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的承诺书通过学习关于印发的通知 (郓教发【2016】30 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 【2014】15 号文,本人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本人郑重承诺:一、保证在工作日放学后、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不从事有偿补课。二、保证不介绍或暗示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三、保证不向学生推销购买教辅材料等方式进行补课。四、保证不到社会培训机构有偿兼课或辅导。五、保证不把学生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六、保证不参与举办任何辅导班和补习班。如有违反以上六条的任意一条,本人愿意接受上级部门的任何处罚。承诺人签字:校长签字:程屯镇 小学2016 年 6 月 20 日