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桩承包合同湘潭市飞虹燃气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南托打桩基础队 简称乙方:湘潭市飞虹燃气有限公司将基础桩采用纯包工方式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负责定位放线,施工图纸,三通一平, (电通、路通、水通、场地平整)2、负责合格后原材料及时到达施工场地。3、负责乙方住宿和周边邻近群众的协调。2、乙方负责1、组织设备、施工人员按时进场。2、服从甲方施工员的管理,文明安全施工3、保证桩基达到设计要求三、计量与付款方式:桩长从自然地面到装底计量,每米 42 元(注:桩长没有 5 米按5 米算,5 米长按实际计量)乙方进场后三天内,甲方付生活费 3000 元,工程完工后出场时甲方付总工程的 90%,其余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现金支付,不含任何税收)为保质保量,本工程甲乙双方认真配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