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桃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单位:桃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项名称 再生育审批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许可对象 公民办理依据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 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2.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向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办理生育证申请,并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办理条件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一方系独生子女的夫
2、妻,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前款规定以外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只有依法收养的子女的;(二)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三)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胎子女系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四)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第十六条: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且只有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该子女为女孩的;(二) 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三)一方的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都不具备生育能力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双方
3、系农村居民,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系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第十七条 夫妻一方是城镇居民,另一方是农村居民,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村居民由政府统一安排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三年内,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农村居民通过其他方式转为城镇居民已领取生育证并怀孕的,生育证继续有效;未怀孕的,不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第十八条 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外,夫妻均系少数民族,一
4、方是农村居民的,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均系农村居民,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材料1再生育审批表;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4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1 寸免冠近照 2张;5.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办理程序一、受理(一)岗位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卫生计生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 时,根据
5、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 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 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 1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 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 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 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5、填写受理通知书。(三)时限:5 个工作日二、审查(一)初审1、岗位责任人:桃源县卫生计生局法规机构工作人员2、岗位职责及权
6、限:(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2)审查中发现材料及相关证明有疑问的,及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3)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予办理的书面意见及理由,退回各乡镇;对符合条件的,签署 书面初审意见后提交复审。3、时限:2 个工作日(二)复审1、岗位责任人:桃源县卫生计生局法规机构负责人2、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书面同意的审核意见,报集体审批小组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3、时限:2
7、个工作日三、决定1、岗位责任人:桃源县卫生计生局再生育集体审批小组2、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集体审定;(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签署书面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签署书面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3、时限:1 个工作日四、办结告知1、岗位责任人:桃源县卫生计生局统计机构负责人2、岗位职责及权限:(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 时、准确告知申 请 人办理结果;(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再生育证;(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3、
8、时限:5 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0 个工作日 提速办结时限 15 个工作日收费情况 不收费监督检查桃源 县人民政府行政效能中心 0736-6638110桃源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室 0736-6623224咨询渠道 0736-6626359责任追究 桃源县卫生局行政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办公地址 桃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乘车路线 乘 1、2 路公交 车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桃源县再生育申请审批流程图咨询本人是否符合申报实质条件网上申请如实填写申报表格网站查询或手机咨询网上申请的实时审批状态 根据乡镇要求提供相应证据核查信息确认是否受理确认申报对象是否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资料乡镇组织相应调查取证领取了结婚证至少一方具有桃源县户籍网页政策咨询中查询再生育的具体条件审批通过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到乡镇免费领证年底未生育回乡镇进行证件延期符合实质申请条件县级审批乡镇受理(5 天)县乡审批互动初 审初审复核集体审批公 示发 证(共 2 天) (2 天) (1 天) (共 5 天)县级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