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实现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思考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课题组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十二五”规划确立了“联动推进港、园、城一体发展,加快建设大港口、培育大产业、承载大物流、实现大通关,全力打造通江达海、产业创新、山水宜居的长江第一新港城”的发展基本思路,以及“到 2015 年,临港经济开发区 GDP 突破 200 亿元(当年价,下同),工业总产值达到 500 亿元,六大产业集群基本形成,现代化港口建设迈上新台阶,申创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基本建设成为长江上游首善新港城和成渝经济区内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发展战略目标。从临港经济开发区现状和展望来看,产业园区用地、港口扩建
2、用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城市发展用地需主要依靠新征农村集体土地来解决。因此,依法保障建设发展用地成为临港经济开发区“十二五”规划目标实现的要件。为此,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作一些探索。一、依法保障建设发展用地面临的主要问题2009 年 12 月经省政府批准扩区更名后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成立,幅员面积 95.67 平方公里,经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为 25.9 平方公里。今年经省政府批准的本轮(20062020 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临港经济开发区可使用的建设用地总指标量为 12.4654 平方公里,此外规划布局了有条件建设区 9.7 平方公里,其用地指标可在上述建设用地总指标量中调整;同时经省
3、政府批准下达临港经济开发区到 2020 年的耕地保有量不能低于 36.6 平方公里(约 5.49 万亩),到 2020 年的基本农田保有量不能低于 10.5 平方公里(约1.58 万亩)。自 2002 年以来区内累计报征土地 18165 亩,其中临港经济开发区成立后报征土地 7201 亩,约占报征总量的 40%;同期实施征地 16694 亩,其中临港经济开发区成立后区内征收土地 7794 亩,约占征地总量的 47%;同期向各类建设提供用地 5732 亩,其中临港经济开发区成立后提供用地 3507 亩,约占供地总量的 61%。上述情况表明,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用地有一定的基础,但进一步依法保障
4、建设发展用地还面临着以下主要问题:(一)建设用地规模不足的矛盾。突出表现在“港、园、城”互动中,产业园区发展是核心,而今年省政府批准下达临港经济开发区到 2015 年的产业发展可使用建设用地总量指标为 6.5 平方公里,要实现工业总产值 500 亿元的目标,则每亩产出率需达 513 万元,难度非常大。(二)新征报批用地十分困难的矛盾。一是因保耕地红线目标要求,经济宏观调控,“天府新区”建设,指令性下达的征地报批农地转用指标量小(近年来省上下达我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年均约 6300 亩)等因素的影响,新征报批用地确属举步维艰。二是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严重不足。依照现行征地制度,报批征地必须符合三个
5、要件,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须有新增耕地占补平衡(占一亩耕地补充一亩耕地)指标。(三)征地拆迁工作推进难的矛盾。一是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滞后,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按土地原用途补偿、按人均耕地计算补偿倍数不科学;这与改善民生民本的要求,与被征地拆迁对象期望值高,难达一致。二是我区安置房建设滞后。据我们调查:目前因征地拆迁和城镇拆迁而处于待还房过渡期的约 579 户、2129 人;加上 20122013 年随建设推进拆迁后,我区安置房需求量约 3609 套、24.91 万平方米,这给落实“先安置后拆迁”的要求带来了很大压力。三是失地农转非后的人员再就业矛盾突出。经我们摸底调查
6、,2002 年至今区内征地农转非人员约 10330 人,多数失地农民因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较低,向非农就业转移困难,劳动力年龄段人员多以外出打工为主,一部分失地农民生活还很贫困。四是征地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征地拆迁是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的事的认识还较普遍,实施大拆大建,快速推进还不能达到整体联动。二、依法保障建设发展用地的对策建议依法保障建设发展用地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来整体推动。(一)以打造临港经济开发区成为市本级经济发展高地为目标,优化布局,力保区内建设用地规模。一是以临港经济开发区申创国家级开发区为契机,再划入 23
7、 个乡镇由其托管,进一步扩区。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打造临港经济开发区战略支点,加快推进沿江发展的战略布局,在“十二五”期间用好区内现有建设用地规模,之后创造条件,争取其他县、区支持,将我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有量委托其“有偿代保”,置换建设用地规模,以弥补临港经济开发区之不足,使临港经济开发区快速发展带动沿江“产业群”、“城镇群”和“港口群”的形成。(二)奋力而为,借鸡下蛋,突破新征报批用地难的瓶颈。一是以申创、发展临港国家级开发区为先导,以“两化互动”项目为依托,力争国家、省上对临港经济开发区的年度用地计划“戴帽”下达;同时着力将临港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列入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
8、盘子”,促使具规划、计划指标在省级或国家用地计划指标中解决。二是凭借我区“城乡统筹示范区”的优势,进一步挖掘土地综合整治的潜力,实施打捆资金搞新村综合体建设、“双挂钩”整治和新农村聚居点等项目建设,腾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增加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三是继续强力推进临港经济开发区投资在其他区县实施土地整理项目的工作,通过出资购买指标、投资预购指标、指标分成比例保底等多种方式在其他区县取得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弥补自身土地开发整理后备资源不足的劣势,保障区内建设用地的报批之需。(三)惜地如金,统筹兼顾,全力推动集约节约用地。一是在招商引资上,应立足临港经济开发区可利用土地资源十分有限的实际,力避短期
9、行为而引入“高、新、大”项目,以及关联性、举动性强且贡献率高的项目,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土地开发利用上,应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考核入驻企业的每亩土地投资强度、每亩土地税收贡献、每亩土地安置劳动力、项目建设周期等指标;探索将工业项目所需内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 7%的指标集中用于“总部基地”建设,而不再分项目供应的用地新路径;严格执行生产性用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用地量 70%,无行业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 3 层以上多层厂房,集中建设标准厂房租赁经营,入驻企业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等要求,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三是在盘活存量用地上,应加快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已建企业压缩超
10、标绿地、辅助设施用地、内部空闲地,实施老厂房改造整理;并建立、完善老企业土地低效利用的退出机制,或淘汰落后产能或退地搬迁另建,为临港新区建设腾出空间。(四)民生为本,整体联动,着力征地拆迁工作的和谐、快速推进。一是密切关注正在进行的新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和全省征地补偿政策的调整,通过扎实工作、反映呼声,力促征地政策上“同地同价”,配套细则上因地制宜,为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争取有利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撑。二是倾力解决好被拆迁户的住房安置问题。一方面,建议立即启动“龙顺家园”安置小区建设,并新规划落实 2 个以上安置小区选址逐年实施动工,达成对被拆迁户的现房安置;另一方面,建议迅速修改、完善宜府发201
11、05 号文件中的货币安置政策标准,使被拆迁对象的基本住房安置面积(人均 30 平方米)的购房补助费标准与市场普通商品房售价接轨,并建立、落实定期调整机制,引导被拆迁户通过市场自主解决安居问题。三是多渠道解决失地农转非人员的再就业困难。首先,应高度重视和落实失地农转非人员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费推荐就业工作,保证针对性和实效性。其次,加快产业园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和入驻企业建设,优先安排同等条件下符合要求的失地农转非人员就业;同时,将绿化、保洁、保安等工作岗位用于优先安置失地农民。第三,积极探索社区股份经济合作安置的形式。即在推行撤村改居的同时,将股份制机制引入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不改变所有制的前提下,将部分集体资产量化折股到社区成员,并适当吸收社区成员现金入股或以承包土地折价入股,实行股份合作经济实体经营,风险共担、按股分红。第四,落实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待遇。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配套到位上,为失地农民系上“保险带”。四是依照实施系统工程的理念,构建保障发展用地的共同责任机制。重点是继续加强区管委会对征地拆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各部门参与、职责明确、分工协同、立足基层的联动征地体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征地拆迁工作的个案会商制度,提高征地绩效;探索创新成片推进、分单位包干的征地工作方法;完善、逗硬征地拆迁工作奖惩考核办法,确保征地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