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1.医务人员进入治疗室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为患者进行治疗操作时应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2.认真执行手卫生制度,配备非手触式流动水洗手及干手设施。为每一例患者诊疗、操作前后应实施卫生洗手或手消毒。3.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出 2 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溶媒超过 24 小时不得使用。4.各种皮肤消毒剂开启后应注明开启时间, 3 天内使用,包装瓶用后废弃。5.无菌敷料缸应每天更换并灭菌,无菌物品一经打开,必须注明开启时间,24 小时内使用。6.医疗器具、用品应清洁后进入治疗室,外包装禁止进入治疗室;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无菌溶液等
2、应去除外包装后,方可进入治疗室。7.压力蒸汽灭菌、低温灭菌(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等 )的无菌物品及消毒器具、物品须分类、分柜存放,有效期内使用。8.可复用消毒、灭菌医疗器械(螺纹管、面罩及湿化罐、口咽通道、吸氧连接管、氧气湿化瓶及通气管、吸氧头罩、简易呼吸器须一人一用一消毒;用后交由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统一处理。9.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10.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械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11.地面和物体表面保持清洁。当无明显污染时应每天采用湿式清洁;受到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12.抹布、拖把应分区使用 ,标识明确,使用后在 250mg/L 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 30min,冲净消毒液,悬挂晾干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