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关于落实党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doc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5379383 上传时间:2019-02-27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落实党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关于落实党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关于落实党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关于落实党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关于落实党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关于贯彻省委机关党建工作意见的通知各 县 (市 )区 委 , 市 直 各 单 位 及 部 省 属 驻 甬 单 位 党 委 、 党 组 :为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863 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现结合宁波实际,提出如下要求。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当今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机关党建工作所处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既给机关党的建设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县一级政权组织在我国政治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是我

2、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政权稳固的重要基础。县(市)区机关肩负着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职责,其决策、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坚决地贯彻下去,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县(市)区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机会多、接触面广,机关工作既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也是人民群众直接、具体、感性地了解党和政府工作的窗口。因此,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和抓全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端正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从永葆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充分认识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贯彻落实省委

3、“两创”总战略和我市“六大联动、六大提升”决策部署的要求出发,切实增强加强和改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把机关党建工作融入到县(市)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抓紧抓好。各县(市)区机关工委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抓住根本、围绕中心、强化基础、务实创新”的要求,突出抓好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抓好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县(市)区机关党建的总体水平。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切实围绕

4、本地本单位的工作中心来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组织建设的规范化程度和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协助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二、夯实工作基础,为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县(市)区机关的特殊地位,要求各县(市)区委和机关工委切实担负起领导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注重打基础,坚持抓规范,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一)深化理论武装,努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坚持把理论武装作为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国情市情

5、、形势政策和思想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信心。进一步组织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根本宗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感召群众、带动群众、服务群众,全力做好机关的各项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超前谋划,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好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与实践,进一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本领。(二)强化组织建设,积极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党章和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

6、子和工作队伍。按照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抓住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这一重点,坚持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继续深化目标管理,规范和促进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六个作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和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提高机关服务发展大局的效能。认真总结“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的成功经验,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通过开展“服务创业、再增感情、推动创新、再破难题”等活动,积极做好与农村、社区、企

7、业党组织的结对共建,机关党员与困难群众的结对帮扶等工作,促进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不断转变作风。继续开展好民主评议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和奖惩机制,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活动,有效解决当前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为宁波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县(市)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

8、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制定的实施细则,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着力在加强对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理顺反腐倡廉的工作关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在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和机关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上有新举措,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全面推动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再上新台阶。(五)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一时代主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加强机关群团组织建设,加大服务保障力度。结合贯彻落实意见,着力抓好市总工会、市直工委

9、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机关工会工作的意见(甬总工200888 号)的落实,重点解决县(市)区机关工会管理体制不顺、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会工作,使机关工会工作真正发挥好活跃机关氛围、健康干部职工身心、增强机关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作用。三、突出工作重点,完善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委要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切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搞好保障,切实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努力为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一)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认真

10、贯彻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党组)负总责、党委(党组)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组织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县(市)区委、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本单位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积极主动地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一次、分管领导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机关工委的工作汇报,部门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做到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经常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1、。各县(市)区委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对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一并考核。(二)全面理顺机关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意见要求,进一步理顺县级机关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县(市)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无论设立党组还是党委,其机关的党组织都应由同级机关工委统一领导;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机关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原则上也要实行属地管理,党的工作接受所在地机关工委的领导,以努力促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协调发展,整体推进。(三)切实加大机关党建工作的保障力度。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意见对保障机关党建工作所

12、提出的要求,机关党员教育经费要明确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 80 元的标准划拔县(市)区机关工委;机关党员人数较少的县(市)区,党员教育经费每年不足 10 万元的,按每年不低于 10 万元的标准划拔县(市)区机关工委。机关各单位党组织的活动经费,也要列入本单位的行政经费预算,具体由各部门党委(党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机关基层党组织收缴的党费,按 2030的比例留存机关工委。为加强与机关各部门的协调,便于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机关工委书记可兼任县(市)区委办副主任或组织部副部长,以负责机关党建工作为主。(四)加强乡镇(街道)机关党的建设。各县(市)区机关工委要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拓宽机

13、关党建工作领域,延伸工作触角,加强对乡镇(街道)机关党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努力为乡镇(街道)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各乡镇(街道)要明确机关党建工作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乡镇(街道)机关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建立乡镇机关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要会同机关工委每年组织对乡镇(街道)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每年两次听取乡镇(街道)机关党建工作的汇报;县(市)区机关工委要对乡镇(街道)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业务指导,做好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参加会议、开展业务培训、进行工作交流等形式,加强对乡镇机关党建工作的业务指导;要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做到市、县(市)区、乡

14、镇(街道)上下联动、系统带动、形成合力、整体推进,不断提高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五)加强对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市直机关工委要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履行指导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建立并落实定期与县(市)区委领导交流工作制度,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一次与县(市)区委领导交流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推动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建立并落实市直机关工委联系基层工委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协调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进一步为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县(市)区机关工委业务指导,努力形成横向联系、上下联动的机关党建工作大格局。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2009 年 1 月 7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通知/申请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