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现 在 测 试 技 术 -LabVIEW-指 导 书 A 注意: 在试验之前, 首先创建一个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目录, 所有的练习程序都保存到该目录 中。补充练习所生成的 VI, 以 “EX 练 习 序 号 .vi”命 名 , 如 EX01.vi 等。 实 验 一 Labview 软件 VI 的 创 建 实 验 1.实验目的: (1)创建一个 VI 程序。 (2)创建一个 VI 程序模拟温度测量。 2.实验要求: (1)学会使用工具模板、控件模板、函数模板。 (2)了解控件的快捷菜单、属性。学会如何使用帮助。 (3)理解不同的数据类型是通过颜色和线形来区分的。 3.实验器材: 虚拟仪器综合实验平
2、台(PC 机等) 4.实验内容及原理: 虚拟仪器 (VI: Virtual Instrument) 是在以通用计算机为核心的硬件平台 上, 由用户设计定义, 具有虚拟面板, 测试功能由测试软件实现的一种计算机 仪 器系统。 虚拟仪器是以特定的软件支持取代相应功能的电子线路,用计算机完 成传统仪器硬件的一部分乃至全部功能, 它是以具备控制、 处理分析能力的软件 为核心的软仪器。 使用者在操作这台计算机时,就象在操作一台他自己设计的 仪器一样。利用Labview软件可以实现VI的设计。 创建一个 VI 程序模拟温度测量。 假设传感器输出电压与温度成正比。 例如, 当温度为 70F 时,传感器输出电
3、压为 0.7V。本程序也可以用摄氏温度来代替 华氏温度显示。 本程序用软件代替了 DAQ 数据采集卡。 在程序面板使用编程数 值 随机数(0 到 1)来仿真电压测量,然后把所测得的电压值转换成摄氏或华 氏温度读数。 5.实验步骤: 选择文件 新建 VI,打开一个新的前面板。假如已关闭了所有的 VI,则2在 LabVIEW 的对话框中选择新建 VI。 注意: 若控件面板不可见, 可选择菜单察看 控件选板, 使控件面板可见。 也可以在前面板的空白区域内单击鼠标右键的方法弹出快捷菜单, 使控件面 板可见。 在菜单新式 数值中选择温度计(或 Express 数值显示控件 温度 计) ,并置于前面板上。
4、 在文本标注框中敲入“温度计”后,在面板的任意处点一下。 注 意 : 若 在 尚 未 输 入 文 本 内 容 时 就 在 外 部 点 了 一 下 , 则 标 注 框 会 消 失 。 若 要 使标注框再次可见,在控件上用右手键弹出快捷菜单,选择显示 标签。 修改温标范围,使之在 0.0100.0 之间。 在前面板窗口中放入开关控件 (Express 按钮与开关 垂直摇杆开关) , 在文本框中输入“温度值单位”,再点击鼠标键。 。 在 开 关 控 件 上 用 右 手 键 弹 出 快 捷 菜 单 , 选 择 属 性 , 了 解 控 件 的 属 性 , 勾 选 显 示布尔文本,并规定开时文本显示 “摄
5、氏”, 关时文本显示“华氏” 。 注 意 : 每 个 控 件 都 有 快 捷 菜 单 和 属 性 , 控 件 不 同 , 快 捷 菜 单 和 属 性 不 同 。 可 以通过属性对话框的“帮助”按钮了解每个属性的意义。 设计完的前面板应如图 11 所示。对温度数值要求同时显示温度数值。 图 11 前面板 提示: 温度计数字指示是通过选中温度计控件属性中的 “显示数字显示框” 。 也可以通过快捷菜单来显示。 各种控件属性的选择不同可得到不同的显示效果。 选择窗口 显 示 程 序 框 图 , 打 开 框 图 程 序 。 从 “函 数 ”模 板 中 选 择 对 象 放 置在框图中。 3注 意 : 如
6、果 “函 数 ”模 板 不 可 见 , 选 择 查 看 函 数 选 板 来 打 开 , 也 可 以 在 方框图的空白右键处弹出菜单打开“函数”模板。 将下列对象放置在方框图中。 随 机 数 编 程 数 值 随 机 数 (0 to 1)在 本 例 中 , 该 程 序 模 拟 从 数 据 采 集卡读取电压值(0 到 1 之间) 。 乘功能(数值子模板) 。在本例中,将读取电压值乘以 100.00,以获 得华氏温度。 减功能 (数值子模板) 。 在本例中, 从华氏温度中减去 32.0, 以转换 成摄氏温度。 除功能 (数值模板) 。 在本例中, 把相减的结果除以 1.8 以转换成摄 氏温度。 选择功
7、能 (比较模板) 。 取决于温标选择开关的值。 该功能输出华氏温 度(当选择开关为关)或者摄氏温度(选择开关为开)数值。 数值常数。用连线工具,右键点击你希望连接一个数值常数的对象,并选 择创建 常量功能。 若要修改常数值 , 用标签工具双点数值, 再写入新的数值 图 12 在线帮助窗口 字符串常量。 用连线工具, 点击你希望连接字符串常量的对象, 再选择创建 常 量功能。要输入字符串,用标签工具双击字符串,再输入新的字符串。 为了查看函数或 VI 的输入与输出, 从帮助菜单中选择显示即时帮助(或者用 快捷键 Ctrl + H),然后将鼠标拖至各个函数或 VI 上 。 随 机 数 (0 to
8、1)的4Help 窗口如图 12 所示。 用连线工具将各对象按图 13 所示相连。 图 13 在方框图中连接对象 注意:要想移动方框图中的对象,必须先点击工具栏上的定位工具。 框图程序中端点的显示形式可以通过快捷菜单来改变, “显示为图标” 选中 或 不 选 中 显 示 效 果 不 同 , 控 图 程 序 中 端 点 的 快 捷 菜 单 中 也 有 属 性 , 修 改 属 性 的效果与在前面板中修改是相同的。 选择文件 保存, 在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目录下以 “温度计. Vi”保存此 VI。 在前面板上单击按钮 , 运行 VI。 注意温度值会在前面板上显示出来。 点 击连续运行按钮 ,便程序运行于
9、连续运行模式。 再点击连续运行按钮,关闭连续运行模式。 选择文件 退出,关闭此 VI。 5实 验 二 创 建 图 标 和 联 接 器 实 验 1.实验目的: 为 VI 创建图标和联接器,以便以后作为子 VI 使用。 2.实验要求:理解一个 VI 的三个组成部分:前面板、框图程序、图标/ 连接器。 3.实验器材: 虚拟仪器综合实验平台(PC 机等) 4.实验内容及原理: 虚拟仪器充分利用计算机的软硬件资源, 以软件技术为核心,通过硬件接 口和仪器驱动实现了与测控设备的硬件通信, 使计算机成为集数据信号采集、 控 制及分析处理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中心, 用计算机化的软仪器取代了传统的电子 仪器。 利
10、用Labview软件可以实现VI图标和联接器的设计。 利用实验1所做温度计 VI,为其创建图标和联接器 5.实验步骤: 打开试验做的程序 “温度计.vi” 。 在前面板中, 用鼠标右键单击窗口右 上 角 的 图 标 , 在 快 捷 菜 单 中 选 择 编 辑 图 标 , 也 可 以 双 击 图 标 激 活 图 标 编 辑 器。 注意可以在前面板和框图程序中编辑图标, 联接器只能在前面板中编辑。 6图 21 编辑后的图标编辑器窗口 删 除 默 认 图 标 。 使 用 选 择 工 具 , 单 击 并 拖 动 想 要 删 除 的 部 分 , 按 下。 也 可 以 通 过 双 击 工 具 框 中 的
11、阴 影 矩 形 删 除 图 标 。 用 绘制一个温度计。 用文本工具 创建文本。得到图标将如上图所示。 单击确定,关闭编辑器。新创建的图标就显示在屏幕右上角的图标窗口中。 用 鼠 标 右 键 单 击 前 面 板 中 的 图 标 窗 口 , 在 快 捷 菜 单 中 选 择 显 示 连 线 板 , 设 置 联 接 器 端 子 连 接 模 式 。 通 过 快 捷 菜 单 选 择 连 接 器 窗 口 的 模 式 或 增 加 端 子 。 因 为 前 面 板 有 两 个 对 象 来 完 成 人 机 交 互 , 所 以 需 要 两 个 端 子 。 因 为 前 面 板 中 有 两 个 对 象 , 所 以 联
12、接 器 有 两 个 端 子 , 如 左 图所示。用鼠标右键单击联接器窗口,在快捷菜单中选择旋转 90 度,注意联接器窗口的变化,如左图所示。 将端子连接到温度计: a) 点 击 右 上 角 的 图 标 面 板 , 从 弹 出 菜 单 中 选 择 显 示 连 线 板 功 能 。 LabVIEW 将 会 根 据 控 制 和 显 示 的 数 量 选 择 一 种 联 接 器 端 口 模 式 。 在 本 例 中 , 只 有 两个端口,一个是开关,另一个是温度指示。 b) 把联接器端口定义给开关和温度指示。 c) 使用连线工具,在左边的联接器端口框内按鼠标键,则端口将会变黑。 再点击开关控制件,一个闪烁的
13、虚线框将包围住该开关。 d) 现 在 再 点 击 右 边 的 联 接 器 端 口 框 , 使 它 变 黑 。 再 点 击 温 度 指 示 部 件 , 一 个闪烁的虚线框将包围住温度指示部件, 这即表示着右边的联接器端口 对应温度指示部件的数据输入。 e) 如 果 再 点 击 空 白 外 , 则 虚 线 框 将 消 失 , 而 前 面 所 选 择 的 联 接 器 端 口 将 变 暗,表示你已经将对象部件定义到各个联接器端口。 LabVIEW 的惯例是前面板上控制的联接器端口放在图标的接线面板的左边, 而显示的联接器端口放在图标的接线面板的右边。 也就是说, 图标的左边为输入 端口而右边为输出端口
14、。 选择文件 保存 ,保存该 VI。 7现在, 该程序已经编制完成了。 它可以在其他程序中作为子程序来调用, 在 其它程序的框图窗口里, 该温度计程序用前面创建的图标来表示。 联接器端口的 输入端用于选择温度单位,输出端用于输出温度值。 1附件 3嘉 兴 港 船 舶 靠 离 泊 和 引 航 或 移 泊 使 用 拖 轮 艘 数 配 备 标 准第一条 根据交 水发 2 017 104 号文件 要求, 按 照 “安全 、 经 济 、 合 理 、 简 便 ”原 则 , 结 合 嘉 兴 港 实 际 , 特 制 定 嘉 兴 港 船 舶 靠 离 泊 和 引 航 或 移 泊 使 用 拖 轮 艘 数 配 备 标
15、 准 ( 以 下 简称“ 标准” ) 。 第 二 条 不 需 要 引 航 且 没 有 相 关 规 定 需 要 配 备 拖 轮 进 行 靠 离 泊 和 移 泊 的 船 舶 , 其 靠 离 泊 、 移 泊 是 否 需 要 拖 轮 由 船 公 司 或 其 代 理 人 自 行 决 定 。 船 舶 靠 离 泊 和 引 航 或 移 泊 配 备 拖 轮 的 艘 数 可 以 低 于 “标 准 ”, 除 第 四 条 、 第 五 条 规 定 的 情 况 外 , 原 则 上 不 得 超 过“标 准” 。 第 三 条 嘉 兴 港 船 舶 靠 离 泊 和 引 航 或 移 泊 使 用 拖 轮 艘 数 的 配 备 标 准
16、具 体 如 下 : ( 一 ) 船 长 小 于 或 等 于 120 米 的 , 靠 离 泊 和 引 航 或 移 泊使 用 拖 轮 艘 数 不 超 过 1 艘 。 ( 二 ) 船 长 大 于 120 米 且 小 于 或 等 于 220 米 的 , 靠 离 泊和 引 航 或 移 泊 使 用 拖 轮 艘 数 不 超 过 2 艘 。 ( 三 ) 船 长 大 于 220 米 的 , 靠 离 泊 和 引 航 或 移 泊 使 用 拖轮 艘 数 不 超 过 3 艘 。 第四条 在 下 列 情 况 下 , 船 公 司 或 其 代 理 人 提 出 书 面 申2请后 ( 抢 险、 救 灾 等特殊 情况下 可在事 后
17、) 可 增 配拖轮 艘数: (一 ) 因 码头特 殊的地 理条件 、 结构等 原因需 要增配 的; ( 二 ) 船 舶 操 纵 性 能 异 常 、 设 备 故 障 等 特 殊 情 况 下 出 于 安 全 考 虑 需 要 增 配 的 ; ( 三 ) 季 风 、 台 风 、 强 对 流 天 气 等 特 殊 气 象 条 件 下 , 船 公 司 或 其 代 理 人 、 引 航 、 码 头 公 司 提 出 要 求 增 配 拖 轮 的 ; ( 四 ) 海 事 、 港 口 等 主 管 机 关 出 于 安 全 考 虑 或 在 抢 险 救 灾 、 军 事 运 输 、 交 通 战 备 等 特 殊 情 况 下 需
18、要 增 配 拖 轮 的 ; ( 五 ) 其 他 出 于 安 全 考 虑 的 拖 轮 特 殊 作 业 或 特 殊 引 航 作 业 。 第五条 国 家 或 省 相 关 规 定 、 规 范 有 拖 轮 配 备 标 准 的 , 从 其 规 定 。 第六条 本 标 准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 试 行 一 年 。 试 行 期 内 若 无 重 大 原 因 确 须 对 本 标 准 作 大 的 调 整 或 修 订 , 则 本 标 准 继 续 实 施 ; 若 确 须 进 行 调 整 或 修 订 , 应 在 试 行 期 结 束 前 一 个 月 内 完 成 标 准 的 调 整 或 修 订 并 公 布 实 施 。 第七条 本 配 备 标 准 由 嘉 兴 市 港 务 管 理 局 负 责 解 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