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 11 月 7 日市政府第 28 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是杭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压舱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八八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动我市制造业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的高质量发展,现制订如下意见:一、构建高能级产业体系,明确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新兴产业培育与传统产业提升并重,制造业发展与服务业发展并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融合渗透,构建以
2、 1 个万亿级产业、9 个千亿级产业、10 个以上百亿级新兴及未来产业为支撑的“1910”产业体系。(一)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瞄准价值链高端,大力发展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推进覆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全链条的生态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级。通过23 至 5 年努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要达到制造业总量半数以上,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 1 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和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数字安防、新能源新材料 5 个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二)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机械、化纤、化工、橡胶、纺织、服装等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深化“亩
3、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低散乱”企业整治和小微园区建设专项行动。保护传承丝绸、茶叶、工艺美术、中药等历史经典产业,推进时尚产业发展。通过 3 至 5 年努力,全市传统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保持全国领先、全省第一,纺织化纤、精细化工、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等 4 大千亿级产业的发展质效得到全面提升,历史经典产业保护机制更加完善。(三)积极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积极抢占新经济的制高点,加快推进 5G、虚拟现实、区块链、量子计算等技术应用,构筑技术、产业、应用互动融合的生态系统,形成先发优势,夯实产业基础。通过 3 至5 年努力,在人工智能、工业互
4、联网、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机器人、增材制造、工业设计等领域培育形成 10 个以上百亿级产业。(四)注重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发挥电子商务、3金融科技等领先优势,加快研发设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通过 3 至5 年努力,培育做强 10 个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二、构建高精尖创新体系,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围绕主导产业,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五)加快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全力推进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等建设,积极对接国家战略,聚焦安防视频、工业云制造(工业
5、互联网)、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增材制造等领域,推动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前沿、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建设国家、省、市三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体系。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1 亿元和 1500 万元的资助。对经认定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6 号)标准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科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六)加快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围绕主导产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建设,促进在杭高校、科研院所和企4业科技成果转化。对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
6、科技重大专项、省重大科技专项的,按国家、省科技项目杭州市本级财政科技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杭科计2017278号)标准给予支持;对实施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的,按项目投入额给予不超过 15%、最高 300 万元的资助;对促成科技成果在杭转化的中介服务机构,按其技术转让合同实际成交额的 1%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资助;对省级认定的国内、省内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项目,对分别给予 100万元、50 万元的资助;对省、市认定的新材料首批次项目,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的资助。(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委)三、构建高成长企业体系,形成高质量发展梯队坚持培育与引进并举,扶优扶强与支持中小微企业齐抓
7、,优先支持带动力大、成长性强、亩均效益好的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企业梯队体系。(七)做强做优大企业大集团。实施“鲲鹏计划”,建立千亿级龙头企业、百亿级骨干企业培育库,完善市、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与千亿级培育企业的战略合作机制,鼓励支持围绕龙头骨干企业建立相关的产业链配套园区。对制造业业务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1000 亿元、500 亿元、200 亿元、100 亿元、50 亿元的(以集团汇总统计且在杭制造业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 50%,或以在杭制5造业营业收入统计),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 1 亿元、2000万元、800 万元、400 万元和 200 万元的奖励(进档的奖励差额)。每
8、年表彰一批实体经济功勋企业和突出贡献企业,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 200 万元和 100 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八)鼓励企业上市。实施企业上市和兼并重组“凤凰计划”。推动更多企业改制、挂牌、上市,促进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创新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挂牌企业规范治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发挥上市公司、挂牌企业的产业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到 2020 年,全市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 70家。对拟上市企业、上市公司、挂牌企业等按关于全面落实“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杭政201814 号)的标准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九)培育壮大成长型中小企业。实
9、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鼓励和扶持制造业企业争创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到 2020 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 5688 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按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杭政办函201864 号)文件标准执行。加快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到 2020 年,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106家、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 20 家、科技型初创企业2000 家。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的奖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研发经
10、费投入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按杭州市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杭科计2018104 号)标准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科委、市经信委)(十)支持企业围绕主业加大投入。鼓励企业围绕做强做精主业,进一步加大研发创新和技术改造。对实际投入(设备和软件投入)5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1 亿元(含)至 5 亿元、5 亿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02 号)标准给予支持;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强基”等类别的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入申报标准下调至 2000 万元。对集成电路
11、产业投资项目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94 号)标准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十一)强化重大项目招商。按照各区、县(市)和开发区的主导产业定位,建立产业项目落地导向目录,围绕强链补链延链,实施“152”工程,差别化、精准培育招7引重大项目。加强对全市先进制造业项目招引的统筹协调,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与空间布局规划的重大项目,市本级在土地要素供给、产业基金投入、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委)(十二)传承发展历史经典产业。完善历史经典产业(技艺)保护传承机制,编制重点支持的历史经典产业(品
12、牌)目录、技艺传承人(工作室)目录、基地(平台)目录等,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 2000 万元用于推进历史经典产业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具体政策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文创办)四、构建高效率升级体系,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以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抓手,全面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构建品质制造、绿色制造的高效率升级体系。(十三)打造“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实施“工业互联网”专项行动,以“supET”为核心,加强网络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研发,提升网络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一批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面向特定行业、场景的工业APP,推动大中小微企业深度应用,全面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通过 3 至 5 年
13、努力,培育形成 1 个国家级基础性工业互联网平台、3 个国内领先的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基础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按照国家、省资助额度给予同比例资助;对经认定的省级行业性工业8互联网平台,给予 300 万元的资助。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十四)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实施制造业“互联网+”提升行动计划,深化机器换人、工厂物联网、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等应用,大力推广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互联网+制造”新模式,逐步实现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通过 3至 5 年努力,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对智能制造、工厂物联网、企业上云、工
14、业互联网应用等市级示范项目,按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6 号)标准给予支持。市本级财政每年再安排 2 亿元对区、县(市)推广工业机器人应用、工厂物联网、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应用等数字化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支持数字工程服务机构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对取得良好成效的本市服务机构,按其服务合同实际成交额的 1%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资助。(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十五)促进质量品质提升。鼓励争创质量奖,通过3 至 5 年努力,实现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企业)“零突破”,省政府质量奖累计达 10 家、市政府质量奖累计达 30
15、家,完成国际、国家、行业、“浙江制造”和地方9等各类各级标准制修订 300 项以上,全市知识产权贯标企业 80 家以上。对获得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企业)、浙江制造“品字标”证书等的给予专项资助;对主导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团体标准)等的给予专项奖励,具体政策另行制定。实施标准倍增计划和企业专利“清零倍增计划”,推动制造业企业加快知识产权贯标,扶持政策按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杭政办函201864 号)的标准执行。实施工业设计提升行动计划,到 2020 年,累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8 家、省级工业设
16、计中心 65 家。对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认定的,按照国家、省资助额度给予同比例资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科委、市经信委)(十六)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支持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与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推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评价与创建。通过 3 至 5 年努力,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 1 个、省级绿色园区 2 个,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5 家、省级绿色工厂 15 家。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的,分别给予 400 万元、200 万元资助;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 200 万元、1
17、00 万元资助(进档的10予以补差)。(牵头单位:市经信委)五、构建集群化空间体系,优化高质量发展布局按照市级统筹、突出主业、协同发展的总体要求,优化市域制造业产业空间布局,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产业空间体系。(十七)强化产业空间布局与用地保障。坚持突出主业原则,引导各区(县、市)明确本地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强市级对各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空间布局的统筹协调,择优确定全市各重点产业发展的主要支撑平台,推动各类制造业平台错位发展、高端发展、集约发展、联动发展。建立产业用地总量保护制度,确保全市工业用地总规模保持在 300 平方公里左右,全市每年出让的工业用地占年度土地出让总量的比例不
18、低于 30%,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总量平衡。推进“多规融合”,划定工业产业用地单元,落实创新型产业用地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十八)构建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并支持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高水平建设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制造业“双创”平台,围绕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级生物医药港、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积极构建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有机结合、产业集聚度资源集约度功能集成度更高的各类公11共服务平台。对服务主导产业取得良好成效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可按其实际投入给予最高 30%、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资助。对经认定的国家级
19、、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委、市质监局)(十九)倒逼产业提质增效。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全市制造业企业和制造业平台“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覆盖,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地、用能、排放等资源要素配置机制。通过 3 至 5 年努力,实现“ 亩 产 效 益 ”领跑 全 省 并 达 到 全 国 领 先 水 平 。 进一步推进“低散乱”企业整治和落后产能淘汰。对区、县(市)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市本级 财 政 按 照 不 超 过 各 区 ( 县 、 市 ) 政 府 实 际 支 付 企 业 补偿 资 金 的 30%给 予 一 次 性 补 助
20、 。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六、构建高效能保障体系,提升高质量发展环境坚持制造业在实体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不动摇,优化人力、资本等要素供给,构建支持制造业发展的高效能保障体系。(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定期研究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深化市领导联系大企业大集团与高层次人才制度,围绕重点产业制定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统计体系,对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单位开展工作绩效考核12评价。(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考评办)(二十一)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培育和引进力度,研究探索人才举荐制度,构建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
21、人才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制造业人才引育专项政策,探索建立企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杭州市民待遇的机制。大力弘扬“诚信、包容、开放、创新、睿智”的新时代杭商精神,秉持义利并举的经营理念和回报桑梓的社会责任。树立和宣传企业家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强化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培育。弘扬“工匠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杭州工匠”认定。定期对科技创新突出贡献企业及其优秀经营者进行表彰奖励。(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二十二)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强化绩效考核,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作,市本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 20 亿
22、元资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立规模为 100 亿元的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基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实体经济企业进行投入,增加区域内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产业等关键重点企业流动性。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逐步将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扩大13至 100 亿元。逐步将产业重大项目投资基金规模达到 100亿元、创投引导基金规模达到 30 亿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达到 10 亿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本政策自 2018 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本政策中,对招商引资、科技创新、重大装置、公共服务和人才引育等方面的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所涉扶持资金,除明确由市本级财政承担外,均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与各区、县(市)、有关开发区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