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 信 网 编 号 计 划(2009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 年 12 月前 言随着电信市场竞争的逐步展开、新业务的不断涌现和用户规模的迅速增长,号码资源的需求量也大幅度增加。为保障公平竞争和电信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统筹全局、抓住重点、各个突破、逐步推进”的思路,从 2001 年开始着手制定编号计划,在反复征求运营商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分期分批研究解决了在多运营商市场环境下号码资源使用和管理中遇到的若干基础性、结构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并于 2003 年发布了电信网编号计划(2003 年版) 。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在电信网编号计划(2003 年版
2、) 对我国 E.164号码进行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增补了固定网和移动网“*/# ”号码的编号计划、信令网的信令点编码、移动网的 IMSI、分组数据网的编号等内容,并对电信网编号计划(2003年版) 中的 E.164 号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本编号计划中所有有关分配现状的数据截止日期均为 2009 年 7 月 31 日。移动通信业务的迅猛发展以及基础电信运营商的重组都对公众移动用户号码资源提出了更多的需求,基于部2008 年中国电信业发展指导发布的移动用户总数预测数据,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将满足至 2012 年的发展需求。机器通信具有数以亿计的潜在市场, 电信网编号计划(20
3、09 年版) 为其发展提供了 10 亿的号码容量。固定和移动技术的融合给电信网编号带来新的挑战,但这种融合不会改变基础电信业务的分类,因此并不会对固定和移动用户的编号产生影响。2009 年版的电信网编号计划适用于中国内地电信网,港澳台地区的编号计划从其规定。为适应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必要时对编号计划的内容进行调整,重新公布。I目 次1 编制范围和编制原则 11.1 编制范围 11.2 编制原则 12 E.164 编号计划 .12.1 号码结构 12.2 “0”字头及其后号码的规划 .12.3 首位为“1”号码的规划 .22.4 首位为“2”“8”号码的规划 42.5 首位为“9
4、”号码的规划 .52.5.1 9X 号码的规划 62.5.2 95XXX(X)号码的规划 62.5.3 96XXX(X)号码的规划 72.6 号码分配情况 73 “*/#”号码的编号计划 .74 七号信令点编码的编号计划 84.1 国际信令点编码的编号计划 84.1.1 号码结构 84.1.2 分配情况 84.2 国内信令点编码的编号计划 .104.2.1 号码结构 .104.2.2 分配情况 .105 分组数据网的编号计划 .115.1 号码结构 .115.2 数据网络识别码的分配情况 .126 移动网 IMSI 编号计划 126.1 号码结构 .13II6.2 移动网络识别码(MNC)的分
5、配情况 13附件一:相关名词的说明 .14附件二: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分配情况 .15附件三:首位为“1”号码的分配情况 16附件四:中国联通运营商业务代码 101 备案情况 .27附件五: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运营商业务代码 102 备案情况 .28附件六: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运营商业务代码 116 备案情况 .29附件七:中国电信运营商业务代码 118 备案情况 .30附件八:中国移动运营商业务代码 125 备案情况 .32附件九:短消息服务代码 1066/1069 的分配情况 .32附件十:123XX 号码的分配情况 52附件十一:首位为“2”“8”号码的分配情况 .53附件十二:已
6、分配的国内长途区号 .55附件十三:95XXX 号码的分配情况 60附件十四:8006 号段和 8008 号段的归属情况 66附件十五:*/#”号码的使用情况 671 PSTN 业务的使用情况 .672 ISDN 业务的使用情况 .673 GSM 业务的使用情况 684 CDMA 业务的使用情况 .695 USSD 业务号码的使用情况 .71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11 编制范围和编制原则1.1 编制范围本编号计划涉及的码号包括我国电信网使用的 ITU-T E.164 编号首位为“0”“9”的全部号码;固定网、移动网中“*/#”号码;七号信令点编码;分组数据网的编号;移动网的 IMS
7、I 等。1.2 编制原则1) 应使码号资源容量具有延续性和扩展性,满足用户、业务的增长和网络的发展对码号资源的需求。2) 应尽可能保证编号的规律性,以便于用户使用和网络识别。3) 应提高码号资源的利用率。4) 应保持编号计划在较长时间内的整体稳定性。5) 应体现运营商间的公平。2 E.164 编号计划2.1 号码结构(1)固定网电话号码我国固定网电话号码采用长途区号的结构,即:国家码(86)+长途区号+本地号码;固定网电话号码采用不等位编号,国内有效号码最大位长为 11 位。(2)移动网电话号码我国移动网电话号码采用网号的结构,即国家码(86)+网号(如 139)+ HLR 识别号(H 0H1
8、H2H3)+用户号码(ABCD)移动网电话号码采用等位编号,国内有效号码位长为 11 位。(3)ATM/帧中继网号码我国 ATM/帧中继网号码采用网号的结构,即:国家码(86)+网号(如 1942)+区域代码+本区域用户号码ATM/帧中继网号码采用等位编号,国内有效号码位长为 13 位。2.2 “0”字头及其后号码的规划表 1 “0”字头及其后号码的规划号码 管理位长 用途0 1 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字冠00 2 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字冠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2号码 管理位长 用途10 2 长途区号11 4 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12 备用13 4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14 4 公众移动通信
9、网网号15 4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160163 备用164 4 ATM/帧中继网的网号165169 备用17 备用18 4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190193 备用194 4 ATM/帧中继网的网号195199 备用2 2 长途区号,目前未用作长途区号的作为备用39 3 长途区号,目前未用作长途区号的作为备用2.3 首位为“1”号码的规划首位为“1”的号码原则上应作为全国统一使用的号码,按照号码用途可以分为两种:(1)业务号码:对于仅在运营商网内使用的号码可以采用可变位长的编号方式,需在不同运营商的网络之间使用的号码暂不能采用可变位长的编号方式。(2)用户号码:包括固定网用户号码、公众移动通信网用
10、户号码和 ATM/帧中继网的用户号码。注:除目前已经用作业务号码的用户号码外(如:13800138000) ,本规划中用作用户号码的号码资源不能用作业务号码。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3表 2 1XX 号码的规划1XX 1 2 3 4 5 6 7 8 9 011 社会服务类(含邮政)备用 备用 查号业务 备用 运营商业务代码备用 运营商业务代码紧急业务 紧急业务12 社会服务类紧急业务 政府公务类号码携带业务路由码运营商业务代码备用 备用 备用 备用 紧急业务13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14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15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16 数据类业务备用 互联网类业务ATM/帧中继网号备用
11、 备用 备用 电话信息服务 互联网类业务电话信息服务17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 IP 电话类业务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18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19 备用 备用 备用 ATM/帧中继网号备用 运营商标识码 CIC运营商标识码 CIC备用 备用 运营商标识码 CIC10 运营商业务代码运营商业务代码备用 备用 备用 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备用 国际直拨被叫付费、话务员受话付费和国际卡业务国际话务员受话付费和国际卡业务全国性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客户服务类业务注:在同时提供电话服务和短消息类服务的情况下,100XX、11183、11185、123XX 号码可以同时申请用作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电信网编号计划(20
12、09 年版) 4表 3 106(09)号段的规划X 0 1 2 3 4 5 6 7 8 91060 备用1061 备用1062 省内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1063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接入平台备用 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省内公益性短消息类服务1064 机器通信号码1065 基础运营商自营业务1066 跨省/全国范围内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1067 备用1068 备用1069跨省/全国范围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接入平台备用 跨省/全国性非经营性短消 息类服务跨省/全国范围内公益性短消息类服务2.4 首位为“2”“8”号码的规划首位为“2”“8”的号码是在本地范围内使用的号码,主要用作固定本地电话网的
13、用户号码,也可用作 800M 数字集群通信网的用户号码(目前该业务处于商用试验阶段) 。部分首位为“2”“8”的号码还用作全国和省内智能业务的接入码。号码格式为:局号 PQR(S )用户号码 ABCD,总位长 7/8 位并存 。本地网局号的规划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遵从通过 PQ 位区分不同运营商的原则。注:除目前已经用作业务号码的用户号码外,本规划中用作用户号码的号码资源不能用作业务号码。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5表 4 首位为“2”“8”号码的规划号码 管理位长 用途 备注200,201 3 本地电话卡智能业务、校园卡业务接入码原中国电信使用的200/201 接入码由中国电信和
14、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分别在南北方属地化使用。两家公司进入对方区域或其它运营商在全国区域开展此类业务时,在该号码前冠以 CIC 使用300 备用400 4 主被叫分摊付费智能业务接入码 号码总位长 10 位500 备用600 4 国内虚拟专用网智能业务接入码 号码总位长最长 13 位700 4 通用个人通信智能业务接入码 号码总位长 13 位800 4 全国被叫集中付费智能业务接入码号码总位长 10 位PQR(P=28,Q0,R19)3 本地电话局号/省内智能业务接入码对 201 的规划见本表第一行。各省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未启用的 P0R 号段中,规划和预留部分号码用于省内智能网业务,其余号码
15、用作本地电话局号。PQR(S)(P28,Q19,R=09,S=09)3 或 4 本地电话局号 为方便用户使用、网络寻路、互通结算和号码管理,原则上不同本地电话运营商的号码段应分布清晰,尽量通过 PQ 位区分不同的运营商:在固定本地电话号码 7 位位长的本地网中,尽量分配连续的号码资源。没有连续的 P 位则分配连续的Q 位,没有连续的 Q 位则分配连续的 R 位。在固定本地电话号码 8 位位长的本地网中,尽量分配连续的号码资源。启用新的 P 字头应避开 4、7,并应逐个启用2.5 首位为“9”号码的规划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695XXX(X)号码是在全国范围统一使用的号码,96XXX
16、(X)号码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统一使用的号码。其它首位为“9”的号码规划为备用。为提高号码利用率,95XXX(X)和 96XXX(X)号码可以适当拓展位长,可采用不等位长的编号方式,但不能采用可变位长的编号方式。对于申请用于呼叫中心等业务的“95”字头短号码,在现网支持能力具备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对号码的拓展位长作限制性要求。申请者可自行提出号码的具体结构和位长,在不违反有关业务政策的前提下,经审批后使用。2.5.1 9X 号码的规划表 5 9X 号码的规划号码 用途 备注90 备用91 备用92 备用93 备用94 备用95 全国电话信息服务、呼叫中心、ISP、服务型企事业单位客服
17、、语音信箱、寻呼等,具体规划参见表 696 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的智能业务、ISP、寻呼、电话信息服务、呼叫中心等业务,非电信企业的客户服务97 备用98 备用99 备用 999 和 9977 尚在使用2.5.2 95XXX(X)号码的规划表 6 95XXX(X)号码的规划号码 管理位长 用途950XX 5951XX 5主要为电话信息服务和呼叫中心业务接入号码9520XX 电话信息服务接入号码9521XX 呼叫中心业务接入号码9522XX9523XX9524XX9525XX9526XX9527XX9528XX备用952XXX 69529XX 语音信箱业务接入号码953XX 5 备用954
18、XXX 6 备用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7号码 管理位长 用途955XX 5 服务型企事业单位客服号码在同时提供电话服务和短消息类服务的情况下,955XX 号码也可以同时申请用作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956XXX 6 备用957XX 5958XX 5959XX 5主要为寻呼、ISP 和新业务接入号码2.5.3 96XXX(X)号码的规划表 7 96XXX(X)号码的规划号码 管理位长用途 备注96XXX(X)56 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的智能业务、ISP、寻呼、电话信息服务、呼叫中心等业务,非电信企业的客户服务核配号码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
19、际情况确定2.6 号码分配情况E.164号码的分配情况见附件二至附件十四。3 “*/#”号码的编号计划“*”、 “#”号码主要用于各个网络的补充业务。目前网间信令中不能传送“*” 、“#”信号,但可以在话路中传送,因此在一些业务(如智能网业务等)中也有端到端的“*”、 “#”号码的传送。固定网中补充业务号码的规定主要是参考国外一些国家补充业务号码使用的规定。在固定网中启用了含有字符“*” 、 “#”和数字“4” 、 “5”、 “6”的号码组合。在这些组合中 “*”作为业务登记的首位, “#”作为业务撤销的首位或号码的结束符,并在“*”和“#”之间根据业务的需要插入“*” 、 “#”或数字等符号
20、。GSM 中补充业务基本遵从国际标准,和固定网采用了大致相同的方法,启用了含有字符“*” 、 “#”和数字“2” 、 “3”、 “4”、 “6”、 “0”的号码组合。在这些组合中 “*”作为业务登记的首位, “#”作为业务撤销的首位或号码的结束符,并在“*”和“#”之间根据业务的需要插入“*” 、 “#”或数字等符号。CDMA 中补充业务基本上按照北美的标准制定,使用的号码包括了“*”为首的后续数字为“6” 、 “7”、 “8 ”、 “9”的号码作为补充业务的号码。由于上述“*” 、 “#”号码在固定网、GSM 和 CDMA 中的使用均已经在相关技术标准中做出了规定,因此对于已经启用的号码,各
21、运营商可以继续使用。对于已经启用的号段中尚未启用的号码,启用前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备用号段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规划使用。如要启用备用号段的号码,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8“*/#”号码的规划如表 8 所示:表 8 “*/#”号码的规划号码 用途*0 基础运营商网内业务*1 备用*2*9 基础运营商网内业务* 基础运营商网内业务*# 基础运营商网内业务#0 基础运营商网内业务#1 备用#2#6 基础运营商网内业务#7#9 备用#* 备用# 基础运营商网内业务“*/#”号码的使用情况见附件十五。4 七号信令点编码的编号计划4.1 国际信令点编码的编号计划4
22、.1.1 号码结构国际信令点编码的结构由 14 个比特组成,具体的格式如表 9 所示:表 9 国际信令点编码的结构N M L K J I H G F E D C B A区域标识 地区/网络标识 信令点标识信令地区 / 网络编码 (SANC)国际信令点编码 (ISPC)其中:NML-三个比特用于识别世界的地理区域。KJIHGFED -八个比特用于标识在 NML 所标识的区域内一个地区或网络。CBA-三个比特用于标识在 KJIHGFED 所标识的一个地区或网络内的一个信令点。国际信令点编号码用于分配给国际信令网中的节点。不同运营商占用不同的KJIHGFED,一个运营商的国际信令点编码尽可能按一定的
23、顺序分配。4.1.2 分配情况表 10 国际信令点编码分配情况 11截止日期为 2009 年 7 月 31 日。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9ISPC 城市及交换名称 归属 是否启用4-120-0 北京 ISC1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是4-120-1 原北京国际交换机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是4-120-2 北京 ISC2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是4-120-3 上海 ISC1 中国电信 是4-120-4 上海 ISC2 中国电信 是4-120-5 广州 ISC1 中国电信 是4-120-6 广州 ISC2 中国电信 是4-120-7 “铱”系统北京 ISC 中国电信 否4-12
24、1-0 上海国际经济电话网关 3 中国电信 是4-121-1 北京 ISTP1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是4-121-2 上海 ISTP1 中国电信 是4-121-3 上海 ISTP2 中国电信 是4-121-4 广州 ISTP1 中国电信 是4-121-5 广州国际经济电话网关 1 中国电信 是4-121-6 青岛边境局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是4-121-7 深圳边境局 中国电信 是4-122-0 上海 ISTP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是4-122-1 北京国际经济电话网关 1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是4-122-2 北京国际经济电话网关 2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是4-122-3
25、 上海国际经济电话网关 2 中国电信 是4-122-4 广州国际经济电话网关 3 中国电信 是4-122-5 广州 ISC3 SS 中国电信 是4-122-6 上海 ISC3 SS 中国电信 是4-123-0 北京 CDMA ISTP1 中国电信 是4-123-7 北京 CDMA ISTP2 中国电信 是4-124-0 上海 CDMA-ITP 中国电信 是4-125-7 广州 CDMA-ITP 中国电信 是4-124-4 北京 ISC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是4-124-5 上海 ISC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是4-124-6 广州 ISC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是4-125-2 北京
26、ISC 中国移动 是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10ISPC 城市及交换名称 归属 是否启用4-125-3 上海 ISC 中国移动 是4-125-4 广州 ISC 中国移动 是4-125-5 上海 ISTP 中国移动 是4-125-6 广州 ISTP 中国移动 是4-123-1 广州国际局 中国联通 是4-123-2 上海国际局 中国联通 是4-123-3 北京国际局 中国联通 是4-123-4 广州 ISC2 中国联通4-123-5 深圳边境局 中国联通 是4-123-6 北京 ISC2 中国联通4-124-1 北京 ISTP1 中国联通4-124-2 上海 ISTP1 中国联通4-1
27、24-3 北京 ISCP 中国联通4-125-1 北京 Inmarsat-F 标准岸站 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4-126-0 北京 IP 电话网关 中国电信 是4-126-1 北京 ISC 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 是4-126-2 上海 ISC 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 是4-126-3 广州 ISC 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 是4-126-4 北京 ISTP 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 是4-126-5 上海 ISTP 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 是4-126-6 广州 ISTP 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 是4-126-7 广州 IP 电话网关 中国电信 是4-127-0 上海 CDMA-ITP1 中国电信
28、4-127-1 广州 CDMA-ITP1 中国电信4-127-2 北京 CDMA-ITP 中国电信4-127-3 北京 CDMA-ITP1 中国电信4-127-4 北京 GC 网关 中国电信4-127-5 上海 GC 网关 中国电信4-127-6 广州 GC 网关 中国电信4.2 国内信令点编码的编号计划4.2.1 号码结构我国国内信令网采用 24 比特的全国统一的编码,信令点的编码的格式如图 1 所示:主信令区 分信令区 信令点8 8 8首先发送的比特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11图 1 国内信令点编码格式每个国内信令点编码由三部分组成:主信令区、分信令区和信令点编码。每部分为8 比
29、特二进制数。高 8 比特为主信令区的编码,中间 8 比特为分信令区的编码,最后 8 比特为信令点编码。国内信令点编码用于分配给连接在 NO.7 信令网上的节点,如 PSTN/ISDN 交换机、GSM 和 CDMA 交换机、网关设备、短消息中心等。4.2.2 分配情况表 11 国内信令点编码分配情况 2国内 No.7 信令点编码主信令区分信令区信令点归属公司0(0255)(0255) 预留(18)(081,83239)(0255)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9(081,83239)(0255) 中国电信10(081,83239)(0255)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1115)(081,83239)(
30、0255) 中国电信16(081,83239)(0255)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1730)(081,83239)(0255) 中国电信(130)82(0255)归省管局分配 *(130)(240251)(0255) 中国移动(130)(252253)(0255) 备用(130)(254255)(0255) 中国移动(3140)(0255)(0255) 备用41(07)(0255) 备用41(8255) (0255)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4243)(0255)(0255) 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4449)(0255)(0255) 备用50(0255)(0255) 中国电信(5180)(
31、0255)(0255) 备用810(0255) 备用81(16)(0255) 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81(7255)(0255) 备用(82184)(0255)(0255) 备用1850(0255) 备用185-1-(014) 中国电信(全球星系统关口站)2截止日期为 2009 年 7 月 31 日。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12国内 No.7 信令点编码主信令区分信令区信令点归属公司185-1-(15255) 中国电信185-(24)(0255) 中国电信(186252)(0255)(0255) 备用253(0255)(0255) 中国电信(用于 CDMA 网络)(254255)(02
32、55)(0255) 中国联通注*:在部分主信令区下分信令区“82”已经分配给中国电信或中国联通,例如:3-82(河北) 、10-82(山东) 、16-82(河南)已经分配给中国联通,9-82(江苏)已经分配给中国电信。5 分组数据网的编号计划5.1 号码结构我国分组数据网的国际号码结构为:数据国家代码(3 位)+网号(1 位)+网络终端号码或者:数据国家代码(3 位)+网号(1 位)+专用网络识别码(最多 6 位)+专用数据网终端号码其中:号码的总长度不能超过 14 位。“专用网络识别码”从“网络终端号码”的第一位开始,号码最多可由 6 位数字组成(ZXXXXX),X:09;Z:29。我国的数
33、据国家代码为 460。我国网络终端号码采用 8 位等长编号,格式为 X1X2X3X4X5X6X7X8。 其中,X 1X2表示编号区的号码,X 3表示编号区内 RM 节点交换机的号码,X 4X5表示 RM节点交换机下所连接的 AM 节点交换机的号码,X 6X7X8表示端口号。首位为“0”号码的规划如表 12 所示:表 12 首位为“0”号码的规划号码 位长 用途 备注0 1 国际呼叫前缀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1300 2 用于 PDN 与 ISDN 或综合的ISDN/PSTN 的互通,并表示请求目的地网络的数字接口,其中“0”称为转义码00+国际电话号码08 2 用于 PDN 与 T
34、ELEX 的互通,其中“8”称为转义码08+国际用户电报号码09 2 用于 PDN 与 PSTN 或综合ISDN/PSTN 的互通,并表示请求目的地网络的模拟接口,中“9”称为转义码09+国际电话号码5.2 数据网络识别码的分配情况表 13 数据网络识别码的分配情况 3数据网络识别码 用途4600 备用4601 用户电报及低速数据网4602 分组试验网及民航分组网4603 公用分组网46044607 备用4608 部分号码段归铁道部4609 备用6 移动网 IMSI 编号计划6.1 号码结构国际移动用户识别码(IMSI)是在数字公用陆地蜂窝移动通信网中唯一地识别一个移动用户的号码,其结构如图
35、2 所示,最长位数为 15 位,目前我国 IMSI 的位数为所允许的最长位数,即为一个 15 位数字的号码。图 2 IMSI 的结构IMSI 由三部分组成: 移动国家号码 MCC:由 3 个数字组成,唯一地识别移动用户所属的国家,中国为460;3截止日期为 2009 年 7 月 31 日。MCC MNC MSIN国际移动用户识别码国内移动用户识别码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14 移动网络识别码 MNC:识别移动用户所归属的移动网,中国采用 2 位; 移动用户识别码 MSIN:唯一地识别移动通信网中的移动用户,中国采用 10 位。6.2 移动网络识别码(MNC)的分配情况表 14 移动网
36、络识别码的分配情况 4移动网络号码 MNC 用途00 中国移动 GSM 系统01 中国联通 GSM 系统02 中国移动 GSM 系统03 中国电信 CDMA 系统0406 备用07 中国移动 TD-SCDMA 试验网0899 备用4截止日期为 2009 年 7 月 31 日。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15附件一:相关名词的说明1紧急业务号码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当国家利益、公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等紧急情况下用于呼救、报警的电话号码,如火警、急救等使用的号码。目前已经使用的紧急业务号码是 110(报警服务台/公众紧急业务呼叫台) 、119(火警) 、120(急救) 、122(交通事故)号码。
37、2社会服务类号码是指各电信运营商或非赢利社会机构提供一般性公益信息服务所使用的号码,如报时、天气预报业务使用的号码。用户拨打此类号码一般只收取本地通话费。3政府公务类号码是指政府部门为方便开展面向公众的政务所使用的号码,一般提供咨询、投诉等热线服务。用户拨打此类号码一般只收取本地通话费。4运营商标识码 CICCIC 原指用户在选择不同运营商长途网络时所使用的号码,该号码标识了不同运营商的长途网络。随着业务的发展,除了长途话音类业务之外,CIC 冠头的业务接入码也可用于运营商开放的本地话音类业务。5运营商业务代码是指基础电信运营商开展全国性增值业务而使用的 1XX 号码。该号码后接两位分项业务类
38、别码,使用位长最短为 5 位,进一步扩展使用时应保证国内有效号码的长度不超过 13 位。其它运营商的交换机进行路由判别的位长最长不超过 5 位。6转义码是一个一位数字的指示符,表示它后面跟随的数字是另外一个编号方案中的号码。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16附件二: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分配情况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的结构为011X 1X2(X 1,X 209),其中X 1作为运营商的标识, X 2作为业务类别的标识。表 14 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号码的分配情况 5号码 管理位长用途 状态110 4 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 未核配1110 4 被叫集中付费业务(ITFS/UIFN)的国际来
39、话 中国电信1111 4 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 未核配1112 记帐卡呼叫业务的国际来话 HCD 中国电信1113 4 虚拟专用网业务的国际来话 中国电信1114 4 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 未核配1115 4 新增国际转接智能网业务 中国电信111(68) 4 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 未核配1119 4 寰球畅听业务 中国电信112(0 9) 4 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 未核配113 (0 9) 4 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 未核配114(09) 4 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 未核配1150 4 国际卡业务来话路由码 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1151 4 国际虚拟专用网业务(VPN 业务)来话路
40、由码 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1152 4 国际直拨受话付费业务(ITFS 业务)来话路由码 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115(3 9) 4 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 未核配11(6 7) 4 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 未核配1180 4 国际直拨受话付费业务(ITFS 业务)来话路由码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118(19)4 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 未核配1190 4 国际和全球 800 被叫集中付费业务的国际来话路由码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119(19)4 国际智能业务来话路由码 未核配5 截止日期为 2009 年 7 月 31 日。如需获得最新数据,请登录码号资源管理系统: 进行查询。电信网编
41、号计划(2009 年版) 17附件三:首位为“1”号码的分配情况表 16 “1”字头及其后号码的分配情况 6号码 管理位长用途 状态* 备注10000 5 客服号码 中国电信 10001 5 企业客户服务中心接入码(自助服务)中国电信1000(29) 5 中国电信客服类号码 未核配 10010 5 人工客户服务号码 中国联通 10011 5 自助客户服务号码 中国联通 10012 5 用户缴费卡服务号码 中国联通 1001(34) 5 中国联通客服类号码 未核配 10015 5 客户升级投诉受理号码 中国联通10016 5 业务受理专用客户服务号码 中国联通 10017 5 中国联通客服类号码
42、 未核配 10018 5 VIP 个人客户服务热线号码 中国联通 10019 5 集团客户服务热线号码 中国联通 100(24) 备用 1005 备用 10050 原用于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客服号码,现将业务调整至1008X,调整时限为2016 年底前1006 备用 10060 原用于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客服号码,现将业务调整至10010;10064 原用于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客户投6截止日期为 2009 年 7 月 31 日。如需获得最新数据,请登录码号资源管理系统: 进行查询。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18号码 管理位长用途 状态* 备注诉专用服务号码,现将业务调整至100
43、15;10069 原用于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大客户故障响应热线号码,现将业务调整至 1001X。已上号码调整时限为2016 年底前1007 备用 10070 原用于中国电信(原中国卫通)客服号码,现将业务调整至10000,调整时限为2016 年底前 10080 5 客服号码(自动台) 中国移动 1008(14)5 中国移动客服类号码 未核配 10085 5 新业务咨询专线 中国移动 10086 5 客服号码 中国移动10087 5 中国移动客服类号码 未核配 10088 5 VIP 个人客户和集团客户服务热线号码中国移动 10089 5 中国移动客服类号码 未核配 1009 备用 101 5
44、 运营商业务代码 中国联通 具体备案使用情况见附件四。102 5 运营商业务代码 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 具体备案使用情况见附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19号码 管理位长用途 状态* 备注件五。103 备用 104 备用 105 备用 1060 备用 1061 备用1062 8 省内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管理10630 8 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接入平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管理1063(14) 备用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管理1063(58) 12 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管理10639 8 省内公
45、益性短消息类服务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管理1064(0-7) 5 机器通信号码 未核配10648 5 机器通信号码 中国移动 等长 13 位10649 5 机器通信号码 未核配10650 8 基础运营商自营短消息类服务中国移动10651 8 基础运营商自营短消息类服务中国移动(原中国铁通)10652 8 基础运营商自营短消息类服务中国电信10653 8 基础运营商自营短消息类服务未核配106540 8 SIM 卡的 OTA 功能 中国移动10654(19) 8 基础运营商自营短消息类服务未核配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20号码 管理位长用途 状态* 备注10655 8 基础
46、运营商自营短消息类服务中国联通10656 8 基础运营商自营短消息类服务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10657 8 基础运营商自营短消息类服务中国移动10658 8 基础运营商自营短消息类服务中国移动10659 8 基础运营商自营短消息类服务中国电信1066 8 跨省/全国范围内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具体分配使用情况见附件九。1067 备用1068 备用10690 8 跨省/全国范围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接入平台具体分配使用情况见附件九。1069(14) 备用1069(58) 12 跨省/全国性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具体分配使用情况见附件九。10699 8 跨省/全国范围内公益性短消息类服务具体分配使用情
47、况见附件九。107 备用 10800(15)6 国际直拨受话付费业务接入码中国电信 10800(69)6 国际直拨受话付费业务接入码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1080(19) 备用 108(15) 4 国际直拨话务员受话付费和国际卡业务号码中国电信 108(69) 4 国际直拨话务员受话付费和国际卡业务号码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其中108868 用于宜通电话业务接入码,由中国电信使用109 备用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21号码 管理位长用途 状态* 备注110 3 报警服务台/公众紧急业务呼叫台公安部 111(0082)备用 11183 5 邮政速递物流专业客户服务号码中国邮政集团公
48、司 11184 备用 11185 5 邮政电话信息服务接入码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111(8699) 备用 112 备用 113 备用 114 3 电话查号业务号码 各运营商共用 115 备用 116 5 运营商业务代码 中国联通(原中国网通) 具体备案使用情况见附件六117 备用 118 5 运营商业务代码 中国电信 具体备案使用情况见附件七 119 3 火警 公安部 120 3 急救中心 卫生部 12114 5 移动短信息名址服务标准验证试验平台接入号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12117 5 报时号码 各运营商共用12119 5 森林防火报警电话号码 各地森林防火部门 12121 5 天气预
49、报号码 气象部门12122 5 高速公路救援电话 各地高速公路救援部门 122 3 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号码 公安部 123 5 政府公务类业务 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十 124 备用 125 5 运营商业务代码 中国移动 具体备案使用情况见附件八126129 备用 130132 4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 中国联通133 4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 中国电信 电信网编号计划(2009 年版) 22号码 管理位长用途 状态* 备注134(08) 4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 中国移动1349 4 全球星卫星移动业务网号 中国电信 135139 4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 中国移动140144 4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 未核配145 4 公众移动通信网网号 中国联通146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