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台 州 市 图 书 馆 房 屋 租 赁项目编号:台产租【2016】04 号招租文件招租方: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租方:台州市图书馆局监管单位: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2目 录招租公告 .3租赁规则及注意事项 .4网络竞价规则 .11承租申请书 .12承诺函 .16授权委托书 .17成交确认书 .18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193台州市图书馆房屋招租公告台产租【2016】04 号受台州市图书馆委托,台州市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对台州市图书馆房屋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概况:租赁场所位于台 州 核 心 区 中 轴 线 的 一 侧 ,
2、紧 邻 市 文 化 艺 术 中 心 及 市 民 广场 ,图 书 馆 占 地 20 亩 ,现 有 二 层 场 地 (237 平 方 米 )及 二 楼 原 管 理 员 休 息 室(44 平 方 米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出 租 建 设 书 吧 ,建筑面 积总 共约为 281 平方米(详见设计图纸)。二、租赁期限为 3 年。三、租赁起始租金:人民币 2.4 万元/每年。四、招租保证金:人民币 1 万元整。五、承租方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承租方获得承租权后自行办理国家规定从事本经营活动的合法有效证照;3、承租方不得转包和分包。六、租赁用途限定:供读
3、者阅读休憩,提供 饮品、水果、小吃等图书馆批准经营的食品。严禁提供烟酒类 服务。 经营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七、报名时间:2016 年 4 月 15 日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下午 4:00。实行网络报名: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tzcms/),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2016 年 4 月 25 日下午 4:00 前(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6:00 时,节假日除外)。4资格确认地址: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台州市市府大道 777 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 511 室)。八、网络竞价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 九、具体细节详见招租文件。
4、十、联系人:小潘 电话:0576-88685180实地勘察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6-81871082 15068651600 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四月一十五日5台州市图书馆房屋租赁规则及注意事项台产租【2016】04 号受台州市图书馆委托,台州市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对台州市图书馆房屋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及概况:租赁场所位于台 州 核 心 区 中 轴 线 的 一 侧 ,紧 邻 市 文 化 艺 术 中 心 及 市 民 广场 ,图 书 馆 占 地 20 亩 ,现 有 二 层 场 地 (237 平 方 米 )及 二 层 管 理 员 休 息 室 (4
5、4平 方 米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出 租 建 设 书 吧 ,建筑面积总共约为 281 平方米(详见设计图纸)。二、租赁期限为三年。三、本次招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 诚实守信原 则,采取网络多次性竞价方式(具体详见网络竞价规则)和价高者得的方法进行。租 赁一旦成交,任何人不得反悔,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用途限定,擅自改变用途视为根本性违约。四、本次图书馆房屋招租的起始价为人民币 2.4 万元/每年。五、承租方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承租方获得承租权后自行办理国家规定从事本经营活动的合法有效证照
6、;3、承租方不得转包和分包。六、租赁用途限定:供读者阅读休憩,提供 饮品、水果、小吃等图书馆批准经营的食品。严禁提供烟酒类 服务。 经营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七、租赁物交付时间:以合同签订时所明确的时间为准。八、租金缴纳金额与时间:61、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在使用前一个月内付清下半年的租金,逾期加收每天 5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 期内租金不作调整。2、竞得方缴纳的招租保证金人民币 1 万元整,在成交当天直接转为承租方的合同履约金,在出租方和 承租方签订合同后,由 产 交所转入出租方的指定账户。该保证金由出租方保管,若合同顺利履行,合同期 满 后,一
7、次性交 还承租方(不计息)。若合同期内承租方有一次未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超过一个月的,从保证金中扣交应交的租金,有权 解除合同。九、租赁成交后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人民币 1000 元 。十、其他约定:1、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所需家具及设备,且家具 选择应与图书馆整体风格一致,承租方对 租赁建筑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报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对出租 场地进行破坏性装修。未经出租方同意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对承租方装修的不能移动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属出租方所有,合同期 满后,承租方一律不得拆除和损毁。出租方也不 给予任何补偿。2、书吧用于供读者免费阅读休憩
8、,同 时提供饮品、水果、小吃等图书馆批准经营的食品,为保持台州市 图书馆整体环境整洁、干净,承租方需按以下品种经营:(1)以定型包装的小吃、水果和饮品为主的食饮品,如:矿泉水、罐装饮料、冷饮、饼 干、面包、蛋糕、水果等包装型食品。(2)现场简单的制作加工水果和饮料。如:鲜榨果汁、刨冰、鲜水果、茶等。(3)无需明火的加工制作西式点心、咖啡、茶水、 饮料等。以下食品不得在书吧销售,一经发现, 视同承租方违约。7(1( 烟酒类。(2( 方便面、茶叶蛋、爆米花、熟玉米、热狗等味道四溢的食品。(3)各类用明火煎、炒、焖、煲、煮等制作的食品。(4)菜肴类、面条类、米饭类食品。(5)其他不适合在公共图书馆销
9、售食品3、书吧为开放区域,承租方不得对书吧进行封闭式装修、经营等相关活动,承租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堵塞二楼书吧场地、文献阅览室、弱电、 强电控制室及台州市图书馆内各建筑区域,同时在书吧场地预留公共通道供人员通行。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服从台州市 图书馆有关物业方面的管理规定,4、公共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负责承租场所的保洁工作,如承租方产生涉及租赁物需缴纳的卫生费、排污费 等一切公共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方应承担。5、水电费用承担:租赁期间租赁物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通过出租方支付,水电费用参照出租方水电缴费标准,如有国家水电费价格下调,以调整后价格结算。逾期一个月内加收每天 2滞纳金,超
10、过一个月,出租方有 权切断供源,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6、为便于承租方经营,出租方在二楼馆员休息室预留给排水管口,承租方自行负责室内用水布置工作,但承租方不得破坏室内建筑,不得堵塞给排水管道,否则承租方自行消除不利影响并赔偿由此对出租方产生的损失。 7、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必须按消防、公安部门的要求 进行消防和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消防、公安、工商、税务、卫生、质检 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自行承担经营 中的所有法律、保险、经济责任。8、承租方销售食品,必须保证其来源合法、安全。产品原材料的购买和生产必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管。生 产、 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 中华
11、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8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严禁在租赁场所内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9、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管理,并自 觉 配合和做好出租方关于读者文明引导工作。承租方在出租方场所内所开展一切活动,不得影响图书馆各项工作开展,承租方不得在台州市图书馆内部场所播放电子屏幕有声广告及散发纸质小广告,承租方工作人 员应遵守出租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承租场所的营业时间与图书馆的开馆时间(包括公休日和节假日)等必须一致。10、承租方在开展经营活动前自行办理好工商、税 务、食品、 卫生等各类手续(经营、税 费、办理手续等相关费用自理)并将有关 经营证件的
12、复印件交甲方备案,自觉 接受台州市图书馆 的监督与管理。11、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 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起 5 天内,对其增添的可移动财产,在不影响租赁物结构或功能或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予清场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含所属设施及附属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未按时清场 ,出租方有 权对承租方增添的可移动财产进行处置,其所得收益归出租方所有并承担出租方对租赁物清场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增添的不可移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财产等,承租方不得拆除,无 偿归出租方所有。12、在承租期间,如需改善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该附属设施、设备拆除物 归出租方所有;
13、在租赁关系终止(包括不管何因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租赁物上改善的设施、 设备无偿归 出租方所有。13、承租方不得私自拉接水、电线路和存放危害房屋安全的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出租方有 权切断水、电,负责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914、租赁期间,承租方禁止有以下行为:(1)建造永久性构筑物;(2)擅自转让、转租他人使用;(3)擅自改 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和房屋结构。十一、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公共物 业 管理费超过 1 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之日起
14、,本合同自动终止;同时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2、承租方在经营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让,一旦发现违约,出租方有 权随时终止合同,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 3、承租方在经营期间销售第九款第二条规定禁止销售食品,视同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 证金及剩余租金。4、承租方擅自改变用途视为根本性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十二、报名、 资格确认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 16:00(8:3011 :30,14:0016:00 时,节假日除外),接受资格确认和办理报名手续。资格确认地址:台州市产权交易所(
15、台州市市府大道 777 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 511 室)。十三、网络竞价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1、招租文件包括: (1)招租公告;(2)租赁规则和注意事项;(3)网络竞价规则;(4)竞买申请书;(5)竞买方承诺书;(6)授权委托书;(7)成交确认书;(8)合同样本;(9)图书馆规划图;(10)其他相关文件。102、申请文件包括:(1)申请书;(2)承诺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6)自然人报名的带身份证;(7)招租保证金缴纳凭证;(8)其他提交的文件。3、招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 报名、资格
16、确认 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为准(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开户单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帐号:19900101040022292)十四、资格审查程序:由产交所和出租方对报名、 资格确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经审查通过且保证金按期到帐的,方可取得意向承租资格。我 们将在资格确认截止 时间前以短信方式确认其资格。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1、申请人不具 备资格的;2、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六、本次招租按以下规则确定是否成交:本次招租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在报价时间截止时,以各意向承租方的报
17、价最高者的为承租方。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招租保 证金:(一)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和符合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为虚假、伪造的;(二)合格竞买人不参加竞价会的。十八、确定承租方后,招租方与承租方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凭 成交确认书承租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台州市图书馆按本所提供的租赁合同书签订合同。如承租方撤回报价或成交后拒签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的,没收招租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九、承租方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在成交当天直接 转为承租方的合同履约金,在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合同后,由交产交所转入出租方的指定账户。移交手续由11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办理。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招租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8、(不计息)。二十、若出租方在招租前因正当理由将出租房屋的承租权收回,则本次招租不成立,对意向承租方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负。二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租方 应当在招租活动前终止招租活动,并通知意向承租方:1、意向承租方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2、招租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意向承租方的,足以影响招租公正性的;3、应当依法终止招租活动的其他情形。二十二、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对本规则有解释权。本次招租竞价由台州市公管办全程监督。公管办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6-88208762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四月一十五日12网络竞价规则受台州市图书馆委托,台州市产权交
19、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对台州市图书馆房屋对外公开招租,特制定本次多次性网络竞价规则:一、竞价人报名及资格确认成功后,即表示已 认真阅读并同意本竞价文件中提出的相关内容,报价一经 确认提交即不可撤回, 竞 价人须谨慎报价。二、本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租金人民币 2.4 万元/每年。三、本次报价以报价最高者为成交方。四、网络多次性竞价程序:1、意向竞价人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登记手机号并牢记密码。2、报名成功并收到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内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台州市市府大道 777 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 511 室)进行资料审核,并缴付竞买保证金,并将审核意见告知出租方进行征询、
20、确 认 。3、在竞价时间十分钟前凭报名时或手机号码、密 码以及手机验证码登入本项目网络竞价大厅进行报价准备,并在竞价时间予以报价。多次网络报价的报价时段分为自由报价时段和延时报价时段 。自由报价时段是网络竞价系统中预设的一段时间周期,此 时段内,竞价人可以发送报价,也可不发送报价,自由报价时 段结束后,系统进入延时报价时段。 延时报价时段是在自由报价时段之外提供的不定时间的补充交易时段,设一定时长的延时周期。13在一个延时周期内,如无竞价人继续报价, 则竞价活动结束;如有竞价人报价, 则重新进入一个延时周期,直到无人报价为止。 “自由报价时长”和“延时报价时长”以本项目竞价厅为准。竞价人在规定
21、的报价时段内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报价指令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 销。在 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竞价人均未报价的,网络竞价活动终止。 本次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是以 2.4 万元/每年(起始租金) 为基础,根据公告内容,不得低于 2.4 万元/ 每年(起始租金),再次报价应根据公告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 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必须等于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成交方。 4、竞价大厅公布成交结果。5、成交方携带身份证明到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台州市民泰银行五楼 511 室)领取成交通知书。五、网络竞价时间:20
22、16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六、确定成交方后,成交方须在当天到我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方凭 成交确认书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书。成交方无故拖延或拒签合同的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成交资格。7 成交的竞买人,竞买保 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款按转让文件要求支付;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凭有效收据,在本项目结束后次日开始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48 免责声明:1 报价人在参加网络竞价活动之前,应对竞价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接受竞价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对其报价行为负责,且网络报价实施后不得以不了解所竞得标的为由予以反悔。2 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报价人的利益,网络报价平台对网络资
23、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无法保证电子信息绝对安全。3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网络报价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台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4 如因网络报价服务器等设备故障、网络传输线路(电信)故障、黑客攻击等原因造成网络报价不能正常进行,台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我所将全力排除故障,解决问题,尽快恢复网 络报价平台的正常运行。5 如因报价人自身报价电脑设备故障、网络传输线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报价人不能正常进行网络报价,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6 如因报价人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7 如因报价人的报价设备的系统时间与网络报价平台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当事
24、人自己负责。8 用户、报价人应对自身的账户安全负责。若用 户或报价人的账户被盗用,则由当事人自己负责。9 请各竞价人仔细阅读本竞价文件。台州市产权交易所二一六年四月一十五日15承租申请书台州市产权交易所:经认真阅读编号为台产挂【2016】04 号,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贵所台州市图书馆房屋招租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我方正式申请参加贵所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 举行的台州市图书馆房屋的招租多次网络竞价活动。我方愿意按招租文件规定,缴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我方最低报价为贰万肆仟元整/每年。若能竞得该房屋承租权,我方保证按照招租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
25、的义务。若我方在招租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 生的损失。申请人: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时间:二一六年 月 日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竞买方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自然人身份证;5、保证金凭证。16台州市图书馆房屋租赁承租方承诺函台州市产权交易所:经认真阅读贵所提供的台州市图书馆房屋租赁招租文件并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现我方将有关事项 承诺如下:一、我方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和符合承租条件的有关证明(含
26、有关附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文件,否则我方所交竞租保证金由贵所没收。二、我方愿意接受招租房屋的起始租金,同时承诺按不低于该起始租金报价。三、我方已详实了解本次台州市图书馆房屋招租有关情况,并保证承租后所支付的资金来源合法。四、如我方成交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同意被没收竞租保 证金, 并承担对本次招租 标的物再次招租所需的费用,再行招租时标的物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则差额部分也由我方承担。承诺人(签章)年 月 日17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 姓名性别 性别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职务 职务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本人授权 代表本人,参加 2016
27、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 时举行的台州市图书馆房屋招租活动,代表本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意义的文件及凭证等。委托人: 二一六年 月 日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单位公章)二一三年 月 日1819成交确认书2016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举行的台产挂(2016)4 号台州市图书馆房屋招租网络竞价活动中, (单位名称) 竞得台州市图书馆房屋承租权, 现将有关事项确 认如下:1、标的物为:台州市图书馆房屋三年承租权;2、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元整3、承租方缴纳的招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在成交当天直接转为图书馆房屋租赁合同履约金。4、承租方在成交后 5
28、 个工作日内,持本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如承租方成交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资格,没收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本成交通知书一式三份,招租方、承租方、委托方各执一份。特此确认。承租方: 招租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20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经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公开招租,乙方通过多次网络竞价方式,取得承租人资 格。 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 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1.1 台 州
29、 核 心 区 中 轴 线 的 一 侧 ,坐 落 在 台 州 市 政 府 大 楼 西 侧 ,紧 邻 台 州 市群 众 艺 术 馆 ,台 州 市 博 物 馆 ,台 州 市 妇 女 儿 童 活 动 中 心 ,周 有 市 民 广 场 及 小区 。图 书 馆 占 地 20 亩 ,现 有 二 层 场 地 (237 平 方 米 )及 二 楼 原 管 理 员 休 息 室(44 平 方 米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出 租 建 设 书 吧 ,建筑面 积总共约为 281 平方米, 详见设计图纸,具体为: 书吧 场地为 8-10 号轴线交 D-G 轴线围合的面积(不含弱电、强电 控制室,并预留公共通道),二楼 馆员
30、休息室 为 9-10 号轴线交 J-H 轴线围合面积)。在签订本合同时 ,乙方 对租赁物现状已作考察并予充分了解。1.2 乙方同意并保证按租赁物功能及用途用于供读者阅读休憩,提供饮品、水果、小吃等图书馆批准经营 的食品。乙方不得提供烟酒类服务,不得在 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如乙方转变租 赁物用途视为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1.3 涉及租赁物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资质等相关报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与甲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条 租赁期限2.1 租赁期限为三年,自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2.2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时,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租2
31、1赁物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予以接受(以交接清单为准)。2.3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第三条 租赁费用3.1 投 标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 1 万元人民币;在乙方参加投标时已向台州市产交所提交, 该 1 万元招租保证金乙方同意在 签订本合同时由台州市产交所转入甲方指定帐户,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 证金。3.2 租金: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乙方应付甲方租金为 万元/半年;半年租金为招租成交价的一半。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租金不调整。3.3 乙方负责承租场所的保洁工作,涉及租赁物需缴纳的卫生费、排污费等一切公共物业管理费用,乙方 应及时予以缴纳。3.4 水
32、电费用承担:租赁期间租赁物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通过甲方支付,水电费用参照甲方水电缴费标准,如有国家水电费价格下调,以调整后价格结算。逾期一个月内加收每天 2滞纳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 权切断供源,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5 为便于乙方经营,甲方在二楼馆员休息室预留给排水管口,乙方自行负责室内用水布置工作,但乙方不得破坏室内建筑,不得堵塞给排水管道,否 则乙方自行消除不利影响并赔偿由此对甲方产生的损失。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4.1 租金实行先付后租的原则,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在使用前一个月内付清下半年的租金,逾期加收每天 5滞纳金,逾期超 过 一个月,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均
33、由乙方承担。租 赁期内租金不作调整。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 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224.2 除非甲方另有指示,租赁费用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甲方开户行:台州市工商银行开户名称:台州市图书馆帐号:1207021209200118689乙方应付其他费用由乙方按甲方要求付至前述甲方指定帐户,除非甲方开具的票据中另有指定。4.3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费用后,应及时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4.4 因租赁关系产生税费由各自按规定予以缴纳。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减免5.1 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如遇国家规划调整、政策变更导致租赁物中的主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同意
34、按以下 办计算:5.1.1 根据当年租金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租金额。5.1.2 根据变化后实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变化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租金额计算当年应付租金。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租赁物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6.2 甲方在转让部分或全部租赁物时,提前 2 个月通知乙方,通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书面包括但不限于 传真、在报纸上公告、在公开 场所张贴广告等。第七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7.1 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及所属设施、 设备等负有维护、保养、年 审等责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 时的租赁物及其所属
35、设施设备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 检查监督权。7.2 对租赁物及其所属设施、设备等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23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7.3 乙方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应及时予以维修,如无法维修导致租 赁物损害或存在遗失、 灭 失等情形的,乙方同意按 评估机构的评估价进行赔偿。7.4 租赁物因维修、维护、保养等生产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未及时履行前述之责,甲方为保护租赁财产进行维修保养的,产生费用的据实由乙方承担。7.5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破坏性、掠 夺性经营,否 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
36、条 防火安全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以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 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在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或延迟给予同意。8.5 因乙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导致有关部门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保险责任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对租赁物进行投保
37、保险。若乙方未购买保险导致租赁物损坏、 灭失等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装修装饰及资产添置2410.1 租赁期内,乙方须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报甲方同意。10.2 乙方不得对出租场地进行破坏性装修,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或改善增设他物,均不得损坏或影响房屋的主体结构;由此产生的损害或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10.3 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装修的不能移动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一律不得拆除和损毁 。甲方也不 给予任何补偿 。如甲方要求乙方恢复租赁物原状的,乙方应予恢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10.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装饰、改善增 设他物或经甲方同意后改变租
38、赁物主体结构的,视为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第十一条 租赁物返还11.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起 5 天内,对其增添的可移动财产,在不影响租赁物结构或功能或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予清场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含所属设施及附属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未按时清场,甲方有 权对乙方增添的可移动财产进行处置,其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并承担甲方对租赁物清场产生的费用。11.2 租赁关系因期限届满终止或不管何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增添的不可移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 饰财产等,乙方不得拆除,无 偿归甲方所有。11.3 在承租期间,如需改善或增加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的, 应征得甲
39、方书面同意;该附属设施、设备 拆除物归甲方所有;在租赁关系终止(包括不管何因提前终止)时,乙方在租赁物上改善或增加的设施、 设备 无偿归甲方所有。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承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承包,否则视为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25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公共物业管理费超过 1 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甲方以 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使用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乙方按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2 甲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合同。如因
40、政府部门规划调整或政策调整,确需提前解约的,须提前 2 个月 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予 积极配合。13.3 乙方不得随意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 2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 续,方可提前解 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提前时间 不足 3 个月部分, 须在合同终止日前以租金补足。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14.1 书吧用于供读者免费阅读休憩,同时提供饮品、水果、小吃等 图书馆批准经营的食品,为保持台州市 图书馆整体环境整洁、干净,乙方需按以下品种 经营:(1)以定型包装的小吃、水果和饮品为主的食饮品,如:矿泉水、罐装饮料、冷饮、饼
41、 干、面包、蛋糕、水果等包装型食品。(2)现场简单 的加工制作水果和饮料。如:鲜榨果汁、刨冰、水果沙拉、茶等。(3)无需明火的加工制作中西式点心、咖啡、茶水、 饮料等。以下食品不得在书吧销售,一经发现, 视同乙方根本性违约。(1)烟酒类。(2)方便面、茶叶蛋、爆米花、熟玉米、热狗等味道四溢的食品。(3)各类用明火煎、炒、焖、煲、煮等制作的食品。26(4)菜肴类、面条类、米饭类食品。(5)其他不适合在公共图书馆销售食品14.2 书吧为开放区域,乙方不得对书吧进行封闭式装修、经营等相关活动,不得堵塞二楼书吧场地文献阅览室、弱电、 强电控制室及台州市图书馆内各建筑区域,同时在书吧场地预留公共通道供人
42、员通行。在租赁期内,乙方必 须服从台州市图书馆有关物业方面的管理规定。14.3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 纳税,必须按消防、公安部门的要求 进行消防和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消防、公安、工商、税务、食检 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经营中的所有法律、保险、经济责任。以及其他不当行为。14.4 乙方在开展经营活动前自行办理好工商、税务、食品、 卫生等各类手续(经营、税 费、办理手续等相关费用自理)并将有关经营证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备案,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14.5 乙方销售食品,必须保证其来源合法、安全。产 品原材料的购买和生产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管。生产 、销售的食品必须
43、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禁在书吧内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的食品。14.6 租赁期限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并自觉配合和做好甲方关于读者文明引导工作。乙方在甲方 场所内所开展一切活动,不得影响图书馆各项工作开展,乙方不得在台州市图书馆 内部播放有声电子屏幕广告及散发纸质小广告,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承租场所的营业时间与图书馆的开馆时间(包括公休日和节假日)等必须一致。2714.7 乙方不得私自拉接水、电线路和存放危害房屋安全的易燃、易爆、腐 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甲方有 权切断水、电,负责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
44、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4.8 租赁期间,乙方禁止有以下行为:(1)建造永久性构筑物;(2)擅自转让、转租他人使用;(3)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和房屋结构。第十五条免责条款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等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 应在 30 内,提供不可抗力的 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第十六条合同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
45、或因有效期届满终止,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返还租赁物及附属设施。乙方逾期腾退的,应按当年租金换算日租金 额后,按逾期 时间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第十七条 广告若乙方需在租赁物上或周围设立广告, 需经甲方 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通知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 面形式 进行。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外, 还应向对方支付当年合同租金28额 30%的违约金。第二十条其它条款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 签订补充协议。20.2 本合同内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20.3 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招投标中心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4 合同发生争议由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约定时间内收到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