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展具租赁表格参展商名称:展位号 联系人及电话开票信息展具名称 单价 数量 租金 展具名称 单价 数量 租金低展示柜 300 冷暖型饮水机 150高展示柜 450 桶装水 20锁柜 200 展板 80接待台 180 层板 50白色折椅 20 网片 50标准展桌 150 铝合金折叠资料架 120玻璃圆桌 100 长条桌 100木面圆桌 120 桌布 50升降玻璃吧桌 200 双面胶 10LED 长臂射灯 50 透明胶 555 寸等离子电视 1100 冷冻柜 800锁门(平门) 200 冷藏展示柜 1000费用合计 税金 6%另收押金 总计备注:1、请认真填写表格,字迹清晰,不可涂改。2、请在租赁前
2、确认展具样式、规格、由于涉及到人工、运输、安装等费用,展具一经派发,非质量问题提出更换,产生的费用由参展商自行承担。3、展会期间租赁方应自觉保管好租赁物品,由于租赁方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或损坏,租赁方应负责赔偿。4、撤展期间,租赁方凭此单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5、展商在展会撤展当天,凭租赁底单换取发票、收取退还押金;若未能及时退押金,请持此单于展会结束后一个月内至我公司退押金,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展商自行承担。6、发票按照客户在租赁单据上所填开票信息及实际金额开出,不予更换。7、展商在展会撤展完毕之前,未能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领取发票,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在现场领取发票,请于展会结束后 15 天内持此单至我公司开具发票(过期不予开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展商自行承担;(开发票另行加收 6%税金)8、本登记表一式三份,不可随意涂改,盖章有效。展柜锁具已领 领取人签字展商确认签字 安装人员签字租赁方签字 收款人签字请妥善保管单据,单据丢失不补、押金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