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桐环批2018综 12 号关于桐庐县奇源二、三级电站报废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杭州百源湖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桐庐县奇源二、三级电站报废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核,审批意见如下: 一、根据环评结论分析,同意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结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审批意见和环评要求执行。二、根据桐庐县发改局文件桐庐县奇源二、三级电站报废重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桐发改投2017246 号)及环评结论分析,同意二级电站在奇源村高家自然村,三级电站在奇源村奇坑口自然村报废重建。三、报废重建后主要内容:二级电站:装机容量 1
2、200kw,设计年发电量 35.98 万 kwh,更换 HL240/D41-WJ-42 混流式水轮机 1 台、SFW200-6 发电机 1 台,更换自动控制设备 1 台、高低压开关柜 1 台、升压变压器 1 台,改造压力前池 1 座、压力管 25m,厂房装修 89m2。三级电站:装机容量 1200kw,设计年发电量 47.58 万 kwh,更换HL240/D41-WJ-42 混流式水轮机 1 台、SFW200-6 发电机 1 台,更换自动控制设备 1 台、高低压开关柜 1 台、升压变压器 1 台,改造压力前池 1 座、压力管 100m,厂房装修 89m2。四、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详见环评报告 P29),防止生态破坏。五、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桐庐县环境保护局2018 年 6 月 15 日抄送:桐庐县环境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