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善镇场镇卫生清扫保洁清运收费承包合同甲方:万善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原万善镇场镇清运保洁承包人罗世文承包合同于 2011年 4 月 30 日到期,经万善镇人民政府于 2011 年 4 月 29 日在镇大会议室通过公开邀标,现将万善镇现规划区内的单位、住户、门市、街道、市场、公共厕所、等清洁卫生保洁和清运及收费工作,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如下协议:一 、承包时间:为 3 年,即 2011 年 5 月 1 日至 2014 年4 月 30 日止。二 、垃圾的清扫保洁清运收费范围:国道 212 线万善加油站至万善小学、振兴路 21
2、2 线至 304 线接口、老街等所有规划区内各单位、居民、农户住宿户、门市、主要街道、人行道、绿化带、市场、河道(场镇老街桥下至 212 线海滴饭庄楼下)、卫生死角、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等垃圾清扫清运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场倾倒。三、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纳贰万元人民币,作为保洁清运垃圾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因故解除合同,除扣除被考核不合格经费外,余款全部退还乙方,不计利息。1、每半年由甲方组织单位负责人、居民、农户代表民主测评考核,满意率低于 60%的(以满意和不满意两项进行测2评),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2、被电视、报刊等上级主流媒体曝光、上级领导和镇主要领导及分管此项工作领导通
3、报批评,第一次在保证金中扣款 500 元,第二次扣 1500 元,累计达三次,解除合同,乙方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扣除款项,乙方必须在十日内补齐,保证金需保持在贰万元。3、在遇到突击性清扫保洁任务时,乙方要服从甲方指挥,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四、保洁清运费的收取:乙方收取保洁清运费,按照甲方依据的武胜县物价(川费 XC054004 证书 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遵纪守法,合理、合法规范经营。五、甲方的义务和权利1、甲方负责设置垃圾箱,合理布置添设,由甲方确定,交乙方管理,合同满期如数移交甲方;若因使用残损,交甲方验证销毁,否则,照价赔偿;2、甲方确定垃圾堆放场地,负责租用土地和入场公
4、路修建及维护;3、甲方监督乙方聘用足够的工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要求乙方按月给付用工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四川省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4、甲方派两名工作人员指导、监督、协调保洁清运收费工作,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不得乱收费。35、承包期间,甲方除将两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交由乙方管理使用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六、乙方的义务和权利1、乙方负责运输车辆、清扫、清运工具配备;要求在竞标成功后,两日内配备到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由得分次高者递补;2、乙方必须保证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每天两次清扫保洁,达到“ 六无 ”标准:(1 )道路路面无零星垃圾、石 块、杂草、杂物;(2)无果皮、纸屑、烟头;(3)无积
5、灰泥、积水、污物;(4)无堵塞阴井、沟眼;(5)绿化带内无零星垃圾、石块、杂物、果皮、纸屑、塑料袋、烟蒂等;同时清扫保洁还应达到“五净” 要求,即:(1)路面干净;(2)阴井沟眼干净;(3)树穴、花坛及周围干净;(4)果壳箱内外、周边干净;(5)道路边角干净。垃圾必须在当天用车辆运送到甲方指定垃圾场处理,做到日清日运,不得囤积;3、乙方使用的车辆,驾驶人员符合交管部门要求,证照必须齐全并将车辆和驾驶人员相关证件复印 1 份交与镇交管办;清运车辆所产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用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4、乙方在承包期内,坚持安全生产,杜绝任何打架及人身、财产伤害事故发生;乙方不能巧
6、立名目、随意加价、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制性收费,必须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4教育工作。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乙方在承包期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乙方及乙方用工人员所有工资、福利、养老保障及劳保、消毒、灭菌物品费用全由乙方负责承担;6、乙方聘用的工人,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聘用的工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负责。七、在承包期内,若因国家政策性变动或其他涉及提前终止或变更合同的,以政策为准,终止合同。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武胜县万善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签字):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