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一、测试内容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3、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二、测试标准申请人应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必备的教育科学基础理论,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学科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和相关的教育素养,能从
2、事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测试标准具体内容见评价表。三、测试方法(一)测试通过试讲、面试两种途径进行。1、试讲:根据选定的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并在指定班级进行试讲,也可采用说课形式进行。试讲(说课)后应试者应提供教案备查。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试讲(说课)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2、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试讲(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者,特殊专业(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影视表演、播音等)的还需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二)试讲(说课)、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 10
3、0。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 分至 10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三)每位专业评议组成员独立为应试者打分,并填写评价表。测试结束后,由组长汇总,取平均分确定测试结果,并将测试结果填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试讲(说课)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附: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2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申请人姓名:_ 编号:_专业评议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试讲(说课)部分项目 测评标准 得分教学观念15 分体现素质教育精神,面向学生全体,发展个性,尊重学生,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教学内容30 分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切合学生实际,内容正确,容量适中,能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大纲处理教材,重点和难点突出。 教学设计25 分教学思路清晰,结构合理,方法得当,注重激发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维。教学艺术20 分善于组织教学,有教学调控能力;语言流畅,普通话标准,术语正确,言简意赅;有详有略,节奏得当;教态自然。教学效果10 分达到教学目标,课堂气氛好,听后总体印象好。测试结果 测试成绩面 试 部 分项目 测评标准 得分基本素质100 分仪表举止得体;审题准确,突出重点;围绕话题,思路清晰,表述流畅:从容自然,心理素质好。测试结果 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