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omment DC1: 保证金退了再收,请贵司确认,如果这样,建议删除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由乙方租赁使用甲方位于昆明市吴井路 209号新华商厦(新摩尔商务中心)B 幢 401-404室房产。现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1、甲方同意乙方第一部分一租赁年度(即 2016年 2月 1日至2017年 1月 31日)的房租,人民币 456000(大写)肆拾伍万陆仟元整,可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分两次支付。除此之外的其他以后房租按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整年收取费用执行。二、甲乙双方同意 2
2、016年 2月 1日至 2017年 1月 31日租金按照如下方式支付:租金分两次支付,其中 2016年 2月 1日之前支付50%,即人民币 228000(大写:贰拾贰万捌仟元整) ;2016 年 7月1日前支付剩余 50%,即人民币 228000(大写:贰拾贰万捌仟元整) 。三、双方确认:乙方在 2016年 2月 1日之前支付 40000元的保证金,作为 2017年 2月 1日至 2018年 1月 31日房租的押金,待2017年房租 456000元到位,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此保证金另行收取,不等同于房屋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乙方未按照本补充协议支付租金的,逾期每天按照应付未付租金的 2%/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不影响甲方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甲方还有权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继续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四、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仍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执行。五、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六、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 承租方:本补充协议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