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 政 工 程 安 全 监 督 工 作 流 程 图工作内容:市政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1、办理单位填报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等相关材料;2、资料齐全,1 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部门:行政审批大厅建委窗口(咨询电话:3221206) 。工作内容: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工程正式开工前:1、施工企业填报市政工程安全检验评定抽查表送市政安监站监督组;2、市政安监站监督组到现场检查,并对有关参建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要点告知。签发南宁市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受理部门:市政安监站(建管大厦五楼 510 室,电话5501036)工作内容:市政工程在完成总工程量的 30%:1、施工企业
2、填报市政工程安全检验评定抽查表送市政安监站监督组;2、市政安监站监督组随机抽查。受理部门:市政安监站(建管大厦五楼 510 室,电话5501036)工作内容:市政工程在完成总工程量的 80%:1、施工企业填报市政工程安全检验评定抽查表送市政安监站监督组;2、市政安监站监督组在 5 个工作日内到现场监督抽查。受理部门:市政安监站(建管大厦五楼 510 室,电话5501036)工作内容: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抽查现场安全生产设施及安全资料。受理部门: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质量安全监督报监登记第一次施工现场监督抽查第二次施工现场监督抽查第三次施工现场监督抽查竣工验收抽查现场安全设施及安全资料停工三个月以上复工的工程填报复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