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运部 - 制度和流程指南主题:残损商品处理流程 参考号:HQ-OD-BP-030起草: 日期:2011-1-18批准: 日期:1、目的:降低卖场费用、提高利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加强员工爱护 2、原则:谁保管谁负责,谁责任谁赔偿。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商品运营各有关部门。4、残损商品定义:残次、缺失、破损等原因所造成的,不能正常销售的商品5、残损商品:1)缺失:商品缺少零件致使无法正常销售;2)破损:商品外包装破损或商品本身破损致使无法正常销售;3)质次: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无法正常销售;4)标识不全:商品标识不清,无法识别;5)变质:商品在保质期范围内出现变质;6)计量不足:商品滴漏或
2、本身计量不足;7)超保质期:商品超保质期无法销售。6、残损商品处理:1)退换:商品出现残次能够退换货的及时找供商退换;2)内部处理:无法退换的以不低于成本价价格销售给员工;3)降价销售:残损情况不严重的(如外包装破损,内部商品完好的)及时进行打折销售,避免出现更大程度残损;4)赠送:挑选出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残损商品调拨至服务台,以赠品形式做赠出处理5)损耗处理:以上无法解决的,做报损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按商品成本价赔偿。7、残损商品责任人处罚:罚款、按价赔偿、警告、降职、开除、移交司法部门。8、残损商品处理流程及各部门责任处罚:8.1 处理流程:残次品提报- 区负责人每月月底提报本区残次品至店长
3、处残损商品确认-店长接到提报后于第二天确认商品是否为残次,并确认原因及责任人后提报运营部残损商品处理方案确认-营运,门店及采购在门店提报后一周内制定残次品处理方案残损商品处理-门店根据处理方案进行处理(1 个月期限)残损商品责任人处罚-如 1 个月未处理完成则对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8.2 具体残损商品状态确认和部门责任确认及处理方案确认:8.2.1 残损商品状态A)商品出现质次、假冒、伪劣、标识不全(因供应商原因);-责任部门:采购部;B)物流部收货时发现的破损、变质、超保质期、临近保质期商品;-责任部门:物流部C)其它部门及时报告采购部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商品出现变质、超保质期、临近保质期;
4、-责任部门:采购部D)在收货、储存、保管过程中造成的残损、丢失、标识不全(非供应商原因),及未按规定上报商品保质期造成商品邻近保质期或过期;-责任部门:门店E)商品在配送(送货上门及门店)过程中产生的残损、标识不全(非供应商原因);-责任部门:物流部F) 客服部未按退货流程及规定致使商品出现残损、丢失;-责任部门:门店客服部8.2.2 责任部门确认及处理方案8.2.2.1 采购部责任及处理方案:由于 A、C、2 种原因造成的残损商品由采购部负责处理8.2.2.1.1 处理程序:i、对上述商品由采购部负责与厂家退、换;ii、如规定期限内不能退换,交由运营部根据情况做促销、赠送、销毁处理。8.2.
5、2.1.2 责任人处罚:对于类商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调换,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并按公司规定做行政处分或根据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对于类商品门店在临期半年内,需提报给采购部相关采购。相关采购不能按时退换的,责任人按商品员工价赔偿。8.2.2.2 物流部责任及处理方案:由于 B、D(指物流部收货)、E 原因造成的残损商品由物流部负责处理8.2.2.2.1 处理方案:交由运营部根据情况做促销、赠送、销毁处理。8.2.2.2.2 责任人处罚:对于因此类商品所造成的残损,超出每月残损比例的(当月验收成本的千分之二且不跨月累加)部分,责任人以超出部分减掉运营部处理后的残值进行赔偿(运营部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处理掉的残
6、品,按商品员工价赔偿);视情节按公司规定处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8.2.2.3 门店销售部责任及处理方案由于 D、f(指门店收货) 原因造成的残损商品由门店部负责处理8.2.2.3.1 处理方案:交由运营部根据情况做促销、赠送、销毁处理。8.2.2.3.2 责任人处罚:对于因此类商品所造成的残损,超出每月残损比例的(当月销售成本的千分之二且不跨月累加)部分,责任人以超出部分减掉运营部处理后的残值进行赔偿(运营部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处理掉的残品,按商品员工价赔偿);视情节按公司规定处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8.2.2.5 其它部门处罚责任:由于商品信息错误导致错卖商品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按照损失金额等价赔偿。9.违反此流程者将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处罚。运营部每月 10 号需向财务部提交月度残损商品处理报告,财务部据以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如有罚款,据以收取。10.制定、监督部门:运营部11.制定时间:2011 年 01 月 18 号12.解释权:运营部13.处罚执行: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14.执行时间:公司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