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建筑的危害及农村违法建筑的处理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讲课人)一、违法建筑的定义及法律规定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建筑包括:(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县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
2、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法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二、违法建筑的危害违法建设危害一:严重侵蚀城市公共资源。城市发展的土地资源十分珍贵,为数不多的宝贵土地资源、发展空间受到违法建设蚕食侵占,制约了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少数人的违
3、法建设,严重侵蚀城市公共资源,损害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违法建设危害二:严重影响城市对外形象。违法建设的高强度开发和低水平无序管理,城市建设杂乱无章,不能达到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的要求。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损害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对城区的生活环境、安全环境、生态环境、治安环境、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都带来了严重威胁。违法建设危害三: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违法建设者其建房目的并不是为了自己居住,而是想通过其违法行为,在平时的房屋出租以及城乡一体化的腾退补偿安置工作中获取非法利益。他们怀着自私自利的目的,不顾法律、法规,不顾对别人利益的损害,总是想着通过不正当的手段,通过胡搅蛮缠,以获取最大利
4、益。这样就会形成遵纪守法的老实人吃亏,胡搅蛮缠的难缠户、钉子户获利的新的不公平,形成了正不压邪的歪风邪气,破坏了和谐的社会风气。 违法建设危害四: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建设者无视党纪国法和政策法规,用不正当手段和不公平方式,强占大量财富,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浪费了宝贵而有限的土地资源,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并形成非法隐形的房地产市场,造成国家税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给地区相关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新的难题。 违法建设危害五:严重制约城市化建设发展。从城市化建设进程的角度来看,一处违法建设就是一处很大的障碍。它不仅会增加工程拆迁量、贻误工期,而且会大大增加城市化
5、建设进程的拆迁成本,从而进一步加大城市化建设的资金压力,影响了城市规模的扩张。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涉及到的是千家万户的利益。部分违法建设的存在,使得地区城市化进程受到阻碍,直接受其影响的,还是普通老百姓。 违法建设危害六:严重败坏社会风气。违法建设的蔓延,无形中助长了贪图不正当利益的心态,一些人利令智昏,顶风作案,铤而走险,聚众闹事,公开暴力阻挠拆违事件时有发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违法建设危害七:严重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因为违建房价格便宜且没有正式的门牌号码,于是很容易成为藏污纳垢的一个“避难所 ”。违法建设的盛行, 给地区的流动人口及治安管理工作造成了极大地混乱,有时候通过排查和群
6、众举报,相关执法部门即使发现有犯罪分子也不易掌握确切的住址,给社会治安管理埋下了极大的隐患。而最终深受其害的,还是普通百姓。 违法建设危害八:严重影响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法建设在建设过程中,所购材料和工程质量很难得到保障,因此严重地威胁到地区人民群众和违建者本身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地区的违法建设因为质量问题造成了很多悲剧。不但违法建设者本人受到伤害,很多无辜的群众也深受其害。因此,对于违法建设者来说,一旦发生事故,不管受害者是您和家人或者其他人,您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三、农村违法建筑的处理(一)基本概念所谓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
7、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 (二)违法建筑表现形式及其性质1、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顾名思义,所谓“农 用地” 就是直接用于 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法律所禁止,属于违法建筑。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8、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2、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农村建设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1)、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办企业,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应当先走国家征地手续,将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在该地块上建设,否则该建筑就属于违法建筑。(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2)、本村村民或者本村村办企业,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
9、(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三)建造违法建筑的行政法律后果当事人在无土地规划、准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农村土地上建造房屋,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有权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可以并处罚款。2、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