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扬尘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 、 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 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2016 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为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切实保护公司利益,现要求各地块项目部签订如下责任书:一、必须完成“七个 100%”(现场封闭围挡 100%,现场湿法作业 100%,场区道路硬化 100%,渣土物料覆盖 100%,在建楼体封闭 100%,出入车辆清洗 100%,远程监控安装 100%) ;二、 “两个禁止” (城市建成内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置砂浆) ;
2、三、现场内裸露黄土、砂石、垃圾必须全面覆盖到位;四、项目划分所辖路段及场内道路设专人不定时清扫、洒水保证路面干净湿润;五、地块土方开挖,限早晨九点之前必须道路冲洗干净,裸露黄土全面覆盖到位;六、每天围墙喷淋(早晨八点至下午六点)开启;七、工地冲洗设施必须时时开启,出去车辆必须轮胎冲洗干净,严禁带泥驶出现场,并做好车辆冲洗台账;八、项目部制定扬尘治理小组,项目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组长) ,组员不少于两人;对于每天九点之前所辖区域扬尘治理未到位,依据政府扬尘条例处罚最低 2 万,对项目部进行连带处罚 10%-20%规定,给予 2000 元处罚;如所辖地块因扬尘治理未按要求整治到位,被政府部门查处罚款的,均由项部门主责处理,并对政府所罚款项承担 10%。我们愿随时接受公司监督,如不能实现上述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目标,愿承担相应的处罚,并接受公司责任追究。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项管部各留存一份.项目部(盖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