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佛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涵涵文库 文档编号:5379196 上传时间:2019-02-2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佛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佛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佛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佛山市未确定建设单位的建设用地、矿山、违反土地管理的建(构)筑物拆除等扬尘防治工作细则政策解读一、制定背景(一)目的意义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按照我局职责和佛山市环境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我市未确定建设单位的建设用地、矿山、违反土地管理的建(构)筑物拆除扬尘防治工作,我局起草制定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佛山市未确定建设单位的建设用地、矿山、违反土地管理的建(构)筑物拆除等扬尘防治工作细则。本细则目标是细化落实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履行好我市国土系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监管场地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相关工作和

2、措施落实到位。(二)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 号);3、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二、细则主要内容佛山市未确定建设单位的建设用地、矿山、违反土地管理的建(构)筑物拆除等扬尘防治工作细则五章十五条,主要在以下 4 各方面进行了规定。(一)适用范围和监管职责方面(第二条-第七条)一是明确本细则适用于国土扬尘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二是明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区国土资源和土地储备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2)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第八条-第十一条)一是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未确定建设单位的建设用地、矿山、违反土地管理的建(构)筑物拆扬尘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二是分三部分,分别细化未确定建设单位的建设用地、矿山、违反土地管理的建(构)筑物拆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要求。(3)配合监管事项方面(第十二条)明确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自身职能,配合环保、住建等部门对施工工地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渣土运输等其它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相关要求。(四)其它方面(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一是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具体以签订责任书为准;二是明确细则实施时限。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2018 年 6 月 29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