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1+N调解室工作流程.doc

上传人:gsy285395 文档编号:5257308 上传时间:2019-02-15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2.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1+N调解室工作流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1+N调解室工作流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1+N调解室工作流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1+N调解室工作流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1+N调解室工作流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N”调解室工作流程首问责任制启动 1+N 调解机制履履行履行协议 判决 协议当事人来访 主动排查不 安 定 因 素行政职能机关派驻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人员不安定因素化解排除当面调解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诉前衔接行政机关自行调处双方达成协议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一) 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 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 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 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的义务(一) 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 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 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XXX 县国土局综治信访维稳 “1+N”调

2、解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XXX XXX 县国土局局长副组长:XXX XXX 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成 员:XXX XXX 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XXX XXX 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XXX XXX 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XXX XXX 县国土局用地股股长XXX XXX 县国土局地籍股股长XXX XXX 县国土局矿管股股长XXX XXX 县国土局地环股股长XXX XXX 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人XXX 县国土局综治信访维稳“1+N”调解室主 任:XXX XXX 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成 员:XXX XXX 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XXX XXX 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XXX XXX 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副大

3、队长XXX XXX 县国土局科员XXX XXX 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XXX XXX 县国土局法规监察股科员XXX XXX 县国土局法规监察股科员XXX XXX 县国土局法规监察股科员XXX XXX 县国土局法规监察股科员综治信访维稳“1+N”调解室的职责任务1、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导当事人依法信访,并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2、摸排本行业、本系统内所涉纠纷及不安定因素,并及时介入,有效掌控事态发展。3、调解处理本行业、本系统内发生的当事人与行政机关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以及当事人的诉求,防止矛盾激化。4、做好诉前衔接工作,对于未能调解的纠纷,应引导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

4、诉讼, 并及时与法院立案庭取得联系。5、做好维稳信息反馈、沟联工作,及时处置突发性、群体性的越级访事件等。派驻人员的主要职责1、 为行政机关、单位或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2、 指导、协助、配合行政机关调解处理矛盾纠纷或排除其他不安定因素。3、 做好诉前衔接,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4、 指导行政机关单位抓好各项综治工作措施的落实。XXX 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任:XXX XXX 县国土局局长副主任:XXX XXX 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成 员:XXX XXX 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XXX XXX 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XXX XXX 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XXX XXX 县国土局用地股股

5、长XXX XXX 县国土局地籍股股长XXX XXX 县国土局矿管股股长XXX XXX 县国土局地环股股长XXX XXX 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人XXX XXX 县国土局主任科员XXX XXX 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XXX XXX 县国土局法规监察股科员XXX XXX 县国土局法规监察股科员 XXX XXX 县国土局法规监察股科员XXX XXX 县国土局法规监察股科员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一、及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教育公民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及时向上级汇报调处情况。二、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掌握辖区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教育疏导

6、工作,防止激化,并及时汇报重大不安定事件。三、对本辖区所发生的各类民间纠纷,由首次 调解责任人调解,若二次调解不成功,可以向本级或 者上一级调委会反映。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及时调处纠纷。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进行调解。六、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七、调解纠纷时,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细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八、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有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的签名,并加盖调委会公章,生效后,统一保管

7、。九、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信访人信访须知1. 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信访条例第四条规定: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履行哪些职责?信访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8、;(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3. 信访人可以提出哪些信访事项?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9、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4.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哪级机关提出?信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5.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采用哪些形式?信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

10、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 、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 、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6.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遵循哪些要求?信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 人。信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事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7、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依法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如何办理

11、?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 1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第三十三条规定:信访的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8、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应当怎么办?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 30 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

12、30 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9、信访人对复查、复核意见不服的应当怎么办?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 30 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10、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有哪些行为?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国家机关办

13、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务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11、信访人违反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应如何处理?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信访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经营企划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