人 应履 行的 其他 义务 :(1)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当发包人在任何时候认为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进度过慢,无法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要求加快进度的通知,承包人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承包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获得任何追加款项。(2) 承包人须负

47、责补遗工作,如果任何为本工程正常使用功能和设计使用寿命所必须的,或为本工程适用的规范、规程和标准所 要求的工作,既未以文字形式约定为属于发包人或任何其他承包商的工作,也未在本合同中以文字形式明确提及,则此类工作应由作为承担本工程总承包责任和义务的承包商自行完成。承包商不得就此类潜在责任和义务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费用和工期的索赔要求,且在任何情况下,承包商也不得就此提出有关其投标价格考虑不周、有缺或漏、计算错误等的补偿要求。校内磋商采购文件27(3) 承包人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须承担任何为执行本工程施工而须缴纳的一切税金、费用、押金等

48、,保障发包人对此等税款、费用与收费无须负上任何责任。(4) 承包人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备用发电机、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5) 承包人应自行确定施工现场的雨水和污水排放接口位置,并应符合北京市相关管理规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6) 承包人应承担在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停工、返工、材料及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所造成的损失;(7) 承包人有义务采取恰当的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扰民问题。因施工原因引起的扰民问题有承包人负责处理,所发生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 ,承包人应负赔偿责任。如果由于正

49、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施工扰民导致的民扰对工程进展造成影响,承包人应就此及时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并负责相应的民扰处理工作,所发生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8) 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人员、设备、检测仪器及时进场,不得拖延、短缺或任意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尽管承包人已按要求投入了上述人员、机械、设备和仪器,但监理工程师认为仍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并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派遣人员或调遣或租用某些机械、设备、仪器。承包人在接到指令或应立即执行,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 (9) 成品保护: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防止任何已完工作遭受任何损坏或破坏。(10) 承包人应当协助发包人准备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全部材料,确保本工程的竣工资料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及发包人档案馆(如有)对竣工资料的接收要求。4.2 履约担保4.2.1 承 包人 履约 担保 的 格式和 金额发包人 不要求 ( 要求 /不要求 )承 包人 提供 承包 人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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