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邯郸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邯郸市环境保护局二一年一月2目 录1、前言12、目的、原则、依据2(1)目的2(2)原则2(3)依据33、划分方案4(1)各类功能区范围及说明7(2)声环境质量功能区解释及相适应标准17(3)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几点说明19附:邯郸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图前 言1992 年我市首次完成邯郸市 适用区域划分(以下简称噪声区划)编制工作,1994 年进行了第一次调整。 噪声区划实施以来,明确了各类环境噪声标准的适用区域,在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为正确实施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和环境
2、噪声的监督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成区面积迅速增加,城市规模、城市功能布局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原噪声区划已不能满足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年)和城市声环境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再次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完善,以期改善我市声环境质量,为全市人民创造更好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二 OO 九年十二月邯郸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1适用区域划分邯郸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范围为邯郸市中心城区的主城区(暂不包括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其噪声适用区域划分单独进行)。1.目的、原则、依据1.
3、1 目的1.1.1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1.2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1.3 科学划定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为搞好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提供依据。1.1.4 与调整后的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相适应。1.2 原则1.2.1 以人为本,控制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的原则2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以人为本,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等环境的安宁。1.2.2 规划与现状相结合的原则城市总
4、体规划与现状相结合,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主导功能和城市用地现状确定噪声区划结构,既考虑现状,又兼顾长远,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1.2.3 便于管理和治理的原则噪声区划结果应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促进噪声综合整治,划分区块不宜过细过小,尽量以道路、河流等自然边界,标准掌握适度, 噪声区划要有较强的可行性。1.2.4 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相统一的原则噪声区划结果应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应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统一发展。1.2.5 主观性与客观性相统一的原则噪声区划应在规划和城市用地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部门、各方面的意见,科学确定噪
5、声区划,使噪声区划更具科学性、客观性、可行性。31.3 依据1.3.1 依据城市区域环境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1.3.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确定各类标准适用区域。1.3.3 结合邯郸市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结构特征、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规划和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特别是城市的近期规划和城市规划用地现状应为区划的主要依据。1.3.4 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和城市环境噪声管理的要求。1.3.5 城市的行政区划及城市的自然地貌。2.划分方案2.1 各类功能区范围及说明邯郸市声环境质量适用区可分为四类,其中一、二、三类标准适用区共 8 大块,总面积
6、 184.0(km) 2,其中一类区 98.0(km) 2,占市区总面积的 53.26; 二类区 47.5(km) 2,占市区总面积的25.82,三类区 38.5(km) 2,占市区总面积的 20.92。2.1.1 一类区的范围4邯郸市声环境一类标准适用区见表 1。表 1 邯郸市声环境质量标准(一类区)适用区划分区域类型行政区域 标准适用区名称 编号面积(km)2邯郸县 北环路以北的中华大街与京深高速之间区域 1-A 18.5经济开发区邯郸县京深高速公路以东的新城区的部分 1-B 30.5丛台区 京广铁路以东的主城区区域 1-C 20.5复兴区 京广铁路以西的主城区(赵苑中心) 1-D 5.0
7、邯山区 邯郸市南部以河北工程大学为中心的高教园区 1-E 15.0邯山区 以赵王城公园为中心 1 类标准适用区 1-F 8.5一类标准适用区合计 98.0一类区适用区划结果及边界说明:2.1.1.1 一类标准适用区(1A):面积为 18.5(km) 2(北环路以北区域) ,中华大街青兰高速京珠高速北环路中华大街(包括梦湖风景区)。2.1.1.2 一类标准适用区(1B):5面积为 30.5(km) 2(京珠高速公路以东区域) ,京珠高速北环路规划新东环路南环路新城大街(新城区)联纺路京珠高速。2.1.1.3 一类标准适用区(1C):面积为 20.5(km) 2(铁路以东主城区区域) ,京珠高速和
8、平东路中华大街贸易路陵西大街联纺路中华大街(北段)北仓库路滏阳河(城区段)东北环路东环路诚信路(经济开发区北侧)京珠高速。2.1.1.4 一类标准适用区(1D):面积为 5.0(km) 2,(铁路以西主城区区域) 京广铁路人民路邯钢生活区西侧大街联纺路前进大街北仓库路京广铁路。2.1.1.5 一类标准适用区(1E):面积为 15.0(km) 2(邯郸市南部区域) ,京珠高速南环路邯大路滏东大街(南段)规划三路滏阳河(东侧)渚河浴新大街(南段)渚河路-支漳河京珠高速。2.1.1.6 一类标准适用区(1F):面积为 8.5(km) 2(邯郸市西南部以赵王城为中心的区域) ,京广铁路南环路南水北调总
9、干渠东邯钢路渚河京广6铁路。2.1.2 二类区的划分范围邯郸市城市声环境二类标准适用区见表 2。表 2 邯郸市声环境质量标准二类区适用区划分区域类型行政区域 标准适用区名称 编号面积(km)2邯郸县 邯郸北环路北部 2 类标准适用区 2-A 4.0邯郸县 京深高速路以东 2 类标准适用区 2-B 14.0邯山区 邯山区 2 类标准适用区 2-C 15.5复兴区 西环路以东,京广铁路以西的区域 2-D 5.0邯山区 南环路以南的城区规划区 2-E 4.5邯郸县 邯郸西北环路西部区域 2-F 4.52 类标准适用区合计 47.5二类区适用区划结果及边界说明:2.1.2.1 二类标准适用区(2A):
10、面积为 4.0(km) 2(邯郸市北部区域),京广铁路青红高速7中华大街(北段)北环路京广铁路。2.1.2.2 二类标准适用区(2B):面积为 14.0(km) 2(邯郸市东部区域) ,京珠高速联纺路(新城区的纬七路)新城大街(新城区)南环路(东段)京珠高速。2.1.2.3 二类标准适用区(2C):面积为 15.5(km) 2(邯郸市主城区南部区域) ,京广铁路北仓库路中华大街联纺路陵西大街贸易路中华大街和平路京珠高速支漳河渚河路浴新大街(南段)渚河滏阳河规划三路京广铁路。2.1.2.4 二类标准适用区(2D):面积为 4.5(km) 2(京广铁路西部区域) ,西环路北仓库路前进大街联纺路邯钢
11、生活区西侧大街人民路京广铁路沁河西环路。2.1.2.5 二类标准适用区(2E):面积为 5.0(km) 2(邯郸市东南部区域)京珠高速规划三路滏东大街(南段)邯大公路南环路京珠高速。2.1.2.6 二类标准适用区(2F):8面积为 4.5(km) 2(邯郸市西北部环路外的区域) ,京广铁路西北环路老邯武路南水北调总干渠东侧邯武路输远河京广铁路。2.1.3 声环境噪声三类区的划分范围邯郸市城市声环境三类标准适用区见表 3。表 3 邯郸市声环境质量标准(3 类区)适用区划分区域类型行政区域 标准适用区名称 编号面积(km)2复兴区 以邯钢集团为中心的京广铁路以西区域 3-A 12.5开发区东区 以
12、邯郸经济开发区东区为中心的工业区 3-B 13.5丛台区复兴区以化工区、老开发区、邯郸热电厂为中心的区域 3-C 5.5邯山区 邯郸市南部铁路货运仓储区 3-D 4.5邯郸县 以邯郸纵横钢铁集团公司为中心的区域(户村) 3-E 2.53 类标准适用区合计 38.59三类区适用区划结果及边界说明:2.1.3.1 三类标准适用区(3A):面积为 12.5(km) 2(邯郸市西南部区域) ,京广铁路沁河西环路老邯武路南水北调总干渠东侧邯钢路渚河京广铁路。2.1.3.2 三类标准适用区(3B):面积为 13.5(km) 2(邯郸市东北部区域) ,京珠高速滏阳河规划新东环路北环路(东段)东环路诚信路(经
13、济开发区)京珠高速。2.1.3.3 三类标准适用区(3C):面积为 5.5(km) 2(邯郸市西北部区域) ,北环路滏阳河北仓库路西环路北环路。2.1.3.4 三类标准适用区(3D):面积为 4.5(km) 2(邯郸市南部区域) ,京广铁路规划三路南水北调总干渠东侧南环路京广铁路。2.1.3.5 三类标准适用区(3E):面积为 2.5(km) 2,邯武工业走廊的以邯郸纵横钢铁集团公司为主的工业区(西环至绕城高速两侧的区域)。102.1.4 噪声四类标准适用区域(道路交通噪声):根据“快速路 红线宽 60m,主干道红线宽 40-60m,次干道红线宽 25-40m,支路 红线宽 15-25m”的原
14、 则,结合监测中心站取得的道路小时平均车流量,确定需划为四类区的主要道路交通干线 22 条(包括快速路、主干道和次干道),总面积约 11.0(km2)。中心城区建筑均以高于三层建筑物为主,根据声环境质量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规定,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四类标准适用区。具体道路街道情况见表 4。表 4 四类标准适用区-道路名称序号道路名称长度(km)宽度(m)面积(km)起、止点 备注1 联纺路 10.0 40 0.50 西环-东环 路东 主干道2 人民路 11.5 50 0.65 西环-东环 路东 主干道3 陵园雪驰 7.0 40 0.50 浴新大街-东环路
15、东 主干道4 学院北路 6.0 40 0.52 西环-东环 路 主干道5 果园路 6.5 30 0.25 西环-东环 路 次干道6 北仓库路 9.0 30 0.30 西环-东环 路东 次干道7 岭南-丛台路 10.0 35 0.38 西环-东环 路东 次干道118 复兴路 4.5 30 0.15 邯钢西路浴新大街 次干道9 邯钢渚河 11.0 30 0.36 西环-东环 路 次干道10 北环路 6.0 45 0.54 浴新大街-东环路东 快速路11 西环路 13.5 45 0.65 快速路12 南环路 10.0 45 0.60 西环东环路 快速路13 东环路 9.0 45 0.45 北环路南环
16、路 快速路14 浴新大街 9.0 40 0.42 北环路南环路 主干道15 中华大街 15.6 50 0.85 青兰高速-规划三路 主干道16 滏河大街 9.0 40 0.40 北环-南 环路 主干道17 前进大街 3.5 35 0.14 西环路复兴路 次干道18 建设大街铁西大街 9.5 35 0.40 西环路南环路 次干道19 陵西大街 10.5 35 0.43 联纺路南环路 次干道20 光明大街 16.2 35 0.61 联纺路-南环路 次干道21 滏东大街 14.6 40 0.62 北环-南 环路 次干道22 柳林大街 7.0 35 0.20 北环路南环路 次干道23 世纪大街 5.0
17、 40 0.24 北环路人民路 次干道24 京广铁路 17.5 50 0.90 苏黄路规划三路1225 京郑快铁路合计 11.0(km)2.2 声环境质量功能区解释及相应适用标准2.2.1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的解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质量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中各类标 准适用区域的解释:0 类标准适用区域: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 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 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18、。3 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 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 4a 类和 4b 类两种类型。134a 类为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2.2.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见表 5。表 5 声环境质量标准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0 类标准适用区域 50 401 类标准适用区域 55 452
19、 类标准适用区域 60 503 类标准适用区域 65 554a 类 70 554 类标准适用区域4b 类 70 602.3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几点说明142.3.1 根据声环境质量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规 定, 噪声区划应以规划为依据。本次噪声区划以20082020 年邯郸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但由于时间跨度较大, 规划中的许多内容近期无法实施,若完全按照规划制订噪声区划,则可能出现噪声区划与现状差异过大, 噪声区划难以实施,对近期实际工作指导意义不大。因此,我们在制订噪声区划时,本着“环境质量逐 渐改善” 的指导思想,以用地现状结合规划指导噪声区划工作,既
20、考虑邯郸市建成区的现状,又兼顾邯郸市近期(2010 年)和规划年(2020 年)的城区功能的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情况,确保噪声区划结果既符合规划精神,又能对今后几年的环境噪声管理、监测工作有指导意义。2.3.2 本次交通噪声划分对象为京珠高速公路西的邯郸市环城路内建成区内主要道路,环路以外的规划道路(包括邯郸市新城区规划道路、北环路以北规划道路以及南环路以南的规划道路)暂不进行划分。列为邯郸市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的环城路内建成区内道路(主要是道路拓宽和两端延伸)按照 2010 年工程完工后的道路规格进行划分;近两年的交通噪声监测工作应结合现有道路进行。15穿越噪声区划区域的铁路,包括今后建设的轻轨
21、道路,均作为交通干线,将其两侧 35m 范围划为四类标准适用区。规划还未建设的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本次暂不划定四类区。2.3.3 建成区西南部以邯钢集团公司为中心的工业区中有部分住宅小区、商业机构、学校和居民集中区(酒务楼和西小屯村)等,具有工业、居住、商业混合的特点,但其所占面积较小, (见附图)。按规划要求应逐步进行整体搬迁和改造,所以仍将其所在区域划分为三类标准适用区。通过结合邯郸市中心城市 2008 年的实际建成区现状,北环路北部 1 类标准适用区(1-A,面积 18.5(km) 2)和邯郸京深高速公路东侧 1 类标准适用区(1-B,面积 30.5(km) 2)规划为居住用地为主,目前还未进行开发利用,初步划定功能区范围,目前暂不进行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布点。东环路以东和南环路以南的 2 类功能区(2-B、2-E)规 划功能为居住、商 业和工业混合区,目前还未进行开发利用。2.3.4 由于在噪声区划工作中,各功能区之间不划过渡带,处于边界处的噪声源必须按照要求较高标准一侧功能区的标准执行。3、邯郸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