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投标管理局“百日整治行动”公开承诺书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县招投标管理局,特向社会作出如下郑重承诺。一、坚持办事公开制。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向前来办事者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办理时限和办理招投标注意事项。二、严格收费标准,落实优惠措施。公开收费项目,在物价部门规定标准内,按最低标准收取。三、改进工作作风。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我局办事的人员,第一问询人必须热情接待、不推诿,接待外地客人不用方言,做到说话和气、态度诚恳、举止文明。对职责范围以外的,做好导办转办工作,并协助当事人进行联络,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发生。四、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党
2、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县优化发展环境“ 八不准 ”纪律规定,落实本局工作 纪律“十不准”和招投标活动“十不准 ”,要求工作人员严 格遵守,坚决杜绝“不 给 好处 不办事、 给了好处乱办事” 以及吃拿卡要等 现象发生。五、严格规范招投标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廉明执法,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2洁奉公,对执法不规范、不公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一经发现属实,严格追究责任。六、建立健全限时办结制,尽量压缩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对提交资料齐全、又符合规定条件的招投标项目,集中力量统一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法律有规定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规定的,即时办结。七、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招投标投诉事项,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对各类举报投诉,凡涉及我局职能或工作人员的,限时调查,并及时、客观、公平、公正的进行处理和答复。我局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