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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遗漏的知识点彩色总结笔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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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第二卷容易遗漏的知识点彩色总结笔记1、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有,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财产事实上是没收犯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2、行为人教唆他人实施某个特定犯罪 ,行为人却实施了其他犯罪 ,行为人仍然构成对特定犯罪的教唆,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不一定是语言,也可以只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必须是尚未有特定犯罪意思的人,如果行为人已经有实施某个犯罪的意思,只是还没有下决心,此时劝说行为只是精

2、神上的帮助行为,不构成教唆;教唆犯必须是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的犯罪,笼统地说“你去犯罪吧” ,不足以构成教唆犯。3、 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不必经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六机关规定 ,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案件已经侦查终结,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时,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派员在场。根据刑诉解释 ,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4、 辩护律师可以直接向被害人调查取证。 刑诉法 规定: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 经被害人或者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 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 ”根据 律师法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

3、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 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由于后法优于前法, 刑诉法 的规定已经不再适用。5、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 56 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人民法院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7、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

4、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8、 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后 ,应当将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将被告人逮捕后,人民法院应当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 24 小时内 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确实无法通知的,应当将原因记录在卷。9、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 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10、 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

5、复核后,认为其中 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11、 刑诉解释第 52 条的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被告人的身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等;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的或者酌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等。被害人的身份并不在证明对象的范围之列。212、根据刑诉解释第 303 条的规定,申诉人

6、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受理。13、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14、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控制某种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或者为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而依法采取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加以暂时性强制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时,由行政机关或者行

7、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的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在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义务的履行,因此以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而行政强制措施目的在于使当事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状态,从而预防、制止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的发生,或保全证据等,它不以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为必要的前提;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而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只有行政主体。15、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是 1 年。定期考核的结果可以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公务员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

8、部门作出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6、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 55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是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以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17、 实施伤害犯罪,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 伤害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18、 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应当按照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19、 盗窃罪 在两种情况下可能被判处死刑,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20、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本

9、人盗窃信用卡,他人 明知是盗窃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对他人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如果他人不知是盗窃的信用卡而冒名使用的,对他人则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21、伤害行为的结果多种多样,如内伤、外伤、肉体伤害、精神伤害等。伤害行为可以是有形的和无形的,前者如使用暴力殴打、行凶等方法致使他人受到伤害,后者如故意以性行为等方式使他人染上性病,欺骗被害人服用毒药而造成生理机能损伤。22、 退役军人 在服役期内犯罪的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但是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

10、由军事法院管辖。23、 刑诉解释第 306 条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并将指令再审的决定书抄送抗诉的人民检察院。324、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 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

11、职人员;( 五) 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四)(五)( 六)(七)近亲属或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5、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再经过批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因此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但是,不能使用监听设备对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过程进行秘密窃听。26、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2

12、7、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抗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28、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开庭十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自通知后的第二日起,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期限,不计入第二审审理期限。29、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 ,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30、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

13、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 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31、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 ,可以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审理。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于决定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人民法院对决定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32、 行政许可 的实施和结果不公开的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3、 一旦复议申请被受理,在法定复议期间排斥起诉。34、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 23 条规定可

14、知本案中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诉讼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35、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36、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

15、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37、公民、法人认为政府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8、 行政诉讼法第 61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4(三)原判决议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

16、,可以上诉。39、 行政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 事实清楚 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这意味着事实不清时,二审法院若自己审理此案,则必须开庭。40、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41、 行政诉讼法: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

17、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4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2 小时。44、 刑诉法 第 14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56 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45、在侦查阶段律师是无权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只能提供相关的咨询来帮助犯罪嫌疑人更好地实现辩护权,如要问可以委托他人为自己提供辩护

18、的最早时间,应是在审查起诉阶段。46、 不定罪的权力并非人民法院一家独有,定罪判刑权专属于法院,不定罪权当然法院也同时享有,但不是独自享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都享有不定罪的权力,例如人民检察院的存疑不起诉,就是明显的对犯罪嫌疑人不定罪。47、 宣判时 ,公诉人未到庭的,不影响宣判的进行。48、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 54 条第 2 款的规定,如果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 55 条规定的限制,即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49、 纳税决定案件属于复议前置案件,而税收处罚、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以及税

19、收保全措施案件,属于复议选择案件。50、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 的行政处罚。51、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52、对 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 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53、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 ,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54、 刑诉法 第 15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

20、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其中第 5 项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检察院不能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55、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逮捕,应当5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56、根据刑诉法第 33 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57、依据公安部公安机

21、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246 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最高检规则规定,检察院侦查活动中,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受辨认人的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照片不得少于五张。58、仅仅事先知道他人盗窃事后帮其销赃,不能认为共犯 ,应事先“共谋”才成立共犯。59、 刑法 第 140 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注意该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构成

22、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如不构成特殊的犯罪,但销售金额在 5 万元以上的,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60、 行政许可法第 32 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日内一次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6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 的管辖范围。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62、根据刑诉解释第 165 条的规定,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做出处理:(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二)被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属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合议庭应当不予准许被告人再次拒绝重新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请求。6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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