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30.40J 88 DB11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DB 11/ T 269XXXX代替 D B 11/T 269-2005 粪 便 处 理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规 范0peration and management code for night soil treatment plant点 击 此 处 添 加 与 国 际 标 准 一 致 性 程 度 的 标 识 (征求意见稿) ( 本 稿 完 成 日 期 : 2013/12/16)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11/ T 269XX
2、XXI 目 次前言 .II1 范 围 1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 3 术 语 和 定 义 .1 4 总 则 2 5 工 艺 运 行 3 5.1 粪 便 进 厂 3 5.2 粪 便 卸 料 3 5.3 固 液 分 离 3 5.4 调 节 池 .3 5.5 絮 凝 脱 水 3 5.6 滤 液 深 化 处 理 4 5.7 栅 渣 、 沉 砂 、 絮 凝 脱 水 污 泥 收 集 与 处 理 .4 5.8 臭 气 控 制 4 5.9 工 艺 调 整 5 6 设 备 车 辆 5 6.1 运行5 6.2 维 护 修 理 5 7 计 量 信 息 5 7.1 计量5 7.2 信息6 8 在 线 监
3、 管 6 9 环 境 保 护 .6 10 安 全 运 行 .6 10.1 生 产 安 全 .6 10.2 消 防 安 全 .7 10.3 交 通 安 全 .7 11 节 能 减 排 .7 12 对 外 开 放 ( 对 公 众 开 放 ) 7 DB11/ T 269XXXX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 本 标 准 由 北 京 市 市 政 市 容 管 理 委 员 会 提 出 并 归 口 管 理 。 本 标 准 由 北 京 市 市 政 市 容 管 理 委 员 会 组 织 实 施 。 本 标 准 代 替 DB11/T 269-2005 粪 便
4、处 理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规 范 , 与 DB11/T 269-2005相 比 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 : 修 改 了 术 语 和 定 义 两 条 , “粪 液 ”、 “絮 凝 脱 水 工 艺 ”( 见 3.3, 3.4) ; 增 加 了 术 语 和 定 义 一 条 , “滤 液 ”( 见 3.5) ; 增 加 了 粪 便 卸 料 清 洗 工 艺 的 技 术 要 求 ( 见 5.2.2.2) ; 增 加 了 固 液 分 离 和 絮 凝 脱 水 设 备 技 术 要 求 ( 见 5.3.1,5.5.1) ; 增 加 了 车 间 、 设 备 密 闭 化 负 压 生 产 的 技 术 要
5、求 ( 见 5.3.3,5.5.4, 5.8.1) ; 增 加 了 回 用 水 质 要 求 ( 见 5.6.2) ; 增 加 了 滤 液 深 化 处 理 和 沼 气 收 集 利 用 工 艺 技 术 管 理 要 求 ( 见 5.6.3) ; 增 加 了 在 线 监 管 、 节 能 减 排 和 对 外 开 放 的 相 关 内 容 和 要 求 ( 见 第 8、 11和 12章 ) 。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 北京 市 垃圾渣 土管 理处 、 北京 环 卫集团 环境 研究 发展 有限 公司 、 北 京昊 业怡 生科技 有 限 公 司 、 朝 阳 区 环 卫 中 心 第 三 清 洁 车 辆 场 。 本
6、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解 建 波 、 岑 新 光 、 陈 芳 、 张 晨 光 、 潘 大 晴 、 王 坦 、 王 树 国 、 周 巧 玲 、 刘 敏 、 袁 佳 希 、 崔 辛 云 、 瞿 利 建 、 郑 晓 萌 、 于 景 成 、 邱 宝 刚 。 本 标 准 代 替 DB11/T 269-2005。 DB11/ T 269XXXX1 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1 范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粪 便 处 理 设 施 的 工 艺 运 行 、 设 备 车 辆 、 计 量 信 息 、 在 线 监 管 、 环 境 保 护 、 安 全 运 行 、 节 能 减 排 和 对 外 开 放 ( 对 公
7、众 开 放 ) 等 方 面 的 管 理 要 求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北 京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粪 便 集 中 消 纳 、 处 理 的 厂 ( 站 ) 等 设 施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标准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 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标 准。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GB 4387工 业 企 业 厂 内 铁 路 、 道 路 运 输 安 全 规 程 GB 7959粪 便 无 害 化 卫
8、生 标 准 GB 12348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T 12801生 产 过 程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总 则 GB 14554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T 18920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GB/T 28001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规 范 GB/T 29151-2012城 镇 粪 便 消 纳 站 CJJ 30-2009粪 便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及 其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CCJ 60城 市 污 水 厂 运 行 、 维 护 及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CJJ 64粪 便
9、处 理 厂 设 计 规 范 CJ/T 309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泥 处 置 农 用 泥 质 JB/T 11379粪 便 消 纳 站 固 液 分 离 设 备 JB/T 11380-2013粪 便 消 纳 站 絮 凝 脱 水 设 备 QC/T 53真 空 吸 粪 车 技 术 条 件 DB11/T 272生 活 垃 圾 堆 肥 厂 运 行 管 理 规 范 DB11/T 273生 活 垃 圾 粪 便 处 理 设 施 环 境 监 测 规 范 DB11/307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11/501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10、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3.1 固液分离工艺 soli d and li qui d separ at i on pr ocess对 粪 便 中 的 固 体 部 分 和 液 体 部 分 进 行 分 离 的 各 种 工 艺 。 DB11/ T 269XXXX2 3.2 栅渣 bar r esi due粪 便 经 固 液 分 离 工 艺 分 离 出 的 固 体 部 分 。 3.3 粪液 li qui d粪 便 经 固 液 分 离 工 艺 处 理 后 的 液 体 部 分 。 3.4 絮凝脱水工艺 coagul at i on and dehydr at i on pr ocess向 粪 液
11、 中 投 入 絮 凝 剂 , 并 对 絮 凝 分 离 出 的 固 体 进 行 机 械 脱 水 的 工 艺 。 3.5 滤液 f ecal li qui d粪 液 经 絮 凝 脱 水 工 艺 处 理 后 的 液 体 部 分 。 3.6 絮凝脱水污泥 dehydr at ed sol i d粪 液 经 絮 凝 脱 水 工 艺 处 理 后 的 固 体 部 分 。 4 总则粪 便 处 理 设 施 应 保 证 全 年 连 续 、 稳 定 运 行 , 并 应 满 足 如 下 要 求 : 严 格 执 行 工 艺 运 行 管 理 手 册 , 重 大 工 艺 调 整 需 履 行 申 报 程 序 ; 定 期 对
12、相 关 设 施 、 设 备 车 辆 进 行 维 护 管 理 , 保 证 完 好 , 满 足 生 产 需 求 ; 计 量 系 统 运 行 规 范 , 信 息 记 录 完 整 、 清 晰 、 及 时 和 准 确 ; 在 线 监 管 系 统 按 相 关 要 求 有 效 运 行 ; 环 保 措 施 有 效 , 设 施 运 行 可 靠 ,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 安 全 运 行 应 包 括 生 产 安 全 、 消 防 安 全 、 交 通 安 全 等 方 面 , 安 全 生 产 制 度 明 晰 , 执 行 严 格 , 避 免 安 全 事 故 ; 防 火 、 防 爆 、 防 雷 电 、 防 突 发
13、事 件 等 应 急 预 案 完 善 , 职 责 分 明 , 定 期 演 练 ; 节 能 减 排 制 度 完 善 , 执 行 有 效 ; 对 外 开 放 ( 对 公 众 开 放 ) 制 度 落 实 到 位 。 5 工 艺 运 行5.1 粪 便 进 厂 DB11/ T 269XXXX3 5.1.1 进 厂 粪 便 应 为 来 自 粪 井 、 化 粪 池 粪 便 , 严 禁 来 源 不 清 、 不 符 合 工 艺 规 范 的 污 水 、 污 泥 等 其 它 物质 进 站 。 5.1.2 粪 便 运 输 车 辆 应 符 合 QC/T 53 技 术 要 求 , 并 与 处 理 设 备 进 料 装 置 适
14、 配 。 5.1.3 进 厂 粪 便 必 须 按 规 定 位 置 卸 料 。 5.2 粪 便 卸 料 5.2.1 粪 便 运 输 车 排 放 管 口 与 设 备 进 料 管 口 应 对 接 严 密 , 卸 粪 流 量 应 小 于 粪 便 固 液 分 离 机 最 大 瞬 时 处 理 流 量 , 卸 料 过 程 中 不 应 遗 洒 。 5.2.2 卸 料 完 毕 , 粪 便 运 输 车 卸 料 管 和 设 备 进 料 管 应 在 其 联 接 时 清 洗 内 部 , 设 备 进 料 管 内 的 冲 洗 水 管 水 压 应 大 于 0.05Mpa, 管 道 内 应 无 残 留 。 5.2.3 非 作
15、业 时 , 设 备 进 料 管 应 吊 起 并 严 密 封 堵 。 5.3 固 液 分 离 5.3.1 粪 便 固 液 分 离 设 备 应 符 合 JB/T 11379 的 技 术 要 求 。 5.3.2 粪 便 固 液 分 离 工 艺 的 正 常 运 行 参 数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a) 粪 液 固 含 量 ( TS) 小 于 5%。 b) 其 他 参 数 应 符 合 GB/T 29151-2012 中 5.2.4、 5.2.5、 5.2.8 的 要 求 。 5.3.3 粪 便 固 液 分 离 机 、 受 料 设 备 及 其 管 道 和 接 口 , 必 须 全 密 闭 。 5.3
16、.4 每 班 工 作 完 毕 , 应 对 固 液 分 离 机 进 行 清 洗 。 5.4 调节池 5.4.1 定 时 进 行 调 节 池 回 流 搅 拌 , 回 流 量 大 于 10%。 5.4.2 定 期 对 调 节 池 及 其 管 道 进 行 冲 刷 清 洗 , 外 排 管 网 无 堵 塞 、 粪 便 积 存 及 漂 浮 物 结 痂 现 象 。 5.4.3 调 节 池 应 全 密 闭 , 防 止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外 溢 。 5.4.4 调 节 池 及 其 配 建 沉 砂 池 应 定 期 清 掏 。 5.5 絮 凝 脱 水 5.5.1 絮 凝 脱 水 设 备 应 符 合 JB/T 1
17、1380 技 术 要 求 。 5.5.2 应 采 用 有 机 高 分 子 絮 凝 剂 , 并 适 当 控 制 投 加 量 , 平 均 投 加 量 应 小 于 150g/T 粪便。 5.5.3 絮 凝 脱 水 工 艺 的 正 常 运 行 参 数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a) 流 量 小 于 设 计 最 大 瞬 时 流 量 ;b) 絮 凝 脱 水 污 泥 含 水 率 小 于 70%;c) 其 他 参 数 应 符 合 JB/T 11380-2013 中 5.2.1 要 求 。5.5.4 絮 凝 脱 水 机 、 受 料 设 备 及 其 管 道 和 接 口 , 必 须 全 密 闭 。 5.6 滤
18、 液 深 化 处 理 DB11/ T 269XXXX4 5.6.1 不 具 备 滤 液 直 接 排 入 城 镇 污 水 厂 条 件 的 粪 便 处 理 设 施 , 应 在 粪 便 处 理 设 施 内 采 用 生 化 、 物 理 等水 处 理 方 法 进 行 深 化 处 理 。 5.6.2 排 入 市 政 管 网 、 环 境 水 体 的 出 水 水 质 应 符 合 DB11/ 307 标 准 , 回 收 利 用 的 出 水 水 质 应 符 合 GB/T 18920 标 准 。 5.6.3 滤 液 深 化 处 理 和 沼 气 收 集 利 用 的 工 艺 运 行 管 理 应 符 合 CJJ30、 C
19、JJ64 和 CCJ60 相 关 规 定 。 5.7 栅 渣 、 沉 砂 、 絮 凝 脱 水 污 泥 收 集 与 处 理 5.7.1 栅 渣 、 沉 砂 、 絮 凝 脱 水 污 泥 应 密 闭 收 集 和 运 输 , 不 得 在 厂 内 积 存 。 5.7.2 栅 渣 宜 送 往 焚 烧 厂 进 行 焚 烧 处 理 , 或 送 往 填 埋 场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 不 得 随 意 消 纳 。 5.7.3 沉 砂 宜 送 往 填 埋 场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 不 得 随 意 消 纳 。 5.7.4 絮 凝 脱 水 污 泥 宜 进 行 堆 肥 等 资 源 化 处 理 , 堆 肥
20、 工 艺 管 理 应 符 合 DB11/T 272 和 GB/T 29151 的有关 规 定 ; 或 送 往 填 埋 场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 不 得 随 处 消 纳 。 5.7.5 絮 凝 脱 水 污 泥 资 源 化 产 品 应 每 季 度 送 到 有 资 质 的 监 测 中 心 进 行 检 测 , 产 品 应 符 合 GB 7959 和CJ/T 309 的 有 关 规 定 。 5.7.6 絮 凝 脱 水 污 泥 资 源 化 产 品 应 密 闭 储 存 , 不 达 标 产 品 禁 止 销 售 。 5.7.7 外 运 处 理 的 栅 渣 、 沉 砂 、 絮 凝 脱 水 污 泥 应 符
21、 合 相 应 接 收 设 施 进 场 要 求 。 5.8 臭 气 控 制 5.8.1 臭 气 收 集 与 控 制 5.8.1.1 卸 料 间 、 固 液 分 离 间 、 絮 凝 脱 水 间 、 出 渣 间 、 堆 肥 车 间 、 除 臭 车 间 等 生 产 区 域 应 进 行 密 闭 化 负压生 产 , 人 员 、 车 辆和 物 料进出 口应 设置 快速 启闭 门和风 幕 。 相 邻车 间臭 气 浓度高 的车 间负 压绝 对值 应 大 于 臭 气 浓 度 低 的 车 间 。 5.8.1.2 固 液 分 离 机 、 絮 凝 脱 水 机 、 调 节 池 、 堆 肥 仓 等 工 艺 设 备 设 施
22、应 密 闭 化 负 压 生 产 , 工 艺 设 备 设施 内 负 压 绝 对 值 应 大 于 其 所 在 车 间 负 压 绝 对 值 。 5.8.1.3 各 车 间 内 的 臭 气 和 各 工 艺 设 备 设 施 内 的 臭 气 宜 分 别 收 集 处 理 。 5.8.1.4 车 间 排 出 臭 气 经 净 化 处 理 后 循 环 使 用 的 , 循 环 空 气 中 有 害 气 体 浓 度 应 小 于 其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的30%。 5.8.2 臭 气 处 理 5.8.2.1 采 用 物 理 化 学 除 臭 工 艺 时 , 吸 收 塔 内 的 吸 附 剂 应 定 期 再 生 或 更 换
23、 , 在 使 用 除 臭 剂 过 程 中 不 得对 设 备 造 成 腐 蚀 。 5.8.2.2 采 用 生 物 除 臭 工 艺 时 , 应 定 期 投 加 微 生 物 和 营 养 物 质 。 5.8.2.3 采 用 电 子 除 臭 工 艺 时 , 应 控 制 进 入 设 备 的 臭 气 浓 度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 5.8.3 臭 气 收 集 系 统 、 除 臭 系 统 应 保 持 良 好 的 工 作 状 态 , 室 内 臭 气 浓 度 应 符 合 劳 动 保 护 相 关 标 准 , 适合 操 作 人 员 长 期 在 岗 工 作 。 DB11/ T 269XXXX5 5.9 工 艺 调
24、整 5.9.1 工 艺 调 整 包 括 工 艺 流 程 调 整 、 作 业 形 式 变 化 、 设 备 类 型 变 化 等 。 5.9.2 工 艺 调 整 前 需 上 报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申 报 批 准 并 有 相 应 记 录 。 6 设 备 车 辆6.1 运行 6.1.1 建 立 设 备 台 帐 ,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设 备 车 辆 、 主 要 部 件 、 备 件 、 易 损 件 的 名 称 、 规 格 、 型 号 、 数量、开 始使 用时 间、 购置 费用、 维修 时间 、维 修费 用、更 换时 间、 更换 费用 、报废 时间 、报 废残 值等 。 6.1.2 实
25、 行 运 行 记 录 制 度 ,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能 耗 、 开 启 时 间 、 停 止 时 间 、 中 途 停 止 时 间 。 中 途 停 止 时 间 应 备 注 原 因 , 因 设 备 故 障 造 成 的 停 机 , 应 区 别 单 机 故 障 、 功 能 组 故 障 、 处 理 线 故 障 并 分 别 记 录 ; 全 厂 停 产 应 区 别 工 艺 调 整 、 设 备 故 障 、 例 行 检 修 、 意 外 事 件 并 分 别 记 录 。 6.1.3 实 行 设 备 车 辆 使 用 率 和 完 好 率 考 核 制 度 , 使 用 率 和 完 好 率 应 达 到 设 施 运 行
26、 管 理 手 册 或 合 同 规 定 的 要 求 。 6.1.4 安 全 装 置 应 灵 敏 有 效 ,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并 及 时 通 过 有 关 法 定 检 测 。 6.2 维 护 修 理 6.2.1 设 备 车 辆 应 制 定 维 修 保 养 制 度 , 内 容 包 括 维 修 保 养 周 期 、 内 容 和 标 准 。 6.2.2 应 及 时 修 理 粪 便 厂 设 备 车 辆 故 障 , 保 持 设 备 车 辆 工 况 良 好 。 6.2.3 作 业 设 备 、 车 辆 每 班 作 业 后 应 及 时 进 行 清 洁 , 无 积 尘 。 7 计 量 信 息7.1 计量 7.1
27、.1 计 量 系 统 应 采 用 地 磅 双 向 称 重 方 式 , 宜 具 备 计 算 机 数 据 处 理 系 统 、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 数 据 实 时传 输 系 统 , 按 相 关 要 求 与 市 级 系 统 互 联 互 通 , 满 足 贸 易 结 算 的 需 求 。 7.1.2 计 量 数 据 ( 总 重 、 皮 重 、 净 重 ) 、 视 频 监 控 数 据 、 粪 便 运 输 车 辆 、 粪 便 来 源 、 进 出 站 时 间 等 信 息 应 详 细 记 录 存 档 , 按 规 定 报 送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 7.1.3 计 量 系 统 应 定 期 由 质 量 技
28、术 监 督 部 门 进 行 检 验 , 及 时 取 得 有 效 的 检 验 报 告 或 合 格 证 , 检 验 间 隔时 间 不 得 超 过 一 年 。 7.1.4 计 量 系 统 管 理 人 员 应 具 备 统 计 人 员 上 岗 资 格 ,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 按 有 关 规 定 做 好 记 录 、 备 份 、 报 送等工 作; 应定 期检 查维 护计量 系统 , 以 确保 正常 使用并 有记 录; 如计 量系 统设备 出现 故障 , 应 及 时 修 复, 修 复后 应有 计量 检验 部门的 检定 ; 修 复过 程中 采用经 行政 主管 部门 批准 的应急 预案 进行 计量 统 计
29、 并 有 相 应 记 录 。 7.1.5 进 入 粪 便 处 理 设 施 的 粪 便 应 全 部 经 过 计 量 系 统 计 量 , 应 保 留 计 算 机 中 原 始 称 重 记 录 ; 7.2 信息 6 DB11/ T 269XXXX7.2.1 信 息 数 据 的 收 集 、 整 理 和 报 送 工 作 应 及 时 、 准 确 和 完 整 。 7.2.2 建 立 “运 行 工 作 日 志 ”制 度 , 日 志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粪 便 进 出 厂 量 、 设 备 维 护 修 理 、 设 备 运 行 状 况 、 运 行 时 间 及 故 障 时 间 、 备 品 备 件 情 况 等 。 7
30、.2.3 卸 料 口 有 异 常 粪 便 进 厂 时 应 有 记 录 , 紧 急 卸 料 应 有 上 报 、 批 准 和 实 施 记 录 。 7.2.4 按 时 向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交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年 度 报 告 ,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作 业 量 、 工 艺 、 技 术 、 设 备 、人 员 、 能 耗 、 成 本 等 方 面 信 息 。 8 在 线 监 管8.1 宜 配 备 环 境 监 测 、 视 频 监 控 、 工 艺 运 行 在 线 监 控 系 统 , 并 按 相 关 要 求 与 市 级 系 统 互 联 互 通 。 8.2 执 行 在 线 监 控 系 统 运
31、 行 保 障 与 管 理 手 册 , 不 得 擅 自 拆 除 、 闲 置 、 更 换 、 改 动 在 线 监 测 仪 器 及 其 信 息 接 入 、 传 输 设 备 。 8.3 做 好 在 线 监 控 系 统 现 场 运 行 与 维 护 的 工 作 , 按 要 求 完 成 在 线 监 控 系 统 每 月 校 准 和 每 年 定 期 进 行 的比 对 监 测 等 工 作 , 保 证 在 线 监 控 系 统 的 安 全 正 常 使 用 。 9 环 境 保 护9.1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应 符 合 GB 12348 的 规 定 。 9.2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应 符 合 DB11/307 的
32、 规 定 。 9.3 厂 界 空 气 中 总 悬 浮 颗 粒 物 、 氮 氧 化 物 、 一 氧 化 碳 、 二 氧 化 硫 允 许 浓 度 应 符 合 DB11/501 的 规 定 。 9.4 厂 界 恶 臭 污 染 物 硫 化 氢 、 氨 气 应 符 合 DB11/501 的 规 定 , 臭 气 浓 度 应 符 合 GB 14554 的 规 定 , 厂 区( 含 厂 前 道 路 ) 及 厂 外 500 米 内 无 明 显 特 征 臭 味 。 9.5 厂 区 ( 含 厂 前 道 路 ) 环 境 应 整 洁 , 无 污 水 积 存 , 无 粪 便 遗 洒 和 明 显 扬 尘 , 定 期 冲 洗
33、 地 面 无 污 渍 ,应 采 取 灭 蝇 措 施 , 站 内 ( 车 间 、 匝 道 除 外 ) 每 15m2 的 苍 蝇 数 目 不 应 超 出 3 只 。 9.6 厂 内 建 构 筑 物 等 基 础 设 施 应 及 时 维 护 , 地 面 硬 化 无 破 损 , 绿 化 区 域 无 裸 露 。 9.7 环 境 监 测 应 按 DB11/T 273 的 要 求 执 行 。 10 安 全 运 行10.1 生 产 安 全 10.1.1 生 产 过 程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应 符 合 GB 12801 的 规 定 ,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 确 保 运 行 安 全 , 避 免 发 生 工
34、伤 、 火 灾 、 爆 炸 等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10.1.2 应具有 完备 的运 行安 全管 理规章 制度 和运 行安 全操 作规程 , 严 格实 施, 建立 操 作规程 培训 与 考 核 制 度 。 10.1.3 应 取 得 GB/T 28001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标 准 认 证 或 其 他 等 同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标 准 化 认 证 。 7 DB11/ T 269XXXX10.1.4 应 为 职 工 提 供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条 件 和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 操 作 人 员 应 按 规 定 使 用 安 全 防 护 及 劳 保 用品。 1
35、0.1.5 启 动 电 气 设 备 、 维 修 机 械 设 备 时 应 遵 守 CJJ 30-2009 中 4.2.1、 4.2.2 和 4.1.9、 4.3.1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 10.1.6 建 立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制 度 , 及 时 修 订 应 急 预 案 , 定 期 组 织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 应 有 实 施 记 录 。 10.1.7 应在关 键区 域设 置监 控探 头, 定 期对 全站 进行 安全 检查, 并提 供上 级主 管部 门或安 全专 业监 察部 门 的 安 全 检 查 记 录 。 10.1.8 安 全 监 测 设 备 、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
36、 法 定 监 测 设 备 应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并 及 时 通 过 有 关 的 检 测 校 准 。 10.2 消 防 安 全 10.2.1 厂区内 消防 措施 应符 合相 关规定 ,场 区内 应设 置明 显防火 标志 ,严 禁带 火种 车辆进 入作 业 区 。 10.2.2 应 对 易 聚 积 沼 气 的 区 域 进 行 监 测 , 当 建 构 筑 物 内 甲 烷 浓 度 1.25%时 要 进 行 强 制 通 风 , 异 常 情 况 及 时 报 告 处 理 , 并 在 相 应 的 地 点 严 禁 明 火 出 现 。 10.2.3 应 做 好 防 火 、 防 爆 、 防 雷 电 等 安 全
37、 措 施 , 遵 守 CJJ 64 的 相 关 规 定 。 10.3 交 通 安 全 10.3.1 厂 区 应 设 置 标 线 、 信 号 、 文 字 等 相 关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标 识 , 特 别 是 事 故 易 发 点 标 识 。 10.3.2 厂 内 运 输 管 理 应 符 合 GB 4387 的 相 关 规 定 。 10.3.3 粪便处 理设 施内 进出 料等 车辆行 驶路 线应 避免 相互 干涉 , 服 从交 通路 线 、 标 志 、 信 号灯 以及 指 挥 人 员 的 指 挥 。 11 节 能 减 排11.1 应 建 立 节 能 减 排 制 度 , 制 定 年 度 节 能
38、减 排 计 划 ,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节 能 减 排 制 度 要 求 。 11.2 主 要 工 艺 环 节 应 配 备 节 能 减 排 计 量 设 备 , 采 用 节 能 产 品 , 鼓 励 节 能 技 改 。 11.3 应 通 过 建 构 筑 物 保 温 、 中 水 和 沼 气 利 用 、 合 理 用 电 等 措 施 , 降 低 能 耗 , 提 高 资 源 化 利 用 水 平 。 11.4 雨 水 污 水 分 别 收 集 、 处 理 和 利 用 。 12 对 外 开 放 ( 对 公 众 开 放 )12.1 粪 便 处 理 设 施 对 外 开 放 ( 对 公 众 开 放 ) 制 度 健
39、全 , 并 安 排 有 参 观 、 宣 传 、 接 待 的 内 容 、 资 料 及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 12.2 在 粪 便 处 理 设 施 大 门 或 人 员 出 入 口 附 近 设 立 电 子 显 示 屏 , 公 示 生 产 运 行 和 环 境 监 测 相 关 数 据 信 息。 12.3 粪便处 理设 施运 行管 理单 位网站 内设 置专 栏, 定期 公开相 关运 行和 环境 数据 , 加强 与社 会各 界 的沟通。 8 DB11/ T 269XXXX12.4 外来人 员参 观应 有专 业人 员陪同 , 并接 受安 全教 育 , 配备必 要的 劳保 用品 后 , 方可进 入生 产作 业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