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1:西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评分表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和要求 细化分值 评分标准1审查机构基本条件 302 有固定办公场所,能满足正常开展施工 图审查工作需要的,得 2 分,否则得 0 分1 自动化办公设施齐全,满足施工 图审查工作需要的,得 1 分1.1 办公场所 4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分区清楚,自动化办公设施齐全,施工图审查 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资料等 齐全 1 有关施工图审查的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等齐全,保管有序,满足施工图审查工作需要的,得 1 分 4 建立、健全机构的技术管理和 质量保证体系,各 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机构 职责、审查程
2、序、各岗位责任制、质量管理、业务学习等内容)齐全的,得 4 分;每缺一项内容的,扣 0.5 分;无一项 内容的得 0 分1.2 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8有完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4 上述制度执行良好,有及时、完整的书面记录的,得 4 分;机构职责、审查程序、各岗位责任制、 质量管理、业务学习 等制度不健全及落实不完善,书面记录不齐全,可供查证的,视情节得 2 分;主要制度没落实、或无任何书面记录供查证的,得 0 分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数量及专业配备达到规定标准 5实际到岗到位的审查人员符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时的审查人员,且审查人员数量、 专业 配备
3、、专职审查人员数量达到相应认定条件的,得 5 分;审查人员数量、专业配备、专职审查人员等达不到认定条件的,考核等级为“不合格”3 使用资格认定申报时备案的专职审查人员的,得 3 分;专职审查 人员在其他审查机构从事审查工作的,扣 3 分1 使用资格认定申报时的兼职审查人员的,得 1 分,否 则,得 0 分审查人员的使用符合规定1 审查人员与其所审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 设计单位无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得 1 分;审查人员与其所审项目的建 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每一项次倒扣 1 分3 组织审查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 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图
4、审查业务的学习、培 训,每人每年 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且有记载的,得 3 分;虽组织学习、培训,但未达到规定学时的,得 2 分;未组织培训学习的,得 0 分1.3 审查人员 15组织审查人员学习法律、法规 、规范及参加施工图审查业务相关培训、交流,达到规定学时,有书面记载;定期组织分析、总结审查 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审查质量问题2 定期组织各专业审查人员分析总结审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审查质量问题,交流审图经验,研究工作措施的,得 2 分;半年及以上组织一次的,得 1 分;考核期内从未组织的,得 0 分1 有专门场所存放档案,且有专 人管理的,得 1 分1.4 档案管理 3有专门场所,专人管理
5、,各项审查资料按规定要求归档及时齐全、 规范有效、整齐有序、查阅便捷 2施工图审查项目前期批件及受理手续、各 专业审查意见、 审查 意见告知书、回复意见及修改图纸、专家复审意见、审查合格书资料齐全、归档及时、存放有序、查阅便捷的, 得 2 分,否则,视情况的 0-1 分2施工图审查管理 205 在自治区住建厅认定的等级和范围内承接施工图审查业务,无超出认定等级和范围承接业务行为的,得 5 分;超越自治区住建 厅认定的等级和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活动的,考核等级为 不合格2 无审查与其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行为的,得 2 分;有审查与其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建
6、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行为的,得 0 分2.1 审查业务承接 8在区住建厅认定的等级和范围内承接施工图审查业务,不审查 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建设单位、勘察 设计企业的项目,签订审查合同书1 按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审查合同书,得 1 分22按规定的审查程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 审查流程清晰, 对项 目前期批准文件进行了核查,涉及的图纸、资料及证明材料等 齐全的,得 2 分;未对项目前期批准文件进行核查,涉及的图纸 、资料及证明材料等不全的,每 1 项次倒扣 0.5 分(按项目计);对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没有住房和城 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试验、论证、审定意见即发放审查合格书的,每 1 项
7、次倒扣 0.5 分(按项目计)。1 勘察文件前置审查的,得 1 分,未前置审查或审查未通过即开展 审查的,每一项次倒扣 0.5 分(按项目计)1 审查记录完整、审查结论明确,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按规定出具 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得 1 分;否则缺一项次倒扣 0.5 分(按项目计)1 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按规定对 修改图纸和回复意见进行复 审的,得 1 分;未复审即发审查合格书的,每 1 项次倒扣 1 分(按项目计)1 各专业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告知 书、 专家复审意见、审查合格书上,审查人员签字齐全的,得 1 分,未 签字、签字不全或 仅有打印名字的,每 1 项次倒扣 0.5 分(按项目计)2.2 审查流
8、程 8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勘察文件审查前置;审查记录有专业审查人员签字;审查不合格的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对设计院的修改图纸和回复意见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合格书,合格书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全套 图纸加盖审查专用章及相关人员签字2 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合格书,合格 书有审查人员、技 术负责 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全套图纸加盖 审查合格专用章的, 签字证章齐全的,得2 分;签字证章不齐的得 0 分;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考核等级为“不合格”2.3 审查时限 2 按规定时限完成施工图审查的 2 按规定时限完成施工图审查一审工作的,得 2 分;未按规定 时限完成施工图
9、审查一审工作的,每 1 项次扣 0.5 分(按 项目计)1 执行施工图审查项目统计信息月报制度,按 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的,得 1 分;报送不及时的,得 0.5 分;报送信息严重偏差或不报送的,得 0 分2.4 信息报送 2执行施工图审查数据信息季报、年报制度,对审查中发现的施工 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按规定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 按规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审查中发现的施工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违法、 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问题的,得 1 分;不 报送
10、的,得 0 分3施工图审查质量 50 当该项考核得分低于 30 分的,考核等 级为“ 不合格”5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勘察文件)是否遵守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地勘 报告及相关资料及防雷设计等内容均进行了审查,审查 内容无遗漏的且进行了防雷 专项审查的,得 5 分;审查内容有遗漏且未进行防雷专项审查 的,每 1 项次倒扣 0.5 分(按项目计算)2 按规定的审查要点对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专项审查、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是否符合 绿色建筑 标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无遗漏的,得 2 分;审查内容有遗漏的,每 项次倒扣 0.5 分(
11、按项目计 算)3.1 审查内容 8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进行施工图审查,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 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 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勘察 设计和注册执业人员从业行为等 1 对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 人员从业行为进行审查的,得 1 分;否则得 0 分3.2 问题处理 5通过复审设计院的修改图纸和回复意见,对审查意见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5 按规定对修改图纸和回复意见进行复审的, 对审查意见中提出的有关 问题按规定处理, 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 为全部予以纠正,对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不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的行为全部予以纠正的,得 5 分
12、;否则得 0 分3.3 发现安全隐患的能力 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勘察文件)中不存在安全隐患 12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勘察文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得 12 分;经审查合格的施工 图设计文件(包括勘察文件)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考核等级为 “不合格”3.4 错审情况 10按规定的施工图审查要点进行审查,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的问题,审查中无错审10 按规定的施工图审查要点进行审查,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审查中无错审情况的,得 10 分;审查中有 错审的,每 1 条次扣 2 分(按项目计)3.5 漏审情况 10按规定的施工图审查
13、要点进行审查,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的问题,审查中无漏审10 按规定的施工图审查要点进行审查,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审查中无漏审情况的,得 10 分;审查中有漏 审的,每 1 条次扣 2 分(按项目计)3.6 审查意见填写 5 审查意见表述清晰、准确 5审查意见中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建筑节能设计)、安全隐患等问题分类逐一列出, 问题描述清晰,所违反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引用准确,不随意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对建设单位、勘察 设计企业和注册 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 规的问题描述清晰;审查意见的各 专业审查人员明确,审查项目负责人、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齐全的,得 5 分。否 则视情节得 03 分合计 100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