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章 增值税核算与筹划,增值税核算与筹划,一、增值税概述 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算与申报 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核算 四、小规模增值税计算、核算与申报 五、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一、增值税概述(Value Added Tax),(一)增值税含义 增值税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于法定增值额计算不同,即是否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增值税分三种类型: 消费型增值税:全部固定资产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 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间接计税法:先计算出全部应纳税额,扣除外购项目已纳税额,得出应纳税额
2、,即扣税法。,增值税的特点与优点,增值税特点: (1)税负的公平性。增值税就商品的增值额征税,商品在某环节没有增值,实际上就不缴纳增值税,体现了增值税的公平性。 (2)征管的严密性。凭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进行税款抵扣制度,购销环节相连,形成相互交叉的审计关系,大大减少了偷税的可能性,提高了征管的严密性。 (3)税负具有转嫁性。随价格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4)征税项目具有普遍性。 (5)实行价外计征。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基础,税金在计税基础之外,专用发票上分列价款和税金。,增值税的优点: (1)有利于促进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只要经营中产生增值额,就
3、应缴纳增值税。 (3)有利于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价格由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商品整体税负确定,只与税率有关。 (4)有利于扩大出口。,(二)增值税征税范围,1.国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视同销售行为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或销售代销货物。 货物移至异地另一机构用于销售。 产品或外购商品对外投资/捐赠/分配股利。 产品对内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 注:外购商品用于内部在建工程/职工福利,不属于视同销售,属于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得抵扣其进项税额。如果已经抵扣,应进项税转出。,4.混合销售行为。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提供营业税劳务。税务处理“看主营” 。 下列混合
4、销售行为,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A.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B.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兼营非应税劳务。指一个纳税主体,既从事销售货物,又提供营业税劳务;或既提供增值税劳务,又提供营业税劳务。无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 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的销售额。,6.代购货物的规定。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征收增值税。 A.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B.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C.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
5、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7.特殊征税项目 A.货物期货,实物交割环节征增值税; B.银行销售金银业务,征收增值税; C.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征收增值税;寄售业是非常不错的行业,典型的是车辆寄售业务,有资本可以发展为汽车车辆寄售超市,是个不错的行业,也是阳光产业项目,在浙江、广东一带比较流行,寄售就是二手车寄售项目,就是商品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的商品,可以发展一个平台,就像是拍卖的平台,现在所说的是二手车车辆寄售平台,利润也还可以。做此类项目,需对车感兴趣,了解车的构造。 D.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
6、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E.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F.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无论所有权是否转让,征收营业税;未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所有权转让的,征收增值税;所有权未转让的,征收营业税; G.融资租赁业务。H.免税。I.起征点,J.销售旧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的税务处理: 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A.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试点以前)购入或自建并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售价全额和4%的征收率计税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B.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试点以后)购入或自建并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因购进时已经
7、抵扣进项税额,一律按抵扣时的税率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C.旧货市场(旧机动车、摩托车和游艇),销售时按4%的征收率计税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D.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增值税;。 E.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销售旧货非固定资产,按照正常税率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非固定资产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三)增值税纳税人,有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即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和个人。 按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两者适用税率、计税方法、账务处理均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 1.工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以下的; 2.除1以
8、外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80万以下 3.超过小规模标准的个人按小规模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即企业规模大、会计核算较为健全,能够提供完整的核算资料的纳税人。 下列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A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B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 C非企业性单位(如机关、学校)。 D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如服务业)。,(四)税率,1.基本税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一般为17% 2.低税
9、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自来水;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膜、农机; (5)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6)盐和农产品(种植业、养殖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税率,3.零税率: 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征收率: 按照简易办法计税, 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2009年1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调低至3%。,(五)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专
10、用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 发票联,购货方入采购账凭证; 抵扣联,购货方作抵扣凭证; 记帐联,销货方入销售账凭证;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专用发票的使用,下列情况,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 2.销售免税货物;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 ;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重复认证,密文有误,认证不
11、符,列为失控专用发票等情况,暂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专用发票的使用,1、一般纳税人销售时: 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销货时开专用发票,根据金额和税额直接入账;购货方为小规模纳税人,销货时开普通发票(17或13),普通发票上金额经过换算后入账。 2、一般纳税人购货时(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取得专用发票,凭票抵扣税款; 取得普通发票(17、13、3),除特殊规定(13%或7)外,不得抵扣税款,退货或折让及丢失发票的处理,1.因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购方填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单,税局出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购方不作进项税转出。 2.所购货物不属于扣税范围,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购方填申请单,税局
12、出具通知单。购方不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3.开票有误购方拒收,销方在认证期内向税局填申请单,写明拒收理由等,税局出具通知单。销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4.开票有误等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方,销方在开票次月内向税局填申请单,写明具体理由等,税局出具通知单。销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5.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理外,销方还应在开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税局备案。,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1.向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代收“挂失登报费” 。 2.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 。经县(市)国税局审核盖章、签署意见。 3.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4.在
13、一定期限内(最长6个月)停止领购专用发票。 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代开、虚开专用发票: 1.一律按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全额征补税款,并按偷税给予处罚。 2.代开、虚开发票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代开、虚开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善意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A.存在真实交易,销方所在省的专用发票,且注明的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方知道发票非法获得,对购方不以偷税或骗税论处。但不予抵扣或退税;如已抵扣或退税,依法追缴。 B.购方能够重新从销方取得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方税局对销方虚开发票查处证明,购方税局应准予抵扣进项
14、税或出口退税。 C.如有证据表明购方在抵扣或退税前知道专用发票是销方以非法手段获得,对购方按规定处罚。 D.购方取得的专用发票上销方名称、印章与实际交易的销方不符合的,购方取得销方所在省以外的发票,有证据表明购方明知专用发票系销方以非法获得等情况,均对购方按规定处罚。,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不含税价款+不含税价外费用 销货开出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含消费税) 销货开出普通发票含税价款-换算 价外费不包括: 1.受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代垫运费:运费发票开给购方并且转交给购方。 3.政府性基金(行政
15、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且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4.销售货物代办保险等收取的保险费,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货物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售价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成本是指实际生产成本或实际采购成本。 固定资产视同销售,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1.包装物押金。一般货物销售收取的包装物
16、押金,单独入帐,不计税,以后没收押金时再计税;销售除啤酒/黄酒外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计税. 2.以旧换新。按新货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的收购价格。 3.还本销售。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双方分别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以各自收到货物的合法票据抵扣进项税额。,特殊方式下销售额,5.商业折扣方式销售 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需注意两点: (1)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2)商
17、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折扣,如为实物折扣,该实物款额不仅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并且还应按赠送他人另外计税。,案例: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份销售情况: 1.销售厨具100件,不含税价400元/件,专用发票上价款40 000元,税额6 800元,另收包装费585元,款项存入银行。 2.销售厨具10件,含税售价468元/件,普通发票上金额4 680元,另收运费117元,款项均未收到。 3.以物易物,用产品换设备,双方分别开专用发票,不含税价200 000元,税额34 000元。 4.以旧换新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实收价款共50 000元,旧货折价8 500元。 5.本月收取包装物押金1 000元,没
18、收到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585元。,案例(续) 6.批发厨具1 000件,不含税售价400元/件,售价共400 000元,量大优惠5,共折扣20 000元,折扣额与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另给予对方现金折扣2/10。 7.将厨具200件赠送给地震灾区,每件生产成本300元。 8.将20套新产品整体厨房作为奖品,奖励企业职工试用。没有市场售价,账面成本1000元/套,行业成本利润率10。 应申报5月份的销项税额。,(二)进项税额,消费型增值税。用于在建工程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用于生产经营和销售的流动资产的进项税,都允许抵扣。 混合销售行为缴纳
19、增值税时,也可抵扣非应税劳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1、允许从销项税中抵扣的进项税 (1)从销货方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只允许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单位抵扣),进项税额,(3)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普通发票),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包括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依据合法的运费结算单据(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不包括货物定额发票),按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抵
20、扣时限,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 1、自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 2、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2、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A.用于非增值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C.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D.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E.上述4项对应的运费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费。 F.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发生上述A至C项所列情形,应
21、在当月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案例: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份购货情况: 1.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价款20 000元,税额3 400元,另付运杂费500元,材料已入库,货款已付。 2.购进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金额10 300元,另付运费400元,材料已入库,款已付。 3.以物易物销售,用产品换入设备,双方分别开出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200 000元,税额34000元。 4.购进改扩建办公楼需用钢材,取得专用发票,价款100 000元,税额17 000元,钢材已入库。 5.接受投入设备一批,取得专用发票,价款500 000元,税额85 000元,该
22、批设备已投入使用。,案例(续) 6.接受捐赠材料,取得专用发票,价款200000元,税额34 000元,材料已入库。 7.外购新生产线,取得专用发票,价款300000元,税额51 000元,该生产线尚未投产。 8.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大米,取得普通发票,金额30 000元,另付运费1000元,准备用于给职工发放福利。 上述业务的专用发票都已通过认证。 请应申报5月份的进项税额。,3、需计算的进项税额,(1)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税率17%或13%,与纳税人规模无关. 应纳税额(进项)=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案例1、商贸企业进口服装,到岸价10 000美元,汇率
23、1:7.0,关税10,计算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解析: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0 0007.0+10 0007.010=77 000(元) 应纳增值税77 0001713 090(元) 进口服装为了销售,故13 090元为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案例2、进口小轿车自用,到岸价10 000美元,关税25,汇率1:7.0,消费税5,计算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先算消费税,后算增值税。 消费税组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100007.0(1+25)(1-5%)=92 105.26元 应纳消费税=92 105.265=4605.26元 增值
24、税组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70 000+17 500+4605.26=92 105.26元 应纳增值税=92 105.2617=15 657.89元 小汽车成本=70000+17500+4605.26+15657.89=107763.15,需计算的进项税额,(2)委托加工货物 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业务。 在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增值税。 增值税=不含税加工费税率 加工费包括手工费和辅助材料费 税率由受托方规模决定 委托方回去后能否抵扣看发票,委托加工增值税计算,案例: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服装,A公司提供布料价值50
25、00元,加工服装50件,B公司收取不含税加工费60元/件,代垫辅助材料不含税价值2000元。 若B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在A公司提货时,B公司应代收代缴增值税为: 加工费17(60502000)17=850 若B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在A公司提货时,B公司应代收代缴增值税为: 加工费3(60502000)3150,(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商业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份业务如下: 1.购进货物,取得专用发票,价款20 000元,税额3 400元,另支付运费500元,货已入库。 2.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金额10 300元,货已入库。 3.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收购凭证上金额30 000元,另支付运费
26、1 000元,货已入库。 4.进口货物,到岸价10 000美元,汇率1:7.0,关税10,取得了完税凭证,货已入库。 5.收回委托加工货物,提货时支付增值税8 500元,取得了专用发票。,6.销售货物,开出专用发票,价款100 000元,税额17 000元,款项存入银行。另现金支付给运输单位应由本单位负担的运费1 000元。 7.向个人销售货物,开出普通发票,金额23 400元,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价外收取运费117元,款项存入银行。 8.以物易物,用产品换材料,双方分别开出专用发票,价款200 000元,税额34 000元。 9.将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含税进价20 000元,不含税售价30
27、000元,适用税率17。 10.本月共收取销售白酒的包装物押金1 170元,没收到期未退还白酒包装物的押金500元。,计算案例(续),11.购入办公用固定资产,取得专用发票,列明价款70 000元,税额11 900元,另支付运费500元。 12.本月销售固定资产二项:出售办公设备A,新售价50 000元,账面原值70 000元,已折旧10000元,购入日期2008年5月;出售办公设备B,新售价20 000元,账面原值30 000元,已折旧5 000元,购入日期2009年2月。 上述票据都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认证,计算该企业当期进项税额和当期销项税额。,4.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允许抵扣。 组税价格=
28、10 0007.0(110)=77 000(元), 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77 0001713 090(元)。 12.设备A购入日期为2008年5月,故按新售价全额和4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并减半征收。 应纳增值税=50 0001.04450=961.54(元)。 当期进项税额 =3435+3970+13090+8500+70+34000-3400+11935 =71 600(元) 当期销项税额=17000+3417+34000+170+3400 =57 987(元) 应纳税额=57987-71600+961.54=-12651.46(元)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应纳税额为-12 651.4
29、6元,应留下期继续抵扣。,(四)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 我国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本道环节增值部分免税,前道环节所含进项税额退还),对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 退税原则: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彻底退税. 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分为: (1)出口免税并退税。 (2)出口免税不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宏观调控手段,随着经济形式变化而调整。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2008年出口退税政策一年内5次调整。 出口退税率:5%、9%、11%、13%、15%、17%六档。 科技
30、含量高,17; 林产品9%,水产品13,机电产品11%,13%,14% 摩托车14 鞋、冒、伞、家具13;,出口退税率,2009年2月1日起,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到15。 一个百分点提振的不仅仅是信心。据权威机构测算,2009年我国纺织服装出口总额约为1675亿美元,暂且不考虑其他变动因素,在企业缴纳25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出口退税率上调一个百分点,整个纺织服装行业将增加57亿人民币的利润。,免、抵、退税的计算,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出口下列产品,视同自产,给予退税: (1)出口外购的产品,符合条件的,视同自产产品退税; (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31、配套出口的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 (3)集团公司收购成员企业生产的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 (4)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免、抵、退税的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出口销售额-免税料件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内销销项税(当期进项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应退税额 =(出口销售额-免税料件价格)退税率 将与计算结果比较,退小的。,免、抵、退税计算,货物出口价格就是在国内的全部增值额,用出口价格乘以增值税税率,即可准确地计算出应退税款。不是全额退税时有一个退税率。 注意: (1)免税料件包括国内购进免税料件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2)新发生出口业务的,12个月
32、内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计算,案例1、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6月份业务: 购进原材料,专用发票上价款400万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 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500万元, 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解析:没有购进免税料件,是出口退税计算的简单形式。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3)=20万 应纳税额=10017-(68-20
33、)-5=36(万) 应退税额=50013=65(万元) 比较,应纳税额数值36万元,小于应退税额65万元,故实际退税额为36万元 因应退税全额65万元中只退回36万元,故由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顶外销货物应退税额为29万元,即“抵”29万元 。 结转下期的税额为0。,免、抵、退税计算,案例2、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17,退税率13,8月份业务: 购进原材料,专用发票上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 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到岸价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关税20。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
34、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计算当期的“免、抵、退”税额。,解析:有外购免税料件,是退税计算的复杂形式: 免税料件组税价格=100+10020=120万元 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200-120)(17%-13)=804=3.2(万元) 应纳税额=10017-(68-3.2)-5 =17-64.8-5=-52.8万元 应退税额=(200-120)13=8013=10.4 比较,应纳税额的数值52.8万元大于应退税额10.4万元,故实际应退税额为10.4万元 留下期抵扣税额52.810.442.4(万元) 因应退税全额10.4万元都是实际退税额,故由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顶外销货物应退税额为0 。,
35、2.先征后退办法,(1)外贸企业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凭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退税额=不含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案例: 外贸企业出口服装,出口销售额400万元,国内购进专用发票列明价款300万元,增值税51万元;另出口一批在国内收购的农产品,收购凭证上列明的收购价200万元。服装的退税率13。 农民出售农产品时免征增值税,外贸企业收购后出口不办理退税。 出口服装应退税=30013%=39(万元),(2)购进持普通发票的12类特准退税货物: 应退税=普通发票金额/(1+征收率)退税率5% (3)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 应退税额=专用发票注明
36、的金额5% 案例:进出口公司购进小规模纳税人抽纱工艺品200套出口,普通发票注明金额6000元;购进另一小规模纳税人西服500套全部出口,取得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 应退税6000/(1+3%)5%+50005 =291.26250=541.26(元),(4)外贸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货物退税: 辅助材料:按原购进国内原辅助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及对应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加工费:按受托方开具货票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案例:进出口公司6月份购进牛仔布委托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牛仔布专用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10 000元(退税率13);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200
37、0元(退税率17)。 应退税=10 00013+200017=1640元,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核算,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应交增值税”多栏式明细帐: 借方: (1)进项税额: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支付的、准予抵扣的税额。用蓝字登记;退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核算企业上缴本月增值税税额。 (3)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税款。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务收入-政府补贴”。 (4)出口抵免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按照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的免抵税额或申报表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8、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末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应交增值税明细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方: (1)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售货物等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出口退税: (3)进项税转出: (4)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月末,贷方大于借方的应交未交数,转入未交增值税贷方;将多交的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借方。 结转后,应交增值税一般无余额,只有存在留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时,才有借方余额。,“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为了分别反映
39、企业欠缴增值税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情况,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时转入的应缴未缴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1、应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上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注:如果是当月上交当月增值税,则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3、多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缴的增值税自“应
40、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月末,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的是企业期末留抵税额和专用发票预缴等多缴的增值税税款,贷方余额反映的是期末结转下期的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调增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调减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
41、关科目; 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例】某企业2008年5月21日,经主管国税局检查,发现上月购进的甲材料用于单位基建工程,企业以账面金额10000元(不含税价格)结转至“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另有5000元的乙材料购入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相应税金850元已于上月抵扣。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在本月调账,并于5月31日前补交税款入库(不考虑滞纳金和罚款)。 要求:做出有关的账务处理.,正确答案】 借:在建工程 17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700 借:原材料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85
42、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850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55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55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550 贷:银行存款 2550,2.3.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1.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国内购进生产经营用设备,取得专用发票,价款50 000元,增值税8 500元,代垫运费1 000元,取得运费发票。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 允许抵扣经营性固定资产的进项税,运费允许抵扣的税额为70元(1 0007)。作分录: 借:固定资产 50 93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70贷:银行存款 59 500,(2)国内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列
43、明价款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另支付运费1 000元,已取得运费普通发票。运费允许抵扣税额70元(10007)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200 93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070贷:应付票据 234 000现金 1 000,(3)国内购进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金额10600元,另取得运费普通发票,支付运费100元。 购货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运费发票通过认证后。 借:原材料 10 69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贷:银行存款 10 700 (4)生产车间用水、用电:专用发票列明水费20000元,增值税2600元;专用发票列明电费10000
44、元,增值税1300元。作分录: 借:制造费用 3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900贷:银行存款 33 900,(5)接受投入材料,专用发票列明金额500000元,增值税85000元。注册资本份额内金额400 000元。 借:原材料 5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000贷:实收资本 400 000资本公积 185 000 (6)接受捐赠材料,专用发票列明金额300 000元,增值税额51000元。所得税税率25,应交所得税为87750元(35100025)。 借:原材料 3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87
45、750营业外收入 263 250,(9)从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购入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上所列金额10000元,税额1700元。直接收购废旧物资1200元。 2009年1月1日起,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销售废旧物资应正常缴纳增值税。从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购入废旧物资,正常抵扣。 借:原材料 1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700贷:银行存款 11 700 直接收购废旧物资,无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 借:原材料 1 200贷:银行存款 1 200,2.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处理,当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发生非正常损失或用于免税项目时,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这些货物的增值税在其购
46、进时已经计入进项税额抵扣,应将其从改变用途当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借记有关成本、费用、损失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1月份购进100吨钢材,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50000元,增值税额59500元。已作相应账务处理,2月份因改扩建工程需要,从仓库中领用上月购进的生产用钢材20吨。 工程领用时,作分录: 借:在建工程 81 900贷:原材料 7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1 900,火灾烧毁库存外购材料,购进时不含税金额50 000元;烧毁库存产成品,成本400 000元,其中原材料成本200 000元. 转出的进项税=(500 00+200 000)1
47、7=42500元。进行财产损失处理时,作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492 500贷:原材料 50 000库存商品 4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42 500,2010/9/29,税收筹划专业精品课程,71,3.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现销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应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销货发票交给购货方的当日,确认销售成立并发生纳税义务,即使不完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业务,只要已向对方开出专用发票,也应确认销项税额。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代垫运费,3.销项税额的
48、会计处理,销售产品100件,不含税单价500元/件,开出专用发票,价款50 000元,增值税8 500元。支票支付代垫运费1000元。款项未收到。 发货后,根据销售凭证作分录: 借:应收账款 59 500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 500银行存款 1 000,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20件,含税单价585元/件,普通发票上金额11 700元。送货上门,现金付运费100元。 将含税价11 700元换算成不含税价10 000元(11 7001.17),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 7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借:销售费用 9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贷:现金 100,分期收款方式 记账时间:销售实现、发生纳税义务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会计分录(非融资性质) 1.发出商品时: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 2.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开具发票时: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同时,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