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320A 91备 案 号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DB11/ XXX-XXXX公 共 交 通 安 全 防 范 技 术 要 求 第 2 部 分 : 公 交 场 站 安 全 防 范 系 统Publi c t r anspor t saf et y and pr ot ect i on speci f i cat i on Par t 2: Saf et y and pr ot ect i on syst emf or Publi c t r anspor t yar d and st at i on( 征 求 意 见 稿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北
2、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11/XXX-XXXXI目 次前 言 .II引 言 III1 范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及 缩 略 语 .14 总则 25 系 统 总 体 架 构 .26 企 业 总 监 控 平 台 技 术 要 求 .37 场 站 监 控 平 台 技 术 要 求 .48 场 站 前 端 功 能 设 施 的 配 置 及 要 求 .69 公 交 场 站 实 体 防 护 .810 系 统 其 他 要 求 811 检 验 、 验 收 .812 系 统 运 行 管 理 与 维 护 要 求 .8附 录 A( 参 考 性 附 录 )
3、控 制 权 限 设 置 与 管 理 .14附 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 国 标 测 试 体 检 测 要 求 及 方 法 .14DB11/ XXX.2XXXXII前 言DB11/XXXXXXX 的 本 部 分 的 第 6 章 、 第 7 章 、 第 8 章 、 第 9 章 、 第 10 章 、 第 12 章 为 强 制 性 的 , 其 余 为 推 荐 性 的 。DB11/XXXXXX 公 共 交 通 安 全 防 范 技 术 要 求 分 为 二 个 部 分 : 第 1 部 分 : 公 共 汽 电 车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 第 2 部 分 : 公 交 场 站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
4、 本 部 分 为 DB11/XXXXXXX 的第 2 部 分 。 本 部 分 按 照 GB/1.1-200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 本 部 分 由 北 京 市 公 安 局 公 共 交 通 安 全 保 卫 总 队 提 出 。 本 部 分 由 北 京 市 公 安 局 归 口 。 本 部 分 起 草 单 位 : 北 京 市 公 安 局 公 共 交 通 安 全 保 卫 总 队 、 北 京 市 交 通 信 息 中 心 、 北 京 公 共 交 通 控 股 ( 集 团 ) 有 限 公司 、 北 京 公 联 交 通 枢 纽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市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局
5、、 北 京 六 里 桥 客 运 主 枢 纽 、 赵 公 口 长 途 汽 车 站 、 机 械 科 学 研 究 总 院 、 公 安 部 第 一 研 究 所 、 北 京 亚 太 安 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同 方 威 视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主 要 起 草 人 : 孙 伟 年 、 李 树 启 、 左 武 平 、 向 超 、 陈 维 龙 、 吴 晓 光 、 王 小 平 、 李 仲 男 、 刘 建 峰 、 隋 莉 颖 、 尹 鹏 、郭 愷 、 路 德 、 张 化 冰 、 马 培 君 、 吴 沛 鸿 、 杨 迪 、 王 璐 、 周 艳 、 马 腾 、 叶 响 、 金 鑫 、
6、 谢 国 利 、 宋 爱 丽 。 DB11/xxx-xxxxIII引 言随着我 国城 市化 的快 速发 展和城 市公 共交 通现 代化 水平的 提高 , 公 共交 通在 人 民群众 出行 方式 中占 有 越 来 越 大 的 比 重 。 保 证 人 民 群 众 出 行 安 全 , 成 为 “平 安 城 市 建 设 ,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对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安 全 防 范 体 系 提 出 了 很 高 的 要 求 。 安全防 范是 人防 、 物防 、 技防系 统的 总成 和有 机结 合。 本标 准主 要对 实体 防 范和技 术防 范系 统的 建 设 施
7、 工 做 出 了 要 求 和 规 定 , 涉 及 人 力 防 范 的 要 求 由 相 关 的 规 范 、 文 件 规 定 。 本 标 准 是 系 列 标 准 , 由 公 共 汽 电 车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和 公 交 场 站 ( 含 首 末 站 、 中 途 站 、 公 交 枢 纽 站 、 省 际 客 运 站 )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组 成 , 为 新 建 和 完 善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的 安 全 防 范 技 术 系 统 提 供 了 技 术 依 据 。 DB11/xxx-xxxx11 范围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 2 部分:公交场站安全防范系统本标准 规定 了公 交场 站安 全
8、防范 系统 的总 体架 构、 各级平 台功 能和 性能 、 前 端功能 设施 的配 置与 要 求 、 系 统 运 行 管 理 和 维 护 要 求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公 交 场 站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的 规 划 、 设 计 、 建 设 、 改 造 、 验 收 、 管 理 和 维 护 。在 北 京 市 域 内 的 省 际 客 运 站 的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应 按 照 本 标 准 执 行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9、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4208-2008 外 壳 防 护 等 级 ( IP 代 码 ) GB15208.1-2005 微 剂 量 X 射 线 安 全 检 查 设 备 第 1 部 分 : 通 用 技 术 要 求 GB17859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等 级 划 分 准 则 GB20263 导 航 电 子 地 图 安 全 处 理 技 术 基 本 要 求 GB 503482004 安 全 防 范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GB 503942007 入 侵 报 警 系 统 工 程 设 计
10、 规 范 GB 50395 视 频 安 防 监 控 系 统 工 程 设 计 规 范 GA/T75 安 全 防 范 工 程 程 序 与 要 求 YD/T 11712001 IP网 络 技 术 要 求 网 络 性 能 参 数 与 指 标 DB11/T 384.2 图 像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技 术 规 范 第 2部 分 : 视 频 格 式 与 编 码 DB11/T 384.12 图 像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技 术 规 范 第 12部 分 : 图 像 采 集 区 域 标 志 的 设 计 与 设 置 DB11/646.6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安 全 防 范 技 术 要 求 第 6部 分 :
11、 武 器 及 爆 炸 危 险 品 检 测 与 处 置 DB11/T 855 安 全 技 术 防 范 系 统 维 护 通 用 要 求 3 术 语 和 定 义 及 缩 略 语3.1 术 语 和 定 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3.1.1公 交 场 站 Public transport yard and station 公 共 汽 电 车 使 用 的 首 末 站 、 停 车 场 、 中 途 站 和 公 交 枢 纽 站 统 称 为 公 交 场 站 。 3.1.2中 途 站 Stop除 起 点 站 和 终 点 站 以 外 , 沿 公 共 交 通 线 路 设 置 的 车 站
12、 , 也 称 沿 途 站 。 3.1.3公 交 枢 纽 站 Public transport junction包 含 多 种 交 通 客 运 方 式 , 具 有 运 输 组 织 管 理 、 中 转 换 乘 、 多 式 联 运 、 通 信 信 息 和 停 车 场 、 生 产 生 活 辅 助 服 务 等 功 能 的 公 交 场 站 。 3.1.4图 像 资 源 Image resource 图 像 采 集 设 备 、 图 像 存 贮 设 备 、 图 像 转 发 设 备 等 提 供 的 图 像 信 息 。 3.1.5武 器 与 爆 炸 危 险 品 检 测 系 统 Weapons and explos
13、ives detection system是 指 对 旅 客 和 其 携 带 的 行 李 及 物 品 进 行 普 检 和 精 检 及 对 站 内 可 疑 遗 弃 物 检 测 的 专 门 设 备 系 统 。 3.1.6 线 分 辩 力 wire display设 备 能 分 辨 单 根 实 芯 铜 线 的 能 力 , 一 般 用 线 的 标 称 直 径 ( mm) 或 对 应 线 号 ( AWG) 表 示 。 3.1.7 DB11/xxx-xxxx2典 型 穿 透 力 typical penetration设 备 正 常 运 行 时 , 测 试 体 平 面 垂 直 于 射 线 发 射 方 向 ,
14、 且 距 射 线 源 最 近 时 的 穿 透 力 。 3.1.8 应 用 穿 透 力 applied penetration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时 , 检 测 区 域 内 底 部 几 何 中 心 点 的 穿 透 力 。 3.1.9全 局 用 户 管 理 部 门 Global user management department 根 据 应 用 需 求 和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 对 全 局 的 用 户 进 行 添 加 、 变 更 和 撤 消 等 管 理 的 组 织 。 3.1.10用户集 User set 具 有 相 对 统 一 使 用 特 征 的 用 户 的 集 合 。 3.1.1
15、1权限 C ompetence 用 户 对 视 频 资 源 的 访 问 及 控 制 能 力 。 3.1.12级别 Level用于表 示不 同用 户集 在访 问同一 资源 时的 先后 顺序 。 由0- 99之 间若 干个 数值 来表示 , 不 同数 值代 表不 同 等 级 , 数 值 越 大 等 级 越 高 。 3.1.13用户组 User group按照应 用需 求结 合资 源特 性, 由 企业 总监 控平 台确 定的用 户集 的集 合, 同一 用户组 对特 定的 资源 具 有 相 同 的 权 限 和 相 同 的 级 别 。 3.1.14屏 幕 有 效 显 示 窗 口 Effective sc
16、reen window在设定 的观 察位 置观 看屏 幕常设 图像 时 , 屏 幕窗 口所 显示的 图像 能够 被用 于准 确的辨 识现 场状 态 的 屏 幕 窗 口 配 置 方 式 。 显 示 屏 幕 的 配 置 方 式 可 以 是 全 屏 单 画 面 , 也 可 以 是 多 屏 拼 接 或 单 屏 分 割 多 画 面 。 3.2 缩略语下 列 缩 略 语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SNMP ( 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 简 单 网 络 管 理 协 议 DVR( digital video recorder) 数 字 视 频 录 像 机 NVR
17、 ( network video recorder) 网 络 硬 盘 录 像 机 QoS ( quality of service) 服 务 质 量 4 总则4.1 公 交 场 站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建 设 , 应 纳 入 城 市 公 交 场 站 工 程 总 体 规 划 , 并 进 行 综 合 设 计 、 同 步 施 工 、独 立 验 收 、 同 时 交 付 使 用 。 4.2 公 交 场 站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的 设 计 , 应 符 合 GB 50348、 GB 50394、 GB 50395 和 DB11/T 384 的 规 定 。 4.3 公 交 场 站 安 全 防 范 系
18、统 的 设 计 、 施 工 程 序 , 应 符 合 GA/T 75 的 规 定 。 4.4 公 交 场 站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中 使 用 的 设 备 、 产 品 应 具 有 国 家 认 可 的 检 验 部 门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 5 系 统 总 体 架 构5.1 公 交 场 站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由 政 府 管 理 平 台 ( 综 合 安 防 监 控 总 平 台 、 责 任 区 安 防 监 控 中 心 ) 、 企 业 总 监 控 平 台 、 通 讯 网 络 、 公 交 场 站 监 控 平 台 和 前 端 功 能 设 施 组 成 。 5.2 公 交 场 站 前 端 功 能
19、 设 施 一 般 包 括 : 视 音 频 安 防 监 控 、 入 侵 报 警 、 防 爆 安 检 和 紧 急 报 警 设 施 。 不 同 性 质 的 场 站 应 根 据 安 全 防 范 的 要 求 设 置 不 同 的 功 能 设 施 。 公 交 场 站 现 场 应 设 置 公 交 场 站 监 控 平 台 。 公 交 运 营 企 业 设 企 业 总 监 控 平 台 外 , 还 可 设 企 业 分 监 控 平 台 , 既 责 任 区 调 度 监 控 中 心 。 公 交 场 站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内 各 平 台 应 配 置 有 线 或 无 线 通 讯 系 统 构 成 的 通 讯 网 络 。 5
20、.3 综合安 防监 控总 平台 通过 与企业 总监 控平 台的 接口 , 实现 对公 交场 站安 全防 范的监 控和 服务 ; 责 任 区 安 防 监 控 中 心 通 过 与 公 交 枢 纽 站 监 控 平 台 的 通 信 链 接 , 实 现 对 公 交 枢 纽 站 安 全 防 范 的 监 控 和 服 务 ; 省际客 运站 安防 专用 值班 室通过 与专 用控 制室 的通 信链接 实现 对省 际客 运站 的安全 防范 的监 控和 服 务 。 DB11/xxx-xxxx35.4 系 统 总 体 架 构 见 图 1: 图 1 公 交 场 站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总 体 架 构 图6 企 业 总
21、 监 控 平 台 技 术 要 求6.1 企 业 总 监 控 平 台 以 计 算 机 系 统 为 基 础 , 通 过 链 接 通 讯 网 络 , 与 场 站 监 控 平 台 实 现 安 全 防 范 信 息 的 交 互 , 对 所 辖 公 交 场 站 安 全 防 范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和 管 理 。 企 业 总 监 控 平 台 应 与 政 府 管 理 平 台 ( 综 合 安 防 监 控 总 平 台 ) 实 现 安 全 防 范 信 息 的 共 享 与 交 互 。 6.2 功 能 要 求6.2.1 实 时 图 像 调 阅6.2.1.1 可 对 全 部 视 音 频 采 集 设 备 的 视 音 频
22、信 息 进 行 实 时 调 阅 , 应 支 持 抓 帧 功 能 。 6.2.1.2 应 具 有 在 所 辖 区 域 电 子 地 图 上 , 通 过 点 击 图 像 标 识 的 方 式 调 阅 相 应 视 音 频 信 息 的 功 能 。 6.2.1.3 应 具 有 对 前 端 的 云 台 、 镜 头 进 行 控 制 操 作 的 功 能 。 6.2.2 图 像 显 示 6.2.2.1 可 选 择 所 辖 下 属 任 意 监 控 平 台 的 任 意 图 像 在 显 示 设 备 上 显 示 ; 显 示 屏 幕 的 有 效 显 示 窗 口 配 置数 量 , 宜 大 于 等 于 接 入 所 辖 场 站 数
23、 量 的 1/10。 6.2.2.2 应 具 备 多 组 自 定 义 编 组 显 示 方 式 , 支 持 自 动 切 换 和 手 工 切 换 的 显 示 控 制 功 能 。 6.2.3 存 储 与 回 放6.2.3.1 应 能 够 对 接 入 企 业 总 监 控 平 台 的 所 有 图 像 、 音 频 和 报 警 信 息 进 行 存 储 , 并 具 有 对 指 定 的 记 录 文 件 进 行 写 保 护 设 置 和 光 盘 刻 录 复 制 的 功 能 。 应 具 有 存 储 备 份 机 制 , 宜 采 用 RAID5。 6.2.3.2 应 可 按 照 录 像 时 间 、 摄 像 机 位 置 、
24、 报 警 标 识 、 日 期 范 围 等 相 关 属 性 进 行 历 史 图 像 的 分 类 检 索与 回 放 。 6.2.3.3 音 频 和 报 警 信 息 应 与 视 频 信 息 同 步 存 储 与 回 放 。 6.2.4 报 警 响 应6.2.4.1 能 够 接 受 任 一 场 站 监 控 平 台 上 传 的 紧 急 报 警 信 息 , 应 在 显 示 设 备 上 即 时 弹 出 报 警 点 视 音 频 信 息 ( 报 警 位 置 、 类 型 、 时 间 等 ) 并 进 行 复 核 。 4DB11/xxx-xxxx6.2.4.2 经 复 核 后 的 紧 急 报 警 信 息 , 如 有 需
25、 要 应 及 时 上 传 综 合 安 防 监 控 总 平 台 求 得 协 助 处 置 , 并 上 报政 府 管 理 平 台 。 6.2.4.3 应 能 自 动 生 成 紧 急 报 警 日 志 。6.2.5 用 户 与 权 限 管 理6.2.5.1 应 具 有 所 辖 用 户 的 创 建 、 修 改 、 删 除 等 管 理 功 能 。 6.2.5.2 应 具 有 对 用 户 进 行 用 户 名 和 加 口 令 认 证 的 功 能 。 6.2.5.3 应 具 有 对 用 户 进 行 资 源 访 问 和 控 制 权 限 授 与 的 配 置 功 能 , 使 用 户 具 有 访 问 指 定 视 音 频
26、资 源 的 能 力 。 本 系 统 的 控 制 权 限 设 置 与 管 理 , 见 附 录 A。 6.2.5.4 应 能 采 用 优 先 级 策 略 实 现 对 前 端 设 备 的 控 制 , 根 据 控 制 优 先 级 不 同 允 许 或 限 制 对 前 端 设 备 的手 动 /自 动 操 作 。6.2.5.5 应 具 备 用 户 操 作 日 志 的 管 理 和 打 印 功 能 。 6.2.6 设 备 管 理6.2.6.1 应具 备平 台内 和 场站监 控平 台设 备运 行参 数的配 置功 能, 并可 对该 配 置和数 据及 时做 出修 改。 6.2.6.2 应 具 有 对 平 台 内 和
27、场 站 监 控 平 台 可 网 管 设 备 进 行 自 动 和 手 动 检 测 、 故 障 报 警 、 自 动 巡 检 周 期设 定 和 巡 检 日 志 生 成 的 功 能 。 6.2.6.3 设 备 管 理 应 支 持 SNMP 协 议 , 并 具 有 对 全 网 可 网 管 设 备 进 行 时 钟 同 步 的 功 能 。 6.2.7 数 据 接 口6.2.7.1 应 具 备 标 准 数 据 共 享 接 口 , 实 现 与 相 关 部 门 平 台 的 信 息 共 享 与 交 互 。 6.2.7.2 应具 备标 准数 据 通信接 口, 实现 向上 级平 台上传 信息 、 接 受并 转发 上级平
28、 台控 制信 令的 功能 。 6.2.8 电 子 地 图地 理 信 息 查 询 系 统 应 具 备 对 设 施 点 、 地 名 、 道 路 和 行 政 区 域 的 模 糊 检 索 功 能 。 6.3 性 能 要 求6.3.1 实 时 图 像 调 阅6.3.1.1 在 通 讯 链 路 运 营 商 提 供 专 网 链 路 的 条 件 下 , 与 政 府 管 理 平 台 ( 综 合 安 防 监 控 总 平 台 ) 的 链 路带 宽 配 置 应 满 足 政 府 管 理 平 台 的 需 要 。 6.3.1.2 对 场 站 监 控 平 台 图 像 的 网 络 调 阅 延 迟 , 应 小 于 等 于 100
29、0ms。 6.3.2 图 像 显 示显 示 图 像 的 分 辨 率 不 应 低 于 所 辖 下 属 平 台 上 传 图 像 的 最 高 分 辨 率 。 6.3.3 图 像 存 储 与 回 放6.3.3.1 存 储 图 像 的 分 辨 率 不 应 低 于 所 辖 下 属 平 台 上 传 图 像 的 分 辨 率 。 6.3.3.2 接入 图像 的存 储 时间, 应不 低于 30d; 事 件 或报警 图像 的存 储时 间, 应不低 于 60d; 重大 事件 的 图 像 信 息 , 应 采 用 光 盘 刻 录 的 方 式 进 行 长 期 保 存 。 6.3.3.3 图 像 回 放 帧 率 的 设 置
30、范 围 为 ( 1 25) f/s。 6.3.4 网 络 传 输6.3.4.1 图 像 资 源 接 入 端 口 带 宽 的 配 置 , 应 满 足 本 级 平 台 6.2.2.1 功 能 的 需 要 , 并 能 扩 展 。 图 像 资 源 转 发 端 口 带 宽 的 配 置 , 应 满 足 上 级 平 台 的 需 要 , 并 能 扩 展 。 6.3.4.2 平 台 内 任 意 两 节 点 间 的 网 络 传 输 延 时 应 小 于 等 于 200ms。 6.3.4.3 流 量 均 衡 在 视 频 数 据 的 接 入 、 存 储 和 转 发 节 点 , 应 具 有 流 量 均 衡 功 能 。 6
31、.3.4.4 系 统 时 钟 的 校 准 间 隔 时 间 可 在 8h72h 范 围 内 进 行 选 择 设 置 。 6.3.5 电 子 地 图电 子 地 图 表 达 应 符 合 GB20263 的 规 定 , 并 应 每 年 更 新 一 次 。6.4 责 任 区 调 度 监 控 中 心 技 术 要 求6.4.1 责任 区调 度监 控中 心是企 业总 监控 平台 授权 设立的 企业 分监 控平 台, 对授权 范围 的公 交场 站 的 安 全 防 范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 并 将 相 关 信 息 上 传 至 企 业 总 监 控 平 台 。 6.4.2 责 任 区 调 度 监 控 中 心 的
32、 功 能 要 求 可 参 照 6.2.1、 6.2.2、 6.2.3、 6.2.4、 6.2.7 执 行 。 6.4.3 责 任 区 调 试 监 控 中 心 的 性 能 要 求 可 参 照 6.3.1、 6.3.2、 6.3.3 执 行 。 7 场 站 监 控 平 台 技 术 要 求5DB11/xxx-xxxx7.1场 站 监 控 平 台 是 公 交 场 站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设 在 场 站 现 场 的 监 控 平 台 , 实 现 对 前 端 功 能 设 施 信 息 的 采 集 、 显 示 、 存 储 、 控 制 、 转 发 和 报 警 联 动 ; 具 有 向 上 级 平 台 转 发 系
33、 统 运 行 状 态 、 事 件 信 息 , 和 响 应 上 级 平 台 发 送 的 控 制 信 令 的 功 能 。 7.2. 一 般 要 求7.2.1 除 公 交 中 途 站 外 , 场 站 监 控 平 台 宜 设 置 在 有 人 值 守 的 专 用 控 制 室 内 。 7.2.1.1 应 根 据 公 交 场 站 的 规 模 , 合 理 确 定 专 用 控 制 室 、 通 讯 设 备 用 房 和 值 班 休 息 室 的 面 积 , 一 般 总面 积 不 小 于 30m2。 7.2.1.2 专 用 控 制 室 应 设 置 于 公 交 场 站 内 , 便 于 场 所 事 件 控 制 的 位 置
34、; 公 交 枢 纽 站 的 专 用 控 制 室 可 根 据实际 需要 在适 当位 置设 置; 公交 枢纽 站包 含省 际 客运站 时 , 省 际客 运站 应 有单设 的专 用控 制室 , 并 配 置 与 公 交 枢 纽 站 控 制 室 相 连 接 的 通 讯 网 络 。 7.2.1.3 公 交 中 途 站 监 控 平 台 是 无 人 值 守 平 台 , 不 配 置 显 示 单 元 , 设 置 在 专 用 的 密 闭 防 水 设 备 箱 内 , 设 备 箱 的 环 境 防 护 等 级 应 符 合 GB4208-2008 规 定 的 IP66。 设 备 箱 固 定 在 中 途 站 候 车 棚 附
35、近 的 立 杆 上 , 设 备 箱 底 面 距 地 面 高 度 不 小 于 3m, 并 应 具 有 非 法 拆 卸 或 开 启 的 报 警 功 能 。 7.2.1.4 一 般 情 况 下 , 责 任 区 安 防 监 控 中 心 应 设 置 在 公 交 枢 纽 站 内 , 并 由 通 讯 链 路 与 公 交 枢 纽 站 专 用 控制室 实现 安防 信息 交互 。 责任 区安 防监 控中 心的 具体设 施应 符合 相关 部门 的要求 , 但 需保 证安 防 监 控 室 不 小 于 70m2 .、 通 讯 设 备 机 房 不 小 于 25m2。责 任 区 安 防 监 控 中 心 的 线 缆 管 井
36、应 在 公 交 枢 纽 站 设 计 、 建 设 中 统 一 考 虑 。 责 任 区 安 防 监 控 中 心 应 与 公 交 枢 纽 站 同 时 建 成 并 投 入 使 用 。7.2.1.5 省 际 客 运 站 应 设 安 防 专 用 值 班 室 , 由 通 讯 链 路 与 省 际 客 运 站 专 用 控 制 室 链 接 , 是 省 际 客 运 站 监 控 平 台 的 一 个 专 业 用 户 端 。7.2.2 后 备 电 源应配 备 UPS 电源 。 在市 电 中断条 件下 , 应能 支持 平 台和前 端信 息采 集设 施工 作 2h( 中途 站除外 ) 。 7.2.3 防雷新 建 和 改 建
37、场 站 监 控 平 台 的 防 雷 与 接 地 设 计 应 符 合 GB50348 第 3.9 节 的 要 求 。 7.3 功 能 要 求7.3.1 图 像 显 示应 满 足 公 交 场 站 现 场 全 部 接 入 图 像 同 时 显 示 , 报 警 图 像 应 能 以 单 画 面 全 屏 幕 显 示 。 7.3.2 存 储 与 回 放7.3.2.1 应 实 现 对 本 地 接 入 的 全 部 图 像 进 行 实 时 存 储 , 对 报 警 联 动 图 像 应 单 独 存 储 。 7.3.2.2 应 支 持 音 频 与 视 频 同 步 存 储 与 回 放 。 7.3.2.3 应 可 按 照 录
38、 像 时 间 、 日 期 范 围 、 摄 像 机 位 置 、 报 警 标 识 等 相 关 属 性 进 行 历 史 图 像 的 检 索 与 回 放 。 7.3.3 数 据 接 口应具备 标准 数据 通信 接口 , 实现 向上 级平 台上 传信 息, 并 接受 上级 平台 的信 息和控 制指 令, 实现 网 络 控 制 。 7.3.4 报 警 联 动 接 口火灾探 测、 入侵 探测、 拥挤 度智能 分析 报警 、 紧 急报 警按钮 等报 警输 出接 口应 与相对 应的 图像 编 码 通道相 连 接 , 具 备在 报警 触发 条 件下 有效 的触 发本 地报警 画面 弹出 , 同 时启 动图像 存储
39、 并向 包括 责 任 区 安 防 监 控 中 心 的 多 个 指 定 平 台 自 动 转 发 报 警 图 像 和 事 件 位 置 信 息 的 功 能 。 7.4 性 能 要 求7.4.1 图 像 显 示 性 能 要 求显示器 分辨 率不 应低 于平 台内所 安装 摄像 机的 最高 分辨率 ; 图像 质量 的评 价 应符合 GB 50395-2007中 5.0.10 的 相 关 规 定 。7.4.2 图 像 存 储 与 回 放 性 能 要 求7.4.2.1 图 像 存 储 宜 采 用 DVR 或 NVR 架 构 。7.4.2.2 图 像 存 储 应 采 用 4CIF 格 式 , 25f/s; 高
40、 分 辨 率 图 像 存 储 , 应 不 低 于 高 分 辨 率 摄 像 机 的 图 像 输出 格 式 。 7.4.2.3 图 像 存 储 时 间 应 满 足 全 部 图 像 24h 不 间 断 录 像 , 保 存 时 间 不 应 小 于 60d。7.4.2.4 应 对 录 像 文 件 采 取 防 篡 改 或 完 整 性 检 查 措 施 。7.4.2.5 涉 及 重 大 事 件 的 录 像 文 件 , 应 采 用 不 同 介 质 存 档 , 长 期 保 存 。 6DB11/xxx-xxxx7.4.2.6 图 像 回 放 应 不 低 于 4CIF, 回 放 速 率 应 ( 1 25) f/s 可
41、 调 。 7.4.3 网 络 接 口 性 能 要 求7.4.3.1 每 路 数 字 视 频 接 入 端 口 带 宽 应 满 足 传 输 图 像 格 式 不 低 于 CIF, 速 率 ( 1 25) f/s。7.4.3.2 每 路 数 字 音 频 接 入 端 口 带 宽 应 不 低 于 32Kbps。7.4.4 报 警 联 动 接 口 性 能 要 求联 动 响 应 时 间 应 符 合 GB50395 的 相 关 规 定 , 不 大 于 4s。 8 场 站 前 端 功 能 设 施 的 配 置 及 要 求8.1 一 般 要 求8.1.1 场 站 前 端 功 能 设 施 一 般 指 在 公 交 场 站
42、 现 场 直 接 获 取 安 全 防 范 相 关 信 息 的 视 音 频 监 控 信 息 采 集 设 施 、 入 侵 报 警 设 施 、 紧 急 报 警 按 钮 和 防 爆 安 检 设 施 。 8.1.2 应 根 据 公 交 场 站 的 性 质 、 规 模 和 环 境 条 件 配 置 场 站 前 端 功 能 设 施 。 8.2 视 音 频 监 控 信 息 采 集 设 施 的 配 置 与 要 求8.2.1 配 置 总 体 要 求8.2.1.1 应 监 控 区 域 的 图 像 覆 盖 率 应 满 足 无 盲 区 覆 盖 的 要 求 。 8.2.1.2 在 低 照 度 情 况 下 宜 选 用 高 灵
43、 敏 度 摄 像 机 和 辅 助 光 源 。 8.2.1.3 在 乘 客 出 入 公 交 枢 纽 站 的 全 过 程 中 , 应 能 不 少 于 3次 拍 摄 到 每 位 乘 客 的 正 面 图 像 。 8.2.1.4 公 交 场 站 车 辆 出 入 口 的 摄 像 机 应 能 清 晰 识 别 车 型 、 自 动 识 别 车 辆 牌 照 并 可 比 对 。 8.2.1.5 公 交 场 站 应 按 DB11/T384.12的 要 求 设 置 “图 像 采 集 区 ”标 示 。 8.2.2 首 末 站 及 其 停 车 场 的 配 置8.2.2.1 场 站 出 入 口 朝 场 外 半 径 50 米
44、扇 形 范 围 的 公 共 区 域 宜 设 置 带 云 台 的 摄 像 机 。 8.2.2.2 封 闭 式 的 场 站 应 在 各 出 入 口 设 置 摄 像 机 。 场 站 周 界 应 设 置 一 定 数 量 的 摄 像 机 。 8.2.2.3 半 封 闭 式 的 场 站 周 界 应 设 置 一 定 数 量 的 摄 像 机 。 8.2.2.4 场 站 内 蹬 降 区 应 设 置 摄 像 机 , 对 准 蹬 降 口 。 8.2.2.5 场 站 内 的 加 油 /加 气 区 域 应 设 置 摄 像 机 。 8.2.2.6 场 站 内 充 值 点 区 域 应 设 置 摄 像 机 , 对 准 充 值
45、 现 场 。 8.2.2.7 场 站 财 务 室 、 票 务 室 、 充 值 点 工 作 室 、 专 用 控 制 室 内 , 应 在 适 当 位 置 设 置 摄 像 机 , 对 准 工 作区 域 。 财 务 室 、 票 务 室 、 充 值 点 工 作 室 内 宜 设 置 音 频 拾 音 器 。 8.2.2.8 采 取 以 上 设 置 后 , 场 站 监 视 区 的 图 像 覆 盖 率 仍 不 能 满 足 无 盲 区 覆 盖 要 求 时 , 应 增 设 一 定 数 量的 固 定 式 摄 像 机 。 8.2.3 中 途 站 的 配 置公 交 重 点 线 路 、 重 点 地 区 和 重 点 路 段
46、的 中 途 站 , 应 沿 站 台 方 向 分 设 两 台 摄 像 机 。 8.2.4 公 交 枢 纽 站 的 配 置8.2.4.1 公 交 换 乘 层 的 配 置 8.2.4.1.1 公 共 汽 电 车 总 出 口 、 入 口 应 设 置 一 定 数 量 的 摄 像 机 , 并 在 出 入 口 朝 场 外 半 径 50M 扇 形 范 围 的 公 共 区 域 宜 设 置 带 云 台 的 摄 像 机 。 8.2.4.1.2 每 一 路 公 共 汽 电 车 站 台 应 设 置 1 台 摄 像 机 , 对 准 蹬 降 口 ; 公 共 汽 电 车 下 车 区 也 应 设 置 一 定数 量 的 摄 像
47、机 。 8.2.4.1.3 每 一 条 公 交 汽 电 车 行 车 通 道 和 停 车 场 区 应 设 置 摄 像 机 。 8.2.4.1.4 该 层 与 其 他 换 乘 层 相 通 的 楼 梯 口 、 滚 梯 口 、 电 梯 口 及 其 换 乘 通 道 应 设 置 摄 像 机 。 其 中 楼 梯口 、 滚 梯 口 和 换 乘 通 道 应 各 设 1 路 具 有 拥 挤 度 智 能 分 析 功 能 的 摄 像 机 。 8.2.4.1.5 采 取 以 上 设 置 后 , 监 控 区 域 的 图 像 覆 盖 率 仍 不 能 满 足 无 盲 区 覆 盖 要 求 时 , 应 增 设 一 定 数 量的
48、固 定 式 摄 像 机 。 8.2.4.2 公 交 枢 纽 站 专 用 控 制 室 内 适 当 位 置 , 应 设 置 摄 像 机 对 准 工 作 区 域 。 8.2.4.3 其 他 交 通 客 运 方 式 换 乘 层 的 视 音 频 监 控 按 其 有 关 标 准 设 置 , 应 覆 盖 通 往 公 交 换 乘 层 的 全 部 出 口 。 8.2.4.4 商 业 、 生 活 服 务 层 的 设 置 8.2.4.4.1 该 层 与 其 他 层 相 通 的 楼 梯 口 、 滚 梯 口 、 电 梯 口 应 设 置 摄 像 机 对 准 入 口 。7DB11/xxx-xxxx8.2.4.4.2 该 层
49、 的 公 共 通 道 和 区 域 应 按 监 控 区 域 的 图 像 覆 盖 无 盲 区 的 要 求 设 置 一 定 数 量 的 摄 像 机 。 8.2.4.4.3 该 层 商 业 、 生 活 服 务 设 施 内 部 的 安 全 防 范 技 术 要 求 按 其 有 关 标 准 执 行 。 8.2.5 省 际 客 运 站 的 配 置 8.2.5.1 售 票 厅 入 口 外 , 朝 向 站 前 广 场 半 径 50米 扇 形 范 围 的 公 共 区 域 应 设 置 带 云 台 的 摄 像 机 。 8.2.5.2 售 票 厅 的 入 口 内 、 售 票 窗 口 上 方 应 设 置 固 定 的 摄 像 机 。 售 票 厅 内 应 设 置 具 有 拥 挤 度 智 能 分 析功 能 的 摄 像 机 。 8.2.5.3 候 车 厅 的 入 口 、 候 车 厅 每 个 检 票 口 应 设 置 固 定 的 摄 像 机 。 候 车 厅 内 应 设 置 具 有 拥 挤 度 智 能 分析 功 能 的 摄 像 机 。 8.2.5.4 出 站 口 应 设 置 固 定 的 摄 像 机 。 8.2.5.5 设 在 候 车 厅 入 口 、 省 际 客 运 车 辆 进 站 落 客 区 域 的 武 器 与 爆 炸 危 险 品 检 测 装 置 的 两 端 应 设 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