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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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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 (2007 年 -2020 年 ) 规划文本 八达岭 -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区内拥有两处世界文化遗产地, 在世界上享有很高的声誉。 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原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当地经济发展、农民生产、生活与景区保护之间的矛盾日见突出。在此背景下,为更好的保护风景资源、使得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我院按照建设部相关要求,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年的指导下,对 1992 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总则 第一条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

2、位于北京市, 是 1982 年 11 月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 第二条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以一九九二年经国务院批准的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为基础,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年) 、风景名胜区条例 (国发2006474 号) 以及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指导下编制而成的规划文件,在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管理中具有法规性。 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因特殊原因需要对本规划内容进行局部更改时,必须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报批,经审

3、批通过方可更改。 第三条 本次规划的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面积为 326.37 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 141.38 平方公里。 第四条 本次规划的规划年限为 2007 年至 2020 年, 其中近期到 2010 年, 远期到 2020年。 2第五条 本次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规划、 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遵循遗产本体与环境风貌整体保护、资源利用服从资源保护、服务功能与游览功能配套、发展规模与资源容量协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原则。 第六条 修编重点 1、 规划范围调整 2、 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 502981999) 要求补充完善规划内容 3、 划定核心景

4、区 4、 调整完善风景名胜区对内对外道路交通系统 5、 协调好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城市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 文物保护规划、 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相关规划的关系。 6、 协调景观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与风景名胜区内“三农”问题的关系,创造和谐社会 第七条 规划目标 1、通过规划和科学合理的措施,保护好遗产本体及其整体环境风貌和历史文化信息,达到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读性、可持续性和有限利用性的目标。 2、通过对各类自然资源的保 护、恢复及配置,强化内外 环境之间的协调互利以及整体发展的平衡有序,实现良好的自然景观环境,构筑北京西北方向绿色生态屏障。 3、充分发挥景区弘扬民族文 化、中外文

5、化交流、游览观 光、休闲娱乐、历史教育和科学普及的综合功能, 确定 符合资源承载力的人口规模 与环境容量;组织和谐的游览活动,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把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建设成文化遗产环境完整、人文与自然和谐、景观优美、安全环保,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地”和自然与文化游览胜地。 第一章 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第八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确定八达岭-十三陵风 景名胜区范围西包括关沟、 西北包括长城及石峡古堡,3北包括土边长城及岔道古城、碓臼峪,东包括银山塔林及铁壁银山,南包括龙、虎山等景观资源集中的区域,总面积 326.37 平方公里。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具体范围包括八达岭长城景区、居庸

6、关长城景区,十三陵景区、银山塔林景区,总面积 178 平方公里。规划在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划定的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 141.38 平方公里。 风景名胜区具体范围及各核心景区范围分别如下: 1、 风景名胜区范围 东至昌平区兴寿镇花果山村、海子村界;西到八达岭镇域西边界及镇中心规划建设区界、居庸关以南关沟西侧距关沟约 1000 米的大致与关沟平行的山脊线、居庸关以北关沟西侧距关沟约 2000 米的大致与关沟平行的山脊线的连接线;北至由昌平区北边界、延庆县八达岭镇东北界、以长城 3000 米控制线为基准线的山脊线、路以及现状建设区边界线的围合线;南到由延庆县八达岭镇南边界、昌平区城关街道办事处龙、虎山

7、以南的铁路以北 100 米、新城规划北部建设用地界、虎峪沟和清华 200 号北边界的连接线。 2、核心景区范围 八达岭长城景区: 面积 55.00 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名胜区西部,西至帮水峪村东侧山脊线、八达岭镇中心区界及八达岭镇镇域西边界;南至八达岭镇镇域南边界;东至八达岭长城东侧山脊线;北至以长城 3000 米控制线为基准线的山脊线、路以及现状建设区边界线的围合线(风景名胜区西北边界线) 。 居庸关长城景区: 面积 36.02 平方公里,位于八达岭长城景区东南,西至居庸关以北关沟西侧距关沟约 2000 米的大致与关沟平行的山脊线与居庸关以南关沟西侧距关沟约 1000 米的大致与关沟平行的山脊

8、线的连接线(风景名胜区西边界线) ;北至昌平区界;东至关沟以东约 2000-3000 米山脊线;南至南口古城及关沟南部山区与平原区的分界线。 十三陵景区: 面积 83.32 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名胜区中部,以陵寝为中心,其范围大致与原陵墙一致,南部入口处适当扩大至风景名胜区南边界。 银山塔林景区: 面积 3.61 平方公里,位于风景名胜区东部,以古墓塔、寺庙遗址为中心,向外延伸至塔林分布区景观面的山脊线。 3、 外围保护地带 面积 141.38 平方公里,西侧将八达岭镇位于风景名胜区以外其余用地及河北省临近长城约 1000 米左右以长城西侧现状路为界的部分用地纳入保护地带。南部沿南4口镇现状道路

9、至八达岭高速公路至政府街,过东沙河一直沿规划路向东至京通铁路。东部沿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一重山脊线由南向北接昌平与怀柔区界, 将长陵镇位于风景名胜区范围外的村庄纳入外围保护地带。 第九条 性质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是 以独特的长城和皇家陵寝为 主景、文物古迹与自然风光完美结合为特色、具有历史文化展示、自然景观游览功能的世界文化遗产级综合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第二章 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第十条 总体评价 具有两处世界文化遗产即:长城与自然山体、城堡与山体沟谷融为一体而形成的古代军事防御体系;明十三陵的建筑物、水系、背景山体、及开敞空间等形成人文与自然完美结合的文化自然景观。其生态优良、自然环境

10、良好,完全具备国家级风景资源条件。可概括为: 长城雄关、皇家陵寝;山水相依,世界瑰宝 。 第十一条 分级分类评价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共有 144 处景源,分属两大类六中类、二十三小类。通过对 144 处景源的逐一评价,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内拥有特级景源 19 处,一级景源 24 处,二级景源 37 处,三级景源 48 处,四级景源 16 处。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景源等级表 景源类型 景点级别 大类 中类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小计5地 景 (1)望京石(2)居庸叠翠(3)南口剖面(4)十三陵剖面(5)铁壁银山(6)双龙山 (1)金牛洞(2)五桂头(3)猴面壁(4)红叶岭

11、(5)凤凰墩(6)乌龟石(7)仙枕石(8)穆桂英点将台 (9) 琢磨顶 (10)百仙洞(11)天桥石洞(12)佛爷龛(13)琴曲迎宾(14)高峡平流(15)金峡盛景(16)龙潭幽谷 (17)红叶坡 (1)磨刀石(2)卧虎石(3)指天石(4)点将石(5)烈女峰(6) 佛崖 (7)母子情(8)天狗望月 31生景 (1)丁香仙子岭 (1)鸟鸣林(2)绚彩林(3)黑松林(4)酸枣岭(5)杏花坡(6)野生猕猴桃林 (1)森林课(2)拓展训练林(3)中韩友谊林(4)古槐树 11自 然 景 源 水 景 (1)弹琴峡 (2)九龙池 (1)金鱼池(2)羊尾巴湖瀑布(3)通天池 (1)滴水壶瀑布 6 建筑 (1)

12、大延圣寺塔群 (2)人字形铁路(1) 中国长城博物馆 (2)城隍庙(3)城隍庙(4)十三陵水库(5)人工天池 (1)长城碑林(2)弥勒听琴(3)烈士墓(4)探戈坞(5)斗姥宫(6)碧霞宫(7)玉虚观(8)虎峪水(9)蟒山大佛 (1)碑林 16人 文 景 源 胜迹 (1)八达岭长城(2)水关长城(3)土边长城(4)残长城(5)居庸关长城 (1)岔道城 (2)云台 (1)南口古城(2)分界碑(3)天险石刻(4)詹天佑铜像及墓(5)石佛寺(6)上关城(7)观城台(8)石峡古堡(9)五孔桥 (10) 古练兵场 (11)七孔桥 (12) 中山口 (13)东山口(14)上口(15)下口(16)碓石口(17

13、)燕子口 (18) 德胜口 (19)西山口 (20) 榨子口 (21)老君口(22)帮水峪城堡(1)好汉碑(2)六郎影(3)五郎像(4)古砖窑(5)采石场遗址(6)闯王破关处(7)佛像石刻(8)泮宫 (9) 瑞峰庵 (10)古刹遗址 (1)赤壁 (2)里桃园抗战遗迹 426园景 (1) 长陵 (2)献陵(3)景陵(4)裕陵(5) 茂陵 (6)泰陵(7)康陵(8)永陵(9)昭陵(10)定陵(11)庆陵(12)德陵(13)思陵(14)神路 (1)石牌坊(2)大红门(3)长陵监 (4) 献陵监 (5)景陵监(6)裕陵监 (7) 茂陵监 (8)泰陵监(9)康陵监(10)永陵监(11) 昭陵监 (12)

14、庆陵监(13)德陵监(14)悼陵监(15)东井(16)西井(17)万娘坟(18) 神宗五妃坟(19) 世宗三妃坟(20)王承恩墓 (1)八达岭烈士陵(2)贤妃坟(3)世宗妃太子坟 (1)白凤冢 38合计 19 24 37 48 16 144第十二条 综合评价 风景名胜区内的人文景源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高于自然景源, 整个风景名胜区的特级景源全部为人文景观,主要为胜迹,具有深厚的历史人文内涵。自然景源虽然也拥有一定数量,且自然环境优良,但价值相对一般,主要以地景、生景、水景为主。 第三章 景区容量与游人规模 第十三条 景区容量 经采用线路法、面积法、卡口 法相结合的方法测算,八达 岭-十三陵风

15、景名胜区日最高游人量应控制在 5.33 万人以内,年游人量应控制在 1600 万人次以内。 第十四条 游人规模 根据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游人规模预测,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的游人规模近期到 2010 年为 1400 万人次,远期保持稳定不再增长,仍为 1400 万人次。考虑到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的 旅游接待将主要依托北京市 区,规划确定风景名胜区外的旅游服务基地及旅游村内的旅游接待床位应控制在 2000 床以内。 7第十五条 常住人口规模 规划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的人口增长, 为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有必要外迁部分居民人口, 其中核心景区内的居民点除具有一定历史价值而现状保留的村庄

16、外应全部迁出,风景名胜区内常住人口到 2020 年应控制在 1.2 万人以内。 第四章 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第十六条 空间结构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呈 “带状与掌状相结合”的空 间结构。带状是指以八达岭长城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的风景名胜区西部地区。 主要包括了南口古城遗址、 居庸关、上关遗址、关沟沿线自然景观、水关长城、八达岭长城、八达岭国家森林公园、残长城和土边长城及岔道古城等景区景点。 掌状是指以十三陵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的风景名胜区东部地区。主要包括十三陵陵寝和银山塔林人文景观及虎峪、沟崖、双龙山、碓臼峪、大岭沟、蟒山等自然景观。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的 保护、利用、建设、管理应 该

17、依据此整体空间结构进行整体控制。 第十七条 功能分区 规划将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 胜区分为五大类功能区,分 别是核心景区、一般观赏游览区、景观培育与恢复区、环境协调区、综合管理与旅游服务区。 第十八条 核心景区 主要以人文景观为主,包括八达岭长城景区、居庸关长城景区、十三陵景区、银山塔林景区,总面积 178.00 平方公里。该区域应以保护世界级风景名胜资源为主要管理内容,主要开展以文化景观和山水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观光游览活动,禁止进行一切不必要的建设开发。 第十九条 一般观赏游览区 8主要以自然景观为主,包括黄土梁景区、八达岭森林公园、沟崖自然景区、虎峪自然景区、碓臼峪自然景区、蟒山森林公园、双

18、龙山自然景区、大岭沟自然景区,总面积28.54 平方公里。在保护生态景观环境和人文名胜资源的前提下,可开展自然景观欣赏、生态游览、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内容。 第二十条 景观培育与恢复区 是风景名胜区范围内、风景游赏用地以外的山林地区,是风景名胜区的景观背景区域(不含已经划入景区的用地) ,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总面积 109.95 平方公里。其主要功能是生态培育、景观恢复、必要的科学考察、林业养护与管理,不得开展游览活动。 第二十一条 环境协调区 以居住和发展生态农业为主,总面积为 9.87 平方公里。为协调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游览、与农民生产、生活的关系,可结合农田果林等开展采摘、民俗游览项目

19、;可适度开展游览活动,发挥乡土景观的游赏价值;承担风景名胜区部分游览服务功能。同时应针对风景名胜区的整体环境要求进行保护和景观恢复。 第二十二条 综合管理与旅游服务区 综合管理与游览服务区指为风景游赏服务的游览设施集中建设区域。 主要为八达岭镇旅游综合服务区、十三陵长陵镇中心旅游服务区等。考虑到避免对长城景观和十三陵陵寝景观造成影响,将其位于风景名胜区外进行建设。综合管理与旅游服务区总用地面积约为 2.63 平方公里。 第五章 保护培育规划 第二十三条 原则与方法 风景名胜资源是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保护风景名胜资源是风景名胜区管理的首要任务。风景保护规划按照真实性、完整性和适

20、宜性原则,根据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的特点 ,采取分类保护为主,分级 保护为辅的方法。该方法以9风景资源的价值、级别和类型为主要依据,结合土地利用方式,进行相应的保护区划分。 第二十四条 保护区划分 依据风景资源价值和等级的不同,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史迹景观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森林生态保护区、田园风光保护区。并在风景名胜区外划定了外围保护地带。 保护分区面积统计表 保护分区名称 面积(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 史迹景观保护区 178.00 自然景观保护区 28.54 二级保护区 森林生态保护区 109.95 风景区范围 三级保护区 田园风光保护区 9.87 326.37 外围保

21、护地带 141.38 第二十五条 史迹景观保护区 根据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 区的特级和一级景源均为人 文景观的特征和对长城、十三陵等世界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相应保护要求, 确定 史迹景观保护区 范围为核心景区的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 178.00 平方公里。 1、保护对象 长城、十三陵、银山塔林等 42 处一级景源 文物古迹周边的山形水系、地貌和植被、古道路、桥涵及其它相关设施 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人墓葬、地下埋藏区、尚未划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区内与长城及十三陵具有历史渊源的古村落 区内古树名木 区内整体山林,溪涧水体、岩石 2、 保护要求 史迹保护区内,除必要的步行游览

22、和安全防护设施外,严禁增设与其无关的设施,严格限制机动交通车辆进入,严禁任何不利于保护的因素进入。应按照环境容量合理控10制游人规模, 不得安排旅宿床位。 史迹景观保护区内的村庄不得新建, 严格限制改建,有条件的应按规划逐步外迁,加强生态绿化建设。 3、 保护措施 为屏蔽核心景区过境交通,迁出对景观有影响的停车场;外移景区内过境交通及降低景区内现状过境道路等级。核心景区采用内部环保节能交通运输系统。 外迁景区内对景观有影响的商业及其它建筑设施;农村居民点等。 改线或废除景区内影响景观的架空线路及各类高塔。 加强景区内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和中水利用;采用生物防治和清洁能源,防止各种污染。 加固、维

23、修和恢复文物建筑物、构筑物;清整文物遗址及水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宜的保护与展示方式;恢复和培育整体环境风貌。 控制人口规模, 特别要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 疏导游人规模, 保证景区合理容量。 第二十六条 自然景观保护区 除了史迹景观保护区以外的游览地区,也就是一般游览区的范围。为二级保护区,以保护自然景观为主。总占地面积 28.54 平方公里。该区域具有较高的自然美学、生物多样性、科研和生态价值。 1、保护对象 区内自然山体、植被、动物、泉、潭、瀑布、溪涧、岩石等。 2、保护要求 该区内严禁开山采石、 挖掘药材及其它植被等破坏自然环境和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行为。该区可以安排少量的旅游服务设

24、施,严格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设施建设,应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本区。 第二十七条 森林生态保护区 为除游览区以外的山林地区,其范围与景观培育与恢复区一致,为二级保护区,主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总面积 109.95 平方公里。该区域具有较高的生态和自然资源价值,应保持该地区的生态完整性并培育自然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 1、保护对象 自然山体、动、植物资源、水体及岩石等。 112、保护要求 该区内以保护山体水系、森林植被及其它动植物资源为主,其内严禁开山采石,禁止一切破坏景观、破坏地形地貌以及自然植被的活动。控制人为活动对物种资源和林地环境的破坏; 加强林地环境及植物资源的管理, 限制药材

25、和其他经济植物种类的采挖。 培育和恢复被破坏的山体和植被,保持水土、保护动物。严格控制区内村落建设。禁止开展对风景环境不利和造成面源污染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第二十八条 田园风光保护区 为现状当地农民生产生活密集区。景区内除北部山区及能够开展游览、休闲等活动的区域外,平原区仍然保留了部分农田及居民点,为三级保护区,主要保护与世界文化遗产相关的历史风貌,总用地面积 9.87 平方公里。该区内以居住和发展生态农业为主。 1、保护对象 田园景观、耕地、民俗风情、地方建筑风貌。 2、保护要求 农业种植要符合该地区历史风貌,以果树种植为主;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搞建设;不得引进对风景名胜区有影响的产业;农民居住

26、建筑风格要突出地方特色,与风景名胜区整体环境风貌协调。 第二十九条 外围保护地带 规划结合行政界线、山脊线、规划及现状道路,充分考虑外围地区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程度,进行外围保护地带的划定,总面积 141.38 平方公里。该区重点保护整体环境风貌与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在上述前提下根据“保护性开发”的原则进行建设。 外围保护地带内应保持山体地形地貌的完整性, 严禁开山采石, 培育和恢复山体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农村居民点建设活动不得破坏风景资源。城镇建设区内应控制城镇规模,控制环境污染,所有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分析与评价。 第六章 专项保护规划 12第三十条 环境保护规划 1.总体环境质量评价 大气环境质

27、量:八达岭地区主要污染源为交通(包括过境交通和本地旅游交通)汽车尾气,十三陵地区除汽车尾气,主要是村庄及单位燃煤废气排放,但排放量不大,山区基本无污染源。总体来说,八达岭 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基本符合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 水生态环境质量:风景名胜区内主要河流有关沟河,虎峪沟,德胜口沟、锥石口沟、上下口沟、黑山寨沟、大岭沟等。山区段基本没有污染源,水质基本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一类标准,属于无污染的清洁水体。通过村庄的局部地段有轻微的人为活动的影响,基本属于清洁水体。 噪声环境质量:总体质量较好,基本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标准。京包铁路、大秦铁路、八达岭高速路、 110 国道、 11

28、1 国道沿线为交通噪声一级区。 土壤环境质量:山区及大部分绿色空间基本没有污染源;八达岭和十三陵特区分别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后就近排入沟谷或河道;单位建设项目的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或自然排放,村镇基本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厕所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时掏挖作为肥料、生活污水基本自然排放,对土壤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十三陵水库东西两岸各有一个高尔夫球场,对土壤是否造成化学污染需要进一步由专业部门测定。 自然生态质量:风景名胜区内有近 95%的绿色空间,其中林地面积 254 平方公里,园地 44 平方公里,耕地 3.5 平方公里,水域 3.6 平方公里,风景游赏用地 3.8 平方公

29、里。植被生长良好,林木覆盖率达到 63.7%,环境优美,空气清新。 地质灾害及危险区:景区内特别是深山 区有一些灾害及危险因素。如南口 -孙河地震活动断裂带、泥石流及崩塌危险区。另外有一条 50 万伏高压线从景区南北向穿过,这些因素在游览规划时要考虑避让和设置防护隔离区、保护区。 2.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大气环境:风景名胜区内的大气质量标准应符合 GB3095 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水环境:地面水环境质量一般应按照 GB3838 中规定的第一级标准执行,游泳用水13应执行 GB9667 中规定的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应符合 GB5794 中的规定。 噪声环境:风景名胜区室外允许噪声级应低于 GB 3

30、096 中规定的“特别住宅区”的环境噪声标准值。 3.保护对策 采取综合治理与综合保护措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如划定各类保护区并提出保护要求和措施;进行专项保护规划;完善各类防护与保护设施(沿道路干线、铁路、高压线设置相应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加强山区绿化建设,提高景区水土保持、土壤净化、 冲刷塌陷等自保自净能力; 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完善污水处理系统; 设置垃圾收集、清运、消纳与处理系统);提出综合保护措施(交通干线、旅游设施、村庄等外迁与控制,景区人口控制,景区全面使用清洁能源,提倡和推广应用环保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机械防治技术、使用有机肥料等,杜绝面源污染);建立和完善景区环境质量监测系统。

31、 4.实施与深化 为保证风景名胜区的环境质量,未来还应结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继续深入对大气、水生态环境、环境噪声及土壤质量环境等做出深入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环境污染防治和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提出有针对性、 可操作性的保护对策。 同时,对风景区内现有村镇居民点,包括暂时无法搬迁的村庄应制订配套的环保措施。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的建设,保障清洁能源实施,加强生态建设,减少污染排放,提高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质量。 第三十一条 文物保护规划 规划对文物古迹进行专项分类 保护。八达岭-十三陵风景 名胜区内文物古迹众多,规划范围内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36 处。其中国家级 5 处,市

32、级 2 处,区县级 29 处。此外,还有地下文物埋藏区一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4 处。 文物古迹保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同等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长城保护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护法的实施办法 , 北京市实施的办法 、 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等有 关条款进行保护。同时对没有定级的文物,设定相应的暂保等级,并建议按此申报和进行保护。 14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保护标准,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 规划中涉及的文物保护、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设计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批

33、准手续。建筑工程凡是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 应该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同级别报相应的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报风景名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拆除、改动、复建文物建筑。 文物建筑的修复、修缮和日常维护必须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对于修复、修缮必须要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并在文物专家的指导下进行。 对于侵占文物建筑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创造条件无偿的腾退文物建筑。 落实消防措施,杜绝安全隐患。文物建筑要配备灭火设备,严格控制电器设备的使用,严禁乱拉电线,防止由线路老化,损伤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在非指定宗教场所禁止明火,禁止鸣放鞭炮。安装避雷设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

34、不能破坏景点、景观,电力通讯必须入地。 由于风景名胜区内文物古迹多数位于核心景区内, 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同时还应遵守“核心景区保护”的相关要求。 未来规划区内的保护与控制还应与八达岭、十三陵等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相衔接。 未来应继续深入做好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调查工作,对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应按照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第三十一条“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不得违法拆除、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开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规定办理。 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 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

35、考古发掘的 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和第三十一条“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 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 算”以及北京市实施的办 法第十九条“在地下文物 埋藏区进行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报请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的管理规定。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类 别 年代 所在地 级别 1 八达岭长城 古建筑 明代 八达岭镇 国家级152 明十三陵 古建筑 明代 昌平区 国家级3 银山塔林 古建筑 金代、元代 昌平区天寿山东 国家级4 云台 古建筑 明代 昌平区居庸关 国家级5 万里

36、长城延庆段 古建筑 明代 八达岭镇 国家级6 詹天佑铜像及墓 近现代重要史迹 民国 八达岭镇林场一带 市级 7 岔道城 古建筑 明代 八达岭镇岔道村 市级 8 五桂头及弹琴峡 近现代史迹 明清 八达岭镇三堡村 县级 9 石佛洞石佛 石雕石刻 辽金 八达岭岔道东沟 县级 10 分修边墙题名碑 石雕石刻 明代 八达岭水关长城 县级 11 岔道万人坑 近现代史迹 1943 年 八达岭镇岔道村 县级 12 烈士陵园 近现代史迹 1954 年 八达岭镇岔道村 县级 13 八达岭瓮城铁炮 其他类 明代 八达岭特区 县级 14 黑龙潭及其览胜碑 其他类 明代 八达岭镇岔道村 县级 15 清水河分界碑 石雕石

37、刻 明代 八达岭镇岔道 县级 16 石峡石狮 石雕石刻 元代 八达岭镇石峡 县级 17 石佛寺石佛群 石雕石刻 元明 八达岭镇石佛寺 县级 18 望京石及天险 石雕石刻 清代 八达岭 县级 19 藏文摩崖石刻 石雕石刻 元代 八达岭特区院内 县级 20 石佛寺 石雕石刻 仿清 八达岭水关长城 县级 21 五郎像摩崖造像 石雕石刻 八达岭镇三堡村北 县级 22 六郎影摩崖造像 石雕石刻 约元代 八达岭镇青龙桥 县级 23 八达岭碉堡 近现代史迹 1939 年 八达岭镇林场一带 县级 24 “五桂头”山洞 近现代史迹 清末 八达岭镇石佛寺南 县级 25 金鱼池 其他类 八达岭镇水关长城 县级 26

38、 南口城 古建筑 明 南口镇南口村 县级 27 虎峪城 古建筑 战国 南口镇虎峪村 县级 28 上关城 古建筑 明 南口镇四桥子村 县级 29 仙枕石刻 石雕石刻 明 南口镇居庸关村 县级 30 南庄村经幢 古建筑 金 长陵镇南庄村 县级 31 北庄村石塔 古建筑 明 长陵镇北庄村 县级 32 慈悲峪村福庆庵 古建筑 清 长陵镇慈悲峪村 县级 33 昭陵村在帝庙 古建筑 清 长陵镇昭陵村 县级 34 十三陵水库纪念碑 石雕石刻 现代 十三陵水库大坝东端 县级 35 沟沟崖寺庙遗址 古建筑 明 十三陵镇德胜口村 县级 36 仙人洞 近现代史迹 明 十三陵镇仙人洞村 县级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

39、地下文物埋藏区名单 16序号 埋藏区名称 所在地 年代 保护理由 说明 1 宝山遗址 十三陵渔场 史前 曾捡拾到化石。 1980 年公布为区级文保单位,现转为区级地下埋藏区。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序号 名称 所在地 年代 1 韦成峪寺庙遗址 长陵镇辛庄村 清 2 九圣庙 长陵镇下口村 清 3 龙王庙 长陵镇景陵村 清 4 石桥 十三陵镇仙人洞村 清 第三十二条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古树名木是风景名胜区林木之秀的精华,是价值极高的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风景名胜区内共有古树名木 5422 棵,规划依据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理和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

40、法 ,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保护。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一览表详见规划说明。 古树名木保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加强珍稀植物和古树名木的保护 ,宣传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加强社区联系,加强宣传,让群众懂得珍惜树种的意义,使保护珍惜树种成为自觉行动。 建立完善的古树名木档案,明确位置、树龄、立地条件,并且配有照片、定期检查,更新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 所有名树古木都需挂牌保护 (但不准钉钉子,拴铁丝) ,游路两侧及游览景点内的古树名木应设防护栏,严禁游人攀爬、划刻、折采、砍伐。 加强古树名木周边的小环境治理, 加强防雷和养护管理工作, 提供良好的生长条件。对于衰老的古树名木,应在

41、专家的指导下进行古树复壮。 加强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保护山上植被自行演替, 并向顺行方向演替。 第三十三条 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植物景观规划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内 生物的多样性保护应遵循维 护原生植物种群和区系、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因景制宜适景适树、丰富与环境相协调的植物景观、保证林木覆盖率和绿地率等原则。通过就地保护、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生物多样性及环境17保护的宣传教育等措施保护风景名胜区的生物多样性。 根据风景名胜区不同功能区的自然条件、景观意境、历史风貌与保护要求,确定其植物景观的规划控制要求。即: 1、核心景区 -土边长城沿线以封山育灌、育草为主,突出其古朴苍凉之感

42、。 -八达岭长城沿线的植物种植要充分体现长城雄伟壮观、江山如画的意境。在保护现有植被的基础上,依据该地区原生植物种群和区系,成片补植突出春季山花烂漫的山桃、山杏等、秋季层林尽染的黄栌、元宝枫等适合山地生长的花灌木和色叶树。形成长城四季不同的优美景观。 -居庸关周围的山体绿化要以保护和培育现有植被为主,绿化荒山荒地,提高林木覆盖率,突出“居庸叠翠”的景观意境。 -十三陵陵区绿化要尊重历史风貌,以柏树和自然地被为主,突出陵区肃穆气氛。陵寝外围的浅山区以板栗、平原地区以鲜果种植为主。 -银山塔林周围山体在保护现有植被的基础上, 进行荒山荒地绿化, 提高林木覆盖率。塔林区绿化参照原有常绿乔木种类,进行

43、增植补植,突出四季常青的植物景观。沿长城两侧不宜种植高大乔木。十三陵陵寝地区以庄严肃穆的柏树为主以外地区,以园地为主。 2、一般观赏游览区(自然景观区) 依据原生植物种群和区系,以山地风景林为主,在保护培育现有植被的基础上,远山进行普遍绿化, 在提高林木覆盖率的基础上, 成片种植色叶植物, 突出植物的色彩美。接近游览线的沟谷水溪旁绿化以乡土景观植被为主,配以适合山水景观的植物,突出自然野趣。 3、环境协调区 结合当地农林业种植的现状,种植既可观赏游览、又可生产经营的植物,如果树、草药等特色种植。 4、景观培育与恢复区 该区绿化是整个风景名胜区绿化的主体和生态背景,以普遍绿化为主,植物景观突出大

44、面积的整体效果。荒山、荒地以封山育林、育灌、育草为主,结合人工造林。靠近游览路线及低山缓坡地带采用人工造林, 丰富植物种类, 创造富于变化的游览景观线。 185、游览路线两侧 结合所经区域现有植被特点,在符合景观意境的前提下,可成片、成带布置多种人工植物群落,丰富沿线景观,使游人一路有景可观,同时起到引导游人观览的作用。 第三十四条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根据北京市 2000 年土地详查数据,风景名胜区内基本农田面积为 1417.88 公顷。规划首先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 面积的前提下,其种植类别应与符合风景名胜区的环境风貌保护要求相协调。 本次规划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

45、以现行北京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 年2010 年) 为准,在新一轮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到批准后加以更新。 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禁止各类城乡建设。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依法履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此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五条 防灾规划 1、 规划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

46、则,保障文物、游人和森林生态安全。 坚持“以防为主,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为原则,依托地区防灾减灾系统,建立景区有效防灾救灾机制。 建立快捷、畅通的灾情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防灾意识和预警能力。 制定和完善救灾预案;按照合理服务半径配置救灾设施;提高救灾能力。 设置专门防灾救灾指挥系统,保证灾时能快速指挥游人安全撤离,并快速恢复正常游览活动,提高紧急救灾控灾能力。 2、建筑防火规划 风景名胜区内各项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范,确定防火等级,健全消防设施,保留消防通道。 19十三陵地区按照 5 分钟到达救助点的标准,设三个消防站,满足防火救火需求。分别是明陵镇中心、十三陵水库、黑山寨

47、三个消防站。八达岭地区现状有一个消防中队,位置在三堡村,规划建议在八达岭关城附近结合现有设施设一个消防站,以满足八达岭长城地区防火要求。古建筑要完善灭火水网系统、配置灭火器等防火灭火设施。 3、地址灾害预防 风景名胜区内十三陵地区内有地震断裂带、泥石流危险沟谷、崩塌危险区等地质灾害因素,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避免在地质灾害易发地段或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如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 如无法避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在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景点和游览路线上, 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以确保游人安全,并且在显著位置设置地质灾害警告标识。 对风景名胜区内拟建设的重大建设项目要进行地质灾害评

48、估。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封山育林、保持水土工作,控制和减少泥石流、矿山地面沉陷、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4、气象灾害预防 为保证游人安全,制定气象灾害预防措施,具体如下: 建立现代化的灾害预报、警报和应急系统,提 高对致灾天气的监测、预报和应急能力。 加强风景名胜区水土保持工作,减小水土流失,削减地表径流及河道洪峰,增加防洪工程的安全度,延长防洪工程的使用寿命。 针对流域降水特征和洪水成灾过程,因地制宜地建设防洪工程,提高景区河道防洪能力。 5、森林火灾预防 为保证森林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制定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如下: 建立风景名胜区火情监控系统和预警系统。 建立火灾应急体系,配置相应的防

49、火设 备(检查站、了望塔、蓄水池等) ,火灾易发期时增派火灾监控人员和防火人员。 森林公园规划时,应该按防 火要求设置防火通道、在长 城及高速路两侧设置生物防火带;在森林防火期禁止森林游览。 6、森林病虫害预防 风景名胜区内森林病虫害预防措施如下: 20建立由林业人员、农民和病虫防治专业人员构成的病虫害防治网络,提高病虫害的监控能力。 设置病虫害防治站,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病虫害防治设备。 根据不同的森林类型、病虫害种类及其发生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治方法。天然林病虫害防治应着重生物措施防治,保护天敌资源,招引或人工施放天敌昆虫、天敌动物及天敌病毒等;人工林病虫害防治采用营林措施、生物防治、人工防治等综合措施。控制化学药剂的使用,特别要保证风景名胜区人与生物安全,减少对天敌的杀伤;古树名木病虫害防治应首重预防,结合古树名木保护,定期进行病虫害调查。 第七章 典型景观规划 第三十六条 八达岭长城防御体系文化景观规划 1、 保护规划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 胜区内除新修长城外, 80%的长城主要面临自然力侵蚀的破坏,部分段已经塌毁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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