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理工大学 2016 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上海理工大学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516 号徐汇校区: 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 1195 号三、层次:本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数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 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十、录取规则
2、 1、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2、 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若个别省市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另行公布) 。3、 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科考生)或者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为序逐一比较安排。4、 学校承认各省市高考加分;部分享受学校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投档进校后,再按加分后的成绩参与排序。5、 按大类招生的新生进校第二学年选择具体专业。6、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3、,其专业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统考成绩。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关注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相关信息。(2)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 2016 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3)在投档范围内,录取时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其中: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市实际情况,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含校内加分。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招办规定为准。(4)若我校在当地省市文理科均有艺术类招生计划,我校实行文、理兼收,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5)在安排考生艺术类专业时,我校实行
4、分数(合成总分)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十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5000 元 (沪价行2000第 120 号)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德合作)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英合作)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英合作)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5000 元、英语(国际贸易) (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2000 元 (沪教委财200534 号) 、英语(金融与投资) (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2000 元(沪教委财200128 号) 、工商管理(中美合作)专
5、业每生每学年12000 元(沪教委财200356 号、沪价费200370 号)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德合作)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5000 元(沪价费201414 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0000 元 (沪价行2000第 120 号)。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 沪教委财2012118 号)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理工大学证书种类: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十三、联系电话:招生办 021-55270799十四、投
6、诉监督电话:监察处 021-55270716十五、网址:http:/十六、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帮困渠道。家庭困难的新生入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办理学费贷款。入学后,再根据该生具体情况给予减免、补助、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七、其他须知 2016 年招生优惠政策:(一)考生符合志愿填报相关条件的优惠政策:1、上海考生(略)2、对于参加上海理工大学音乐系的艺术特长生考试,并且顺利通过的考生,本科正常录取阶段以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报考上海理工大学,录取时进入上海理工大学投档名单,我校承诺不退档。(二)上海考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