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艺术与社会实践学分申请表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书写)申 请 人 学 号 专 业所在教学单位 实践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活动主办单位 实践地点实践项目 实践内容 提供材料 社团活动1、社团活动记录(必须提供)2、其它材料 社会实践1、个人参加活动小结(必须提供)2、其它材料 艺术实践1、 活动照片 1-2 张(必须提供)2、 其它材料以下内容由相关单位填写活动主办(主管)单位意见建议成绩: 优 (95 分) 良(85 分) 中(75 分) 合格(65 分) 不合格(55 分) 活动主办(主管)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所在院(系)艺术实践领导小组审核意见认定成绩: 优 (95 分) 良(85 分) 中(75 分) 合格(65 分) 不合格(55 分) 认定学分:负责人签字: 教务秘书签字:年 月 日备 注1、本表用于学生申请艺术与社会实践学分,一张表只允许申请一次实践活动。2、学生在实践活动后按要求填写此表,交所在院(系)审核、登录学分,并 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